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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爲維護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使學院財產免遭損失,確保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加強對所有參加實驗的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實驗室都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操作規程、防盜、防火、防事故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制訂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張貼懸掛在明顯處,嚴格貫徹執行。

二、每個實驗室的實驗員即爲該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協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批評。節假日和規定時間,要全面檢查和落實實驗室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以解決。

三、各類實驗儀器設備和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裝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塵和防鏽,保持通風良好。

四、實驗室的水、電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各種可移動的電器、工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統一檢查,落實值班人員和責任,消除不安全隱患。五、實驗室必須配備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於取拿的位置,嚴禁任何人以任何藉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時檢查、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爲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進實驗室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護能力,才能動手操作;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範措施,有教師指導監護。

七、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嚴禁佔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儀器設備和器材要經常擦拭,保持乾淨無塵;實驗室的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室內設施;空調機等大功率耗電設備要及時關閉。

八、凡實驗、試驗資料,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按規定存放,使用中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設專人妥善保管,不經系主任批准,不得隨便攜出或外借。

九、實驗室萬一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所在系負責人和有關部門;造成輕傷以上的事故或被盜、水災、火災等嚴重的安全事故要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實驗室事故,有關部門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嚴肅處理;對發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採取措施補救,或事故發生時不報告、不排險,甚至逃離現場,事故後隱瞞真相、避重就輕、推諉責任,對調查不配合等情況者要從嚴處理。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個人,學院保衛處、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並做出限期整頓、改造的決定;凡因安全隱患需整頓、改造的實驗室,在採取相應的措施並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爲保障實驗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實驗室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級領導要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各學院、實驗室要有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並經常督促檢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實驗室主任爲該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二、實驗室要注意防火、防盜、防爆、防塵、防潮、防震、防鏽、防磁,要預防細菌、病毒和輻射的危害,要有應急設施和應急措施。

三、實驗室消防器材要備齊存放,電器電路要符合安全規範。儀器設備的安全保護設備要可靠。出現意外事故,實驗室要有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貴重藥品、貴重金屬要存放在保險櫃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細菌、病毒、放射源要專庫儲存,要有存放、領用管理規定和處置措施。要嚴格執行上述物資的計劃購置、運輸、存放的規定,對品種、性質、數量要嚴格登記入檔,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藥品等要存放整齊,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亂堆亂放。

六、實驗室用過的實驗動物,廢瓶、廢渣、廢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環衛管理要求,統一處理。

七、高壓容器存放合理。易燃與助燃氣瓶分開放置,離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溫度、溼度要求的實驗室,按規定控制溫度、溼度。

九、實驗室照明、噪聲、通風須符合要求。

十、水、電、暖管道走線和實驗設施佈局要安全、合理,實驗室環境要整潔美觀,符合規定要求。

十一、實驗室各種標識清晰、完善。

十二、實驗室安全要定期檢查,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應認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每次檢查都要詳細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