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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多篇

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多篇

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一

一、熟悉本職業務,具有一定的處理業務工作水平和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能力,能吃苦耐勞。

二、要堅持常年出滿勤。無故缺勤兩天以上者,年終考覈出勤不得分,並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

三、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高質量的按時完成自己的本質工作,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四、要嚴格實行工作目標考覈制度。半年考覈一次,並對平時工作完成情況有記載,年終按目標責任制總評。

五、實行競爭上崗。爲了強化競爭機制,股室隊長實行競爭上崗,競爭者進行演講,並進行民意測驗,票數達不到半數的不能上崗任職。

六、提拔幹部要嚴格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六、建立幹部政績考覈檔案,以利於幹部培養、提拔、輪崗、交流。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其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爲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係,推動公司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公司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用人實行定編、定崗、定責。

第二條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經分管副總或法人審批後,再報集團人力資源審覈,最後將審覈後建議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並在人力資源備案後方能實施。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建立和更新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

第三條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在集團人力資源備案,如有因業務拓展,需要變更計劃的單位,需提前一週報變更計劃至集團人力資源,如無變更備案記錄,作爲年終考覈扣分依據。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單位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公司員工招聘、聘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爲了適應公司不斷髮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爲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條公司的招聘形式爲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單位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

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用人單位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法人簽字批准後交至集團人力資源、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備案。

2、審覈:集團人力資源覈查申請單位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於計劃內招聘,集團人力資源退回《應聘人員登記表》。申請單位須向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特批,批准後再提交給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發佈信息:集團人力資源根據《應聘人員登記表》要求,開始尋找適合人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公司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信息,並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覈表》並上交集團人力資源考覈後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5、面試:集團人力資源根據各單位提供的《應聘人員登記表》進行審覈,對各單位獲得的試崗人員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人員轉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試崗。用人單位,必須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的動機與工資期望、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後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集團人力資源、用人單位負責人等在《面試人員評估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於內部招聘,用人單位還應與集團人力資源進行諮詢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單位正常工作。

6、錄用:員工試崗3-5天,用人單位決定錄用後,由用人單位每月25日前集中報請關分管領導批准,最後報集團人力資源審覈,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集團各部門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招聘)。

7、員工入職:新員工報到,應提供身份證及學位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複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

7.1新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應及時更新員工通訊錄及單位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2每週五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

8.1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

資(當月無績效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轉下月計發。內部招

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8.2試用期間,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隨時予以辭退: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違反國家法紀,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破壞公司形象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單位受過嚴重處罰者;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9、轉正:

9.1在正常情況下,原則上試用3個月(一般爲1-3個月),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領導負責考覈期滿合格者方可轉正正式錄用。若在試用期內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的,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向集團人力資源書面提出該員工試用期提前轉正的申請,集團人力資源全面綜合考評後出具回覆函。在雙方一致認爲願意繼續合作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爲其辦理試用期提前轉正手續,並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查審覈,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予以轉正。

9.2員工轉正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辦理員工轉正後的人事手續,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

9.3員工轉正後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標準執行。

9.4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將員工調至需要的單位和崗位,將給予員工接觸不同層面工作的機會,促進個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內部空缺職位,員工可報名參與或舉薦其他人才。員工崗位變動後,薪資級別將隨之調整。員工有權提出調整工作崗位的申請,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及時反饋。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請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制度

1、作息時間:公司常日班實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屬工休日。夏季作息時間: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時間: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時間的調整,以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爲準。

(說明:各子公司可根據本公司運作實際情況另行規定作息時間。)

2、遲到、早退: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凡上班時間晚到15分鐘以內者視爲遲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視爲早退。遲到、早退一次扣罰20元。

員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辦事不到公司報到或在上班期間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單位負責人以下的員工一律向直接上級負責人(直接負責人一律向分管領導)口頭請示,經准許後方可外出。否則上、下班未按時到崗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5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說明並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爲曠工半天。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一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3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60元。

(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曠工累計15天及以上者,用人單位負責人可提議集團人力資源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超過30天的,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考勤記錄

