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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一、當前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政策評價

第一,現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明確了政府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責任,從法律的層面上給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保證。第二,現行政策建立的約束機制,使參建各方重視安全管理,強化了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意識。第三,現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監理行業的規範和發展,促使行業內整個安全生產監理水平的提高,使一些責任心比較差的監理企業意識到危機。第四,現行政策對監理的安全管理職責範圍進行了界定,使監理過程有法可依,爲監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客觀上起到了保護監理人員的作用。

二、當前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深層問題與完善思路

2.1建設各方主體的經濟和社會屬性

從現行政策對各方法律責任的要求來看,建設單位屬於消費者,施工單位則屬於生產者,監理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者。

2.2事故致因規律的理論認識

在安全事故的統計中,無論是美國的osha,還是我國與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政府部門,都使用的是直接事故原因統計,如高空墜落、擠壓、觸電、物體打擊以及坍塌等類別。

2.3政府安全管理的手段

隨着工程建設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監理單位,都面臨着利潤空間被極度壓縮的不良生存環境。

三、結論

3.1安全責任分配製度設計應從事故致因及其各方控制能力的角度出發

安全與質量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的目標是沒有事故,質量管理的目標則是沒有廢品,在造成事故和出現廢品的複雜原因中,存在着大量的。共性因素且交互影響。

3.2制度再設計中應體現建設單位作爲生產者屬性的政策前提

由於建設單位(業主)是建設活動的“組織者”,具有強勢地位,對包括質量、安全、進度、費用等在內的生產管理活動具有強大的影響力。

3.3制度的導向應注重激勵和積極引導

根據安全事故致因理論,安全事故的發生是由於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爲共同作用的結果。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覈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爲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爲,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爲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爲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爲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爲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爲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爲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安全禁令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鄭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巖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菸、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爲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菸發現吸菸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爲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用電管理責任制度

1、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2、副組長每天進行巡檢,對出現的用電隱患及時記載,限期讓專職電工進行整改。

3、組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配合組長和副組長的檢查工作,並在節假日前後、大雨、大風後和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和副組長彙報,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1、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5、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6、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爲,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7、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電氣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絕緣情況,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人使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沙滅火。

5、在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電位置,再作安裝。

6、多臺配電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外電杆架線,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腳釦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釦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0、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電應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12、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3、現場配電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

15、嚴禁帶電負荷拉合開關。

16、施工現場用電經安全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進行使用。

施工用電檢查維修制度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並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XXX

2、組長:XXX

3、副組長:XXX

4、組員:XXXXXX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後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裝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3、安裝和拆除箱涵側牆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幹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擡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吊點要選擇可靠、繩索繫牢後升降,不得亂拋。鋼模板裝拆時,上下要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模時,要設專人指揮。

6、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固定牢靠;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

8、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檯,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9、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施工時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爲了創建文明工地的需要,爲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項目部對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覺遵守。

一、配料棚內成品、半成品分開堆放整齊。

二、需要安裝的模板、材料按構件尺寸隨運隨用,不得將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層亂堆亂放。

三、模板堆放應順牆碼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較大的房間中間部位。

四、拆除後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類歸堆,即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

五、模板上的釘子面朝下放,最好將釘子拔掉後堆放。

施工機械防護措施

一、施工現場機械的防護對象主要有電鋸、電刨、攪拌機、砂輪機。

二、電鋸應對皮帶加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三、電刨的防護主要是對皮帶進行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四、攪拌機的防護主要是搭建防護棚,防雨和落物傷人。防護棚有鋼管搭設,上設雙層防護。

五、砂輪機應對其皮帶進行密閉性防護,並且安放在鋼筋工棚內乾燥地面上。

施工機械檢查維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機械班長進行編制維護、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與保養,專職維修人員作好每日的例行保養以及要不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二、機械維修工必須做到施工機械好壞心中有數,以便能及時、準確的找到原因進行維修。要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

三、對各種機械檢查出的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決不能湊合勉強使用,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並做如實記錄。

四、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玩忽職守,不按要求定期檢修,造成機械帶病運轉和其它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一、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二、建築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製定的建築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四、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五、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築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

六、建築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1、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管理,並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築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十、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二、建築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十三、建築施工企業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十四、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五、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築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築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十六、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四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當滿足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級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並持有安全資格a證。

3、從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二、安全部經理負責對公司下屬項目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要求:

1、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並持有相關上崗證書。

3、從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協助安全部經理對公司下屬項目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要求:

1、具有中專或相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以上技術職稱資格,並持有相關的上崗證書。

3、從事3年以上建築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現場經驗和協調能力。

四、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對項目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資格要求:

1、具有大專或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並持有安全資格b證。

3、從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五、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驗和協調能力,並持有安全資格c證。

3、從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員都必須持有安全資格c證及以上的資格證書,並接受相應的培訓、複訓。

