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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示報告制度通用多篇

1請示報告制度通用多篇

請示報告制度 篇一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職權範圍的問題或其他重大問題、重要情況、信息,必須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作主,貽誤時機。

2、辦事人員在工作中遇有需請示報告的問題,應隨時向科室負責人請示報告,科室負責人向辦公室領導請示報告,請示應當一事一報,條理清楚,表述準確,除急辦事項和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

3、對基層請示的問題,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的口徑及時答覆;凡領導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見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反饋。

請示報告制度 篇二

縣發改委:

雙江因瀾滄江和小黑江交匯於縣境東南而得名。全縣國土面積2165平方公里,轄4鄉2鎮72個村民委員會3個社區,另有雙江農場管理委員會和勐庫華僑管理委員會,總人口1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5萬人。縣人民政府禮堂是我縣召開重大會議、組織重大活動的唯一場所,建設於60年代,磚木結構,由於受到地震影響,房屋無抗震體系瓦屋面破壞嚴重,木屋架、檁條、擱柵腐朽、蟲蛀,禮堂屋架塌陷,已構成局部危險構件;禮堂門廳擴建樓(1幢)於81年建設,預製鋼筋混泥土(樓)層面板,預製鋼筋混泥土板與牆體、圈樑沒有可靠的連接,板接逢處開裂。B軸縱牆裂縫貫通至基礎樑處,基礎樑斷裂,該建築有1個地基構件的危險性等級爲Td級(危險構件),嚴重影響我縣黨政機關籌辦各種大型會議及活動,同時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結合我縣城市規劃修編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擬建設設會議中心,現將項目立項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雙江自治縣會議中心。

二、項目業主:雙江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建設地址:雙江自治縣尹甸社區。

四、建設規模:本項總建築面積10056平方米,其中地上9068平方米,地下988平方米;

五、建設工期:二○XX年十一月至二○XX年十二月底。

六、項目總投資:建設總投資萬元。

七、項目實施後的效益:

1、能滿足我縣召開各種大中型會議及活動的用房需求。

2、能解決我縣召開會議基礎設施滯後的問題。

3、能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文化體制改革工作要求,體現黨和政府在文化事業方面的惠民政策。

特此請示,望批覆。

XXXXXX

二OXX年十一月三日

請示報告制度 篇三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幹XXX,首先感謝公司給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鍛鍊和發展平臺,我於20**年入職到現在已有5年時間,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我個人的能力和業務水平也在不斷的提升和進步。經慎重考慮,特提出調薪申請。

5年裏,在公司領導及同事的關懷、幫助下我先後擔任中控操作工、氫氟酸廠安全專幹並於20**年7月入職本崗位,多年工作經歷,使我對公司管理模式較爲熟悉,每次工作崗位的變動,都新的考驗與挑戰,新的平臺、新的崗位對自己的能力提高、素質提升都一次全新的歷練。自擔任公司安全環保專幹起,我就深知自己責任的重大,安全環保不容一絲馬虎,我亦用兢業勤懇、一絲不苟的態度地對待安全環保工作。我相信,有付出,就有收穫。

安全環保一個系統、複雜甚至能說的上繁瑣的工作,隱患排查、風險辨識、應急管理、職業健康、上傳下達、安全培訓、環境監測等等幾乎涉及企業生產活動的方方面面,自入職安全環保部來我承受了較大的工作壓力和工作任務,付出的努力、傾注的汗水也遠勝從前,並竭盡可能地將自己負責的工作做到更好,然而個人年收入卻與原崗位(氫氟酸廠安全專幹)存有一萬餘元的差距。我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得到領導的認可,並請公司領導根據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酌情調整薪資。

如公司領導認爲我工作能力及業務水平未達到調薪標準,懇請領導提出寶貴建議,讓我今後有一個努力的方向和目標,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時將工作做的更好。

此致

敬禮!

請示報告制度 篇四

根據分級負責、分層指導的原則,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執行以下請示報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機關處室年度工作計劃,在組織實施前,必須報經辦黨組或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

(二)臨時和階段性重要工作,由相關處室提出方案,報經辦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須經辦主要領導同意。

(三)凡是下級機關、基層單位上報的請示,必須交祕書處登記按程序閱處,經辦主要領導批示後,有關處室按照批示認真辦理,並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四)凡是上級和上級部門直接給處室發文,或上級領導口頭給處室交辦的事項,由相關處室提出處理意見後交祕書處,由祕書處統一按程序報辦領導審批後辦理,重要重大事項由辦黨組討論決定後辦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級和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轉來的信訪件,由祕書處報辦領導批示,相關處室按照辦領導批示精神辦理,辦理結束後及時向批示的辦領導報告結果。同時,將原信訪件連同辦理結果交祕書處存檔。

