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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多篇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發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經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和曲靖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羅平縣“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全面調查。

一、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郭雙海駕駛一輛號牌爲雲dv5586“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載乘15人(核載7人),從挖玉衝村前往阿崗鎮。當日8時許,車輛行駛出約146 米,在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大轉彎”下陡坡左轉急彎路段,車輛駛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墜落於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造成10人當場死亡(含駕駛人)、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況

8月11日8時05分,羅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過路羣衆吳永平電話報警“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有輛麪包車翻在路邊,具體情況不清”,指揮中心立即指令阿崗鎮派出所出警;8時09分,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吳永平電話報稱“有7人受傷”後指令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警;9時28分接到阿崗鎮派出所反饋的“有10人死亡、5人受傷”的情況後,迅速組織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餘人於11時50分左右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處置。阿崗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率領在崗的所有幹部職工於9時30分左右趕到現場參與救援。

事故發生後,羅平縣政府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縣委、縣政府領導率相關部門人員於12時30左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報事故信息後,按照市委書記高勁鬆、市長範華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書記李雲忠、副市長早明光率領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於13時30分趕到現場,指揮救援和指導事故處置。與此同時,成立了市、縣兩級事故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後工作組、醫療救治組、秩序維護組、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7個工作組。羅平縣設立了由縣級領導、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阿崗鎮黨政班子成員組成的9個善後工作組,進村入戶“一對一”包戶做好死者家屬思想穩定工作,羅平縣對每名遇難人員給予6000元救助費;每名受傷人員,設1個醫療小組,實行“一對一”救治。

省委書記秦光榮、省長李紀恆、副省長劉慧晏、尹建業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搶救傷員、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後處置和安撫工作;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開展責任倒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勢頭,確保人民羣衆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要求,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白光福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董家祿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波帶領安監、公安、交通、監察、衛生、檢察院等部門組成的省政府工作組,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組於當日下午17時左右趕到事故現場,初步查看現場後,召集現場有關人員對現場搜救和善後處理,晚上到羅平縣醫院看望了傷員,並召開專題會議,傷員救治提出了具體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羅平召開有100多人蔘加的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宣佈了經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和成員,白光福爲“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組長。聽取縣政府工作彙報和省級有關部門領導發言後,事故調查組組長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後等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肇事駕駛人基本情況

郭雙海,男,42歲,居民身份證號:530324197103092319,住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257號;持準駕“b2”類車型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530300411141,初次領證日期xx年5月31日,發證機關爲雲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年4月1日換領xx年有效期駕駛證,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狀態正常,系雲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駕駛人。經查詢,駕駛人郭雙海於xx年12月24日,駕駛車輛未按規定車道行駛;xx年8月21日,駕駛未按 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載貨汽車;xx年8月25日,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機動車,均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行政罰款處罰。

(二)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雲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車輛所有人:袁曉書,車架號爲ls4bab3d3bg266382,發動機號爲b5ha091897,初次登記日期:xx年3月13日,檢驗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該車覈定載人數爲7人,肇事時實載15人。該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號:pdzaxx5303t000008961;商業保險保險單號: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車上人員責任險(2萬/人,共14萬)、機動車損失險(2.5萬)、第三者責任險(10萬),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經查詢,該車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記錄;有6條交通違法記錄,其中,3條爲張金強駕駛,xx年7月8日該車因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且不服從交警指揮被處罰;另外3條爲袁曉書駕駛,分別是xx年11月23日,在師彌線64公里+600米處超速20%以上未達50%;xx年3月24日因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xx年6月22日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被處罰。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事故路段位於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系村民自籌自建村中盤山道路,技術等級爲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彎急,道路起點位於挖玉衝村國小門口,終點至挖玉衝村小橋處與縣道法(羅平縣阿崗鎮法朗村)蔭(師宗縣蔭涼箐)線k23+250米處相連,全長980米 。肇事地點道路爲潮溼水泥路面,中心現場車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現場起點爲“s”左轉彎道(車輛行駛方向),彎道半徑r=8.45米,坡度i=-8%,現場止點在“s”右轉彎直線道路上(車輛行駛方向)。車輛駛離路面處以北進彎道路寬爲3.5米,彎道路面最寬爲9.6米,出彎道路寬爲5.4米。事故地點距羅平縣阿崗鎮23千米,距羅平縣城75千米,距師宗縣城 40千米。道路西側爲高出路面的建築擋牆,東側爲低於路面的山體,南側爲低於路面的山崖。現場道路無安全防護設施,無交通標誌、標牌。肇事後雲dv5586號車因村民搶救傷員時翻轉至頭西尾東停於村中道路北側(該車原始狀態爲頭西尾東左側翻),該段道路路面寬3.5米,爲東西走向,道路北側爲坡地,南側爲空地。

xx年5月,阿崗鎮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報檢查排查情況。6月24日,阿崗鎮交警中隊將6份“羅平縣阿崗鎮危險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崗鎮挖玉衝路段隱患表)上報鎮政府國土與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簡稱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楊偉平。楊偉平於7月初將14份道路隱患排查表(含建設服務中心排查發現隱患8份)上報分管副鎮長楊林。楊林請示鎮長楊畫,楊畫答覆:因近期工作太多,過幾天召開班子會或專題會研究。