七、年滿60歲,不得繼續擔任安全管理人員。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五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覈制度。

1.3建築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建築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建築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2、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在本級機關建立以下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2.1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發類型、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併發布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

2.2建築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在本行政區域內各市、縣及有關企業中設置安全生產聯絡員,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信息動態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

2.3建築工程安全生產預警提示制度。在重大節日、重要會議、特殊季節、惡劣天氣到來和施工高峯期之前,認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區域建築工程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時期曾發生事故的教訓,有針對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

2.4建築工程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開展本行政區域建築工程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工作,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經常性的向社會公佈建築工程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

2.5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與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制定各項監管措施情況;根據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結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及在專項整治、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重點監督檢查地區。

2.6建築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要與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措施。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要與發生事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並將約談告誡記錄向社會公示。

2.7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覈制度。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培訓,並進行考覈,考覈合格的方可上崗。

2.8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制度。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立卷歸檔。

2.9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將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不良行爲記錄在案,並利用網絡、媒體等向全社會公示,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力度。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不斷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六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

2、項目部組織班子人員,每十天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並填寫整改報告書。

3、施工班組每天堅持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後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施工現場每個工人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

5、安全員、各工種工長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6、對檢查出工人不執行安全規章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7、對重大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並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二)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峯、夏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假日前後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係,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發生,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3、堅持每週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4、在採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製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爲確保安全施工,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素質,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各項目在安排生產的同時,應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2、必須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組每天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內容主要是當天的作業環境、鄰近高壓線、附近建築物地基情況、氣候條件(如颱風、雨季等)、當班主要工作內容、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技術要求的特殊工種的配合等。班前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現場每個崗位周圍的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上班前由工地負責人(工長)對當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記錄在案。

4、班組長在班前向職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讓職工瞭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確使用和發揮建築工人“三寶”,發動職工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積極組織落實和實施。

5、必須建立班組每週的安全活動日製度,即在平時的班前活動中,增加以下內容:小結本週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下週安全生產要求,特別是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的工作環境和特殊作業部位等,如何採用相應預防措施,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訓。

6、上級有關單位對工地的檢查情況均應按實記錄。

7、記錄要齊全、詳細、認真,並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必須按時複審方爲有效。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範圍。

3、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後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並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6、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7、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後操作。

8、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9、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後應附操作證複印件作爲安全檢查資料附件。

(五)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爲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採取積極預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制訂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之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的條款。

2、傷亡事故發生後,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4、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採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羣衆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5、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六)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制度

1、各項目部應按規定爲職工發放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2、物資部門應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管理,按統計的工種和性別,做好年度勞動保護用品計劃,並按批准的計劃進行採購,不得盲目採購,防止積壓。

3、各項目部在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須在國家審批的勞動保護用品商店採購,所採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產品質量安全鑑定證書等。

4、勞動保護用品入庫後,必須進箱、進櫃,經常檢查,嚴防黴爛變質、鼠咬、蟲害、保持清潔衛生。

5、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中,要建立發放領用臺帳,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6、職工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項目部對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儲存,必須設立專用倉庫或儲存室。

2、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場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有關專業防火規範;

(2)有防雷保護措施;

(3)電氣設備符合國家電器防爆標準;

(4)有防靜電設施;

(5)設置有相應的通風、防爆、監測、報警、滅火等消防安全設施;

3、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核發的許可證;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儲存、使用的場所、設施;

(3)有經培訓考覈合格的人員(含保管、使用等人員);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羣衆性的義務消防組織。

4、運輸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車輛及駕駛員必須至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申辦準運證,配備的押運員也要辦理押運證。

5、運輸工具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6、各項目部必須嚴格填寫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類清單,逐級上報,報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審覈、簽證並蓋有公章。

7、當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按規定退庫,不得在使用單位滯留,即使是明日還要使用,但也要辦理退庫,明日使用時,再按規定領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須嚴格入庫驗證、領用簽證批准、退庫簽證確認等工作。

(八)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獎勵細則

1、公司設安全獎勵基金,按完成工程總價的萬分之一計提安全獎勵基金,各種違章罰款均進入安全獎勵基金,建立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由公司統一使用。主要用於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各二級公司及項目部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計提安全獎勵基金。

2、公司每月組織對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檢查評分達到優良的,建設公司將給予項目經理或項目主管負責人20xx元的獎勵。

3、各項目部、二級公司年內無死亡、重傷事故、負傷率控制在指標內(5‰),年終公司給予項目分部、二級公司主管經理20xx~5000元獎勵。

違反安全管理體系及制度處罰細則

1、各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對項目經理處以500 0~8000元罰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項目經理處以200 0~5000元罰款。

3、未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對項目經理處以1000元罰款。

4、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明確,對項目經理及其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5、未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教育培訓制度、班前活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等相關制度,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

6、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經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檢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後仍然達不到合格要求,將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處於100 0~3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