4.1公司領導的考勤由綜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員記錄考勤,各單位的員工由本單位負責人指定考勤員記錄當月考勤,月末由本單位負責人審覈簽字後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審覈彙總;

4.2公司考勤結算日爲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

考勤表標題、考勤單位、考勤時間、本月應出勤天數、被考勤人姓名、崗位、被考勤人員出勤當天的情況、其它需說明情況、考勤員簽字、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均必須填寫完整,不得塗改。

4.3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對各單位員工上班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4.4各類假期期滿後,未經批准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4.5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4.6集團人力資源負責每月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4.7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二條請假管理規定

一。總則

員工各種假期的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員工請假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集團人力資源批准後生效,請假批准後,請假表一律送集團人力資源留存備案,請假歸來需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消假。用人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需經用人單位直接上級或分管副總審批,並報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備案,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集團公司總經理批准。

二。審批

請假1天(含)以內,由直接主管負責人覈准。

請假3天(含)以內,報請分管副總覈准。

請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覈准。

請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集團人力資源覈准,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副總經理審批。

如遇特殊情況,員工不能直接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上班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超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未補辦請假手續的,公司按自動停職處理。

請假者如有在請假期間未做完的延續性工作,在請假時必須將請假後的有關工作在《請假申請表》上註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安排。

員工請假期滿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假,須提出並履行請假手續,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職者,除確實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別

1、法定節日假:員工均享受國家每年規定的各類法定節日假期,具體放假安排結合政府放假公佈,依照集團公司的正式通知爲準。

2、事假:員工因辦理個人事務,經審批同意後,可以請事假。事假經審批同意後可用公休日、節假日加班、帶薪年休假予以抵衝。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45天,當月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准,集團人力資源覈准。

3、病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必須治療的,持有關醫院出具的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可休病假,以醫生出具住院天數爲準,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准,集團人力資源覈准。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按法律規定)去世可申請喪假3天,其他旁親屬死亡可享受喪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請,但路費自理。在批准的喪假和路程假內的基本工資待遇不變。

5、婚假:男性25歲以下3天假,25歲以上7天假,女性23歲以下3天假,23歲以上7天假,路途轉運可另行申請(少數民族向前推兩歲),員工申請婚假,必須憑結婚證書原件正本。

6、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時給予3天生育陪護假。已婚女員工妊娠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產假15天;妊娠4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0天;7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請假時帶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

7、年休假:員工在公司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每滿一年增加1天,年假總天數不超過15天。因工作需要無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數計發加班補助。使用年休假時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提出,主管與員工雙方協商排定,原則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時不予批准。所有員工的年休假須報集團人力資源覈准確認後執行,否則視爲無效。

全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計達到三個月及以上;

(2)事假累計達到一個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計達到兩個半月及以上;

(4)產後哺乳期;

(5)有累計曠工3天以上行爲;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加班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日常工作應提高工作效率,儘量減少加班,各級管理人員應科學地安排好工作計劃並督促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時間加班,杜絕產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員工在規定時間內應完成而沒有完成的工作任務,因繼續完成任務發生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予計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有關單位員工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同曠工處理。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加班2小時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時間可累計,累計4小時爲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爲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並以此作爲計算調休的依據。

3、各單位中層管理以上人員不計算加班。

第二條加班的申請與覈准

1、各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報《加班申請單》,按權限得到批准後,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備案,進行加班方可視爲有效加班。若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申請時,相關單位應電話請示後再實施加班,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加班申請,否則不予承認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補貼。

2、加班的核準:

A.工作日安排延時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覈,分管副總批准,報人力資源覈准備案。

B.節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覈,報人力資源覈准備案,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條加班費的補償方式的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方式安排有調休和發放加班補貼兩種,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發放加班補貼;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可發放加班補貼。

2、加班調休原則上在叄個月內安排調休完畢,由加班人員填寫《調休單》,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交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資覈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費;法定節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費。

第六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離職分辭職、辭退(包括除名、開除)、合同期滿三類。辭職爲員工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爲;辭退(除名、開除)爲公司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爲;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工作關係爲員工和公司協商一致雙方導致的離職行爲。

