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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優選(範例6份)

【導語】

人事管理制度 優選(範例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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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篇1:人事管理制度篇2:人事管理制度篇3:人事管理制度篇4:人事管理制度篇5:人事管理制度篇6:人事管理制度

【正文】

篇1: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則:總則

爲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覈及年終考覈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景,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由本站網友投稿]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經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篇2: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一、爲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爲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後方準實施。特殊情景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僱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覈准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僱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僱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僱)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僱)用員工應本着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於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僱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覈,貼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理解培訓。

培訓資料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景,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本事。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覈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覈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本事、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景綜合研究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進取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覈,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爲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覈准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後,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齊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齊,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覈准;未經覈准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儘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託運費經及參觀遊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週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紮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週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紮休息7天;

4.女結紮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後結紮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後結紮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幹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爲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後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覈實,對貼合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覈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篇3:人事管理制度

後面還有多篇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爲有效規範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爲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爲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爲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必須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一樣,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佈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審覈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理解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覈,考覈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一樣,採取相宜筆試和麪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覈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一樣,試用期爲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供給考覈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覈。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覈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覈,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本事不重學歷”、“任人爲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覈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覈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爲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貼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爲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爲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景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爲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

午時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覈准,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爲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假期覈准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爲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覈

第一條、考覈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本事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覈,以到達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爲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供給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經過考覈,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覈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爲依據;

(二)、以考覈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序與方法爲準繩;

(三)、考覈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覈分爲試用考覈、平時考覈、晉升考覈、年終考覈四種。

第四條、考覈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爲具體指標進行考覈。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覈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覈結果,將作爲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覈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覈成績也將作爲考覈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職責、有義務理解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覈成績將作爲考覈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爲止。

第四條、培訓資料

(一)、新進員工必須理解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理解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理解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理解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景,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覈獎懲和任用中構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景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複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覈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爲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篇4: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爲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爲,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爲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午時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爲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爲事假。事假爲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爲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覈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爲產假。產假爲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爲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覈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爲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爲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爲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爲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景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爲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爲舉止

7.1在辦公區要着裝整潔、得體,堅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菸、喝酒及大聲喧譁;

7.3堅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爲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爲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檯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爲:“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說“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爲:“您好,總檯!”,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爲使員工宿舍堅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堅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供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爲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爲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儉,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景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九、費用報銷制度

1.報銷作業流程

1.1報銷人依據費用支出實際情景,在費用標準許可的範圍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將原始單據整齊、分類、有序地附在後面。經辦人必須在原始單據正面註明支出事由並簽字,招待費須註明招待對象、時間及經手人,並經部門主管簽字審覈。

1.2報銷人員將部門主管簽字審覈好的《費用報銷單》交給財務部,由費用會計審覈單據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貼合公司費用報銷制度等),覈實後在《費用報銷單》上註明“____金額貼合報銷規定”字樣並簽字,同時在原始單據上以“√”或“—”符號標明,以避免重複報銷。

1.3將財務審覈後的憑證交公司總經理批審並簽字,註明“同意報支”字樣。

1.4出納員根據審批簽字後的《費用報銷單》,複覈其原始單據的合格性及金額準確性等,複覈無誤後方可辦理支付手續。如有誤時應請當事人重新填制《費用報銷單》,並將原《費用報銷單》予以作廢。

1.5出納員辦理完付款手續後,應立即在《費用報銷單》及相應附件上加蓋“款項付訖”章,以示該款項辦妥。

1.6出納人員對報銷金額不準、大小寫金額不符、金額塗改、手續不全或其他不貼合財務規定的報銷單據時,應拒絕付款;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多報、重報、慌報等現象時應及時報告財務主管,如經查實,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爲集中報銷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時間不予報銷。說明:所有人員的費用報支必須先衝減其原有借支款,餘額再以現金補足。

3.費用標準

3.1差旅費

差旅費的報銷採取包乾補貼的辦法,具體報銷標準見下表:

(略)

備註:

3.1.1上述標準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補助標準:“市內交通費”爲出差地的市內交通費,出差天數算頭不算尾。

3.1.2長途交通費採用實報實銷的辦法。所乘交通工具爲硬臥火車或汽車,非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允許乘坐軟坐或飛機。

3.1.3各所在地市內出差,應乘坐公交車或地鐵,特殊情景須經本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出租車。

3.1.4差旅費的報銷以原始單據爲依據,並列出明細單,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對低於標準部分,按50%予以返還(原則上必須有原始單據,否則必須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審批),對於超出標準部分,全部自行承擔。

3.1.5出國人員差旅費嚴格控制,先預算,由公司審覈批准,嚴格按預算執行實報實銷。

3.2手機費

由公司配置手機的員工,手機費報銷的具體標準如下:

(略)

備註:

3.2.1以上所有手機費用盡限於經公司批准購置擁有手機的人員(上述費用標準中包含電話月租費);

3.2.2出國人員儘量節儉通話,以網絡信息交流爲主,或在當地租號;二人同時出國,只能啓動一部手機。

3.2.3標準之內20%及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出國期間不覈定超出部分。

3.3車輛費

公司貨車費用實報實銷,由公司配備汽車的員工,除去因公的長途過路費及油費外,其他市內停車費、購油費等費用由個人承擔20%,違章罰款使用人自行承擔。

3.4交際應酬費

招待客戶,每次招待費用不超過150元者(每月發生四次以內),由部門正經理審批同意,否則一律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能列支。

