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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本通用多篇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本通用多篇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一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___,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男。

申請再審的事由:

申請再審人不服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年12月21日作出的(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對違反法定程序可以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應當再審”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1、請求撤銷平原市中級人民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

2、改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欠款25555元;

3、一、二審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再審的事實及理由如下:

一、(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判決書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

申請再審人,在20_年至20__年期間,根據被申請人的要求,爲被申請人承包施工的洪廣鎮政府辦公樓工地、西夏區、光華活性炭廠等工地提供磚、石料,並按照被申請人的要求僱人對上述施工的地面進行平地、墊土方等勞務工作。20__年9月18日,被申請人對申請再審人提供的上述貨物,勞務工作進行了結算,根據申請再審人實際提供的貨物清單、支出的勞務工作量進行結算,得出結論:申請再審人爲被申請人提供貨物、支出勞務工資合計爲25555元。結算後被申請人出具結算單一張,確認申請再審人爲其提供貨物、支出勞務工資,共計154322元。

因被申請人未支付上述款項,申請再審人爲此起訴至海人民法院法院(以下簡稱平原區法院),法院經過審理,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申請人應付申請再審人欠款爲136624。5元。被申請人不服該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平原中院)。平原中院經過審理認爲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作出了(20__)南民終字第28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將本案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平原區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__年3月11日再次開庭審理時,被申請人並未出庭參加訴訟,法院缺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並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判決書。但該判決書中法院審理查明的內容,引用的是(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中審理查明的內容,作出的上述判決也是依據該內容作出的。申請再審人認爲,平原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依法向被申請人通知了開庭審理的時間,被申請人故意缺席不出庭參加訴訟,其行爲是惡意的。而平原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在被申請人缺席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對認定本案事實的主要證據進行質證,但卻引用了未生效且又發回重申的判決書中的內容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民事判決書是錯誤的,是違反法定程序的。面對上述錯誤判決,申請再審人上訴至平原中院,而平原中院也未查明案件事實,在該錯誤判決的基礎上又作出的(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維持了平原區法院(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民事判決。

申請再審人認爲,二審法院作出的維持(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是非常荒唐的。本案是因被申請人的上訴程序而被二審法院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平原區法院的(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是未生效的判決,重審後該判決書的內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審法院是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重新審理,意味着要對重新審理案件的所有事實、證據進行重新審理、查明、覈實。要對重審案件的所有證據在法庭上經過當事人質證,認證程序重新加以確認,而不能直接採用原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而平原區法院在重新審理該案時,卻在被申請人未出庭參加訴訟、認定案件的主要證據未經過法庭質證程序情況下,直接採納(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查明的內容作出的判決,是違反法定程序的。而二審法院面對這個荒唐的判決視而不見,居然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這豈不是與平原中院(20__)南民終字第281號民事裁定書“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裁定相互矛盾嗎。退一步講,如果法院認爲可以直接採納原審判決內容的話,也應當採納申請再審人提交的關於被申請人承認欠款的錄音光盤的內容,因爲該錄音中的內容被申請人是沒有異議的,該證據是具備證據的真實性、關鏈性、合法性的。既然一、二審法院採納原審中被申請人的質證意見,那麼也應該採納該錄音證據,這樣才能體現公正。但一、二審法院未採納該關鍵證據,從而導致本案被申請人欠款的事實真相無法查清,並且該錄音證據在一、二審重新審理中也未進行質證。原審法院事實上剝奪了申請再審人的訴訟權利。故申請再審人請求上級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依法糾正,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二、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不清,作出的判決是錯誤的

原判決對申請再審人提交的《實物出庫憑證》、《送料單》、《收條》的單據金額23298元進行確認,但對申請再審人主張的其餘欠款不支持的判決理由缺乏證據證明。因一、二審法院不支持申請再審人的訴訟請求是在被申請人缺席的情況下做出的,法院未查明本案的事實情況,且判決內容引用的是未生效的原審判決內容,該案審理程序違法,做出的判決錯誤。理由如下:

