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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爲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患者身體健康,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安全工作由院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醫院每月要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針對性的對科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對職工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院內外職工,患者出現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饒河縣衛生局及相關部門;患者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職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強醫院管理,保證醫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負責醫院安全保衛的值班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職工的。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崗思想,提高業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患者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呵斥和變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將精神病患者趕出醫院或病房。

6、外單位或部門手術或者會診需請我單位人員的,未經饒河縣衛生局批准、院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離院參加。

7、醫院要教育職工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時到院、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醫院要定期對病房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饒河縣衛生局。

9、醫院要經常檢查院內圍牆、廁所、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戶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職工和患者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醫院組織集體活動,要將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要履行相關審批程序,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

醫院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1.醫院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科室特點,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院長負總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醫院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各科室負責人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醫院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並作爲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醫院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並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並督促整改。

醫院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醫院安全工作事先防範的重要制度。爲進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訂如下安全檢查制度:

1、各科室要設有安全員。科主任爲本科室的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做到定時、定人、定位。

2、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並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庫房、檢驗室、食品衛生、舊建築物、鍋爐房、消防措施等均爲檢查的重點部位。

3、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科主任每週對所在科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醫院領導帶隊每月組織一次或兩次由相關科室主任組成的檢查組對全院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並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後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4、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醫院領導,並要求有關科室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科室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5、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於形式或出現漏檢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複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科室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覈。

7、建立檢查情況院內通報及向領導彙報制度。醫院辦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並將檢查情況在院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彙報。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爲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爲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牀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並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蔘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後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願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願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並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爲: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佔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菸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積極倡導、鼓勵醫護人員主動報告不良事件,通過了解錯誤,提高對錯誤的識別能力和免疫能力,避免同樣的錯誤反覆發生於不同的部門或個人,我院採取集中培訓與書面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培訓。通過不良事件無責上報,發現錯誤、分析錯誤本質的原因,進而建立預防錯誤發生的機制,鼓勵異常事件通報,改變面對錯誤的態度,輔以系統性分析,有效改善作爲,達到建立安全醫療環境的目的。

本次培訓重點強調了各臨牀、醫技及相關科室必須圍繞“患者第一、醫療質量第一、醫療安全第一”宗旨,完善醫療質量保障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醫療規章制度,規範醫療行爲。並從強化醫院、科室管理入手,通過大量具體的案例及本院近期發生的醫療不良事件的現狀和產生原因分析,醫療不良事件的發生,雖有一部分原因來自個人的疏忽或技術不良,但更大部分原因來自長期潛在於整個系統中的失誤,是因爲系統、程序、工作環境的疏失。因此,安全醫療環境的建立應該擯棄苛責個人,而致力於改善系統。

通過這次培訓,提高了全院職工特別是醫護人員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無責上報制度的認知,消除了職工對醫療不良事件上報的顧慮,提高了大家對不良事件上報的積極性。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凡進入細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衣帽整齊,戴口罩。有自我防護意識,一切按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2、對細菌室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防護及消防知識的培訓,增強安全法制觀念,熟悉、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

3、對細菌室用過的一切含有標本、菌液的容器等放於專用容器內先進行高壓滅菌處理後再行清洗。

4、對細菌室內的各種菌種實行專人、專用冰箱管理,人離本室應關(鎖)好門窗及冰箱。

5、禁止細菌室內的各種標本流向室外,防止污染環境。發現室內某區(點)被污染,應立即進行消毒處理,以防交叉感染髮生。

6、定期檢查儀器設備運行及防火設備情況,以清除各種不安全隱患。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醫療室要具備基本的設施和設備,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優雅,藥品、器械擺放規範,符合有關衛生要求,應防塵、防蠅、防污染。

二、藥品、器械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要消毒、殺菌,防止交叉傳染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醫療室工作人員,要有行醫許可證,着衛生服上崗,規範操作。要不斷學習,提高技術,遵守醫德。

四、採購藥品、器械必須到國家認定的經銷單位。購買符合國家醫藥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規渠道和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器材、藥品,而造成醫療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五、總務處定期對醫務室的衛生、藥品、器械進行檢查,嚴防使用過期、假冒、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罰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