第二條辭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開除,各單位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有違法犯罪行爲的員工有權辭退;各單位對因各種原因無法勝任工作的員工有權辭退;因各單位不景氣公司有權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將有權辭退:

平均考覈成績較低者。

在工作中經常出現錯誤,服務態度差,屢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損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違反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有違法行爲者。

各單位按上述規定辭退員工時,必須經集團人力資源覈准,並由用人單位向員工出具《員工離職通知書》,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在合同期內即可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即予以辭退。員工自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後,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三條辭職管理

各單位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個人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1、任何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級遞交《辭職報告》,該員工直接上級需在此報告上籤署意向性建議後須交各單位人事勞資員處,報集團人力資源覈准。

2、任何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都需經過上級領導批准、集團人力資源同意簽署決定意見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公司員工無論因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離職前,仍爲公司員工,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試用期除外),在此期間,必須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仍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若蓄意從事破壞活動,視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4、員工辭職申請被覈准後,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並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四條合同期滿管理

合同期滿員工和公司協商自然終止工作關係的。

1、合同期滿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2、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並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五條離職規定

1、員工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後,即可到集團人力資源或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處領取《員工離職會簽單》,進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內辦理完全部手續後,方可正式離職。

2、未按規定擅自離職者,當月工資保留不發,直至按規定履行完離職交接手續後,當月工資予以發放。員工因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則追究法律責任。

3、入職前5天各單位屬培訓試崗期,試崗期間離職不計發工資。

4、各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後,應每月底前更新《員工花名冊》。

第七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必須參加本公司所舉辦的有關教育培訓,包括職前教育及在職相關業務教育培訓等。

2、通過職前教育和在職業務培訓,使員工深入瞭解公司和業務開展情況,培養積極的競爭意識,提高業務能力,使之成爲企業的優秀員工,並保證員工不因知識貶值而導致職業生涯的危機。

3、公司倡導知識共享,提倡員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識技能、經驗、所學到的新知識、新觀念等通過內部講座、內部交流等形式貢獻出來,以實現資源共享、共同成長。

第二條職前教育

1、職前教育由各單位組織,在新職工報到後進行,時間一般爲1天。

2、職前教育培訓程序爲以下幾個階段:

2.1各單位人事勞資員的面試教育培訓;

2.2各單位的教育培訓;

2.3現場培訓。

3、由各用人單位進行教育培訓的內容爲:

3.1瞭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3.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3瞭解本公司的機構設置和組織;

3.4瞭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3.5瞭解公司各單位的業務範圍和經營項目;

3.6瞭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爲規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單位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和現場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員工的主管。

5、各單位培訓教育的內容爲:

5.1瞭解各單位的業務範圍和職責;

5.2瞭解本單位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5.3瞭解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發展計劃;

5.4瞭解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單位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現場培訓的主要內容爲組織員工到項目現場考察,結合現場情況介紹有關項目,增加員工對所經營項目的感性認識。

7、職前教育的教育培訓計劃表由各單位負責人擬定,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與督查。

第三條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

1、在職員工的培訓教育分爲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各單位外培由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單位所有外培人員須經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備案。

2、集團人力資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年初調查主要針對培訓的內容、級別、參加人員等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而年中調查主要針對年初培訓效果、滿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訓要求進行統計和分析。

3、根據年初培訓調查情況以及公司業務發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訓計劃,根據年中調查情況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4、培訓組織和管理

4.1根據公司內各單位提出的培訓申請,可由各單位內部提供培訓資源的,應優先進行內部培訓;確定公司內的資源無法滿足培訓需求的情況下,挑選適當的外訓機構進行培訓;

4.2甄選培訓機構與課程,安排培訓時間,並各單位內部公佈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備案。

4.3各單位組織培訓工作。每次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填寫《培訓簽到單》,否則視爲沒有參加;

4.4各單位每次培訓完畢由員工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對培訓效果進行總結、分析;

4.5各單位培訓結束後,應根據培訓內容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試等評估,並寫出培訓報告,交各單位人事勞資處存檔,作爲今後定薪、定職的考覈依據;

