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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積分制實施辦法

爲進一步加強支部隊伍建設,激發隊伍活力,提高全體黨員的黨性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不斷提高工作整體水平,經區文旅局黨支部研究,決定建立完善考覈評價體系。考覈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量化考覈爲主,爲此,制定本實施辦法。

黨員積分制實施辦法

一、積分構成與標準

(一)基礎積分(80分)

根據黨員的基本條件、權利和義務,明確黨員應達到的基本要求,達不到要求的事項予以扣分,覈算得出季度、年度基礎積分。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參加學習培訓方面(40分):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黨章黨規和黨組織的決議決定,積極參加黨組織開展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黨員集中培訓”、“兩學一做”、“大學習、大調研、大改進”等活動,每無故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帶頭遵規守紀方面(20分):積極參加組織生活,按時足額交納黨費,黨費交納不及時或達不到交納標準的,每次扣2分,連續六個月未交納黨費的扣10分,並按《黨章》規定處理;自覺執行組織決議,認真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遵守法律法規,自覺與違法違紀行爲作鬥爭。不能按時完成分配任務的酌情扣分。連續六個月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扣10分,並按《黨章》規定處理。

3、弘揚新風正氣方面(20分):自覺履行黨員職責和義務,不搞團團夥夥;移風易俗,婚喪簡辦,積極參與破除封建迷信活動,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尚,帶頭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若黨員出現拉幫結派、紅白喜事大操大辦、打架鬥毆等破壞新風正氣行爲的,由黨支部視情節嚴重酌情予以扣分。

(二)民主評議積分(20分)

黨支部每年組織一次黨員民主評議,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對每名黨員的年度學習、工作等情況進行評議,民主測評設“好”、“一般”、“差”三個等次,按照“好”100分、“一般”70分、“差”40分的標準計算出黨員評議分(計算公式爲:(“好票數”×100+ “一般票數”×70+“差票數”×40)/參加測評人數),並將評議得分按照20%的比例計入黨員年度積分。

(三)貢獻加分

重點考覈黨員在推動局工作開展、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做出的貢獻情況,給予相應加分,不設上限。

1、工作創新。在上級業務部門創新成果評選中獲獎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8分、7分、6分的加分獎勵。在創新工作推進過程中,積極參與並對創新成果評選起到重要作用的,按照上述標準給予相同的加分獎勵。

2、各類比賽優秀獎。在上級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類業務競賽、演講比賽、論文研討、信息調研和業務標兵評選中獲得表彰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10分、5分、3分的加分獎勵;在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中獲獎的,按照國家、省、市、區級分別記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獎勵。

3、經驗做法推廣。經驗做法及其他業務信息被上級各類報紙、網站、簡報、公衆號等採用或轉發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分別記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獎勵,由多個科室綜合修改推薦後採用的,參與科室平分獎勵得分。

4、先進個人獎。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業務或者綜合表彰的黨員,分別給予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獎勵;在黨支部組織的“工作標兵”、“優秀共產黨員”等評選活動中,獲得表彰的黨員記1分。

5、考覈獎。在年度考覈中,科室所屬業務工作位於全市、全區前三名的,分別給予5分、3分的加分獎勵。

(四)扣減分

主要針對黨員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務、上下班紀律執行不嚴格、存在工作失職行爲、不遵守組織紀律和保密紀律、損害單位形象,給予相應減分。

1、不能按時完成上級部門佈置的工作任務,被上級業務部門通報批評的,一次扣5分,以發佈通報爲準。

2、工作日和值班期間無故遲到、早退或值班空崗,被上級或區黨政辦、紀工委通報批評的,一次扣5分。

3、工作時間玩遊戲、上網購物、看視頻、工作日中午或值班時間飲酒等行爲,被上級或區紀工委、軟環境辦公室等部門通報批評的,一次扣10分。

4、不遵守保密紀律,出現涉密、敏感信息外泄的,經查證屬實,一次扣10分。

5、未完成或不及時完成各類在線學習,被上級部門通報,每通報一次扣1分。

(五)一票否決

1、嚴重違反組織、政治紀律規定,被上級給予紀律處分的,取消積分。

2、本人蔘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取消積分;家庭成員參與“法輪功”等邪教活動的,視情況扣分或取消積分。

3、組織煽動和參與越級上訪、非法上訪案件,不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因個人原因嚴重損害黨員幹部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查證屬實,經黨支部研究取消積分。

4、不執行黨支部決定,弄虛作假騙取積分,經查證屬實取消積分。

5、發生其他重大問題,由黨支部研究確定取消積分。

其他未涉及以上事項,但應列入增加或扣減分的,由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二、積分辦法

積分每季度進行一次彙總,按照“申報—認定—評選—彙總”四個步驟進行。

1、申報。黨員每月月底認真填報《黨員積分月度申報表》並附上相關證明材料,以科室爲單位進行彙總,經科室負責人審覈簽字後,以科室爲單位報文旅局黨支部考評人員登記。

2、認定。區文旅局黨支部考評人員根據日常掌握瞭解和黨員提報的證明材料,對黨員每季度增加分和扣減分、一票否決情況進行審覈認定,統一在積分榜公示。

3、評選。黨支部每季度統計一次黨員季度得分情況,貢獻加分最多的黨員爲當季“星級黨員”授予1顆星在積分榜進行公示。

4、彙總。基本分=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總分=基本分+貢獻加分-扣減分。由黨支部彙總,年度積分經黨員本人確認無誤後一定範圍內公佈。

三、強化結果運用

開展爭創優秀共產黨員、優秀科室評選活動。把積分考評結果作爲評選優秀共產黨員和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全年總積分前3名的優先享有評先樹優資格;全年積分在60分以下的,取消各類評先樹優資格;全年積分在50分以下的,由分管科室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四、加強組織領導

黨員積分考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進行,各科室分管領導對活動的組織實施、考覈負有直接責任。區文旅局黨支部考評工作專人負責,對黨員積分情況進行跟蹤考覈記錄、彙總和公示,一年一清,實行分類、動態管理。黨員積分統計數據起止時間爲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