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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營商環境建設研討交流會上的發言

在司法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營商環境建設研討交流會上的發言

在司法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營商環境建設

研討交流會上的發言

同志們: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營商環境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競爭力的重要指標,是經濟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當前,全市高質量發展其時已至、其勢已成,我們要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下面,我談幾點體會。

建立完善涉營商環境法規規章。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新時代新徵程,必須一以貫之注重發揮憲法的重要作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持之以恆推進依法治區。要加大營商環境制度供給,科學編制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完善立法審查工作機制,推進涉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立改廢釋,逐步構建系統完備、公平公正、務實管用、具有全市特色的營商環境法規制度體系。發揮地方立法“小快靈”作用,聚焦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圍繞企業關注的市場準入、產權保護、公平競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等方面問題,加強立法調研,推動條件成熟的立法項目出臺。加強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覈與備案審查,及時糾正有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文件。

建立高質量法律服務企業保障機制。堅持人民至上,着力服務和改善民生,是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落腳點。必須踐行法治爲民宗旨,持續推動解決法治領域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護航”企業發展。牢固樹立“服務企業就是服務發展”理念,不斷優化面向市場主體的法律服務,積極發揮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作用,根據自貿試驗區、高新區、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等企業集中區域存在的普遍性法律需求,統籌引入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集中推出一批優化營商環境法律服務項目,滿足企業個性化的法律需求,常態化爲企業提供“法治體檢”、法律諮詢等服務,幫助企業提高預防和化解法律風險能力。加強對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的監管和指導,指導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自主打造服務本地市場主體的特色法律服務品牌,推進法律服務產品迭代升級,不斷提升法律服務質量和成效。促進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向合規服務深化,主動介入企業或者項目的運營,提高企業合規經營水平。

優化完善涉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積極迴應羣衆需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必然要求。要持續完善涉企矛盾糾紛化解和訴源治理機制,建立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商事調解銜接機制,充分發揮各類調解組織專業優勢,常態化開展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推動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解決”,減少企業糾紛困擾。加快推進商事調解組織建設,健全訴調對接機制和交流溝通機制,加強訴調程序有機銜接,積極推動地方法院與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緊密協作,打通法院與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通道,實現案件有效分流、先調後訴,引導企業把調解作爲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先選項。建立完善訴調、訴仲工作銜接協調機制,積極向市場主體推介仲裁製度和仲裁服務,提高各類市場主體通過仲裁解決糾紛的意願。加強仲裁機構與人民法院工作聯動配合,形成優勢互補、靈活多元、快捷高效的矛盾糾紛化解合力。

完善有力有效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形成公正文明、執法爲民的執法環境,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點。要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建立完善不予處罰清單,擴大輕微違法行爲免罰清單範圍,堅持柔性執法、包容審慎監管和綜合監管,推行輕微行政違法“先行提醒”,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引導市場主體依法糾錯。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推動出臺規範的行政裁量權基準,防止執法簡單“一刀切”,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推動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有效減少多頭執法、交叉執法、重複執法、隨意執法,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預。推動行政執法監督與人大監督、司法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凝聚監督合力,擴大監督覆蓋面,增強權威性。健全完善行政執法“日常督查+專項督查+社會監督”機制,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推動“事後監督”向“全程指導”轉變。

發言完畢,請同志們批評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