7月15日14時30分,楊畫主持召開鎮長辦公會議,楊林逐一彙報14個道路交通隱患點,並提出治理方案。鎮長楊畫在會議上就戈維村委會挖玉衝路段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安排:此條路已建設使用多年,彎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請楊偉平與縣交通局聯繫下來幫助測設。若不需要改道,通過協調當地煤礦出資等渠道爭取6至7萬元對該路段增設安全防護設施。

由於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發生時,楊偉平仍未向上級交通部門彙報協調此事。

(四)現場勘查、檢驗鑑定情況

1.現場勘驗情況。雲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駛離路面時,在道路南側邊緣形成一寬1.6米的壓印痕,壓印痕東側起點距勘查基準點(現場車輛南側標有“挖玉衝村變線d-2-050”電線杆)26.3米。車輛駛出路面後與現場南側山體距壓印痕5.2米的第一棵樹木刮擦(擦痕面積爲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後又與距第一棵樹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徑0.07米的一樹木相撞並折斷該樹木(該樹折斷點距地面水平高3.8米),後車輛墜落於下一臺路面上並翻覆,車輛右側與道路南側電杆(標有“挖玉衝村變線d-2-050”)相撞後車輛左側着地,肇事後車輛因村民搶救傷員時翻轉至頭西尾東停於村中道路北側。經測量,車輛駛離路面點距第一落地點22.8米,車輛墜落高差爲11.4米。

2.對當事人的調查情況。通過對雲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車主袁曉書進行調查,其陳述:8月11日早上,其駕駛雲dv5586號車在挖玉衝村國小門口(距車輛駛離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劉石英、陳旭鵬、周汝蘭、楊瑞仙、張卓瑤、郭雙海、郭海發、郭和珍、劉會平、張傑、王開先、秦陸秀12人陸續上車後,袁曉書駕駛車輛行駛至其家門口停車(行駛距離爲318米),陳曌華、陳錦華先後上車,袁曉書回家與丈夫張金付從家中搬來一袋約40公斤的苕子種並裝入車輛後尾部,張金付坐於苕子袋上。之後,袁曉書回到家中,由郭雙海駕駛雲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前往阿崗鎮,8時許,郭雙海駕駛車輛僅行駛146米,在雨後溼滑路面下陡坡左轉急彎過程中車輛駛離路面,墜落於距路面22.8米的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

3.檢驗、鑑定情況。

(1)經曲靖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驗:送檢的郭雙海屍體血樣中未檢出有機磷、有機氯、氨基甲酸酯、擬除中菊酯類農藥和鼠藥類毒物及乙醇。

(2)經雲南雲通司法鑑定中心檢驗:雲dv5586號車發生事故時轉向系功能有效、制動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駛系功能有效,未檢見該車的機械故障,該車駛離路面時的車速約爲42km/h,發生事故路段坡度爲-8%,彎道半徑爲8.45m。

(3)經雲南雲通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鑑定人郭雙海符合雲dv5586號小型普通客車肇事時駕駛人位置上人員。

(4)經羅平和諧司法鑑定所檢驗:陳錦華、劉石英損傷構成重傷,陳旭鵬損傷構成輕傷。

(5)經曲靖珠源司法鑑定中心檢驗:秦陸秀損傷構成重傷。

(五)經濟損失情況

經初步測算,該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爲人民520萬元。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1.主觀原因。郭雙海駕駛嚴重超過覈定載人數的雲dv5586號小型普通客車(核載7人,實載15人,超員達114%),在下陡坡轉左急彎潮溼路面路段超速行駛(急彎路、下陡坡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超速40%),致使車輛駛離路面墜落在該道路的下一臺路面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觀原因。

2.客觀原因。事故路段爲村民自籌資金村中道路,事故現場道路坡陡(坡度爲-8%)、彎急(彎道半徑爲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後路面溼滑。

(二)間接原因

1.羅平縣公安交警部門指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和監督檢查不到位;阿崗鎮派出所在村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點和疏漏。對農村車輛運行監管不到位,對超員、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打擊不力,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的管控力度不夠。

