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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多篇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多篇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一

l.本着誰主管、誰負責、誰的人、誰負責的原則,按照《xx市企業治安責任制》的規定,做好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勞務分包隊伍的治安責任狀的簽訂。

2.勞務分包隊伍實行三證-冊一卡制度,即;身份證、進京務工證、暫住證、勞務工人花名冊,胸卡。杜絕三證不全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杜絕被公安、司法部門通緝的犯罪分子進入施工現場和跨省私招濫僱使用勞務工人。

3.進場施工的勞務分包隊伍應建立、健全治安綜合治理和治保會機構組織,做到組織上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爲做鬥爭,維護施工現場的治安秩序。

4.勞務工人宿舍實行三定製度,即定房間、定人員、定牀位,嚴禁非本施工現場的人員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報現場保衛部門批准,登記,按照規定時限、住宿。

5.施工現場不準留宿勞務工人家屬住宿。勞務工人家屬來京務工、經商、探親訪友、治病應租住現場和生活區以外的旅館。

6.勞務工人宿舍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現金和貴重物品,防止發生盜竊案件。人員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鎖好門、鑰匙專人保管。

7.勞務工人生活區及宿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宿舍有專人負責嚴禁在宿舍進行賭博、酗酒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8.勞務分包隊伍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規、規章及企業的管理制度。服從施工現場的行政管理,執行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

9.做好勞務分包隊伍的行政管理,預防煤氣中毒事故,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預防發生食物中毒,嚴格執行安全規定杜絕工傷死亡事故。

10.發揚團結友愛,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協作精神,杜絕爭搶材料、工具、場地問題的發生。

1l.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亂寫亂畫,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用工管理制度 篇二

生命權是最大的人權,關愛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隱患,是每個工程項目參與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電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用電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務。客觀上,發現、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電的危險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統,制訂相應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觀上,配備專職安全人員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對各類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避免發生事故。通過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使施工臨時用電作業行爲得到規範,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保障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的特點。“臨時”是公路工程施工用電的最大特點。臨時的施工環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臨時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設計的器械根據不同的分佈而有所不同,使用完畢就轉移;臨時的施工供電裝備,公路建設的不斷前進伴隨着供電裝備的不斷移位拆裝;甚至施工人員也是臨時的,公路施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活動,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工種,施工人員流動性較大。由於受臨時觀念的影響,施工單位往往對有關用電的安全防護措施重視不足,錯誤一犯再犯,導致施工現場發生一些安全用電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三項基本原則。(1)必須採用tn-s接地、接零保護系統;(2)必須採用三級配電系統;(3)必須採用兩級漏電保護和兩道防線。

二、公路施工用電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控制措施

1、用電管理方面

存在問題:工地沒有配備專業電工,而是讓略懂些用電知識的人員去從事電工作業。作業過程中不按規範設置用電線路和保護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帶電接線的現象時有出現,造成事故隱患。臨時用電由電工憑經驗自行佈設,沒有編制工程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無全盤計劃,隨意性強,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的工地編制的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沒有負荷計算,無線路圖,和施工現場實際脫節,根本起不到指導施工用電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操作屬於特種作業,特種作業由於對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在取得操作證後方準其獨立作業。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內容有:

(1)現場勘測。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製用電圖紙,用電總平面圖、配電裝置佈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後實施。

2、三級配電系統

存在問題:配電系統沒有按“總配電箱(或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形成三級配電。一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共用一個開關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之間距離超標,用電設備與其控制的開關箱距離過遠。

控制措施:施工用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級配電系統,即在總配電箱或配電櫃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置開關箱,最後從開關箱接線到用電設備。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施工現場應按“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設置,即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每個開關箱裏必須設置有一個閘刀開關和一個漏電保護器。

3、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存在問題:用電系統設置少於二級的漏電保護。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或動作失靈。漏電保護器安裝於靠近電源一側。

控制措施:二級漏電保護系統是指用電系統至少應設置總配電箱漏電保護和開關箱漏電保護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二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形成分級分段保護;漏電保護器應安裝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即用電線路先經過閘刀電源開關,再到漏電保護器,不能反裝;漏電保護器應滿足以下要求: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使用於潮溼場所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漏電保護器應動作靈敏,不得出現不動作或者誤動作的現象。