5、外派培訓

5.1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覈定的資格鑑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稱職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5.2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爲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5.3外派培訓計劃:各單位應於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並報批覈準,報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備案,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應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各單位領導、集團人力資源審批後執行。

5.4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係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於本公司的意願。

5.5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

5.6外派培訓人員與應與公司簽訂《外送培訓協議》,其人事關係歸集團人力資源管理。

5.7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後,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覈成績、結業證書複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集團人力資源存檔。

5.8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爲講習材料,在集團人力資源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

第八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目的

爲加強員工的行爲管理,使激勵和約束更好的結合,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第二條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職責

1、獎懲必須分明,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究。

2、獎懲必須以事實爲依據。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經濟懲罰與思想教育相結合。

4、獎懲必須恰如其分,重視社會效果。

5、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及落實。

6、各單位負責對員工的獎懲行爲進行提報。

第四條獎勵

因員工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而給予榮譽或物質利益,以資鼓勵,稱爲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爲:通報表揚、嘉獎、晉級三種。

(一)員工具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完成臨時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職工作中,確有優異表現者;

3、發現並糾正違紀現象,維護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體現出良好的職業精神或個人品德,足爲員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處理中,能夠維護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體事實者;

6、對公司內發生的事件,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提供正確線索或正確的反饋意見,有助於事實的澄清和處理的公正,以及對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鑑意義者;

7、其他應給予通報表揚的事蹟。

(二)員工具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檢舉揭發違法違紀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對公司各項業務及市場開拓有優異表現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或拾金不昧者;

5、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6、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成績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艱苦條件下工作,成績顯著者;

7、發現職責外的事故或隱患,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重大損害者;

8、對增進團隊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顯著成績者;

9、其他應當給予嘉獎的事蹟。

(三)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晉級:

1、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2、對主辦業務提出具體改革方案,經採用後取得良好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法違紀事件或舉報重大損害公司利益行爲,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4、遇有災變事件,勇於負責,處理得當,減少公司損失者;

5、爲維護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安全,做爲有較大功績者;

6、節約原材料、廢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7、其他應當給予記功的事蹟。

第五條、懲處

因員工有過失而給予處分或處罰,稱爲懲處。員工的懲處分爲:通報批評、警告、降級、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一)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予以通報批評:

1、因工作過失而影響生產和工作,情節輕微者;

2、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影響較小,有悔改之意者;

3、辦理本職責內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時挽回影響者;

4、其他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行爲。

(二)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予以警告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推銷物品、睡覺、娛樂、擅自離崗、看小說等,影響較小者;

3、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按規定着裝者;

5、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領導,情節輕微者;

6、言行不檢、不守秩序、破壞公司財物和環境衛生,有損公司形象者;

7、沒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務,而酒後上崗者;

8、違章指揮和作業,情節輕微者;

9、其他應當給予警告的行爲。

(三)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予以記過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傷及他人者;

2、對上級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影響較壞而不聽勸告者;

4、未經許可擅自帶違禁物品進入工作現場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不接受門衛檢查並有侮辱威脅行爲者;

6、未經許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續而先行下班並造成後果者;

7、執行重要工作不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收到客戶、供應商、經銷商、承包商及合作單位的禮金、禮品未向公司申報者;

9、一個月內受警告懲處累計達兩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應當給予記過的行爲。

(四)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予以降級懲處:

1、擅離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情節嚴重者;

3、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屢勸不聽者;

4、未經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的工具,造成損失者;

5、在工作時間違反規定睡覺,或在禁菸區吸菸,影響嚴重者;

6、在公司範圍內打架鬥毆者;

7、屢犯同一錯誤,影響較壞者;

8、故意毀壞公司財產,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9、損毀、塗改重要文件資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內部酗酒滋事或聚衆賭博,影響惡劣者;

11、一個月內受記過懲處累計達二次者(自第一次記過之日起);

12、其他應當給予記大過的行爲。

(五)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1、對同事實施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或對員工及其家屬有暴力行爲或者說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爲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等有確切證據者;故意探聽別人的薪資及獎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資及獎金,而影響員工士氣,造成人員不和諧等管理問題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賄受賄、貪污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經查實者;