備註:凡招待費和交際費必須要有稅務監製章的原始發票,發票上要填寫本部門名稱、時間、大小寫金額等。各種資料要合法、真實、準確。報銷時,發票上要有證明人簽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稱、招待費事由及招待地點,且在發票上註明招待地的電話號碼,不允許有白條報帳。

3.5購置費

凡購置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須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報告,經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3.6員工生日

本着熱烈、節儉、搞好氣氛爲原則,每月一次,團體慶祝當月員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內,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4.補充說明

所有費用報支原則上要有正規發票,特殊情景下無正規發票,須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

十、員工社會福利

公司正式聘請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合同期內,公司爲其辦理以下保險:上海戶籍,辦理“鎮保”保險;外地戶籍,辦理綜合保險,相應費用由公司承擔,員工享受上海市“鎮保”、綜合保險規定的相應社會福利和公司規定的各種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05年1月10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___年___月___日

篇5:人事管理制度

爲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學公正、準確透明,經研究決定,在全院範圍內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管理,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適用範圍

我校全體在崗教職員工。

二、考勤時間

(一)教師每週三午時進行上下班簽到(退),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爲準,具體簽到(退)時間爲:

午時簽到:12:30-13:30。13:31-14:00爲遲到,14:01-16:30爲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二)教輔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教學系部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週一至週五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爲準。具體簽到(退)時間如下:

上午簽到:8:40之前。8:41-9:10爲遲到,9:11-11:40爲曠工半天。

上午簽退:11:40-12:10。

午時簽到:13:15-13:30。13:31-14:00爲遲到,14:01-16:30爲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輪休上班的教職工,上班期間按照相應崗位的考勤時間簽到簽退。夜間上班的教職工增加一次夜班簽到考勤,考勤時間爲21:30-22:00。

三、考勤地點

1.圖書館一樓大廳

2.坤元樓二樓大廳

3.尚德樓東側門廳

4.南平房辦公區西側

全體教職工按照考勤信息採集時選定的考勤地點進行定點考勤。

四、考勤管理規定

(一)考勤機是對教職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人臉識別考勤,必須本人親自簽到(退)。所有考勤記錄將記入考勤檔案,並作爲年度考覈指標之一。

(二)實行每一天四次簽到(退)制度,上班爲簽到,下班爲簽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職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未在規定時間內簽退視同曠工。

(三)嚴格執行病、事、婚、產、喪假、進修、公務出行等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制度,並按程序將請假條交組織人事處報備,請假條本部門需留存一份,作爲覈對考勤的憑證。教職工凡請假5天以內,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批。凡請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還需請假者,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四)輪休人員調班需提前出具調班說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組織人事處,未出具調班說明或私自調班的,將以考勤記錄爲依據,缺勤視同曠工。

(五)由於特殊原因導致班車延誤,或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導致上班延誤,或因外來源理公務未能按時簽到(退)的,須於當日將情景說明報組織人事處,否則以考勤機記錄結果爲準。

(六)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上班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爲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上班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由教職工本人自行選定哺乳時間,需提前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七)各部門考勤員負責做好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和各類請假材料的彙總工作,及時提交本部門教職工的請假、出行證明材料,每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教職工考勤表》(附件一),並於月底將考勤表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於每月月初將全體教職工考勤信息進行公示。各部門未能按時上報請假材料的,以考勤機的記錄結果爲準。

(八)因特殊原因,導致考勤機未能記錄教職工當日考勤信息時,以當日監控錄像爲準。

(九)考勤機及其附屬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負責防護,防止被盜或故意損壞。凡故意破壞考勤機者,按破壞公物處理。

五、缺勤管理規定

(一)當月遲到一次不計算,遲到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四次及以上的,扣發半月崗位津貼。

(二)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內的,每曠工半天扣罰一日日均工資,曠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發全部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曠工五天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工資福利及補貼分配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版)》執行。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篇6: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爲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XX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覈,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爲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資料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能夠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經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十分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職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職責。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景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爲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必須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爲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景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午時爲辦公例會日,是爲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爲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一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資料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佈《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構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資料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構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景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景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菸,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資料並做好記錄,要關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堅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終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異常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一樣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供給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職責,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儉,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必須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複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複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複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職責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堅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爲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景,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職責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爲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一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一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職責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景,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爲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衛職責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堅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貼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菸。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堅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職責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爲。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着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爲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爲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堅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一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一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堅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菸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覈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職責。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資料:

A.審覈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覈: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經過後,除特殊情形覈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爲限,試用期間經考覈不合格者,應無條件理解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覈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覈,認爲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覈後根據實際情景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爲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景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上午8時至11:30分,午時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爲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覈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景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景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景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景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爲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資料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衆,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爲支付。

2.爲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爲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爲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儉水、電,節儉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景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堅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堅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景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回到,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儉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爲。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資料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儉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爲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必須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覈爲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提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覈中節儉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覈,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覈十二個月績效考覈均爲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覈,被評爲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職責。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禮貌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爲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僞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僞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職責。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職責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覈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小編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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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價】

我真是無法形容自己對這篇文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