1、爲證明申請再審人爲被申請人承包的工地送料、購買建材、提供勞務的事實,申請再審人向法院提交了由被申請人工地人員,以及應被申請人要求供料的人員的書面證據:《實物出庫憑證》8張、《送料單》3張、《收條》1張、空心磚款收條1張、磚款收條1張、空心磚發磚發票6張、水泥款收條1張、墊土方證明1份、被申請人簽字《領(收)料單》4張、欠條1張、由被申請人收料員張建軍出具的收取沙石、混合料、片石、土方等收據261張、錄音光盤1份、結算單1份。以上單據、錄音、結算單符合證據三性,相互之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同時有被申請人陳述在案的記錄爲憑,充分的證明了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請再審人清償欠款。

2、在一、二審法院審理當中,被申請人均未出庭參加訴訟,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書面證據來否認申請再審人的主張,但原審法院代替被申請人否認相應證據,例如:一審判決第4頁第16行出現“因結算單系複印件,且結算單相關票據中沒有被告的簽名,而被告也不認可,故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本院不予以支持。被告在本案重審時未進行答辯,也未到庭應訴,視爲對其訴訟權利的放棄”,既然認定是被申請人放棄了權利,就不能相互矛盾的認定被申請人的質證意見。原審法院在此基礎上作出的判決明顯是錯誤的,應當予以糾正。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認爲,既然是重審案件,就應當全面審查本案的基本事實,對本案的證據重新進行質證、認證,客觀、公正的查明本案的債權債務關係,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再審人特向貴院提請再審,請求依法查明事實,撤銷(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改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欠款25555元。

此致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___

20__年4月20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二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___,女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___,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男

申請再審人___與被申請人___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於20__年5月25日作出的(20__)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和20__年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20__)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20__)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王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___對被申請人___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___與被申請人___20__年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於家庭生活,也未用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因此對於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屬於___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___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___與被申請人___之間的債務屬於債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及打擊行爲的通知》的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爲高利借貸行爲。”據申請再審人___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___與再審被申請人___之間債務存在行爲。被申請人___已償還的債務是屬於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餘款項極大可能是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___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___與被申請人___之間的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三

申請再審事由:

原審(一審、二審)法院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判決不公。申請人不服原審判決,依據《民訴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六)項之規定,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請求:

2、改判支持朱_要求寶冶公司承擔工傷繼續治療費至工傷醫療終結。

申請再審的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故意迴避重要事實,隱瞞真相,申請人有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所謂“查明事實”。

(2)、朱_主張的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是指在高壓氧艙康復治療期間所產生的那部分,並不包括在雙方曾經協議過的手術住院範圍之內,並不重複,而是未達成協議的部分。(有可計算的住院日期及代理人朱連琴在協議書籤名時特別註明上可以查證),原審故意混淆。

(4)、寶冶公司於20__年3月20日決定20__年3月7日起第二次退工並終止勞動合同,然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是在20__年9月12日付給朱_,且未經協商一致。原審故意隱瞞,(證據有經濟補償協議書,終止勞動合同給付一次性補助金在內的建行存款憑條)

(5)、朱_至今仍在工傷醫療期間,一次性醫療補助費不是朱_自願接受的,未經協商一致,未經簽收,(證據有疾病證明單,未經簽字的經濟補償協議書),原審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二)、原審在認定上脫離事實,顛倒是非,規避法律,混淆責任。

(2)、原審隱瞞了“協議書”上朱_代理人朱連琴所籤“高壓氧沒提供”的特別註明和按實際時日可以推算得出高壓氧艙治療階段所產生的護理費、伙食補貼費、交通費並不包括在協議範圍之內的事實。原審混稱“協議履行完畢”,而不支持朱_主張在高壓氧艙治療期間應得的護理費、伙食費和交通費,顯屬偏袒不公。

(4)、朱_主張的“勞動關係終止”後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理由有六:其一,是寶冶公司在朱_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事實發生後不予和不讓申報工傷復發認定手續。其二,是在“勞動關係終止”時給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未經協商一致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四

申請人:,女,19_年10月14日生,漢族,住址:

申請事項:

___訴___公司等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申請撤回再審申請。

事實與理由:

____訴__公司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__年12月10日作出(20__)豫法民一終字第64號民事判決。申請人___不服,認爲該判決對“資地互償合作建房協議”是否有效,認定事實不清,於20__年1月7日向貴院申請再審。貴院立案二庭於20__年2月21日作出(20__)民申字第214號受理申請再審案件通知書,通知立案審查。