4、保護接零

存在問題:保護零線引出不符合規範,重複接地點不足。沒有采用專門色標的電線作保護零線,線徑過小。保護零線沒有隨所有線路自始至終,沒有與用電設備外殼相連,起不到保護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單獨敷設,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複接地,每一處重複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ω;保護零線應採用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三相四線制架空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用電線路中的保護零線最小截面爲5mm2,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爲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應從線路始端開始設置,隨線路至末端,與電氣設備(包括電箱)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相連。

5、電箱設置

存在問題:電箱內無隔離開關或設置不規範。使用木製電箱,電箱無標記。電線從電箱箱體側面、上頂面、後面或箱門進出。電器安裝於木板上。電箱安裝位置不合理。

控制措施: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製作,鋼板厚度應爲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mm,箱體表面應做反腐處理。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進行編號,並標明其名稱、用途,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應作出標記。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均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隔離開關應設置於電源進線端,即爲電線進入電箱後的第一個電器。隔離開關應採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不能用空氣開關或者漏電保護器作隔離開關,不得使用石板開關。電線應從電箱箱體的下底面進出,電箱進出線口處應作套管保護。電箱內電器安裝板應用金屬板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闆闆,若用金屬板,則金屬板應與箱體作電氣連接。電箱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要求: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固定式電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爲1.4-1.6m,移動式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爲0.8-1.6m;配電箱、開關箱前方不得堆放妨礙影響操作、維修的物料,周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電箱安裝位置應爲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受振動、撞擊。

6、線路敷設

存在問題:用電架空線路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其他非專用電杆上,且成束架設。採用竹竿或者鋼管作爲電線杆。架空線路和燈具架設高度過低。電線、電纜沿地面明設。電線外皮老化、破損,絕緣性差。採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代替五芯電纜,兩種線路絕緣程度、機械程度、抗腐蝕能力以及載流量不匹配,引發事故。

控制措施:施工現場用電線路的敷設應架空或埋地敷設。架空線路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成束敷設。架空線路應沿電杆、支架或牆壁敷設,並採用絕緣子固定,綁紮線必須採用絕緣線。室外架空電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m,與機動車道最小距離6m,與建築物(含外腳手架)最小距離1m.室內配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m.電纜沿牆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2m.電杆不得采用竹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杆或木杆。木杆梢徑不應小於140mm.電纜線路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須採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上樓層不得與外腳手架相連,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電纜垂直敷設也可穿套管沿外牆敷設,固定點每層不得少於一處。電纜埋地敷設埋深不小於0.7m,經過道路等易受損傷場所應加設套管。接零保護系統的電纜線路必須採用五芯電纜。電線及電纜應保持外皮完好,絕緣良好。

總之,公路工程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工程建設的方方面面,對它的預防和控制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只有我們全員思想重視、措施得力、評價科學、嚴格管理,才能做好安全用電工作。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三

勞務工是酒店用工調配的輔助形式,應予嚴格控制,計入酒店編制控制數內,實行計劃用工。

1、勞務工的來源和條件

(1)外單位富餘人員、失業人員及其他人員。

(2)勞務工須年滿16週歲,男性不超過50週歲,女性不超過45週歲;

勞務工必須具有酒店所在地城鎮戶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崗位標準。

2、勞務工人員錄用程序和手續。

(1)用工部門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統一安排擇優錄用,各部門不得擅自招用。

(2)經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面試及體檢、政審合格,並經短期培訓合格後上崗。

(3)廚師、管理崗位勞務工,一般應具有高級技術等級廚師及部門級以上管理人員經歷和資格。聘用前由人力資源部和有關部門審覈,然後報總經理批准。

(4)勞務工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入店手續。辦理手續時應驗證身份證、體檢報告及其他有關證件。酒店與其簽訂勞務協議,初籤協議期限3-6個月,期滿即行終止。如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3、勞務工的待遇和管理。

(1)人力資源部依據酒店規定負責勞務工的調配、跟蹤考查、獎罰和解除勞務協議及辭退。

(2)勞務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必須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工作,如有違反,給予解除勞務費協議或辭退處理。

(3)勞務工的工資一般實行日工資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應根據具體崗位和情況確定);從事技術、管理崗位的勞務工,視情況適當增加待遇。

