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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新規定細則(多篇)

交通法新規定細則(多篇)

交通法新規定 篇一

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1、闖紅燈,罰款200元。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6、逆行,罰款200元。7、違停車,罰款200元。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爲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啓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審覈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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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新規定 篇二

1、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

2 、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 、不繫安全帶,記2分,罰50元。

4 、行駛中撥打手機,記2分,罰50元。

5、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

6 、超速駕駛,按超速時速的百分比分別記3分、6分、12分。

7 、副駕駛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雖不處罰卻很危險。

[交通法新規定]

交通法新規定 篇三

交通法新規定

交通法新規定

公安部新公佈了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規定嚴格了對駕駛員的管理。交通法新規定也更爲嚴格,闖紅燈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不掛號牌或遮擋號牌的一次就將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交通違法的處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扣12分。根據駕駛車輛和是否出事故等情況做出5年內不得再申領駕照、內不得再申領駕照、終身不的申領駕照處罰。

(詳見《機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16條、第72條、第77條規定)

3、不繫安全帶,記2分,罰100元。

4、副駕駛不繫安全帶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2分。

6、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

7、超速駕駛,根據超速車輛、行駛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體情況,分別記12分、6分、3分(詳解下面具體扣分規定)。

諮詢律師交警的'處理是否違規

從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列交通違法行爲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爲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啓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審覈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交通法新規定超速 篇四

其實,超速行駛除了罰款以外,也會受到扣分的處理,另外,超速行駛也是不利於自身的安全,所以來說,還是不要在路上飆車爲對哦,這樣也就有了安全保障。

機動車超速罰款的標準: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不罰款,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瞭解了新交規超速罰款標準以後,再給大家介紹一些新交規內容吧。

以下行爲扣三分: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2)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 標線指示的;

(5)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6)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7)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

(8)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2014交通法新規定超速]

稅法新規定 篇五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 6歲。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儘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爲婚姻法律關係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因此,各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有所不同。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爲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爲一個標準,或均爲二十二週歲,或均爲二十週歲。

我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爲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爲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014年婚姻法新規定]

消法新規定 篇六

“快遞安全問題”一直是消費者較爲關心的消費問題。今年或將有新條例保護你的快遞,因爲消法要出新規定了。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在9月5日之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上半年,你在消費中遇到了哪些維權亂象?買到拒不召回缺陷產品怎麼辦?辦理了預付卡商家卻跑路了,損失誰來彌補?苦等不來的快遞最後丟失了,誰來負責?針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諸多熱點問題,這次意見稿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其中有5條最受消費者關注。

缺陷產品應及時召回

徵求意見稿提出,發現商品、服務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組織調查分析。有關行政部門將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燬、停止生產、停止提供、消除危險等措施。

【解讀】

前不久,宜家拒絕召回“奪命櫃”引發爭議,迫於輿論的壓力,宜家最後召回了問題產品。不過以後這類的召回事件不能再任性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情節嚴重者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發行預付卡要有許可

經營者發行多用途商業預付卡,應取得人民銀行的支付業務許可,並依照國家規定辦理髮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贖回等業務,設立預付資金專用賬戶,遵守客戶備付金存管規定。

【解讀】

近年來,預付卡消費領域問題比較突出,商家“關門跑路”的現象時有發生。預付卡的餘額應由第三方金融機構獨立存管,經過消費者簽字確認才能划走,通過這種“站崗”和“把關”,確保消費者資金的安全。

快遞未保價按實際損失賠償

發生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無約定且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解讀】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郵政法中規定未保價郵件最高賠償三倍郵資恐怕不適用於快遞業務,建議條例明確快遞公司不能設定格式條款。快遞公司原則上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拆封、調試不影響商品完好

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使用說明書等齊全的,視爲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爲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解讀】

退貨時,有商家要求商品本身完好,且包裝必須完整。根據徵求意見稿,拆封、調試均不影響商品的完好,以後消費者無理由退貨時將更有底氣。

建立全國統一的維權平臺

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建設全國統一的消費者維權網絡信息平臺,爲消費者提供投訴、舉報等在線維權渠道,支持消費爭議的遠程解決,對經營者處理消費者投訴情況予以公示。

【解讀】

當前,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由於熱線電話號碼衆多,各個平臺之間又缺乏互聯互通,反而讓羣衆投訴不知所措。如今異地消費情況增多,有必要建設全國統一的維權平臺。(央視)

無理由退貨

系國際慣例

對於此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劉紅宇表示,保障貨品沒有嚴重損失情況下都可以退貨,是給了消費者更好的保護。商品無理由退貨是國際上一個成文的慣例,如今我們與國際接軌。此次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透露其個人信息”,以前法律法規沒有這麼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使得一些商家會藉機傳播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這次實施條例的禁止性規定一定會使這種情況減少。

約九成的網友認爲草案與之前相比,有了細化和改進,但希望能定得再細再嚴一些。

太給力了!這樣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快遞丟失應該按實際價格賠償,不能由快遞單方面說了算。

伊斯坦布爾之行

政策越來越傾向保護消費者,這是很值得肯定的。

小球知語

網絡購物一般都是消費者吃啞巴誇,關鍵是消法執行力不夠,所以必須加強條款的執行力。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在9月5日之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拒不召回缺陷產品怎麼辦?預付卡亂象咋遏制?快遞丟失咋賠償?拆封商品能否無理由退貨?維權渠道怎麼理順?……針對消費者反應強烈的諸多熱點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了一系列規定。這些規定事關你的切身利益,快來看一看,提提建議吧。