現石文平自願撤回再審申請。望準。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申請人:___

河南大進律師: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五

申請再審人:__村第_生產小組,被申請人:李某,被申請人:___村委會。

再審請求

再審申請人認爲該判決書和裁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損害了案外人__村第_生產小組及其他小組組民的利益。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和裁定書,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20__年12月13日,某某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中的原告李某訴被告某某村民委員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20__年3月20日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於20__年9月30日前發包給原告李某同等級別土地4.695畝,承包期間至20__年9月30日止。後原告李某對此判決書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級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某某法院於20__年11月7日作出重審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自三類地承包到期後,發包給原告該類地7.695畝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取得該類地起,承包二十年。後法院又於20__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補充判決被告某某村委會自20__年6月15日孫某的承包地8.54畝到期後,發包給原告7.695畝耕種。以上是該案審理的基本過程。20__年7月7日某某法院執行工作人員依據上述判決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案外人(申請再審人發現上述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也侵害了案外人第_生產小組的利益。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給予審查處理。

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不屬於某村民委員會,作爲村委會無權向外發包,其與案中原告李某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書中的承包地所有權屬於第三生產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可以認定案中的標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發包的權利主體應當是第三生產小組而不是村委會。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當然也是無效的。

其次,人民法院執行的標的的所有權也並非屬於村委會而是爲第_生產小組所有。20__年11月7日的民事裁定書將案件的標的物明確爲孫某承包的土地,孫某的承包地到期後由原告李某承包,這種判決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爲孫某承包的土地歸屬於第三生產小組。作爲第三生產小組完全有權利在孫某承包的土地到期後再次分別承包給第三小組中的其他成員。而事實上生產小組也已經將承包土承包給了其他人等十餘戶。人民法院不能執行案外人的財產。

第三,__縣人民法院重審後的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將合同的標的進行了變更,顯然與法無據。該案中的承包合同書中的標的物是果園(土地),由於該承包的標的不存在了(判決書中也查明瞭再實際返還原承包地已不現實),判決書將合同中的標的在判決的主文中確定村民委員會的三類地再承包給原告李某。後在民事裁定書中又進一步將該三類地明確爲孫某承包的土地。這顯然是對判決的結果多次變更。假設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話,那麼因爲合同的標的物已經不存在,則承包合同本身就無法繼續履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決解除承包合同,並可以根據相關事實追究當事人的違約責任。該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將案外人的土地作爲標的物再次發包給原告,顯然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及其他成員的利益。

第四,20__年6月10日的民事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爲20__年9月12日。但是民事裁定書作出的時間爲20__年11月7日,送達的時間案外人尚不明確。上述兩者的時間也是相互矛盾的。作爲民事裁定書,只是對程序方面的處理,只針對解決案件程序問題或更正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但該民事裁定書將判決的內容也進行了變更,這違反了裁定書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權益。

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來說也是無效的,沒有經過招標投標,沒有召開村民大會,承包方案也沒有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村委會提交的鎮政府的證明也說明了該承包合同是無效合同,鎮政府的意見也是要求終止合同,不應再履行。但是法院仍然認定該合同有效,屬於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的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內容存在違法,適用法律不當,侵害了申請再審人(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判決依法改判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市中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__村第_生產小組

20__年__月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六

再審申請人:___,委託代理人:___。

再審被申請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再審申請人楊__因訴再審被申請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行政登記一案,不服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書,現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二條,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依法撤銷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

2、依法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__年11月17日頒發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

3、判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承擔一、二及再審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於20__年11月17日頒發給再審被申請人王__位於蚌埠市燕山路109號1棟1單元3號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將屬於再審申請人楊__的合法財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該行爲嚴重侵犯了再審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故行政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銷其錯誤的行政登記行爲,後蚌山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20__)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支持了再審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再審被申請人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王__皆不服該行政判決,上述至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以因單位內部分配的房屋而引發的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範圍爲由,駁回再審申請人楊__的訴訟請求,並撤銷蚌山區人民法院(20__)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行政判決。

(一)原裁定適用法律錯誤。

原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且足以影響裁判公正。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駁回起訴的理由,在於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第三項規定:“因單位內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騰房等房地產糾紛”。