4、在公司服務期間,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5、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部門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提供虛假資料欺騙公司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獲取利益(含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竊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財物的行爲者;

9、煽動怠工、罷工或張貼、散發具有煽動性文字及圖片、聚會鬧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或參加非法組織,經勸說拒不改正者;

11、嚴重違反作業規程,導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並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行,情節嚴重者;

13、連續兩年經公司綜合考評業績不佳且無改進或不勝任工作,經培訓後仍無法勝任者;

14、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但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調動或崗位調整者;

15、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1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相互誣陷、作僞證,製造事端者;

17、一年內受記過、記大過懲處累計達三次者(自第一次記過或記大過之日起);

1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條實施說明

1、實施獎勵和懲處時,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由本部門或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並應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2、公司對員工獎勵時,應給予獲獎人書面表彰或獲獎證書,以發放獎金獎勵時視具體情況,事蹟特別突出者可另行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重獎。

3、公司對員工懲處時,視其行爲嚴重程度,應給予當事人警告或扣薪懲處,特殊情況可進行降職、降薪、調崗等懲處或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處理。

4、受到懲處的員工,自懲處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提報晉升,當年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第七條其它

如有未盡事項,可參照以上條款執行。(子公司獎懲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實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爲規範公司福利管理,體現出對公司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使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中獲得相應的便利,從而更加安心地爲公司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

第三條職責

1、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財務部負責福利管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福利範圍

1、培訓提升

根據需要,公司組織員工進行外出拓展訓練、深造等多種形式的外培,不斷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每年由集團人力資源制定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2、工齡補助

爲了提高員工的穩定性,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發放工齡補貼,工作年限以員工入職之日起爲計算日,當月滿從次月開始享受,計算標準爲:工齡補貼額=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頂。

3、節日補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節日可組織些活動或予以慰問品,具體由公司工會執行。

4、食宿補助

爲工程技術人員或現場施工人員免費提供職工宿舍,統一建立食堂併爲員工給予就餐補助。

5、婚慶福利

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結婚的,本人填寫《結婚禮金領取申請表》,憑結婚證經集團人力資源審覈後可領取公司爲其發放的200元結婚禮金,由公司工會以示祝福。

6、健康體檢

公司爲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體檢(每年一次),具體由集團人力資源落實。

7、喪事弔唁

員工直系親屬亡故時,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弔唁,爲其發放300元撫慰費,由公司工會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3個月(不含)以上的員工,由各部門、各子公司指定人員填寫《探望病人領取申請表》,憑病人本人的醫院證明經集團人力資源審覈、財務部複覈後可領取公司爲其發放的200元探望費或慰問品,由公司工會以示探望。

9、學歷(職稱)

爲了提高員工素質,對正式員工增設學歷(職稱)補貼:從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級學歷,增加100元學歷補貼;中級職稱(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級職稱,增加100元職稱補貼,憑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予以享受。

10、移動電話補助

集團工作人員移動電話補助按照《話費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11、交通補助

集團各部門每月給予30元公交補助,不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除外),由財務審計部每半年辦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費補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員工,每年可享受暖氣補貼,具體標準按市財政預算標準計發。

13、社會保險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員工轉正後,公司爲符合繳納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繳費基數按社會保障局每年調整的最低基數執行。

14、福利範圍、數量調整

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福利範圍和數量時應由主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集團人力資源審覈、財務部複覈,最後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三

總則

爲進一步適應公司質量、環境體系雙認證的實施,規範公司行政事務管理行爲,理順內部關係,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本制度彙編了公司內部的行政事務類文件,以加強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並在公司內部形成辦事有程序,工作有標準,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會議管理制度

一、內部會議管理辦法

(一)、公司會議主要包括總經理辦公會議、工作調度會議、各種專題會議、全體員工大會、部門會議及臨時會議等。

(二)、公司級會議的組織者爲綜合處。

(三)、會議由綜合處提供服務,會議召開應提供、做好會議通知、材料、會場、記錄等各項服務,會議結束後,根據情況撰寫會議紀要,必要時提供水果、茶水、錄音、攝像、投影等服務。

