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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調研報告多篇

農民調研報告多篇

農民調研報告篇1

隨着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走向城市成爲產業工人。近年來發生的農民工工傷事件令人震驚,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成爲政府不可忽視的緊要問題,因此,解決好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問題,不僅是維護農民工權益,也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一、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現狀

縣是一個13萬人的小縣,全縣工傷保險參保繳費人數9045人,其中鄉鎮中小企業的參保人數爲861人。縣城工業園企業工傷保險企業參保情況比較好,基本上可達到95%以上。鄉鎮小企工傷事故率高,且員工絕大數人都是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原因是許多企業技術要求較低,爲了節約成本,很多企業在簡陋的廠房裏採用了安全性能差、勞動安全沒有保障的舊機器。在這種危險的工作環境下,員工又缺乏必要的勞保設備,加上加班加點的工作,身體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就造成了工廠工傷事故的多發。調查中發現,許多農民工對勞動法、工傷保險知道的很少,把工傷保險混同爲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爲工傷保險是“正式職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不沾邊。由此可見許多農民工對工傷保險缺乏必要的瞭解。

二、農民工工傷權益享受不到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

企業對工傷保險特別是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認識不到位。調查中發現,各類企業普遍存在工傷保險“不划算”的錯誤認識。有的企業認爲,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大,人員不容易管理,加上企業只顧眼前利益,只算眼前賬,認爲爲他們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於企業在竟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願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農民工發生工傷後,未參保的用人單位不積極主動地申請工傷認定,也不按法律規定向農民工支付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大部分農民工發生工傷都是由自己或其親屬來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單位不給勞動者上工傷保險

農民調研報告篇2

全國總工會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課題組 農民工是改革開放進程中成長起來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我國現代產業工人的主體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羣體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xx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着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爲認真研究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併爲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全國總工會成立了由中國工運研究所、全國總工會研究室、基層組織建設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門參加的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今年3月至5月,課題組先後赴遼寧、廣東、福建、山東、四川等省的10餘個城市,就新生代農民工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並在廣泛收集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形成此研究報告。

在本報告中,新生代農民工係指: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以後,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爲主的農業戶籍人口。本報告所用數據資料,大部分來自國家各部委公佈的統計數據,另有一部分來自當前關於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研究的調查數據。

一、新生代農民工概況與基本特徵

(一)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的延續和發展 農民工問題是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下,政治、經濟、社會體制等多種因素的綜合性產物,是與農民工現象相伴生並不斷凸顯的社會問題。新生代農民工是在改革開放下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羣體,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在新階段的延續、體現和發展。隨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他們的就業和生活環境相對傳統農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對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鄉二元社會體制沒有徹底打破之前,在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的就業結構下,他們與傳統農民工有着類似的社會境遇,面臨一些共同的基本社會問題。總之,這個羣體的出現對我們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出了與時俱進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概況

1.新生代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爲2.3億人,外出農民工數量爲1.5億人,其中,16歲-30歲的佔61.6%1.據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農民工數量在8900萬左右,如果將8445萬就地轉移農民工中的新生代羣體考慮進來,我國現階段新生代農民工總數約在1億人左右。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在我國2.3億(xx年爲2.25億)職工中,已經佔將近一半,他們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2.平均年齡23歲左右,初次外出務工歲數基本上爲國中剛畢業年齡。

根據當前三項規模相對較大的新生代農民工調查數據(一項爲中國人民大學xx年對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1595名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一項爲珠三角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數據,另一項爲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組織對千家已建工會企業的問卷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爲23歲左右,這要求我們在認識新生代農民工時,必須關注與其所處特定年齡階段相關的一系列特徵和問題。 同時,新生代農民工的初次外出務工年齡更低,基本上是一離開中學校門就開始外出務工。一項調查顯示,在珠三角,傳統農民工初次外出務工的平均年齡爲26歲,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80後平均爲18歲,90後平均只有16歲2.16歲、18歲的年齡,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農民工一離開國中或高中校門就走上了外出務工的道路,也意味着與傳統農民工相比,他們普遍缺少離開校門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經歷。

3.近80%的人未婚。

據全國總工會研究室xx年的調查,新生代農民工中的已婚者僅佔20%左右。國務院研究室xx年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當時農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數據對比顯示,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是一個未婚羣體,這意味着,這一羣體要在外出務工期間解決從戀愛、結婚、生育到子女上學等一系列人生問題,這與外出期間80%已成家的傳統農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別,這是我們考察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水平相對傳統農民工有所提高。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xx年,在新生代外出農民工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歲以下各年齡組均在26%以上;年齡在21-25歲之間的達到31.1%,高出農民工總體平均水平7.6個百分點3 .而xx年進行的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在外出從業勞動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10%。同時,新生代農民工中接受過職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到36.9%,高出傳統農民工14個百分點4.數據對比說明,儘管新生代農民工仍以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爲主、職業技能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但是,相對傳統農民工,他們的文化和職業教育水平已有較大提高。