首先,本案的訴爭並非行政裁定書中所稱“因單位內部分配的房屋而引發的糾紛”,而在於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行爲是否具備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糾紛。訴訟標的具體爲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於20__年11月17日頒發給再審被申請人王__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爲是否具備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是否充分。在本案的一審中,作爲原告方的再審申請人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也是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的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一審蚌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合法的判決,而二審的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的適用上斷章取義,剝奪再審申請人楊__的合法訴權。若不作出頒證行爲,純粹單位內部的分配房屋糾紛,方屬於該解釋第三項的適用範圍。其次,第三項的適用有其前置條件:“凡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起訴條件的……”,本案中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經對王__作出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爲,已經對再審申請人楊__的財產利益產生實質影響,其當然有權利要求國家司法機關予以裁決。再者,同樣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第二項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就有關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處理決定不服,或對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就房地產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中作爲政府主管部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王__所頒發的是房地產權證,依據該司法解釋也應享有相應的訴權,並非全部被駁回。最後,從法的效力位階和新法優於舊法的規則從發,《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8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法發〔20__〕54號)的法律效力高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法發〔1992〕38號),不應機械適用後者,理應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訴權。

綜上,本案的訴爭不是表面的分房、騰房或建房糾紛,乃是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出的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錯誤糾紛,再審申請人一審中正是針對該行政登記行爲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出訴訟,依據《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8號),理應擁有起訴的權利,二審適用法律錯誤,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頒發房地權證的具體行政行爲欠缺合法性與合理性。

1、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爲已經對再審申請人楊__的財產權利產生重大的實質影響,已經喪失該房產的法律處分權。

該房產是蚌埠市鑄鍛廠分配給再審申請人的職工宿舍,自1988年居住達二十多年,長期且持續、不間斷地爲其佔有、使用和支配,根據《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該佔有狀態本身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1998年,再審申請人與蚌埠市鑄鍛廠之間履行了該房產的過戶手續,所在單位蚌埠市鑄鍛廠亦已承認再審申請人對該房屋的合法財產權利。蚌埠市鑄鍛廠破產之後,其留守處的原始房產登記,亦能證明20多年來再審申請人對其一直擁有合法的財產權利,戶口登記簿和身份證等也表明爲其法定居住地。20__年11月17日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該房產登記在王__名下,並頒發了房地權證。頒發房產證的行政登記行爲已經對楊__的財產權利產生實質影響,其房產權利基於該行政登記行爲已經喪失,在法律上王__擁有該房產的處分權。作爲利益受損的行政相對人,再審申請人當然有權利對其行政登記行爲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要求司法機關予以裁決,該行政登記有瑕疵的理應撤銷。

2、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王__頒證的具體行政行爲存在重大瑕疵。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審筆錄(蚌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證明王__已經自認20__年其與留守處趙南京篡改爭議房產原始登記底根。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自認(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上訴狀”)在作出給王__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爲時,出賣給王__訴爭房屋的“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並未得到“蚌埠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的房產處分的授權,而依據蚌埠市政府的相關文件後者享有處分權。王__也自認20__年3月2日“蚌埠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方授權留守處辦理產權手續。而王__所持有的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於20__年11月17日頒發的房產證,留守處並未得到房產處分權人的授權。出賣人無權處分,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仍以頒證,該具體行政行爲存在重大瑕疵。事後的授權並不能彌補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時的缺陷,在法律上事後的證據不能作爲證明具體行政行爲作出當時具備合法性的證據使用。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應撤銷給王__所頒發的房地權證。

(三)原審行政裁定實質上剝奪了再審申請人的訴權。

再審申請人楊__原系蚌埠市鑄鍛廠工人,____年進入該廠工作,1988年該單位將位於蚌埠市燕山路109號1棟1—1—3號房屋分配給楊__,並於1998年6月9日向蚌埠市鑄鍛廠行政科交納該房屋的過戶費。25年以來再審申請人一直居住至今,並由其一直交納房租費和水電費,再審申請人楊__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身份信息也以該房屋爲居住地。20__年蚌埠市鑄鍛廠破產註銷,其後移交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的原始房產登記信息中仍以再審申請人楊__爲該房屋權利人(20__年7月12日楊__於留守處查詢,並由留守處出示蓋章的原始登記信息),原蚌埠市鑄鍛廠負責單位房產管理的行政科長李振遠也出具了證人證言。但20__年7月15日,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的該房產的登記信息由再審申請人楊__被篡改爲再審被申請人王__(上述事實可查證民事庭審判的筆錄,王__的自認),並由王__作爲購房人向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申請購買該房屋。後由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和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將房屋賣給王__。20__年11月17日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向王__頒發該房產的“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該房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嚴重侵害了再審申請人楊__的合法財產權益。