(二)機關處室在接待信訪和日常工作中,發現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訪動態,應及時向辦分管領導彙報,必要時向辦主要領導彙報,並及時處理。

(三)對外發布信息、新聞發佈,包括向有關電臺、電視臺、報紙、雜誌等發佈新聞信息,應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規定。發佈前,必須報辦主要領導審閱、簽發。

三、重要活動

(一)因公出差離市,包括參加學術交流、工作考察、調查調研等,處室負責人須報辦主要領導批准,其他工作人員須報分管領導批准,出差結束後應及時向批准領導彙報出差期間活動情況。

(二)上級機關和相關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一律憑會議通知(包括電話記錄)統一交由祕書處,由祕書處報辦主要領導批示,相關處室和人員應嚴格按批示要求落實。會議結束後,參會人員應及時將會議文件或材料交祕書處登記或傳閱,並向辦領導彙報會議精神及貫徹落實意見。

(三)機關處室召開的需要邀請外單位人員參加的業務會議,須報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報主要領導批准。

(四)處室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直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時,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並報辦主要領導批准。

請示報告制度 篇五

一、請示

(一)集團內部,各公司向總經理請示工作,涉及重要決策的,應以書面材料送交,經總經理批示後辦理,原件交辦公室存檔。

(二)向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請示工作,以正式文件辦理,由總經理簽發。

二、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

本集團轄內各機構發生的重大事件,如被盜、被搶、爆炸;重大安全事故;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發生羣毆、罷工;以及市以上政府要員光臨視察等重要情況。當事人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集團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報總經理批示。重大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報告。

三、議事規則

(一)議事程序

1、各崗位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遇有涉及普遍性的問題或有明確規定或在分工範圍內的問題,由分管人員及時答覆;不能答覆的重要、疑難問題,要在部門經理主持下經部門內研究後予以答覆和解釋,重大問題報分管副總經理或提交有關會議研究決定。

2、處理業務涉及其他部室門的,由主辦部門負責人主動與其他部門溝通協商,統一意見後,由主辦部門處理。

3、超出部門職責範圍或與其他部門溝通協商不能統一意見,需提請分管總經理定奪的問題,要在本部門認真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的基礎上進行。

4、副經理在分管部門提請研究決定事項涉及其他副經理分管部門時,亦應主動與其他副總經理溝通協商,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統一意見後,由主辦部門處理。

5、經過上述程序不能形成統一意見的事項報請總經理決定。

6、涉及機構人事及全公司業務經營重大問題時,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經理辦公會研究。

(二)議事紀律

1、做到雷厲風行,力求急事先辦、特事特辦,提高辦事效率。對總經理明確答覆和會議決定的事項要抓緊辦理,不得拖延。

)(

2、樹立政策觀念,堅持科學決策,不得擅自、盲目決斷。杜絕拖拉、推諉,上交矛盾的不良作風。

3、各部門負責人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事項承擔責任。應逐級請示、彙報和研究工作,不得逆程序。部門負責人要對本部門答覆、批覆的事項負總責。

4、各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及會議彙報工作要簡明扼要、觀點明確。

5、對迴避矛盾、不負責任、貽誤時機造成影響和出現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請示報告制度 篇六

南平市政府:

根據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xx省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開展推進落實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專項督察通知》文件要求和省政府派駐我市城市規劃督察員建議,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請示,我市擬於明年起實施向縣(市)派駐規劃督察員制度。爲了保障規劃督察員下派制度順利執行,現參考其他設區市規劃督察員派駐標準申請規劃督察員派駐經費,專職規劃督察員每人合計7900元/月,其中派駐員工資4000元/月,按縣(市)出差補助計派駐津貼每天60元,住宿費330元/天。按要求督察員每月駐縣(市)不少於10天。我市擬派出3名專職規劃督察員,近期派駐1個,在職人員8名配合,其他兩名在遴選中。累計需經費28.44萬元,現申請將此經費納入xx年財政預算。

妥否,請批示!