缺陷產品應及時召回

徵求意見稿提出,生產和進口商品、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是缺陷商品、服務的召回主體。發現商品、服務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組織調查分析。對確認存在缺陷的商品、服務,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及時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燬、停止生產、停止提供、消除危險等措施。

【解讀】

前不久,宜家拒絕召回“奪命櫃”引發爭議,不過以後“宜家們”可能不能再那麼任性了。條例專門對缺陷進行了定義:“缺陷是指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存在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發行多用途預付卡要有許可 遏制無良商家“關門跑路”

徵求意見稿明確,經營者發行多用途商業預付卡的,應當取得人民銀行的支付業務許可,並依照國家規定辦理髮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贖回等業務,設立預付資金專用賬戶,遵守客戶備付金存管規定。經營者發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兌付風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用保險等方式保障預收資金安全的,應告知消費者相應權益。

【解讀】

當前,預付卡消費領域問題比較突出,商家“關門跑路”的現象時有發生。國內多用途和單用途預付卡銷售規模爲9068.8億元,有關部門估算,一半以上的份額已經人民銀行批准或商務部備案,但仍有大量髮卡行爲未納入監管。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爲,徵求意見稿的上述規定對於遏制預付卡消費亂象能起到一定作用。同時,他還建議,在明確責任、提示風險的同時,還應明確預付卡的餘額財產所有權屬於消費者,應由第三方金融機構獨立存管,經過消費者簽字確認才能划走,通過這種“站崗”和“把關”,確保消費者資金的安全。

快遞丟失明確三類賠償責任 專家:未保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發生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快遞服務經營者與消費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賠償。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無約定且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解讀】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快遞丟失等情況的三類賠償責任。現實中,最引發爭議的是無約定且未保價快件的賠償問題,快遞公司往往只按快遞費的3倍賠償,容易引發消費者不滿。

但對於這一問題,條例提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在外界看來,這一規定依然比較模糊。劉俊海認爲,郵政法中規定未保價郵件最高賠償三倍郵資,但這恐怕不適用於快遞業務,建議條例明確快遞公司不能設定格式條款。只要消費者能夠證明交付的是“黃金”而不是“石頭”,能舉證證明實際損失是多少,快遞公司原則上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拆封、調試視爲不影響商品完好 無理由退貨將更有底氣

徵求意見稿提出,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使用說明書等齊全的,視爲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爲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解讀】

無理由退貨產生的爭議焦點之一就是消費者和商家對商品完好的理解不一致。有的商家不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裝必須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試用。

根據徵求意見稿,拆封、調試均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可以預見,以後消費者無理由退貨時將更有底氣。

建立全國統一的維權平臺 杜絕投訴被“踢皮球”

徵求意見稿提出,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建設全國統一的消費者維權網絡信息平臺,爲消費者提供投訴、舉報等在線維權渠道,支持消費爭議的遠程解決,對經營者處理消費者投訴情況予以公示。

△資料圖

[20消法新規定]

交通法新規定車牌 篇七

爲進一步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改進駕駛人考試制度,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羣衆水平,**部修訂發佈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部令第123號,以下簡稱123號令)。

123號令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23號令中的其他規定將於20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使用僞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

5、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6、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8、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9、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1、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2、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3、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6、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7、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8、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9、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10、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

1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2分:

1、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2、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

3、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4、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5、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

6、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7、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8、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我們稱加塞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分:

1、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不按規定會車的;

3、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對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違法行爲的記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等3類違法行爲記分。

在提高嚴重交通違法行爲記分分值的同時,新規定減少了交通違法行爲的記分項目,取消對“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等12類交通違法行爲的記分處理,合併了9種項目。

調整後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爲38項,其中,一次記12分的6項,記6分的9項,記3分的11項,記2分的8項,記1分的4項。

此外,新規定進一步細化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相關規定,杜絕惡意補領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爲。對違反規定繼續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收回原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申請補領。對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記6分,並收回補領的駕駛證。

[交通法新規定車牌]

交通法新規定扣分 篇八

公安部10月8日公佈了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交通規則嚴格了對駕駛員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規扣分細則也更爲嚴格,闖紅燈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不掛號牌或遮擋號牌的一次就將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2013年新交通法規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新增扣分規定:

1、使用僞造和變造校車標牌的,扣12分。

2、校車超員20%以上的,扣12分。

3、校車超速20%以上的,扣12分。

4、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扣12分。

5、開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扣6分。

6、低能見度條件下,在高速上不按規定行駛的,扣6分。

7、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扣3分。

扣6分變12分:

1、故意遮擋、污損車牌的。

2、機動車超速50%以上的。

3、疲勞駕駛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

4、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扣3分變6分:

1、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2、貨車超載30%以上或者違規載客的。

3、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載20%以上。

扣2分變3分:

1、機動車經過人行橫道不避讓行人的。

2、駕駛營運客車、載客汽車超載,但未達20%的。

3、貨車超載,但未達30%的。

交通違法的處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1.闖紅燈,罰款200元。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罰款100元。6.逆行,罰款200元。7.違章停車,罰款200元。

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如何計算記分週期?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爲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爲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爲204月1日至203月31日。

從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僞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2013交通法新規定扣分]

交通法新規定細則 篇九

有車的朋友注意了!5月1日全國正式實行,告訴身邊的朋友!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 、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 、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 、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 、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 、超速駕駛,記6分。

9 、副駕駛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小孩坐副駕,六分三百元!

[交通法新規定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