5.在製造業、服務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築業中的就業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行業分佈呈現明顯的“兩升一降”特徵,即在製造業、服務業中的比重呈上升趨勢,在建築業中呈下降趨勢。《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xx年農民工在製造業、服務業和建築業中的比重分別爲33.3%、21.7%和22.9%;而國家統計局xx年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中從事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的比重分別爲39.1%、25.5%和17.3%5.數據對比可以發現:5年間,製造業和服務業分別上升了5.8和2.6個百分點,建築業則下降了5.6個百分點。這說明,相對於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顯露出了行業傾向性,開始偏向於勞動環境和就業條件更好的行業。

6.成長經歷開始趨同於城市同齡人。

從成長經歷來看,新生代農民工沒有經歷過父輩那樣從農村到城市的變化過程,與城市同齡人更爲趨同。很多新生代農民工自小就跟隨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農村國中(高中)一畢業就到城市“謀出路”,因此他們對城市生活環境比對農村生活環境更熟悉、更適應;即使出生、成長在農村,他們在務工前也同城市裏的同齡人一樣,大多數時間在學校讀書,不熟悉農業生產。據統計,8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37.9%的新生代農民工從來沒有務工經驗.而且,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出生在城市,在農村沒有土地等生產資料。據安徽阜陽市統計,該市無地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26.3%.隨着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這一羣體勢必將越來越大。此外,新生代農民工大多隻有一、兩個兄弟姊妹,“較之父輩,生活是優越的,沒有捱過餓,沒有受過凍,溫飽問題在他們頭腦裏沒有什麼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遠不及父輩”這一點與城市同齡職工也頗爲相似。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四大特徵: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新生代農民工作爲農民工中的新生羣體,一方面,因其與傳統農民工同處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中,面臨共同的社會境遇,自然潛移默化了這一羣體共有的一些特徵。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長於改革開放、社會加速轉型的時代背景下,而明顯帶有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時代烙印,同時,他們所處的特殊人口年齡階段又使其身上呈現出同齡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徵。概括地說,新生代農民工身上呈現出四大羣體性特徵——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和邊緣性。

時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處在體制變革和社會轉型的新階段,物質生活的逐漸豐富使他們的需要層次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他們更多地把進城務工看做謀求發展的途徑,不僅注重工資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權利的實現;大衆傳媒和通信技術的進步使他們能夠更迅捷地接受現代文明的薰陶,形成多元的價值觀與開放式的新思維,成爲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嚮往者、接受者和傳播者。

發展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年齡大多20歲出頭,其思維、心智正處於不斷髮展、變化的階段,因此外出務工觀念亦處於不斷髮展、變化中,對許多問題的認識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他們絕大多數未婚,即將面臨着結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問題,也必然要承接許多可以預見及難以預見的人生經歷和變化;他們大多剛從校門走出3-5年,雖然滿腔熱情、滿懷理想,但是,職業經歷剛剛開始,職業道路尚處於起點階段,在職業發展上也存在較大的變數。

雙重性的體現:他們處於由農村人向城市人過渡的過程之中,同時兼有工人和農民的雙重身份。從謀生手段來看,靠務工爲生,重視勞動關係、工作環境,看重勞動付出與勞動報酬的對等,關注工作條件的改善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具有明顯的工人特徵;但是受二元體制的限制,他們的制度身份仍舊是農民,作爲農民的後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農民的特質。 邊緣性的體現: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預期高於父輩、耐受能力卻低於父輩,對農業生產活動不熟悉,在傳統鄉土社會中處於邊緣位置;同時,受城鄉二元結構的限制與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約,在城市中難以獲取穩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難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會,位於城市的底層,因此,在城鄉兩端都處於某種邊緣化狀態。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觀念轉變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在觀念上存在一些明顯差異,概括起來,集中體現爲“六個轉變”。

(一)外出就業動機從“改善生活”向“體驗生活、追求夢想”轉變 傳統農民工外出就業的主要目的是“掙票子、蓋房子、娶妻子、生孩子”,總之,是爲了改善比較饑饉的生活狀態。而正值青春年華、職業道路剛剛開始的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動機帶有明顯的年齡階段性特徵,用實地調研中一個26歲新生代農民工的話說,就是“體驗生活、實現夢想”。

一項調查也證明了上述觀點。關於外出就業的目的,選擇“出來掙錢”的,上世紀6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佔76.2%,70年代出生的佔34.9%,80年代出生的只佔18.2%.同時,在8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選擇“剛畢業,出來鍛鍊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學一門技術”,以及“在家鄉沒意思”的人高達71.4%.