請示報告制度 篇七

1、有關辦公室工作和辦公室內部重大事項,均應及時請示或報告。

2、請示、報告實行逐級負責制,即: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縣委分管書記、書記請示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例外)。

3、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請示、報告的事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因公需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階段性工作情況;一個時期的工作計劃;各項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本科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涉及其他科室、有關部委辦局需要統一協調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誤;因事請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一個時期辦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縣委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和進展情況;鄉鎮和縣直部門請示辦公室辦理的事項和需要辦公室協助辦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聯繫工作或發佈文電;人事方面的問題和建議;較大財務開支事項和辦公室經費開支情況;其他重要事項。

6、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請示、報告的事項:因上一級領導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請示、報告不能進行的;縣委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須在一定範圍內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時間發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辦理的事項。

7、上級領導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承辦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請示報告制度 篇八

爲更好地堅持按程序辦事的原則,規範局內重大問題請示報告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程序規定逐級請示報告

(1)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職權範圍內的重要問題和事項,要及時向科室主要負責人請示報告。

(2)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職權範圍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或超越本科室職權範圍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

(3)分管領導對超出分管範圍和事關全局工作的事項,要向局長請示報告。

(4)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請示報告。如遇特殊情況、急辦事項且無法向直接上級請示報告時,可以越級請示報告,但事後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彙報請示報告的內容及處理情況;特殊情況下,上級可委託下級代表自己行使職權,答覆或辦理某些具體事項。

(5)局領導班子成員如代表本局在某些場合發表正式意見、講話或在報刊上發表文章,事先須經請示局長同意。各科室工作人員未經請示領導同意或授權,不得代表管理局發表意見、講話或文章。

(6)本局需要向上級機關、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由局長或局長委託班子其他領導彙報。

(7)不得就同一問題多頭請示報告。

(8)各科室應首先拿出初步意見以後向分管領導請示工作,再向主要領導彙報。

二、重大事項和問題堅持先請示後辦理原則

(1)重大事項和問題是指除正常業務工作開展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以外,還包括:

①接待或邀請上級機關、領導和兄弟單位人員及友鄰單位人員;

②組織或參加可能在社會或本局產生影響的重大活動;③接待、安排社會傳媒機構或人員採訪、報道涉及本局工作的事宜;

④涉及本局工作和人員的突發事件,本局人員及家庭的'重要情況及其它重大問題。

(2)發生重大問題時,如情況緊急、急需決斷且無法請示報告時,可先行處理並設法請示報告;問題處理後應迅速向上級報告,按上級指示執行。

(3)凡局內各科室向局長或上級機關、領導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和問題,都要形成書面材料,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送辦公室,由辦公室報局長批示、批轉。

(4)局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對請示報告的事項和問題,要嚴格按有關政策、規定答覆。答覆應清楚明確,不推不拖;對一時難以答覆的,要先做初步解釋,待研究後再做答覆;答覆請示報告要做好記載,並注意與有關領導、有關單位及局內有關科室通氣。

三、請示彙報工作要求

(1)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安排、實施等重大問題,經科室集體研究後,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請示、彙報。

(2)各科室工作人員出席上級召開的會議、參加有關培訓學習班或接受上級指示後,應及時向分管局領導彙報,並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或建議;分管領導出席有關會議後應向主要領導彙報並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或建議。

(3)各科室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掌握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4)領導交辦工作後,應按照交辦要求及時向交辦領導彙報完成工作的情況或結果。

(5)對突發事件、安全事件,要及時、主動向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或隱瞞不報。

(6)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按業務對口向有關科室和分管領導請示彙報工作。

四、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向分管領導至少彙報一次工作,各分管領導要在每月的中心學習組學習會上簡要彙報一次工作,以便相互溝通、協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請示報告制度 篇九

xxx學校:

按照學校老師對加強社會實踐的要求,爲進一步提高學生動手能力,增強班級凝聚力,經年月日班會研究,經班主任同意,擬於年月

日至xx年xx月xx日在xx處開展xx活動,屆時請校領導光臨指導。

當否,請批示。

xx學校xx班

20xx年xx月xx日

請示報告制度 篇十

一、學校各部門和個人的報告、請示,原則上應逐級呈報,不要越級呈報。呈報至校長室轉呈上級部門的報告、請示,校長室應及時將報告、請示的批示或處理意見反饋給有關部門或個人。

二、學校開學、放假、停課、集體調課,須按教育主管部門的通知精神執行。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推遲或提前開學,放假或停課、集體調課,必須先請示有關部門,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國小校長必須嚴格遵守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如因公(私)確需離崗,必須先請示,再把離崗期間工作安排到人,明確職責後方可離校。教師請假三天以上的須請示上級主管部門,經同意後,方可批准離校。

四、學校的重大決策,如教師調配、校舍修建、教師過錯處理等必須先召開教師會研究,並書面請示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五、學校發生的重大事情或安全事故,必需在6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按主管部門的指示妥善處理,並把處理決定書面報告有關部門。

六、學校的收費要公示、公開。收費標準要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如遇政策性調整,也必須請示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