2.羅平縣、阿崗鎮政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實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農村地區小(微)型普通客車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等活動不夠深入和細緻。資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失,特別是縣鄉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部分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突出。阿崗鎮對轄區道路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對安全隱患沒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

3.羅平縣、阿崗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沒有切實做到深入鄉村責任到戶、管理到人。在農村地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農村地區駕乘人員安全意識、法制觀念不強。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該起事故爲重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建議不再追究責任人員

郭雙海,肇事車駕駛人。對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爲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二)司法機關已採取措施人員

楊偉平,中共黨員,阿崗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負責交通建設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爲阿崗鎮道路交通整治責任人。在接到挖玉衝村道路隱患情況後未及時組織協調隱患整治,也未及時上報縣交通局整治立項事宜負有主要責任。涉嫌玩忽職守罪,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後,由有關單位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時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三)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員

1.黃穩林,羅平縣公安局阿崗交警中隊中隊長,主持中隊全面工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監管不到位,對肇事車輛超載、超速嚴重違法行爲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金豔生,中共黨員,阿崗鎮政府副鎮長、鎮派出所所長、黨支部書記,分管鎮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車輛運行監管不到位、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楊林,中共黨員,阿崗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交通運輸等工作。落實交通安全有關制度不到位,對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不夠及時、督促檢查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楊畫,中共黨員,羅平縣鐘山鄉黨委書記(xx年2月至xx年7月任阿崗鎮鎮長)。在任阿崗鎮鎮長期間,落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聶應斌,中共黨員,羅平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擔任縣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對落實上級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專項行動督促指導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四)建議給予行政問責人員

1.方梓仲,羅平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分管農村公路建設和隱患整治,分片聯繫阿崗鎮交通建設、管養工作。對村中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及監督檢查不夠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羅平縣人民政府對其進行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彭安輝,中共黨員,羅平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分管縣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督促有關部門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夠,督促公安交警部門落實路面管控有關制度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建議責成羅平縣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雲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五、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羅平縣應組織對全縣範圍內縣、鄉、村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逐條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對隱患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通行的,應採取限制車輛通行措施,特別是要對營運車輛通行條件重新組織評估,確保安全。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努力解決農村羣衆出行難、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二)特殊時段要採取羣防羣治措施。趕集天、婚喪嫁娶、學生收放假日、重要節假日等羣衆聚集出行比較集中時段,出村路口要有專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執勤點,安排警力上路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處非法營運、超員、超速、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爲。

(三)紮實開展農村地區微型麪包車和摩托車專項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數,落實車輛及駕駛員“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實行戶籍化管理,落實“一盯一”、“一幫一”監管措施,村委會、村民小組、交通協管員、交警和片警要落實具體責任。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處置突發問題的技能。

(四)專項排查平交路口隱患。324國道師宗至羅平段,平交路口較多,安全隱患突出。曲靖市交通運輸局要立即進行專項排查,結合實際,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員交叉通行等路口,設置減速帶、安全警示提醒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

(五)結合實際加強宣傳教育。宣傳工作要深入廣大農村和邊遠山區,加強本地區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放映等形式,重點加強農村羣衆不乘座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超員行駛等危害交通安全行爲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安全出行意識。

(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羅平縣、鄉(鎮)兩級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協作,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

省人民政府羅平縣“8·11”重大事故調查組

【第2篇】2022年振興中華關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20xx年8月26日2時31分許,包茂高速公路陝西省延安市境內發生一起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160.6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馬凱、孟建柱等領導同志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搶救傷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認真做好善後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按照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xx年8月29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監察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總工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陝西省人民政府組成的國務院包茂高速陝西延安“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聘請了有關專家,並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了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通過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周密細緻的現場勘察、檢驗測試、技術鑑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和事故防範及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駕駛人情況。

陳強,臥鋪大客車駕駛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1歲,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2002年xx月30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2022年10月29日增駕取得大型客車準駕資格,準駕車型代號爲a1,持有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高金良,臥鋪大客車駕駛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9歲,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人。1993年6月15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2003年10月15日增駕取得大型客車準駕資格,準駕車型代號爲a1、a2,持有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閃文全,重型半掛貨車駕駛人兼押運員,男,52歲,河南省焦作市人。1981年10月5日在部隊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1985年5月4日換爲地方駕駛證,準駕車型代號爲a2,於2022年6月1日、6月7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通運輸局分別取得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從業資格證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張軍,重型半掛貨車駕駛人兼押運員,男,43歲,河南省焦作市人。1990年8月20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初次領取駕駛證,準駕車型代號爲a2、d,於2022年5月26日、7月15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通運輸局分別取得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從業資格證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經調查,沒有發現上述駕駛人酒後駕駛、吸毒後駕駛的跡象。其中:陳強、高金良、閃文全的駕駛資格和從業資格證件齊全有效;張軍的從業資格證件齊全,但張軍因連續兩年以上未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處於註銷可恢復狀態,不具備機動車駕駛資格。至事故發生時,陳強連續駕駛時間達4小時22分,屬疲勞駕駛。