(四)、會議通知形式主要爲電話通知,處長、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應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員通知到部門,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五)、與會人庇ρ細褡袷鞀嵋榧吐桑?壞貿俚健⒃繽恕⑽薰嗜畢?;嵋櫧詡漵?氐羰只?韌ㄑ豆ぞ擼?嵋櫧詡湟??窆嶙ⅲ?壞媒煌方傭??牟輝諮苫蛩嬉庾叨??跋旎嵋檎?V刃頡?SPANlang=EN-US>

(六)、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親自向綜合處說明理由。

(七)、會議決議事項,與會人員應在會後立即執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八)、各處室、部門要把每次調度會及其它會議精神傳達到基層,也可根據自己部門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部門級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九)、部門有關會議如需綜合處協助的應提前通知綜合處,以便做出統一安排。

二、對外出租會議室、多功能廳管理辦法

(一)、公司所屬會議室及多功能廳由物業處負責辦理租用手續,綜合處負責提供相關會議服務。

(二)、物業處根據會議室使用情況與租用會議室單位商定相關出租事宜,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單》,經主管經理簽字確認後通知綜合處,綜合處同使用單位協商會議室使用的具體事宜(預約時間、需提供的服務等)。

(三)、租用單位於租用當天將《會議室使用登記單》交與綜合處會議管理人員,待會議室使用完畢後,由會議室管理人員填入會議室實際使用時間,由租用單位簽字確認後,綜合處返還物業處作爲收費依據。

第二章辦公電話管理制度

爲了提高公司辦事效率,節約辦公經費,保證通訊聯絡,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電話主要用於辦公業務。使用電話通話要言簡意賅,禁止在電話中閒聊,嚴禁撥打聲訊和信息電話。

二、各處室、部門使用管理插卡電話,經理辦公室使用加鎖電話。

三、電話卡由辦公室負責刷卡。每次刷卡標準,處長30元,部門經理和管理人員20元,其他員工10元,綜治辦帶班組長每人15元。使用完話費後,到辦公室刷卡,並進行登記。

四、安裝管理插卡電話後,不允許私接電話機通話,否則,將追究其直接責任人或部門負責人的責任,並依法追繳相應的電話費。

五、各處室負責人及員工要切實負起責任,以主人翁的態度管好、用好電話。員工因公或特殊情況需要撥打長途電話者,統一到辦公室登記後,方可撥打。

六、由辦公室定期到電信局對各處室及部門電話使用情況進行查詢監督,並予以公佈。

第三章公文收發傳閱管理制度

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現就非質量、環境體系文件收發、傳閱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一、公文撰寫

1、公文草擬。根據需要和領導指示初步擬定文稿。公司發文由綜合處草擬,涉及各處室職責,需要由公司統一行文的,由各處室、部門草擬文稿。

2、公文審覈。指對草擬文稿的審覈,由綜合處負責。審覈的主要內容是:看是否的確需由公司統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和擬製公文的有關要求等。不需由公司統一行文的公文,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發文。

3、公文複覈。指公文正式印製前對文稿的校對、核稿,重點是看:審批、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統一、規範等。

4、公文簽發。將經審覈的文稿交領導簽字,批准發文。公司級公文由總經理簽發,各處室、部門或某特定業務範圍的行文,由處室、部門負責人簽發。

5、公文的印刷、用印。經審覈無誤後的公文的即可印刷與裝訂。如需加蓋公章的按《印章管理辦法》加蓋公章。

二、公文發放

指將公文發放到相關部門。確定發文後,綜合處發文人員要在《高新物業發文表》上編制發文編號,登記公文名稱、發文日期、數量、發放部門等。對內發放文件須有各處室、部門相關人員簽收。公司級文件發放時只發到處室及相關部門,處室、部門內部的傳達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管理。各處室、部門收到文件後要簽字確認。

三、公文的傳閱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門閱看時,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在《文件批閱卡》上審批後,原文件附《文件批閱卡》交由相關處室、部門閱看,閱看人員簽字確認。