用工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爲保證四川嘉能佳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建設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順利實現,體現以人爲本,把保人身安全作爲安全管理的核心,加強對承建項目的臨時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確保公司“生產施工現場臨時用工”(以下簡稱臨時用工)的生命安全,提升臨時用工識險、排險、避險及自我保護能力,減少公司臨時用工勞動風險,確保電力建設安全、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臨時用工在生產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工程中凡聘用15天以內的臨時用工均使用本辦法的管理。

3、編制依據

3.1、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20xx]407號)

3.2、《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管理規定(試行)》(國家電網基建[20xx]531號)

3.3、《樂山電業局安全工作管理規範》(樂電安監[20xx]13號)

4、臨時用工安全管理

4.1、招用臨時用工的條件:年齡在18歲—50歲,身體健康、壯勞力,有一定的應變能力,嚴禁使用老、弱、病、殘和童工。

4.2、各施工隊伍不得擅自單獨聘用臨時用工。

4.3、各施工隊伍聘用臨時用工必須辦理相關用工手續。

4.4、用工負責人必須和臨時用工人員簽定《臨時用工安全合同》,在《臨時用工安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4.5、臨時用工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或佩戴標誌上崗。未經安全教育、考試的人員均不得上崗。

4.6、用工負責人在開工前進行工作任務、安全注意事項講解,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會必須做到“四清楚”;開工前監護人應將帶電區域和部位、警告標誌的含義向臨時工交代清楚並要求臨時工複述,複述正確方可開工,並派專人負責安全監督。

4.7、臨時用工一般只用於從事體力勞動的輔助性工作,禁止指派臨時用工單獨從事有危險的作業,若確要參加有危險的工作時,必須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和監護下進行,並做好有效的安全措施。嚴禁臨時用工帶臨時用工。

4.8、臨時用工從事生產工作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應與固定職工相同。

4.9、臨時用工作業時必須佩帶《臨時用工證》胸牌,不得轉借他人。

4.10、臨時用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4.11、臨時用工在施工中必須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4.12、臨時用工作業時必須服從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的安排。

4.13、臨時用工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酒後工作,作業時不得打赤臂、赤腳,嚴禁穿拖鞋,嚴禁在電力設備檢修現場吸菸,防止火災發生。

4.14、臨時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統計、考覈與固定職工同等對待。

4.15、各施工隊伍未按照上述要求使用臨時用工,安監部將按嚴重違章追究相關人員安全責任。

用工管理制度 篇五

培訓中心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1、培訓中心使用的勞務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培訓中心是用工單位。

2、被錄用的所有員工,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試用期。

3、所有員工在被聘用前須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個人檔案等資料。員工若個人資料發生變化,應及時報人事部備案。

4、員工在試用期期滿前,應當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不願簽訂勞動合同的,培訓中心將立即與其終止勞務關係,並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5、勞務派遣期限屆滿前30天,培訓中心將以書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繼續勞務關係,員工應在15日內答覆培訓中心。

6、如員工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務關係或勞動合同,須按國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並工作至30日期滿時方可辦理有關手續離店。

7、員工在辭職前,必須堅守崗位,正常上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8、員工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培訓中心予以解除勞務關係。

9、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培訓中心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0、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被退回的勞務人員必須辦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續方可離店;否則,培訓中心將通過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篇六

1、前言

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和我國能源行業的嚴峻形勢,改革電力企業勞動用工制度是改善企業發展模式,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一個有效措施。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是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生死存亡。近年來,許多電力企業根據生產任務的特點,對於勞動強度大的工作及一些建築、清理等任務,常常僱用臨時工或承包給施工隊伍來完成。這也是一種新的運作方式和勞動用工制度,提高了生產率,取得了不錯的經濟效益,給企業帶來了非常大的幫助。另外,在我國公民法律意識不斷加強的形勢下,規範管理企業勞動用工,在增強企業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的情況下,避免出現勞資糾紛和勞動力不足或過剩的問題,是關係到企業和員工多方面利益的重要問題。而解決這一重要問題的關鍵就是要建立健全的勞動用工制度。改善當前不完善的勞動用工制度。

2、當前用工制度現狀

(1)用工隊伍龐大,員工過多

據統計,我國電力企業的勞動用工數量居世界各國相同規模電力企業之最。雖然我國電力企業的設備、技術不如發達國家,但我國電力企業的職工數量明顯過多,而且這還不包括僱傭的臨時工和工程承包隊伍。人員過多必然會導致機構臃腫,分工不明確,造成人力資源浪費。