(二)事故車輛情況。

臥鋪大客車號牌爲蒙ak1475,廠牌型號爲宇通牌zk6xx7hw型,核載39人,發生事故時實載39人。2022年3月xx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註冊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爲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呼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車輛使用性質爲公路客運,檢驗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1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辦理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爲省際班車客運,班車類別爲直達,無停靠站點,途經路線爲京藏高速呼市至包頭段、包茂高速包頭至西安段。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速度爲77.2公里/小時。

重型半掛貨車由重型半掛牽引車和罐式半掛車組成。其中:重型半掛牽引車號牌爲豫hd6962,廠牌型號爲解放牌ca4258p2k2t1ea81,準牽引總質量40噸;罐式半掛車號牌爲豫h213a,廠牌型號爲中集牌zjv9403ghydy。覈定整備質量6.5噸,實際整備質量9.9噸,超出覈定整備質量3.4噸;覈定載貨33.5噸,實際裝載35.22噸甲醇,超載1.72噸。半掛牽引車、罐式半掛車於2022年4月7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註冊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爲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車輛使用性質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檢驗有效期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在焦作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辦理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爲危險貨物運輸(3類)。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速度爲21.0公里/小時。

經調查,事故車輛的行駛證、運營資質、保險等齊全且均在有效期內,車輛制動性能無異常。其中:臥鋪大客車運營線路符合規定;臥鋪大客車和重型半掛牽引車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要求,但罐式半掛車出廠時實際整備質量與《公告》相關參數信息不一致。

(三)事故道路情況。

事故發生路段位於包茂高速公路陝西省延安市境內484公里95米處,南北走向,雙向四車道,設計時速80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地點位於包頭(北)至西安(南)方向一側,兩條行車道寬均爲3.75米,縱斷面坡度爲0.35%,平面上位於兩個不設超高的反向圓曲線間直線連接處,前後圓曲線半徑分別爲2600米和2500米,視線良好。

事故發生路段右側爲安塞服務區,高速公路主路與服務區出口、入口連接形成的三角區均施劃了車行道分界線、邊緣線和導流線。服務區下行(南側)駛入高速公路主路的加速車道寬5.25米、長219.38米,高速公路路側提前設置了車輛合流指示標誌。服務區上行(北側)高速公路481公里600米、482公里600米和483公里300米處,分別設置了服務區2公里、服務區1公里和服務區出口三級指示標誌。

經覈查,事故路段的技術指標、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情況均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範。事故發生時天氣晴間多雲,能見度較好。

(四)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呼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創建於1950年,1997年和2001年進行了兩次企業改制,現爲民營股份制運輸企業,具有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一級運營資質,共有車輛402輛。其中,蒙ak1475臥鋪大客車的日常管理由呼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設的客運三分公司負責,按照公司租賃線路、車主出資購車的模式經營。

【第3篇】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廣東省政府對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覆,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XX年12月13日02時13分,粵贛高速公路30公里+300米路段(河源市和平縣上陵張仙塘大橋)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傷,6車及車上貨物不同程度損毀,直接經濟損失1264.3萬元。

經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駕駛人李豔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且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存在安全隱患及超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在夜間和行經下坡路段時車速過快,又沒有充分注意路面情況,遇事時採取措施不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二是駕駛人曹立金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在前方機動車遇事故等候通行時,沒有按順序排隊等候通行,而是從左側車道隨意變更車道,佔道停車,影響後方車輛通行秩序,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三是駕駛人李峯駕駛小型客車,未按規定裝載,超載1人,加重了事故的損害後果。

間接原因是:河南省漯河市萬通運輸有限公司(簡稱“萬通公司”)、廣東開盛鋼鐵實業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盛豐物流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河南省漯河市有關部門對貨運企業安全監管不到位;揭陽、河源市有關部門治超不力,路面執法管控不力;河源市有關部門事故信息報告不及時等。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規定,司法機關已對萬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明伍、閩b09610(閩a8895掛)半掛貨車駕駛人曹立金採取措施;將萬通公司安全負責人、變更前企業法定代表人陳小剛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河南省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王玉成等11名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羅暉誡勉談話。

經國務院安委辦審覈,廣東省政府日前對《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覆,按照以上主要調查結論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同意對相關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廣東省政府還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一是落實貨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狠抓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三是深入開展高速公路隱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強高速公路應急處置;五要規範機動車駕駛陪駕服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