四、公文歸檔

公司發文由綜合處及時歸檔,填寫《文件歸檔登記表》。各處室、部室自行發放的文件,如有必要應及時報送綜合處歸檔。

第四章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爲進一步開源節流,規範辦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職責及範圍

(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是指日常辦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計劃、採購、發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職責和管理要求。

(二)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及發放歸口綜合處管理。各處室、部門辦公用品計劃、領取、使用、保管等由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

二、辦公用品計劃、採購、保管及發放管理辦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處室、部門自行統計本處或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狀況,並列出詳細計劃,分類(日常辦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寫《用料計劃單》,計劃本着“節省、實用、必需”的原則,經處室、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統一提交綜合處。

(二)、綜合處採購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審覈並制定採購計劃及預算,報經綜合處處長審覈,總經理批准後進行採購,並於每月25日至30日發放。

(三)、公司新到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綜合處根據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爲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以保證新到人員的正常工作。

(四)、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日常辦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門填寫書面《辦公用品申請單》,須經綜合處處長批准方可領用。

(五)、採購人員要以做到辦公用品齊全、質優價廉、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爲原則,並要建立帳目,根據《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及保管制度》辦好入庫、出庫手續。

(六)、辦公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七)、各部門物品領用人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適合以舊換新的用品要以舊換新,綜合處有權對各部門的領用情況予以審覈與監督。

第五章辦公設備(軟件)更新、維護、使用制度

一、職責及範圍

1、公司辦公設備包括: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話、照相機、攝像機、移動存儲設備、多功能廳彩電、音響、投影儀及各處室、部門配備的空調等各種貴重物品。辦公軟件是指各類因辦公需要而購買或專業製作的軟件。爲了保證各項辦公設備的正常使用,各類辦公軟件的安全操作,發揮辦公設備及辦公軟件的最大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2、傳真機、照相機、攝像機、多功能廳(會議室)內彩電及VCD、DVD均由綜合處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由綜合處通知定點維修公司的技術人員前來檢查、維修、保養。

3、各處室配備的計算機,由各處室指定專人定期負責清潔工作。

二、更新、維修及維護保養

1、辦公設備的更新是指辦公設備的升級或更新、移動存儲設備的採購、各類耗材的補給、特殊配套設備的購置。辦公設備發生各種故障不能使用時即可進行維修。辦公軟件的更新是指由於工作而需新購置或升級的各類應用軟件。

2、需要進行辦公設備更新時,由各處室、部門或設備監管人填寫《辦公設備更新(維修)申請單》,由處室、部門負責人審覈、總經理批准,由綜合處負責採購。綜合處根據市場報價做好新購置辦公設備的預算,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審批後購買、發放。

3、各類辦公設備發生故障時,可隨時填寫《辦公設備更新(維修)申請單》,通過定點公司或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4、各類辦公設備需要更換部件時,應填寫《辦公設備更新(維修)申請單》,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更換。

5、各處室、部門要妥善保管本部門或分管的辦公設備保修、維修、使用說明書等資料。

三、辦公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計算機及外設使用時要注意防塵、防磁、防靜電、防水、防腐。

2、移動存儲設備包括移動硬盤和U盤。移動硬盤使用時注意,在硬盤高速運轉時嚴禁硬盤受到外力碰撞,嚴禁移動硬盤。移動硬盤及U盤在斷開與電腦的連接時一定要進行相關操作,當系統提示“您可以安全的拔下設備”時方可拔除設備。

3、會議室投影設備的使用由綜合處設專人負責,其它人員未經允許及培訓嚴禁使用該設備。每次關閉投影儀的時候都一定要等到投影儀的lamp燈完全熄滅後,才能關閉電源。

4、計算機軟件及應用軟件由綜合處統一購買。軟件在使用時,要按照要求步驟進入或退出,以免造成軟件的損壞。禁止在公司計算機安裝其他軟件,以免病毒傳播。

5、日常文檔及數據由各處室自行備份。每月二十日前由綜合處負責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對各處室重要文檔數據進行備份。日常殺毒工作由各處室自行處理,要求每週至少殺毒一次、升級一次,殺毒軟件由綜合處提供。

