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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多篇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多篇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

爲了貫徹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鞏固和提高我合同段的安全目標,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在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交通部提出的“兩項達標”,做到“四項嚴禁”,建立和完善“五項制度”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爲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目標,推動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

(四)《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建設項目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四、排查治理範圍和檢查類型

1、排查治理範圍:整個工程項目。

2、檢查類型: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週期根據我合同段實際情況,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採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並及時消除,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項目部領導、安全員等不定期下工地檢查,並形成記錄。

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季節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煤氣中毒;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由於節假日前後,職工注意力在過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在節假日前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專項安全檢查:對某個專項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和檢驗則屬專項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於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標每月應各做一次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五、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和使用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情況。

4、設計文件中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技術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

5、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6、施工設備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9、施工企業“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是否達100%。

10、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11、高邊坡工程、支擋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12、邊通車邊施工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13、施工臨時用電、生活用火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七、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項目部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上報責任制。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整改。

2、項目部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3、項目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議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解決的,應立即上報上級部門。

4、項目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羣衆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採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管措施、管理責任人、監管責任人、檢查時間等詳細登記。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彙總向項目領導彙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項目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結合項目建設工程情況,建立監督激勵機制,公佈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羣衆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其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個階段任務的開展實施。

八、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實施。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二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按照國家、集團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規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是加強現場管理,消除事故隱患,落實安全責任的有效辦法。

三、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礦井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一)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爲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二)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責任落實。

六、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排查的綜合管理,並將其納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規定組織好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掌握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情況。安監處每月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1次,對查處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和劃分等級,並及時向集團公司、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或有關領導提交事故隱患排查處理意見。

七、安監處要加強對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篩選、歸類,簽發c級事故隱患整改單,參加b級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制定,並組織相關部門對a級事故隱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報。

八、安監處要掌握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對事故隱患的整改進度和完成情況,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九、安監處要認真組織事故隱患排查,查處的問題及時制定方案下發隱患單位限期整改,處理不了的隱患要提交主管領導或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堅決防止因部門之間互相推諉和矛盾上交而貽誤問題隱患的處理時機,釀成事故。凡因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導致事故發生,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

十、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定期將事故隱患上報安監局。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落實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爲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並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複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並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週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於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並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執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託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企業負責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對措施,並實施考覈。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爲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爲,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