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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畢業生論文寫作規程

長 治 學 院

本科畢業生論文寫作規程

本科畢業生論文(設計)寫作規程

本科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寫作是教學計劃中重要的、綜合性的教學環節,是教學活動的繼續、深化、補充和檢驗。爲加強對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及答辯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目的和要求

1、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和答辯是學生在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後必須進行的綜合實踐教學環節,是對學生的學科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及應用能力的全面檢驗,培養和訓練學生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

2、加強本科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及答辯工作的管理,對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有着重要的意義。學校各教學管理部門要明確職責,加強指導。學校分管教學的副院長全面負責畢業論文(設計)的寫作和答辯工作,教務處統一部署、組織與協調有關工作,各系系主任負責本系各專業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寫作和答辯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各系要根據學校的統一部署,成立畢業生論文(設計)寫作和答辯指導組,由系主任擔任組長,成員由指導教師、畢業班班主任等人員組成。

3、各系要按照各專業培養目標分專業制定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和答辯的安排意見包括系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和答辯指導組成員、指導教師名單、畢業論文寫作及答辯工作安排、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目錄及對學生選題、寫作和答辯的基本要求、步驟等內容,在第七學期發給本科畢業生,並報教務處備案。

4、論文必須提出和解決在本專業內的某一問題,觀點要正確,方法要得當,推理合乎邏輯。

5、對外語系學生的論文寫作,要求學生使用本專業的語言文字規範進行表述。

二、指導教師

1、指導教師由各系確定。各系要選擇工作認真、業務能力強的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2、講師以上(含講師)的教師都有義務參加論文指導工作。

3、爲確保質量,每位指導教師一般指導5名學生左右。

4、如因畢業(設計)論文選題的需要,或者本專業的指導力量不足,可以跨專業(系)聘請具有講師以上(含講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進行指導。在校內跨專業(系)聘請,須經有關係主任批准,並報教務處備案;校外聘請須經學校教務處同意後,由分管教院校長批准。

5、指導教師的職責:

(1)指導學生選題,對學生提出寫作論文的明確要求;

(2)幫助學生深入理解題目,介紹參考書目,指導查閱資料的方法;

(3)指導學生擬出論文提綱,幫助制定論文撰寫計劃;

(4)檢查學生論文(設計)進展情況;

(5)在學生撰寫論文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指導,幫助解決難題;

(6)審閱論文(設計)初稿,指出不足之處,指導學生進行修改,寫好正稿;

(7)對論文寫出評語,評定成績。

(8)參加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答辯。

6、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論文撰寫時,不得包辦代替,要指導學生獨立進行完成;不得放任自流,要嚴格要求學生,具體指導,認真負責。

三、寫作規程

(一)選題

1、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的內容應滿足教學基本要求,使學生能受到運用所學知識、技能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訓練,有利於培養學生獨立工作的能力。各專業可根據本專業的培養目標和要求,

選擇體現本專業特點、符合本專業發展動態、能促使學生受到全面訓練的題目。

2、畢業論文的選題要由各系組織有關教師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出,要儘可能覆蓋專業主幹課程。其範圍大小和難易程度要符合學生的實際水平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經認真討論篩選後,予以公佈。各系在公佈題目時要求採取適當方式指定教師對學生進行選題指導。各專業的畢業論文選題數量應不少於畢業學生人數的1/2。

3、選題應以本專業爲主,對所學課程內容範圍內的題目都可以選做,也可以選做教育學、心理學、中學教材法、中學教育和教學研究等教育專業方面的題目。

4、全校各專業均不選用文藝創作的題目和翻譯題目;理科系也不選一般性的習題解之類的題目。

5、學生選定題目後,一般不得隨意更改,個別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改換選題者,須向指導教師說明理由,報系主任批准後,方可改變。學生原則上不得跨學科、跨專業自選題目。

6、一般不準兩個或幾個人合寫一個題目。如有需要兩人以上合寫一個題目時,須由指導教師提出,經系領導批准,而且要分工合作,每人都得執筆。

7、根據學生的選題方向和指導教師的實際情況,有條件的可進行雙向選擇。若論文選題較集中,或某個方向的指導教師缺乏,可動員學生重新選題,最終由系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和答辯指導組統一協調安排指導教師。

8、學生擬定畢業論文題目後,要填寫選題報告,指導教師審查簽字、系主任審查後可進入開題階段。

(二)開題

1、學生在根據選定的論文題目,廣泛查閱資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實驗而取得所需材料和數據後;應對取得的材料和數據進行分析、研究、提煉和綜合;對論文涉及的課題研究現狀、課題研究意義作好充分的論證;提出擬研究的主要問題、重點和難點,研究的方法和步驟以及預期結果;編制論文提綱;填寫《畢業論文開題報告》,徵求指導老師的意見。

2、指導教師在審覈論文提綱及相關準備材料和《畢業論文開題報告》後;應明確提出同意開題的意見或暫緩開題的意見;經系主任審覈,由系辦公室在《畢業論文開題報告》上蓋章;學生方可在指導教師指導下開始進入論文的撰寫階段。