6、計算機的清潔與維護實行誰使用誰負責清潔的原則。每週清潔外部兩次,不得使用溼抹布,內部每季度必須打開機箱清潔一次,用毛刷或專用工具吹淨塵土。第一次清理由綜合處指導,以後的清潔由各處自行負責,綜合處進行不定期抽查。

7、各類辦公設備嚴禁外借、外用。嚴禁上班時間在計算機上玩遊戲、處理與工作無關的文件,嚴禁用微機看VCD盤,嚴禁使用計算機從事不健康活動或不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活動,嚴禁利用網絡傳播淫穢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

第六章傳真、複印制度

一、辦公複印、傳真的管理部門爲綜合處。

二、複印、傳真承辦範圍爲行政管理文件、合同及各類相關資料,私人資料恕不接待。

三、各處室、部門在進行復印時,必須填寫《打印、複印登記單》(附表七),登記複印紙張的規格和數量。

四、各處室在進行傳真文件或資料時,要填寫《傳真收、發文登記表》。

五、綜合處每月25日根據使用紙張的實際數量,按成本彙總後報財務處。

第七章印刷品管理制度

一、職責及範圍

高新物業印刷品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專門印製的各類空白記錄表格、自制內部票據、信封、稿紙等印刷資料。高新物業印刷品的管理部門爲綜合處。

二、印刷品的印製、領用及保管

1、高新物業各處室、部門所有印刷品均由綜合處負責聯繫定點廠家印製。

2、各處室、部門如需領用,綜合處協助記錄表格使用單位根據庫存及實際需要制定每月計劃,於15日前隨辦公用品計劃一併上報,印刷完畢,由綜合處通知發放。綜合處負責彙總各部門每月印刷品使用數量。

3、存放印刷品的庫房應保持乾燥、清潔,印刷品擺放整齊有序,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第八章車輛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車輛管理,協調各部門對車輛的使用,對汽車的使用、保養、維修,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由綜合處長統一負責公司辦公車輛、司機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單位所有的車輛及司機出車由綜合處長統一安排、調度。

二、汽車要定人、定車、定期保養、定期維修,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單位因公用車要隨叫隨到,保證準時出車,不得延誤工作。

三、公司汽車一般用於領導外出辦公,取送機要文件,財務取送款項,護送工傷和急病號,處室、部門聯繫業務、單位組織的事項和對單位個別體弱領導的接送等。一般用車要提前預約(通常提前半天時間),特殊情況急需用車時,經領導批准方可用車。

四、司機出車統一由綜合處長批准。凡私自用車要追究責任,所造成的一切車輛人身事故由責任人負責,單位概不負責。

五、司機要建立行車記錄,車輛維修保養記錄,內容包括:車輛行駛里程、技術狀況、維修保養日期,大、中、小修日期,車輛損壞程度及原因,零件更換情況,維修費用等。

六、爲了降低維修費用,單位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送修需要開具修車單,一式兩份,證明修理內容,單位與修理廠憑修車單結算,外出遇急需修理時,可先與修理廠聯繫修理,回公司後,及時補辦修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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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節總則

一、爲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爲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後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僱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覈准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僱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僱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僱)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僱)用員工應本着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於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僱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覈,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覈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覈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覈,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爲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覈准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後,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覈准;未經覈准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儘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託運費經及參觀遊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週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紮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週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紮休息7天;

4、女結紮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後結紮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後結紮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幹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爲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後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覈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覈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五

教師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師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學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師資強、師風純、教風正的教師隊伍。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爲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3、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縣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4、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5、根據縣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爲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覈、晉升的重要依據。

6、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覈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7、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8、根據縣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助)教。學校根據縣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助)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助)教工作;各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助)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助)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9、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10、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爲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鬥。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彙總公佈。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職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後,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事後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准;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准(後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校長批准;一週以上,由校長簽註意見後,報教育局辦公室批准;中層以上幹部,一律由校長批准。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第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准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並公之於衆。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爲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羣衆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後,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准。

4、獎勵以精神爲主,物質爲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爲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爲集體,對不良行爲敢於鬥爭,事蹟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於開拓,創新善於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後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後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並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爲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爲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