(2)缺乏高素質員工

雖然我國電力企業的勞動用工數量很多,但高素質員工卻十分匱乏。所謂高素質員工指的是一專多能的員工,既能在自己擅長的崗位做出貢獻,也能根據企業的需要發揮其他作用。在我國電力企業中,這種跨崗位、兼工種、一專多能的培訓比較缺乏,職工素質與改革發展,採用新技術的要求不相適應。現在,在設備或者新技術採用的時候,在原有勞動力職工的基礎上再配用一組新成員,這樣也就造成了隊伍龐大,而員工素質並未提高的局面。

(3)勞動用工制度上的落後

我國很多電力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並沒有徹底打破“鐵飯碗”,這種落後的用工制度直接導致了上述兩個問題的出現。根據市場經濟的要求,合同制工人應是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但我國很多電力企業都沒有實行優勝劣汰的競爭體制,實際上招收的合同制員工又像傳統的制度一樣,沒有失去“鐵飯碗”的緊迫感。無論工作業績如何,是否爲企業帶來利益,還是實際上成了企業的負擔,只要本人沒有嚴重的過錯,都還是企業員工。這不僅導致員工數量過多,也導致了員工沒有上進心,不能成爲高素質員工,所以往往在工程量大的時候要僱傭一批臨時工人來完成任務。

(4)企業領導問題

潛規則在電力行業也是存在的。一是人情風、關係網。辭退一個人,樹敵一大片,這種不討好的事情許多企業的領導不願幹、不敢幹。辭退一個人也許受益的是企業,但個人卻得罪了很多人,失去了很多人情,以後有吃不完的苦頭。還有,現在的企業招聘也存在許多不公正和不科學的程序。個別領導任人唯親,或被關係網套住,進行關係任用,沒有爲企業的發展引進精英人才,這不僅縮減了人才引進,也使得內部職工對改革失去了支持和理解。

(5)改革力度不足

電力企業也意識到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不同的市場形勢,勞動用工制度必須要與時俱進。但在改革和發展關係處理上,沒有做好。這主要表現在大部分企業因效益不是很好,甚至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從而導致富餘勞動力過剩。若加快改革步伐,精簡大部分員工下來更難以安排,容易造成企業不穩定,甚至社會不穩定的問題。我國的電力企業大部分都非常重視自身的內部控制建設,但我國電力企業內部控制主要集中於會計審計領域,並沒有與職工的管理機制相結合。正是基於此點,對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創新往往侷限於薪酬,人數等方面,沒有進入到更深層次的企業管理當中。如治理結構,組織結構,業務流程,甚至連業績評價制度的改革都沒有做到。這種只注重表面可見結構的改革是不科學,也制約着企業的發展。

3、電力企業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

3.1改革指導思想

要進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就要圍繞減員增效這個主題,形成內轉機制。首先就是要通過各種渠道,開闢新的經濟增長點,使分流人員得到有效安置。然後在企業內部以及行業內部,以市場爲導向,以承包經營爲載體,採用“引、推、逼、斷”的辦法,,全面推進內部經營機制的轉換。具體的說就是引進高素質人才,擯棄人情、關係網,建立合理公正的`人才引進制度。對內部員工要進行“推”的發展戰略,在目前沒有競爭力的職工工作狀態下,建立有效的競爭、晉升制度,推動員工向一專多能方向發展。對那些不思進取,抱着來混日子、不犯錯就不會失去“鐵飯碗”的員工要進行“逼”的措施。要施加壓力、逼迫這些員工學習,上進。在我國許多電力企業,甚至其他的國有企業,這樣的人都是存在的。所以要實行逼迫的措施才能改善整體員工素質,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企業領導對企業的管理要當機立斷,有勇氣、有魄力,要有不怕得罪人的精神。只有這樣才能使一個企業從上到下都有積極性,在市場上有競爭力。電力企業進行及深化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要和企業的自身情況相聯繫,要建立在我國的法律法規基礎上。這樣纔是腳踏實地的指導思想,才能起到有效的導向作用。

3.2深化改革具體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

企業從領導到下屬員工對企業用工制度改革要有較高的自覺性,對改革有根本上的認識。企業用工制度改革對於建立社會主義勞動力市場,是十分必要的,從認清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同勞動制度改革的關係高度出發,從自己做起,做好職工羣衆的思想教育工作,才能從上到下,積極穩妥的使企業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全方位的進行。