(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從單純要求實現基本勞動權益向追求體面勞動和發展機會轉變 上世紀80年代,農民工剛剛在我國大規模出現時,他們外出就業的目的相對單純——掙錢,因而對勞動權益的訴求也相對較低,甚至認爲只要能夠按時足額領到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和職業健康等其他勞動權益可有可無。而對於新生代農民工而言,就業背景、家庭環境和個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爲他們外出就業創造了相對寬鬆的環境,他們對勞動權益的訴求向更高層次發展。用他們的話來說,那種工資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籤、保險不上、發展(機會)不大的單位,只有傻瓜纔去。他們就業選擇不僅看重硬件——工資,更看中軟件——福利待遇、工廠環境、企業聲望乃至發展機會等。新生代農民工對勞動權益相對較高的主觀訴求,既體現爲當所在單位與自己的訴求存在一定差距時“用腳投票”催發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現爲對就業行業、就業崗位和單位正規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對職業角色的認同由農民向工人轉變,對職業發展的定位由亦工亦農向非農就業轉變 新生代農民工所走的從校門到廠門的短暫歷程、從學生到工人的角色轉換,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在情感上疏離農村,從職業角色上認同實際職業身份而非戶籍身份,從職業發展定位上傾向於非農職業。一項調查顯示,對於職業身份,在新生代農民工中,認爲自己是“農民”的只有32.3%,比傳統農民工低22.5個百分點,認爲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佔32.3%,高出傳統農民工10.3個百分點;而在上世紀9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這一差異更加明顯,認爲自己是“農民”的僅佔11.3%,這一比例幾乎是傳統農民工的五分之一,認爲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佔34.5%,這一比例是傳統農民工的2倍多。另據一項調查,關於“未來發展的打算”,選擇“回家鄉務農”的,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只有1.4%,而在當前仍舊外出就業的傳統農民工中這一比重爲11%;打算“做小生意或創辦企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中有27%,幾乎高出傳統農民工10個百分點;打算“繼續打工”的,新老兩代農民工均佔到一半以上。

(四)對務工城市的心態,從過客心理向期盼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轉變 傳統農民工近似於候鳥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農經歷造就了他們城市過客心理。據1999年清華大學對農民工家庭的一項調查,89.7%的農民工表示將來一定會回到家鄉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鄉定居9.其他學者根據歷年來農村外出流動人口數據估算的結果也大致如此,即在傳統農民工中,大約有10%左右的人逐漸在城市沉澱了下來10.然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佈的新生代農民工研究報告,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有55.9%的人準備將來“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遠遠高於17.6%的農業流動人口整體水平。數據對比說明,相對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希望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的願望更加強烈。

(五)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維權方式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 傳統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較弱,維權能力不高,權利被侵犯時往往採取忍氣吞聲或被動懇求的方式解決。而新生代農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強的平等意識和維權意識,對獲得平等的就業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教育和發展權、政治參與權、話語表達權,以及基本公共服務權等方面,都比父輩有更高的期待,並表現出維權態度由被動表達向積極主張轉變。據一項調查,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新生代農民工中因爲怕被報復而不向有關部門投訴的只有6.5%,僅是傳統農民工的一半;採取投訴行爲時,以集體投訴方式進行的(幾個人一起去投訴),新生代農民工爲45.5%,高出傳統農民工17.6個百分點11.

(六)對外出生活的追求,從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滿足轉變 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傳統農民工外出務工時年齡較大,大多已婚,他們爲了實現掙錢的目標,大多不得不對情感精神生活採取忽略或無所謂的態度。而新生代農民工平均年齡爲23歲左右,初次務工的年齡不足18歲,正處於婚戀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賴期,他們更渴望在外出就業的同時,愛情能夠有所收穫,思想可以交流,困擾能夠傾訴。據國家統計局的調研報告,xx年,在租賃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農民工只有20.1%;而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住在租賃房和自買房中的比例已經上升到37.7%,這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他們對精神、情感和家庭歸宿的更強需求。

