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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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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鑑賞

2020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一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規定一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還規定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以及統治階級認爲重要的其它制度,涉及到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於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佈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4年憲法奠定了新中國憲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國開天闢地的第一部憲法。這部憲法充分考慮了我國革命的具體國情,特別是1949年以來我國革命和建設的經驗,可以說是完全符合當時中國國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第四部憲法,也是我國的現行憲法,1988年4月、1933年3月、1999年3月、20__年3月先後對這部憲法進行了修改,這部憲法是建國以來最完善的一部憲法。20__年3月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體現了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的基本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憲法修正案充實了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指導思想,完善了國家基本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加強了對公民各項權利的保障,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羣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積極性,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維護憲法,保證憲法實施,是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我們每一個公民要認真學習憲法,領會憲法的精神實質,養成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習慣。

2020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二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爲“五四憲法”的法案爲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之後,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對現行憲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來講,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憲法不僅僅是爲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生活在社會中的人們似乎又感受不到憲法的存在,感覺不到憲法與自己的生活之間的關係,至少是對憲法的感受和感覺沒有對法律那麼強烈。其實,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憲法的身影無處不在。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正是因爲憲法的這項規定,才能使更多的人有享受到公平教育的機會,也正是國家把接受教育上升到憲法的高度,才引起了全社會的重視。在工作中我有時候接觸到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中的有些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字都不會寫,可是在義務教育普及多年以來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都能通過接受教育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實現更高的人生追求。 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在我十八歲剛上大一那一年,學校裏開始組織學生選舉,選舉權,是個我們自小在課本上纔會接觸到的詞語,當我在選舉投票箱前投進代表我的權利的一票的時候,才充分感受到作爲一個公民能夠切身爲自己當家做主,選出自己認爲合格的能代表自己聲音的區人大代表,那是的心情不僅僅是光榮,更是身爲一箇中國人的自信和驕傲。

憲法第35條規定: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作爲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也深刻體會到了自己的這項權利,小時候看話劇 《茶館》,故事裏分別講述了戊戌變法、辛亥革命、抗日戰爭三個時期之後的情景,裕泰大茶館經歷了一次次改朝換代,不變的還是那“莫談國事”四個大字,看的時候覺得好笑,那是因爲我們從未留意到,今天的我們見面閒聊時話題從你吃了沒可以聊到昨天晚上的新聞是什麼內容,這樣的暢所欲言,正是因爲憲法賦予了我們的言論自由。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其他黨的民族政策、法規當中,黨和國家也始終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根本原則。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得到不斷鞏固和發展,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社會長期穩定,祖國的統一大業不斷向前推進。冠縣作爲一個漢族和少數民族雜居的城市,各民族之間共同參與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正是由於憲法和各項法律政策隊少數民

族羣衆權益的保障,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的局面。

當然,憲法在賦予我們基本權利的同時,也規定了作爲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該履行的義務,公民有勞動的義務,有接受基本教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等等這些。憲法對於我們義務的規定從根本上也是對我們基本權利的保障。

20__年11月1日十二屆人大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每年12月4日定爲“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治工作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作爲一名公職人員,憲法日的確立讓我更深的體會到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性,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我們只有爲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我們應該做到:認真工作,積極進取,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學習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2020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三

寒假中 ,我無意看到一篇文章大學生憲法意識的分析與思考,文章有幾點讓我印象深刻,其中這麼寫道大學生憲法意識的培養在憲政建設中具有戰略地位。但是,當前大學生的憲法意識不高,對憲法的瞭解少、興趣低,憲法權利意識差,沒有形成憲法至上的理念。這也促使我決定體會憲法的獨到之處。之後也是我深有感發。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從中憲法的重要意義凸顯而出,但是作爲我們來講應如何將其統一呢?以下爲我個人的看法:

首先是知法。自覺學習憲法,增強憲法意識和法律觀念。作爲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作爲祖國壯麗事業的接班人,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法法制思維,才能明白什麼事該做什麼是不該做,這樣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第二是守法。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我們就應該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而不是讓法律成爲一紙空文,成爲我的笑料,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其實我們有兩個選擇,要麼違法,要麼守法。違法就意味着你愚昧無知,你沒有社會責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爲給你的家庭,給整個社會甚至給全國全球造成了多麼惡劣的影響。你爲了一己私利,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如果沒有憲法來規範,那我們的社會還有什麼社會,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嗎。當然你也有另外一種選擇守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成了法制思維,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祖國的大好河山,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社會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還會遠嗎?第三是用法。當你的權利受到嚴重侵害時,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第四是相信人間美好。社會風氣日下,但有無數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們領導人的偉大領導,公平正義一定會揮手金錢的誘惑。法律面前,不管財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終一定能夠人人平平等。

其中憲法的第二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我覺得我們需要明確我們大學生的義務,其中(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2)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4)依法服兵役的義務。4條義務使我們需要履行的。

國家也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作爲大學生我們應依法辦事的思想觀念,不僅要遵紀守法,而且要監督社會主義法律的遵守和執行,堅決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使社會主義法制得以真正實現。其次,培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的觀念。樹立法律權威即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2020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四

12月4日是國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並頒佈實施,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修訂,自20__年起,12月4日定爲全國法制宣傳日,20__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而且要使這一天成爲全民的憲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利屬於人民,權利服從憲法。公職人員自有爲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必須予以追 究和糾正。 通過學習憲法等其他法律,我們明白了應該怎麼做?我認爲從以下四個方面去認識。

首先是知法。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作爲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作爲文明的傳播者,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法制思維,才能明白什麼事該做什麼是不該做,這樣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我們就應該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而不是讓法律成爲一紙空文,成爲我的笑料,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其實我們有兩個選擇,要麼違法,要麼守法。違法就意味着你愚昧無知,你沒有社會責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爲給你的家庭,給整個社會甚至給全國全球造成了多麼惡劣的影響。你爲了一己私利,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如果沒有憲法來規範,那我們的社會還有什麼社會,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嗎。當然你也有另外一種選擇—守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成了法制思維,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祖國的大好河山,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社會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還會遠嗎? 第三是用法。當國家、集體、他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時,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上述合法權益!

第四是護法。法制的尊嚴也在於我們的維護,看到有人公然觸犯法律,違犯憲法等法律時,我們可以制止勸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檢舉揭發,用自己的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的囂張氣焰,維護憲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國的觀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諧的陽光普照大地!

2020學憲法講憲法作文徵文一等獎五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着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着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因爲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道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

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里木鄉某國小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爲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捱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裏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

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爲,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纔會正常運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纔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