20__年3月7日王__起訴再審申請人楊__至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要求房屋騰退,蚌山區人民法院判決(20__)蚌山民一初字第00134號,駁回王__房屋騰退的訴訟請求。

再審申請人楊__於20__年5月30日向蚌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給頒發的王__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蚌山區人民法院認定蚌埠市鑄鍛廠留守處和蚌埠市工業商貿系統改制企業留守處出售該房產沒有合法依據,依據蚌埠市相關政府文件能夠出售該房產的爲上述二者的上一級機構“蚌埠市工業商貿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辦公室”。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轉讓方無權處分該房屋資產情況下,爲王__辦理過戶手續並頒發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爲主要證據不足,8月23日蚌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給的王__房地權證蚌私字第353637號房地產權證。

再審被申請人皆不服該行政判決上訴後,20__年11月1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裁定撤銷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20__)蚌山行初字第00018號行政判決,認定再審申請人與再審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的主管範圍,駁回起訴。雖然楊__與王__的騰房糾紛,蚌埠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已經查清事實並作出民事判決;雖然針對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存在瑕疵的行政登記行爲,蚌埠區人民法院已經就該具體行政行爲的合法性和據以作出該行政行爲的證據是否充分予以裁決。但是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使一切迴歸原點,該終局裁定產生堪憂的後果包括:對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該案件中的行政登記行爲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司法機關無權審查與裁決,而行政相對人的財產利益更無法得以司法救濟。王__持有房產證,房子卻由楊__實際佔有,單位已破產清算,二人之間的房產糾紛不可能以司法渠道妥爲處理,法律權利與事實權利將永遠分割。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實質上剝奪了再審申請人的訴權。

綜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再審,依照事實和法律撤銷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蚌行終字第00041號行政裁定,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___

申請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七

申請人(原判被告、終審上訴人):_,男,×歲,漢族,農民。住內蒙扎蘭屯市中和鎮庫堤河村;郵寄地址。

被申請人(原判原告、被上訴人):_,男,×歲,滿族,村長;郵寄地址:扎蘭屯市中和鎮庫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荊樹貴,男,×歲,漢族,幹部,住中和鎮庫堤河村一街。

申請事由:

再審申請人因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呼盟中級法院在內蒙高級法院裁定指令再審情形下,做出駁回再審請求的判決;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準,實體錯誤!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

2、民案終審,違背法定程序,對上訴案件不審不問維持原判。

3、民案再審,無視案件性質,覆轍原判錯誤,做出駁回再審訴求。

本案三審判決的錯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1項、2項、3項、4項、6項、10項、11項規定的: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據是僞造、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力的、原判決遺漏以及第二款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應當再審的事由。

請求事項:

1、撤銷兩級法院初、終、再審判決;駁回被申請人的訴求;判令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2、判令被申請人給付拖欠款(原判遺漏)×元。

3、被申請人的訴求屬於惡意,應於懲罰,判令由此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害(車旅誤工等)賠償人民幣×元。

糾紛事實:

申請人與銀行約定是70平米土瓦結構房。簽定《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被申請人購買後,索要115平米臨街的磚瓦結構住宅房;不顧民事行爲主體和約定標的,訴求法院判給該房。

民案原判:

故意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用債務曲解立案、規避約定審理、做出與約定相悖的判決:被告給原告倒出臨街的土瓦結構房。

1、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還款憑證》、房屋照片,是確定糾紛事實、案件性質、約定標的、民事行爲主體的關鍵證據;法院原判未予認證質證!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一項“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規定情形。

2、原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認定的事實是僞造的,沒有質證。

糾紛源之房產抵押買賣;認定債務糾紛,沒有證據證明。

署名潘振林、標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來路不明;村委會代簽的日期是在此房出賣並且建成磚瓦結構房之後,是廢棄無效證件;不具證明力。做定案依據未質證。

如此審判錯誤,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的2、3、4項規定情形“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主要證據是僞造的”以及“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3、原判適用法律錯誤:房產抵押買賣糾紛用《民法通則》債權條款判決,明顯與糾紛性質不符。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6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規定情形。

