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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撰寫規範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畢業論文撰寫規範

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試行稿)

(二00二年五月)

畢業設計(論文)是學生畢業前最後一個重要學習環節,是學習深化與昇華的重要過程。它既是學生學習、研究與實踐成果的全面總結,又是對學生素質與能力的一次全面檢驗,而且還是對學生的畢業資格認證的重要依據。爲了保證我校高職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特制定《北京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

一、 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組成

A.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B.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C.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說明書(包括:封面、中(外)文摘要或設計總說明、目錄、正文、謝辭、參考文獻、附錄);D.譯文及原文影印件;E.圖紙、軟盤、實物等;F.指導教師評語與答辯小組意見;G.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議。

二、 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填寫及有關資料的裝訂

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由指導教師填寫並簽字,經系主任簽字後發出,並上交教務處備案。

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 由學生認真書寫,經指導教師簽字後的開題報告有效,並上交教務處備案。

畢業設計(論文)按統一順序裝訂:封面、論文摘要、目錄、正文、謝辭、參考文獻、指導教師評語與答辯小組意見。然後與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議、譯文及原文影印件、圖紙(按國家標準裝訂)、軟盤、實物等(按班級刻盤)一起上交。

三、 畢業設計(論文)撰寫的內容與要求

一份完整的畢業設計(論文)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標題

標題應該簡短、明確、有概括性。標題字數要適當,不宜超過20個字,如果有些細節必須放進標題,可以分成主標題和副標題。

2.論文摘要

論文摘要以濃縮的形式概括研究課題的內容,摘要在300字左右。

設計總說明主要介紹設計任務來源、設計標準、設計原則及主要技術資料,中文字數要在1500~2000字以內,外文字數以1000個左右實詞爲宜。

3.目錄

目錄序號爲:一、二、三、……;㈠、㈡、㈢、……1、2、3……;(1)、(2)、

(3)、……,要求標題層次清晰。目錄中的標題應與正文中的標題一致。論文文本每頁右下角必須有頁碼,目錄中必須標明頁碼。

4.正文

畢業設計(論文)正文包括緒論、正文主體與結論,其內容分別如下:

緒論應說明本課題的意義、目的、研究範圍及要達到的技術要求;設計類的課題主要介紹設計任務來源、設計標準、設計原則及主要技術資料;簡述本課題在國內外的發展概況及存在的問題;說明本課題的指導思想;闡述本課題應解決的主要問題,在文字量上要比摘要多。

正文主體是對研究工作的詳細表述,其內容包括:問題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設和條件;模型的建立,實驗方案的擬定;基本概念和理論基礎;設計計算的主要方法和內容;實驗方法、內容及其分析;理論論證,理論在課題中的應用,課題得出的結果,以及對結果的討論等。學生根據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性質,一般僅涉及上述一部分內容。

結論是對整個研究工作進行歸納和綜合而得出的總結,對所得結果與已有結果的比較和課題尚存在的問題,以及進一步開展研究的見解與建議。結論要寫得概括、簡短。

5.謝辭

謝辭應以簡短的文字對在課題研究和論文撰寫過程中曾直接給予幫助的人員(例如指導教師、答疑教師及其他人員)表示自己的謝意,這不僅是一種禮貌,也是對他人勞動的尊重,是治學者應有的思想作風。

6.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是畢業設計(論文)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反映畢業設計(論文)的取材來源、材料的廣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對他人知識成果的承認和尊重。一份完整的參考文獻可向讀者提供的一份有價值的信息資料。參考文獻必須是學生本人真正閱讀過的,且要與論文工作直接相關。

一般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參考文獻不宜過多,但應列入主要的文獻(包括外文文獻)可10篇以上。

參考文獻的著錄,按著錄/題名/出版事項順序排列:

期刊——著者,題名,期刊名稱,出版年,卷號(期號),起始頁碼。

書籍——著者,書名、版次(第一版不標註),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始頁碼。

四、 畢業設計(論文)的寫作細則

1、論文要用統一的A4打印紙打印。打印正文用宋體小四號字,版面上空

2.5cm,下空2cm,左右空2cm(靠裝訂線一側增加0.5cm空白用於裝訂),行間距固定值20磅,外語論文應打印並參考以上要求。

2、對字體和字號的要求如下:題目用一號(分兩行書寫時用小一號)黑體字;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用小二號黑體字,題序和標題之間空兩個字,不加標點,下同;第二層次(節)題序和標題用小三號黑體字;第三層次(條)題序和標題用四號黑體字;第四層次(款)題序和標題用小四號黑體字;第五層次(項)以下標題和題序與第四層次同。

3、論文中所涉及到的全部附圖,不論計算機繪製還是手工繪製,都應規範化,符號符合國頒標準,手工繪製要用繪圖筆,圖號標註無誤。

五、 畢業設計(論文)的形式審查應在畢業答辯前完成,形式審查合格者方能參加答辯。凡形式審查不合格者,應重做,直到達到要求爲止。

六、 對於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其論文的格式須經系(部)統一審覈。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