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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消防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爲校爲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爲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門衛人員要着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菸、吃東西。

三、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後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並監督安保,爲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消防管理制度 篇二

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1、爲了確保集團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團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經營秩序,必須採用平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方式,形成長效的管理模式。

2、各部門必須經常開展自查,堅持櫃組每天查、部門每週查、集團每月查,做到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發現問題或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發現問題不放過、督促整改不放過、事後複查不放過)。

3、大區安全職能部門必須每月組織一次部門級防火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節假日前組織重點部門檢查,做到“以防爲主、防消結合”,防患於未然,並將結果報總部安全部備案。

4、檢查內容:

(1)、滅火器、消防栓位置是否正確;滅火器是否有滅火劑;滅火器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消防栓配件是否齊全。

(2)、緊急出口標記、防火標記、禁菸標誌、商場緊急疏散圖是否完好無損、位置是否正確。

(3)、緊急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火警報警系統是否正常工作。

(5)、緊急事件通訊錄是否張貼在明顯位置。

(6)、堆積商品、貨架、展櫃距離消防噴淋頭是否至少50CM。

(7)、所有電器開關是否完整無損、庫房的照明是否符合要求、配電房是否有易燃物品。

(8)、行政部儲物間易燃物品是否採取安全措施。

(9)、電力、燃氣設備的操作員工是否有上崗證。

(10)、每日是否有消防檢查記錄和存檔記錄。

(11)、檢查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安全死角是否存在火險隱患,對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和整改情況的是否全部反饋。

(12)、有無私拉亂接現象;有無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而擅自使用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的電熱器具;

(13)、消防會議是否每週召開;是否互通信息;是否定期更新消防宣傳欄並有最新的商場消防組名單。

(14)、防損員以及商場員工是否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演習是否定期進行;各項記錄是否存檔。

(15)、商品庫或小庫內物品擺放是否堵塞通道,有無防火間距。

(16)、商場內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無堵塞;消防器材和設備有無掩蓋和遮擋。

(17)、重要設備的安全制度執行是否到位;電梯、扶梯是否有安全使用規定和警告標誌;配電房、鍋爐房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記錄。

(18)、各區域配電櫃、配電箱和照明器具是否完好。

(19)、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各項防火檢查和同系統之間的相互檢查,對查出問題落實整改。

(20)、對上一次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二、消防整改措施制度

1、檢查出來的問題,能現場整改的應該立即整改。

2、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整改通知書》的形式發到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有關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整改完畢,並將整改情況反饋到總部安全保衛部,否則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3、對確實難以整改的項目,由集團消防職能部門以報告的形式向上級彙報。

三、商場防火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各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消防責任書》。

3、安全管理部門應設立消防組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全面負責商場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商場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和能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完善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和對消防器材使用培訓。特別是消防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培訓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商場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庫房、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和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品的場地、倉庫,必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商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保險絲等,如有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期限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開關統一由防損員控制,其他電力系統由工程部門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持證作業。

13、櫃檯、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等燈具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鎮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器保持一定間隔(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丁烷氣、髮膠、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商場內所有小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設備、通風、通道等設備,商場內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和亂拉亂接電線。

17、保持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門暢通,不得堆放雜物和隨意佔用;定點擺放的消防器材設備不準擅自挪用;滅火器、消火箱、疏散標誌前不準堆物和遮蓋,商場內如需裝修改造,必須經消防職能部門審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根據公安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爲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大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大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範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誌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爲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覈;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後,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週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於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於開啓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並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並持證上崗;

(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築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佈置的工作任務,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後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誌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彙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彙報,並拿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後,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範圍;

(2)對於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菸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爲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並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爆炸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於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於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於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於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

②對於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

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大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後,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於查閱,並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大掛板以便於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爲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藉口封堵安全出口,佔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誌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菸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菸。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後,與交班記錄覈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後;再按操作規範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櫃除外);全部煤氣閥門,並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淨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並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彙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週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