4、原判決遺漏:庭審時,被告反訴原告欠款事項沒有認證。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12項“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的”規定情形。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文模板 篇八

申請再審人(原審一審被告):劉__,女,19__年_月__日出生,漢族,無業,現住西安市_____。

被申請再審人(原審一審原告):郭__,男,19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西安___退休職工,住址同上。

申請再審人因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20__)碑民一初字第__號民事調解書,協議內容、審判☆☆程序違法,特依法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對該調解協議內容二、三條立案再審,依法作出判決。

事實與理由

一、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20__)碑民一初字第__號民事調解書協議內容第三項:“本市含光路__號住房一套,歸原告___所有,原告___須向被告劉花娥一次性支付12000元。”根據案件事實,此住房爲西安市醫學院家屬樓,屬於房改房,並不具有完全所有權。並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故,此協議內容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及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件屬於離婚糾紛之訴(身份之訴),因此,該調解書應當經當事人簽收後具有法律效力,而碑林區人民法院未經送達,只是送交當事人,嚴重地違反法律、審判程序。

三、申請再審人向碑林區人民法院監察室提出糾正該調解書後,口頭回復該調解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四)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後,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議附卷,並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請求製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本案是涉及到身份之訴的案件,該適用法律實屬錯誤,應當依法予以糾正。其中當事人請求製作調解書,如果不請求,怎麼能夠證明其婚姻身份呢?不請求,就無法證明婚姻關係的是否存在或解除。而是應當製作調解書,應當送達簽收,才符合法律的規定。

四、本案申請再審人未簽收的民事調解書應當依法作出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綜上,依據《民事訴訟法》180、182、184條,及《再審立案規定》第8條之規定,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協議內容違反法律規定及違反審判程序,請求上級人民法院行使審判監督權,以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

此致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劉__

20__年7月27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九

申請人(原審被告):__X建設有限公司__分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渝北區____X;聯繫電話:1366____X,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周__。

被申請人(原審原告):__,男,出生於____年8月7日,住所地:__縣__鄉__村__X號。

申請人因不服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20__)沙法民初字第__X號《民事調解書》,特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現提出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請求:

1、撤銷(20__)沙法民初字第3509號《民事調解書》;

2、改判駁回被申請人訴訟請求;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現有證據證明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20__〉沙法民初字第__X號《民事調解書》協議內容:雙方從20__年10月28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違反法律規定,應當再審。

一、原審調解在程序上沒有遵循《民事訴訟法》第7條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主持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與事實完全不符。

1、本申請人並未將該工程發包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申請人通過招標方式將承建的某某住房項目部分勞務分包給重慶碩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碩豐公司),碩豐公司委託代理人爲王小碧。碩豐公司的所有簽章也是真實的,是該單位曾經使用的公章。而碩豐公司系通過報紙公告聲明原公章作廢,本單位顯然沒有能力覈實該公章真假。

2、被申請人受僱於李明全,與李明全一起從吳飛、胡小羽處承攬基礎孔樁水鑽勞務,不屬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之不具備用工主體的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代表碩豐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的是王小碧。而與李明全作爲乙方簽訂基礎水鑽工作分包合同的是__和__私人,並非碩豐公司,更非王小碧。雙方簽訂的《基礎孔樁水鑽部份勞動分包協議》約定,甲方將挖孔樁、獨立樁柱基及條形基礎部分的水鑽勞務以包乾價方式承包給乙方。被申請人與李明全是表親,受僱於李明全。被申請人妻子王元翠還代表李明全領取勞務費用,在其領款時出具給胡小羽的《擔保證明》的前言部分載明:“某某項目5—10樓挖孔樁水鑽部份承攬人李明全班組的全權代表王元翠承諾”。顯然,《基礎孔樁水鑽部份勞動分包協議》和《擔保證明》充分證明被申請人與吳飛和胡小羽等人之間系承攬關係,既非受僱於吳飛和胡小羽,更不是吳飛或胡小羽招用的勞動者。因本申請人並非《基礎孔樁水鑽部份勞動分包協議》的當事人,也不知曉《擔保證明》證據,故在原審中未能舉示這兩份證據材料,以致原審法院未查清案情。

