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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教師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培訓學校教師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學校教師的管理制度 篇一

爲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爲曠課。

二、考覈辦法

1、學校實行領導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周彙總填表於下週工作例會公佈。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覈。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早晨:值日領導、值周教師、有早自習的教師必須參加早操,組織學生早操紀律,檢查衛生。

2、晚上:值日領導、值周教師、有晚自習的教師必須檢查學生就寢紀律。

3、教師工作例會爲每週日上晚自習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事假一般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領導書面(電話、口頭)請假,不準由他人轉告或代請假,不按規定的作曠工記錄。請假期間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2、教師病假五天以內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及鄉鎮以上醫院的有效病假證明報學校批准;五天以上由本人出具書面請假條及縣級以上醫院的有效病假證明,學校審覈簽署意見後報市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備案。

3、嚴格控制事假,教職工請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3天,一學期事假一般不得超過10天。村小教師請假由學區校長審批;完小教師請事假一天,由張明富校長審批;事假三天內由本人出具書面假條,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由學區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本人出具書面請假條,學校審覈簽署意見後報市教育局人事股批准備案。

4、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爲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半天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①符合法定婚齡,結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始夫妻,可享受婚假7天(晚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時間計算爲:婚禮當天、婚禮的前三天和後三天,含節假日和返校時間。)

②教職工直系親屬過世時,根據具體情況可請7天喪假,時間計算爲:上山當天、上山的前三天和後三天;公、婆過世可請假三天,時間計算爲:上山當天、上山的前一天和後一天;含節假日和返校時間。爲其他親屬奔喪的作事假處理。

③女職工的法定產假90天,根據《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產假12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晚育年齡爲女方25週歲)。違反計劃生育的,無產假,並作曠職論處。

8、教師因公出差(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記缺勤。

四、教師平時管理規定

1、每週日完小老師必須返校,每週五學生放學後才能離校,無特殊事情一般不準請假,有特殊事每月只准請假一次。曠工一天扣50元、請事假一天扣20元、請病假一天扣10元、完小教師缺會一次扣5元(完小會)。請假時間計算,在上下午課前到校記半天,在上下午課後到校記一天。

2、嚴格按課程表上課,嚴禁私自調課,私自調課一節雙方各扣5元。若有特殊原因,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教導主任協調後方可調課;否則按曠教處理,曠教一節扣10元(無人上課)。

3、同班語文、數學教師請假或曠課時,搭班數學、語文教師應主動頂課(跨班課程由教導安排),未主動頂課的搭班教師或不服從值日領導安排的教師每節課扣5元。

4、凡學校大型活動(文藝匯演,慶祝大會,體育活動,開學典禮,教研活動等大型集會)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按實際情況記爲事假。

5、每週五降旗(放學)時,每個班必須有一位搭班數學、語文教師組織學生放學;否則兩位教師都按曠教半天記錄。

6、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者自負,並追究值日領導相應責任。

五、教師值班

爲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領導人員或部門及時處理。

六、本制度從20xx年9月1號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教師管理制度 篇二

1.聘任制對學術自治與自由的影響

(1)聘任制的准入和時效。高校聘任制對不同的學術職業梯次沒有采取相應的評價標準和任職方式。職業的准入規定和時效性沒有和高校教師的考覈掛鉤,學校和教師的責權不明晰,不利於學術發展。

(2)聘任制對學術發展的干擾。聘任制的實施程序還有待走向公正透明,高校對教師隊伍的甄選機制還有待公平。行政部門掌控了高校教師的實際利益,比如教師崗位的定置、評職稱、晉升職務等。這使得高校教師的學術權力受到了削弱,學術自治和自由難以開展,不利於學術公平。而教師的解聘和聘用後的保障機制,都受到行政上的制約,對學術自治和自由產生了掣肘的作用。所以,建立多元化的高校教師聘任制,促進高校教師學術的異質性、多元化特色發展勢在必行。

2.獎勵制度和促進學術創新的關係

(1)獎勵制度對高校教學、科研的導向。目前我國高校獎勵機制主流還是以市場化作爲導向,教師對學術研究的興趣減弱,熱衷於迅速獲得物質上的利益。因此,高校獎勵制度要建立在工作性質和學術職業上,堅持內在激勵和外在的物化獎勵相結合,最大限度激發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學術創新。

(2)獎勵制度對促進學術創新的利弊。有利的方面是:拉大了教師的收入差距,打破了平均主義,有實績的重點崗位受到了追捧。弊端是長期的學術後備力量的培養被忽視,邊緣學科的學術職業發展受到制約,價值的貨幣的走向決定了高校教學和科研的定位。高校作爲學術性團體,應以學術爲特徵。建立適合高校教師學術發展的氛圍,使得學術能自主發展,尊重學術職業羣體的異質性、多元化,爲高校教師學術創新提供有利的環境。

3.學術職業發展和高校教師發展制度的關係

進行教師崗前培訓,以加強教師教育理論的提升。高校教師的培訓制度,應使培訓的內容符合個體需求,根據不同的專業給予不同梯次的高校教師培訓。高校管理只有以學術職業爲內在覈心價值,才能真正促進高校教育的發展,提升高校教育管理的主流價值取向。教師管理制度是高校管理制度中的核心部分,應注重高教評價體系的規範化,尊重學術職業的差異化,促進學術職業的創新發展,提高高校管理的透明度,以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的健康發展。

