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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幹部助百企行動”實施方案

“百名幹部助百企行動”實施方案

“百名幹部助百企行動”實施方案

爲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切實解決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問題,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根據《甘南州“百名幹部助百企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安排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企業需求,從規上工業企業、商貿企業、現代農業企業、服務業、建築業等行業重點企業中選取12戶企業(州級2戶、縣級10戶),由縣直有關部門選派 名熟悉業務和服務對象的幹部,開展對一對一精準服務幫扶,着力幫助企業化解發展難題、突破發展瓶頸,進一步提升職能部門精準管理、精細服務效能。通過政策給力、各方合力、企業努力,全面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増強發展後動,提振發展信心,爲全力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推動全縣經濟破重圍、平穩發展貢獻力量。

二、工作要求

(一)優化企業營商環境。聚焦規範優化政府行政服務行爲,着力解決企業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遇到的突出問題,依法辦理各類涉企案件,解決企業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方面的不平等限制,解決企業在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支持企業項目建設。對企業投資項目全面摸排,着力幫助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前期審批手續辦理,解決企業在項目建設融資保障、用工用地、招標採購、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配套、涉法訴訟等方面遇到的難題,推動重大項目儘快開工落地、投產達效

(三)推動企業降本減負。落實國家和省州出臺的支持實體經濟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推動企業降低融資、用電、物流、用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解決企業在牒、水、電、氣等公共服務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推動惠企政策落實。緊盯中小微企業的“憂”與“急”做好各級各項惠企政策宣傳解讀,讓解渴的政策跑在困難企業前頭,加快推動政策落實落細落地,讓好政策真正產生好效果。聚焦制約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機制性、普遍性問題,研究制定和規範改進配套政策,菅造良好的惠企利企制度環境和氛圍。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助企行動推進機制。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的“幹部助企行動”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全縣助企服務行動。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投資項目、融資服務、營商環境、法律事務、要素保障6個服務功能組,負責分類解決企業重點難點問題,各職能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助企行動領導機構和服務功能組,建立助企行動工作體系和問題化解機制,着力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回題。

(二)建立助企行動專項督導機制。由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從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科技局各抽調1名科級幹部組成工作專班,負責指導制定我縣助企行動實施方案,跟蹤督導助企行動的組織實施情況,定期調度助企行動進展情況,定期彙總企業需求、梳理存在的問題,定期公佈反饋助企服務成果,推動涉企問題協調解決。

(三)建立企業問題分級分類解決機制。對企業反映的問題要逐個研究、分層分類辦理。其中,在縣級層面能夠解決的問題,由縣政府領導小組或指定的服務功能組直接負責協調解決;屬地無法解決的,由企業所在地政府報州助企行動綜合協調組,州綜合協調組根據問題分類和部門職責轉交州級相關服務功能組辦理;州級服務功能組無法解決的問題,提請州“百名幹部助百企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

(四)建立企業問題清單銷號督辦機制。對企業問題實行掛號、銷號制度,建立問題收集、難題報告、分辦交辦、銷號管理等工作機制,明確問題化解責任人和時限要求,解決一件銷號一件,確保企業問題“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建立“一月一通報”制度,對問題化解進展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加強對具體問題協調情的跟蹤落實,對已協調但落實不力的問題由縣政府督査室重點督辦。

四、工作步驟

“幹部助企行動”從2020年6月開始至2020年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健全機制(2020年6月份)。6月上旬要制定“幹部助企行動”實施方案並啓動實施,成立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機構,確定服務企業名單,抽調助企幹部,組建助企工作組。要統一組織助企幹部集中培訓,明確助企行動要求、對接方式、對接內容、企業問題處置機制等,確保助企幹部7月初全部深入企業,各職能機構能夠有序運轉

第二階段:走訪企業,排摸問題(2020年6月下旬至2020年7月底)。助企幹部要深入企業一線排摸問題,做到助企服務活動“常態化、固定化、定量化”,具體問題梳理後,彙總至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登記建檔。

第三階段:分類化解,精準幫扶(2020年8月至11月底)。對排查梳理的問題,堅持靠前處理、分層解決,並落實“動態銷號”制度。9月底前,問題化解率達到50%以上;10月底前,問題化解率達到80%以上;11月底前,問題化解率達到95%以上。

第四階段:完善機制、總結提高(2020年11月底至12月)。認真研究企業共性問題,深層次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進一步在政策和機制上加以規範。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提煉轉化爲長效機制,着力鞏固提升助企業行動成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問題精準、措施精準的原則,切實發揮主責主業的作用,指導幫助各服務企業和助企服務員化解難題,各鄉鎮要按照屬地原則紮實組織助企服務行動,分級分類組建助企工作組,採取定入、定責定時限方式實施精準對接服務,確保轄區內重點企業助企服務全覆蓋,確保每戶重點企業均安排助企聯繫幹部。

(二)嚴格執紀問責。助企幹部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縣相關規定精神,不給服務企業增加負擔。對工作不到位,服務搞“花架子”“走過場”的助企幹部,由領導小組在全縣範圍內給予通報批評。

(三)強化督查考覈。對助企幹部服務工作開展情況、企業反映問題化解情況,要加強督促檢査。以問題“排查率、化解率”爲主要指標,對各服務功能組和助企幹部進行考覈,幹部助企活動表現與其個人年度考覈及其所在單位年度考績相掛鉤。

(四)營造濃厚氛圍。各部門要加大對助企行動的宣傳力度,對服務企業過程中涌現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經驗、樹立的新典型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持續跟蹤報道,特別要大力宣傳企業對此次行動的評價和感受。要注重總結提煉動中的特點和亮點,積極向各類媒體推介,爭取更大與論支持不斷擴大助企行動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