二、原審調解達成的協議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

1、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更不存在直接的勞動關係。

2、新證據證明的事實是:被申請人僅僅是受僱於李明全,與李明全一起承攬了基礎孔樁水鑽部分工作。因此,本案不能適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規定,認定申請人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三、原審調解的履行,將給本申請人造成經濟利益不當受損的後果,悖離了民事訴訟調解應當貫徹程序效率與實體正義兼顧的價值取向,也違背了民事訴訟調解制度主要在於解決糾紛、恢復秩序、實現和保障社會和諧的目的。但是申請人卻根據原審調解協議在認定工傷後,以其承包的勞務費收入9000餘元作爲每月工資標準要求本申請人賠償其傷殘八級的工傷待遇26萬餘元——按正常的社平工資標準,八級工傷待遇僅有10萬餘元。無論是承攬關係,還是僱用關係,被申請人在工作中受傷都完全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獲得相應的賠償。申請人在與被申請人不存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的勞動關係之基礎的情況下,在原審主持下與被申請人達成調解協議,自然悖離了民事訴訟調解應當貫徹程序效率與實體正義兼顧的價值取向。

綜上,原審民事調解書未對基本事實進行認定,導致調解協議內容意思表示不真實;在實體處理上沒有遵循《合同法》第4條、第5條之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導致當事人履行民事調解協議內容後顯失公平,違反法律規定,應當予以撤銷。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十

申請再審人:__村第X生產小組,被申請人:李某,被申請人:__X村委會。

再審請求

再審申請人認爲該判決書和裁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損害了案外人__村第X生產小組及其他小組組民的利益。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和裁定書,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20__年12月13日,某某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中的原告李某訴被告某某村民委員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20__年3月20日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於20__年9月30日前發包給原告李某同等級別土地4.695畝,承包期間至20__年9月30日止。後原告李某對此判決書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級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某某法院於20__年11月7日作出重審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自三類地承包到期後,發包給原告該類地7.695畝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取得該類地起,承包二十年。後法院又於20__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補充判決被告某某村委會自20__年6月15日孫某的承包地8.54畝到期後,發包給原告7.695畝耕種。以上是該案審理的基本過程。20__年7月7日某某法院執行工作人員依據上述判決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案外人(申請再審人發現上述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也侵害了案外人第X生產小組的利益。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給予審查處理。

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不屬於某村民委員會,作爲村委會無權向外發包,其與案中原告李某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書中的承包地所有權屬於第三生產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可以認定案中的標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發包的權利主體應當是第三生產小組而不是村委會。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當然也是無效的。

其次,人民法院執行的標的的所有權也並非屬於村委會而是爲第X生產小組所有。20__年11月7日的民事裁定書將案件的標的物明確爲孫某承包的土地,孫某的承包地到期後由原告李某承包,這種判決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爲孫某承包的土地歸屬於第三生產小組。作爲第三生產小組完全有權利在孫某承包的土地到期後再次分別承包給第三小組中的其他成員。而事實上生產小組也已經將承包土承包給了其他人等十餘戶。人民法院不能執行案外人的財產。

第三,__縣人民法院重審後的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將合同的標的進行了變更,顯然與法無據。該案中的承包合同書中的標的物是果園(土地),由於該承包的標的不存在了(判決書中也查明瞭再實際返還原承包地已不現實),判決書將合同中的標的在判決的主文中確定村民委員會的三類地再承包給原告李某。後在民事裁定書中又進一步將該三類地明確爲孫某承包的土地。這顯然是對判決的結果多次變更。假設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話,那麼因爲合同的標的物已經不存在,則承包合同本身就無法繼續履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決解除承包合同,並可以根據相關事實追究當事人的違約責任。該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將案外人的土地作爲標的物再次發包給原告,顯然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及其他成員的利益。

第四,20__年6月10日的民事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爲20__年9月12日。但是民事裁定書作出的時間爲20__年11月7日,送達的時間案外人尚不明確。上述兩者的時間也是相互矛盾的。作爲民事裁定書,只是對程序方面的處理,只針對解決案件程序問題或更正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但該民事裁定書將判決的內容也進行了變更,這違反了裁定書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權益。

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來說也是無效的,沒有經過招標投標,沒有召開村民大會,承包方案也沒有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村委會提交的鎮政府的證明也說明了該承包合同是無效合同,鎮政府的意見也是要求終止合同,不應再履行。但是法院仍然認定該合同有效,屬於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的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內容存在違法,適用法律不當,侵害了申請再審人(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判決依法改判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