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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精品多篇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精品多篇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1、每位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違反一次扣十元,遲到半小時扣五十,7:20以後請假扣一百。1年累計3次以上取消評先進資格。

2、有事要提前書面請假,領導批准簽字後方能生效。不經批准擅自離崗作曠工處理,礦工1小時扣1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累計2天給予警告處分,累計3天予以辭退。

3、事假一天扣40元,獎金扣完後扣工資,半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6天,超過六天每天扣60元,超過30天作自動離職。工作→←期間原則是不準外出辦私事,特殊情況急需在工作時間辦理的必須向園長或副園長請假,累計超過半天按事假處理。

4、間斷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出具診斷書和病歷以及休假條,每請一天扣10元,長期請病假(滿1個月以上)停發工資,同時不再享受幼兒園內的福利待遇,滿6個月按自動離職處理。特殊病症酌情處理。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1、教師在校內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的聲譽,做好幼兒園的品牌宣傳工作。能主動關心幼兒園工作,服從領導分配,顧全大局,積極肯幹,有團隊精神及奉獻精神。有損幼兒園聲譽或教師團結的,扣20分。

2、加強思想道德素養,心理生理素養,帶着自己的責任與要求進課堂,不斷提升自己的'內涵,不誤人子弟,認真負責各個課程任務。

3、每天按時上班,根據季節由園長調整上班時間,按要求到警衛處簽到,不簽到這按遲到處理,不允許代簽,代簽一次扣5分,遲到、早退者一次扣5分。

4、同事之間要友好相處,不準吵架,不準與家長吵架,違者按曠工2天算。

5、因幼兒園工作需要而交給的任務不接受一次扣1分。

6、在集體活動時不認真開展活動,且影響活動正常開展不準時,一次扣2分。

7、幼兒園內,應儘量減少私人電話,不發短信息,縮短交談時間,如發現打私人電話而幼兒無人看管,一次扣2分。

8、上班時間不能披髮、穿拖鞋和高跟鞋、離崗、串崗,發現一次扣5分。

9、園內要講普通話,教師之間用尊稱,不竄班不閒聊,不做自己的私活,孩子面前不講普通話每次扣1分。

10、上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要暫時外出,請到園長室登記,時間控制在半小時以內。凡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到園或未得到批准而擅自脫崗離園者,扣10分。

11、凡需請事假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批准方可准假。事假每天扣10分。

12、經幼兒園批准而參加的函授進修、自學考試者,在其面授和考試期間缺勤不作事假,但本人應在缺勤前後安排好課務。

13、連續事假中的法定休息日不計事假,病、婚、產、喪等假期中間的法定休息日計入假期計算。

14、體罰與變相體罰、辱罵、岐視幼兒,不給幼兒起綽號,造成影響的或有家長意見的扣30分。

15、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

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每次記曠工一天。如發現上述任一種情況,教師瞞着不報,每次記曠工兩天。

16、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沒有老師保護監視下,幼兒玩耍大型玩具出現事故一次扣10分。

17、電源及有腐蝕性物品應放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容易破碎、有角有棱、銳利物品應妥善保管。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職工因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出具學校醫務室的轉診證明及醫院病假單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3、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保教主任批准,無大事不能隨便調班。

4、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5、當班或值班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6、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7、工作人員每天出勤必須打卡,若有代打卡,發現一次當礦工處理。

8、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在週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

9、教職工婚假7天。教職工窒息親屬喪事7天假,其他按事假處理。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一、作息時間:

早晨7:30—晚上17:30冬(週一至週五)

早晨7:00—晚上18:30夏(週一至週五)

二、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病事假要先寫假條,園方批准後方可休息。

三、嚴格遵守本園考勤制度,若出現遲到或早退現象,每次扣壓發當月工資10元/次。出現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超過兩天不請假按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除扣當月工資外安全責任金不退。無重大疾病者請假不得超過兩天,病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

《城西幼兒園教職工職業道德規範及制度》

一、熱愛幼教事業,制定班級學期工作計劃,根據主題更換環境佈置,編制一套幼兒早操,並教會幼兒。

二、熱愛幼兒、尊重幼兒、關心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注意安全、防止事故、使幼兒身心健康、活潑成長。

三、嚴格遵守園規園紀,忠於職守、盡職盡責、不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工作期間不做私事,不閒談,不接聽電話。

四、認真備課,自制教具、玩具,做好各項活動記載和效果記錄,定期總結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五、勇於改革、探索、實驗、關心幼兒一日生活。

六、對待家長熱情、耐心、做好家訪記錄,與家長建立良好關係,不向家長和幼兒索要錢物,如家長主動送上,也應婉言謝絕。

七、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紙等,管好班級一切教具、玩具及物品,並整齊擺放。下班時關好門窗和電源。

八、教師應保育與教學並重,關幼兒、愛護幼兒,抓好幼兒學習,讓幼兒玩好,吃飽、快樂成長,保教人員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搞好本園工作,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一。 全體教職工在學校安排的教學時間內,要堅持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

二。 無重要事情不得請假,有事請假要先寫請假條。經校長和有關領導批准後,調好課程,方可離開。

三。 請事假一天,由學校批准,一天以上要經教辦分管領導批准。

四。 教職工本人婚假及直系親屬(僅限父母、配偶及子女)婚喪假期爲7天。

五。 嚴禁教職工無故缺勤。

六。 有急事確無法事先請假的,事後要及時與學校聯繫補假。

七。 產假、病假按鄉教辦制定的請假制度執行。

八。 此考勤制度與教辦不一致的',以教辦考勤制度爲準。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病假除急診外,必須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報告園領導經批准後方可病休,休息時間以看病之日起計算。

三、平時看病,先經年級組長同意並安排好班內工作,經園領導批准後方能看病,回來後憑病歷到年級組長處銷假。 四、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並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在週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