2)貫徹落實國有企業用工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

國家對國有企業用工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是企業自身進行制度改革的基礎,如何落實貫徹這些政策是企業改革的先行步伐。企業要將政府的行政領導職能轉化爲企業自身服務的職能,政府不再對企業進行行政干預,使企業的用工自主權得到進一步的落實;同時,企業也要減少對政府的依附,在政府勞動主管部門的協助下,實現自主經營。企業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制的規定,推行新的用工制度,破除舊觀念,以企業的利益爲重,掃除潛在的“鐵飯碗”規則。在引進人才過程中,要真正做到面向社會、公平招收、全面考覈、擇優錄用,引進與企業相匹配的合適員工。企業與員工要嚴格按照簽定的勞動合同辦事,其中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要明確,凡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企業原有固定工的改革也要依據進行,開闢多種就業渠道,解決過剩員工的工作問題,創造企業員工雙贏的局面,爲穩定企業改革創造環境。

3)執行勞動合同化管理

企業要搞好定崗、定編、定員、定崗位職責、定工作和定額等各項工作,做到崗位有人,人有崗位的合理組織。做好對上崗職工進行工作技能考覈和工作態度、業績評估的工作,並把它作爲員工是否可以繼續上崗或者晉升的依據。實現員工公平競爭上崗、晉升,不僅可以使得企業整體充滿激情,也可以調動員工學文化、學技術、學業務的積極性,提高自己的素質。促進企業內部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職工可以選擇更加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而崗位也能找到更加勝任的員工,雙方都能發展。在企業中取消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或者明確兩者的異同,都同企業簽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依據合同辦事,發揮勞動合同的實效性。企業與職工應該是雙向選擇,職工能進能出,能上能下,企業能選能棄,能升能降,形成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企業自身業務需求的勞動用工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務市場運行機制,爲企業和職工提供多方面的服務,打破地域、行業等方面的封鎖,逐步解決企業人才積壓和人才貧乏並存的弊端。

4)改革的措施要配套進行改革

要符合實際,切忌搞不符合實際的改革。正如前文所說,我國電力企業的改革,往往侷限於顯而易見的表面結構的改革,與其相關的和更深層次的制度及結構的改革要配合進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的目的是要提高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與其相關的方方面面都要配套進行。如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組織結構建設等。信息化是現代社會的需求,加強企業信息化建設對企業各方面都有提高,包括勞動用工制度,安全文化更與企業勞動用工息息相關,其作用不言而喻。加強企業組織結構建設可以提高企業管理效率,推進各項制度的實施。這些雖然不是勞動用工制度,但卻與勞動用工制度息息相關,相互促進。把這些都建設好,可以加快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實現,體現出改革實效。

4、總結

電力企業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任重道遠,而且與時俱變,只有充分意識到改革的重大意義、當前制度的不足,有具體可行的改革措施才能讓改革行得通、有成效。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制度和環境,如何有效的改革還要結合自身才能讓改革爲企業自身帶來效益。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篇七

企業勞動用工及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後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如各單位違反此規定,職工有權拒籤勞動合同,各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原勞動合同。

2、員工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權利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爲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並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單位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單位應到有資質的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單位應根據新招聘及調換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結果,以及職業健康體檢單位檢查建議安排相應工作。

6、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職業病者,安排患者進行診斷、治療,並進行觀察。

7、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工作經歷,記錄勞動者既往工作過的`用人單位的起始時間和用人單位名稱和從事的工種、崗位;

(2)勞動者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工種、崗位及其變動情況;

(3)接觸時間、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強度或濃度,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

8、用人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並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10、如在體檢中發現羣體反應,並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及時組織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學調查,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單位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並在一個月內通知體檢者本人。

12、單位應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週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八

1.所有分包必須持有合格的施工資質手續。

2.進場後在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辦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

3.所有分包人員必須隨時持有身份證,憑身份證辦理所在項目部統一格式的現場施工人員胸卡,胸卡加蓋項目部公章有效,人員離開工地時,胸卡收回。

4.分包進場後,三天內將建委備案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複印件、管理人員名冊及崗位證書複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5.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與項目部相應的勞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勞務人員管理職責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須與所用工人簽訂單體合同

8.所有分包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