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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晨、午、晚檢制度

學校學生晨、午、晚檢制度

學校學生晨、午、晚檢制度

爲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構建以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傳染病長效管理與應急處理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有效地防控傳染病,特制定《磚井鎮學校學生晨、午、晚檢制度》。

1.爲確保我校晨、午、晚檢工作落在,發實處揮實效,學校每班安排兩名配班教師,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晨、午、晚檢工作。配班教師要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按時到班協助班主任工作,具體分工由班主任協調分配。

2.晨檢時間爲早操前,午檢時間爲午休起牀後,晚檢時間爲晚自習前。晨、午、晚檢的地點爲各班教室。各班主任及配班教師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對學生進行晨、午、晚檢,如有事或請假需提前做好協調,確保晨、午、晚檢正常開展。

3.各班主任及配班教師在進行晨、午、晚檢時必須做到全員、全面。要通過測量體溫、觀察、詢問等方式及時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若發現學生身體不適,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症狀時,要及時填寫《磚井鎮學校學生晨、午、晚檢登記表》和《磚井鎮學校學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表》,記錄要及時、詳實,不得瞞報、謊報!並第一時間送學校疫情隔離室進行隔離。若因工作怠慢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班主任及配班教師承擔相應責任。

4.晨、午、晚檢過程中發現學生身體異常時,班主任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建議家長立即送醫治療。同時將本班的情況第一時間上報學校政教處,政教處接到班級上報後,要立即入班覈查,並報學校疫情部門。

5.學校疫情部門接到政教處上報後,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並進行進一步的核查,根據學生病情情況由校委會決定是否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鎮政府或縣疾病防控中心。

6.各班主任及配班教師每日進行晨、午、晚檢時要對因病請假缺勤學生的情況進行回訪,及時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就醫情況、康復情況等,並督促家長及時治療,促使學生儘快返學。

7.因病缺勤的學生返校時必須持鎮級及以上醫院的康復證明方可返校,否則不予返校。各班主任須將因病返校學生的康復證明粘貼在因病追查記錄上。

8.班主任要利用班隊會定期對學生進行疾病防控知識教育,並加強家長的疾病防控知識宣傳,告知學生及家長,如在校外發現身體異常,第一時間告訴班主任及配班教師。班主任及配班教師獲得信息後要做好相關登記和上報工作,同時建議學生不要返校,儘快就醫治療。

9.各班的晨、午、晚檢記錄每週週五放學前送學校政教處審覈,由政教處管理人員簽字後下一週返校領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