教師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進一步完善學校的內部管理,更好地落實學校的教育教學常規,調動全體教師做好本職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區教辦關於“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行力”的文件精神和學校相關規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出勤管理

1.每月遲到累計三次,扣除全勤獎(70元)的50%,超過三次扣完當月全勤獎;

2.杜絕無故曠工和誤課現象,如有,扣發當月全勤獎;

3.請病、事假半天可口頭向學校行政請假,不用寫假條,離校需在保安室備案;

4.請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要交書面假條,領導批准簽字後交辦公室,課程原則上自己解決,如需質量室安排代課,請假人支付每節代課費10元;

5.請病、事假超過三天,要上級審批,請病假須提交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並有書面假條,扣發當月全勤獎,再按市文件要求執行;

6.教師公假或因公出差,需自行調上50%的課程,其餘課程學校安排教師代課;

7.婚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職責管理

1.按週一、三、五爲正班主任,週二、四爲副班主任的安排負責早餐、午餐看班的工作。請假、出差由同班老師負責;

2.預備鈴響後到課室候課,正式鈴響後必須開始上課,上課時間嚴禁接聽電話以及坐着授課(特殊情況必須先上報);

3.早讀、寫字課教師準時到位,下午第一節課的老師負責寫字課巡查,不巡查(坐着)屬不達標;

4.下午放學最後一節課的老師負責整理隊伍,並按要求把隊伍帶到指定的地方;

5.值日的老師必須7:20分到校,負責每天的值日工作(校車、課間巡查、午休巡查、打飯紀律等)。

以上各項未達標,每次按一節代課費標準扣除。

6.全校性檢查(如板報檢查、課室、功能室衛生檢查、圖書角檢查、課室文化佈置檢查等),按檢查的時間、標準嚴格執行,並公示檢查情況,凡不合格按第一負責人100元,第二負責人50元扣除;

7、教師應主動參與科組、學校、區級以上活動,凡無故不參加扣除本月的常規考覈津貼(400元)的50%,並取消期末評優評先資格;

8.在校級以上的調研、展示、目標評估、等級評估等活動中擔任現場課,評爲優秀等級的獎勵200元;不達標扣200元,並且均要求進行一次校內抽聽課,過關才能達標。

三、師德管理

1.嚴禁出現體罰以及變相體罰學生的情況,如發現一次在該教師本月的德育津貼(200元)中扣50%。情節嚴重記教學事故一次並扣除本月的德育津貼(200元);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嚴禁以各種名義參加或者舉辦有償家教或培訓補習,違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3.禁止向學生推銷或代爲統一購買除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覈准以外的教輔資料,違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學校教師的管理制度 篇四

爲了給我校帶來良好的教學秩序,讓教師們具有一定的責任目標意識,給祖國培養有用的棟樑之才,爲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訂本制度。

一、出勤管理

1、凡請假的教師,代課費由教師自己開出,每節5元。(婚喪假、特殊病假除外)

2、開會、升降旗儀式活動凡請假、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後請假均以曠工論處,按規定每節扣10元,每天扣50元,並記入檔案。

4、凡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校長審批,交教導處調課。確因特殊情況可以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上請假條。

5、不允許教師之間私自調課,若是自行調課,一經查實,雙方都按缺課處理。

6、曠工每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規定3分鐘至5分鐘內爲遲到,5分鐘以上視爲缺席。

7、值周教師負責值周內晨讀,缺一節扣幣5元,未完成值周條例,扣幣10元;值周教師要特別注意安全。

二、教學管理

1、教學常規實行月查制,並認真作好記錄。

2、聽課每位教師不少於10節,校長、教導和教研組長不少於1→←5節。並作好記錄。

3、每位教師要用普通話、寫規範字和作好記實手冊。

(一)教學獎懲

1、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優良率居同級同類學校(教學點與教學點)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45、40、35元。居全鎮第一、二、三名的獎55、50、45元。

2、統考科目的及格率爲70%的獎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5元累計。

3、統考科目的優良率爲68%的獎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10元累計。

4、統考科目人均分高於全鎮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獎50元。

5、凡統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鎮倒數第一的懲30元。

6、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鎮倒數第一的且低於全鎮人均分的懲40元。

(二)其它獎勵

1、教師在刊物上發表文章的。國家級獎100元,省級60元,地級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獎,且必須是本人所寫)。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是單項比賽。

所叫學科學生參賽,輔導教師以下標準發獎(不含體育;同一競賽若干人參加,只取最高獎級的'前三名)。

組隊參加地教委、縣文體委組織的各種運動會,獲單項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35、30、25、20、15、10元;獲團體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200、160、120、80、40、30元;組織參加學校各種運動會,獲團體第一、二、三名分別獎50、40、30元;獲單項第一、二、三名分別獎20、15、10元。單項和團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複計獎。

3、文藝演出與美術作品參賽獎

凡學校組隊參加上級組織的文藝演出與集體參賽作品,或地級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100、80、50元;獲縣級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80、50、30元。單項和集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複計獎。

4、以上各種參賽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三、特殊貢獻

1、凡獲國家級骨幹教師、省級骨幹教師、地級與縣級骨幹教師,分別獎100、80、50、40元。

2、以上各種獎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