(三)撰寫

1、體例

(1)一般按科研論文體例撰寫,即“篇名—作者姓名及系專業、級、班、學號—中文摘要(100—200字)—關鍵詞—正文—註釋—參考文獻”的順序寫作。

(2)隨文須附英文題、英文摘要(100—200字)。

(3)論文文辭力求精煉,文科5000字左右,理科因涉及實驗及定理推導,以3000字爲宜。爲便於編排和存檔,學校統一發畢業論文封面,以B5紙打印。要求使用規範的標點符號,標點符號的使用要遵守GB/T15834—1995《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數字使用應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簡化字使用應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公佈的爲準。

(4)註釋(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性說明)置於當頁地腳或正文後。序號用①、②、③等形式標示。參考文獻附於全篇正文後,序號用[1],[2]、[3]等形式標示,參考文獻需註明具體出處的,應在序號後加圓括號或標註頁碼或章節篇名。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要齊全,其著錄格式如下:

a.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報告:[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b.期刊文章:[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

c.論文集中的摘引文獻:[序號]摘引文獻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原文獻主要責任者,原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獻起止頁碼。

d.報紙文章:[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出版日期(版次)。

2、撰寫、修改

根據各系評議小組通過的開題報告和論文提綱,學生可以進入撰寫階段。

(1)撰寫、修改階段要突出論文的創新性 、科學性和規範性,論點要正確,論據要有力,推導要符合邏輯。

(2)學生完成初稿後要虛心聽取指導教師的修改意見,反覆修改,徵得指導教師同意後定稿。

(3)初步定稿的論文經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後,可以打印,學生進入畢業論文的結題答辯準備階段。

(四)結題

1、各系要成立由專業教師組成的評議小組,對論文進行評議。

2、各系專業教研室負責本學科畢業論文的初評,並負責提出初評的意見。評議時,應先由撰寫論文學生宣讀論文,然後進行評議。

3、指導教師根據學生論文質量,並參考其寫作過程和小組評議情況,認真寫出對論文的評語,向系評議小組彙報,由系評議小組最終評定成績。也可採取以係爲單位集中進行論文答辯的形式進行評定。除以上兩種評定方法外,各系亦可根據本系情況採取切實可行的成績評定方式。

4、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並填寫《畢業論文結題報告》,經指導教師簽署意見,系評議小組審覈同意後,報系辦公室歸檔。

(五)答辯

1、對畢業論文(設計)答辯要嚴格把關。各系要在學校的統一部署下,成立系畢業論文(設計)答辯領導組,設主席1名,委員5—7人,祕書1名(負責答辯會議的記錄工作):按專業成立若干個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參加,並主持答辯小組的工作。各系須於每年答辯前將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和各專業答辯小組的組成及工作安排情況報教務處。

2、所有本科畢業生均須參加答辯。答辯順序採取抽籤的辦法隨機排定。無故不參加答辯者,以曠考論,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以不及格計。

3、答辯主要考覈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觀點正確與否,內容的新穎程度及論述的嚴謹程序,同時也要考覈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和應變能力等。答辯時,所質詢的內容應爲論文中的關鍵問題和與論題密切相關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方法等。

4、每一學生的答辯時間一般爲半小時。學生個人介紹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內容,不超過十五分鐘。對實驗性論文(設計),若條件具備,可允許學生將實驗過程和結果等進行演示。

5、畢業論文答辯小組可根據每個學生論文(設計)的質量和答辯情況,參考指導教師的初評意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分制評定畢業論文成績,並由答辯主持人將答辯意見及成績填寫在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本上(一式三份)。

6、答辯小組對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發生爭議時,應充分討論商定,必要時報請系答辯委員會裁決。

7、對於被評爲優秀或不及格存在爭議的畢業論文,系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要組織複議,並將複議結果填寫在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本上,並將複議意見以紀要的形式報教務處。

8、被評爲優秀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人數一般應控制在該專業畢業人數的20%以內。

9、答辯會議記錄、論文答辯成績評議表要妥善保管。

(六)其它

1、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單由系主任或教學副主任簽字後,本系留存一份,報送教務處一份。

2、畢業論文(設計)作爲一門主修課程列入教學執行計劃。其中本科的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要與學士學位的授予直接掛鉤,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達到中等以上者可獲得學士學位。

3、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各系要統一以電子文本形式存檔,並在教務處備案。學生要將畢業論文(設計)打印三份,一份裝入本人檔案,一份本系留存,一份報送教務處。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留存時間至少爲五年。

4、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後,各系要召開專門會議,討論和總結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並寫出書面總結,以指導今後的工作。

5、每屆畢業生的論文選題、答辯委員會組成、答辯小組分設、總結報告、《長治學院學士學位論文答辯考覈評審表》和《學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等一系列教學資料,均由各系教學祕書整理完整並存檔。

6、各系每年要從被評爲優秀的畢業論文(設計)中向教務處推薦50%的優秀論文(設計)(包括指導教師評語、答辯小組意見),由學校遴選、編輯《優秀畢業論文(設計)》集。

7、學士學位論文寫作、答辯完成後,各系要將畢業論文、《畢業論文選題報告》、《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畢業論文結題報告》、優秀論文推薦排序名單、畢業論文質量分析報告等一併報教務處存檔。

四、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我院本科學生。

五、本規程從2002級本科學生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