三、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作爲農民工的一部分,與傳統農民工面臨着一些共同的問題,比如:工資拖欠、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障水平較低、職業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勞動權益保障問題。同時,由於具有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徵和新訴求,新生代面臨的問題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資收入水平較低、務工地房價居高不下,是阻礙其在務工地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生活的最大障礙 據公安部xx年的調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農民工願意承受的購房單價在3000元/平方米以內,有19%願意承受3001-4000元之間的單價,願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據調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的縣市及以下城鎮,在農民工集中流入的東部沿海地區,即便是小城鎮的房價也遠遠超過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東莞市當前的房價已經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價相對較低的沙田鎮和常平鎮,房價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數建制鎮的均價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對比農民工所能承受的房價與現在農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價,可以推斷,如果按照當前的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們的工資增速能夠趕上房價的漲速(目前來看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價購房,新生代農民工中最終能夠實現在務工地城市購房定居夢想的比例也不會超過10%。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滯後於城市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是阻礙其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的關鍵性問題 據中國勞動力市場網發佈的信息,xx年城市勞動力市場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勞動力需求佔總需求的60.2%,對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勞動力的需求僅佔39.8%。然而,據當前已有的調查數據綜合判斷,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時,城市勞動力市場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過專門職業教育、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中專、職高和技校水平的勞動力,這部分佔總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說,在知識和技能逐漸代替簡單體力勞動作爲勞動力市場選擇標準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獲得比勞動力市場需求更快的發展,按照他們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約三成的人能夠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

(三)受戶籍制度制約,以隨遷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爲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難以滿足,是影響其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和生活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基於自身閱歷和切身體驗,對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正是爲了讓子女能夠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選擇在務工地就業和定居。據中國流動人口監測報告,xx年農村流動人口子女中,70.2%隨同父母流動,只有29.8%留守農村。然而,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問題仍相當突出,據教育部xx年發佈的一項研究報告: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國小就讀的比例,北京爲63%,上海爲49%,廣州僅爲34.6%。學齡兒童中未上學的比例,北京爲3.81%,上海爲3.56%,廣州高達7.19%。農民工子女半數以上都有轉學經歷,在轉學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辦學校還存在收取借讀費和贊助費等行爲,而大城市最突出。隨着新生代農民工年齡的增長,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將步入育齡階段,與此相伴,隨遷子女教育問題,也必將越來越成爲他們在務工地穩定就業、生活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性、緊迫性問題。 國際社會的成功經驗表明,社會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農民實現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從農業轉向非農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對於新生代農民工而言,要想實現在務工地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生活的目標,必須至少享有三個層次的社會保障:其一爲解決年老和疾病時後顧之憂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二爲解決失業後暫時生活困難的失業保險;其三爲防範淪入貧困境地的最後一張保障網——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據調查,目前新生代農民工中,享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爲21.3%、34.8%和8.5%,且不說企業的繳費標準大多以各地的繳費下線爲準,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對象爲當地城市戶籍人口,農民工基本上沒有享受該項保障的權利。顯然,目前新生代農民工實際享有的社會保障水平,與他們企盼在務工地城市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訴求之間,距離還相當懸殊。

(四)職業選擇迷茫、職業規劃欠缺、學習培訓的需求難以有效實現,是阻礙其實現職業夢想不可忽視的因素 新生代農民工大多剛邁出中學校門,他們帶着對傳媒中、社會上成功人士的羨慕和崇拜,期盼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美好的夢想。但是,他們的心智發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穩定、身份認同尚不清晰,面對鋪天蓋地、瞬息萬變的信息和複雜的社會環境,確定具體職業發展目標的能力仍舊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帶來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們制定及實施職業規劃的能力更低。同時,他們繼續學習的願望非常強烈,據調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專業技能知識,54.7%的人表示需要學習法律知識,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識,但是,由於閒暇時間較少、下班時間較晚、學習培訓機構距離較遠等因素,導致他們能夠便捷、安全、有效接受專業學習培訓的渠道嚴重匱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發展目標、就業單位頻繁變換,學習培訓的專業技能缺少可持續性或者不適應市場需求。這既浪費了他們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又不利於其人力資本的積累和企業用工的穩定。

(五)情感、精神的強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滿足,是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也是在現實生活中最少得到關注的深層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正處在交友、戀愛、結婚的黃金期。同時,他們剛走出校門,仍處於“半成人”階段,對思想溝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強。由於上班時間長、接觸面較窄、工資收入低、就業行業農民工男女比例失調(建築業和製造業男性多、服務業女性多),這就使他們普遍面臨想交友沒時間、想戀愛沒人選、想傾訴沒對象的困境,再加上企業管理和文化建設的不足,以及社會人文關懷的欠缺,婚戀和精神情感成爲困擾他們的首要心理問題。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感情孤獨”已成爲新生代農民工面臨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築業接受調查的農民工,超過七成將“感情孤獨”作爲困難的首選。在實地調研中,透過一些新生代農民工略帶羞澀的話語,常讓我們感到其內心閃爍的隱痛和不安。

(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高等勞動權益受損問題,是其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 共同的經濟社會環境,同樣的農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資本狀況,使新生代農民工在基本勞動權益實現上與傳統農民工相比雖然有所提高,但是總體境況相似,仍舊普遍面臨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決的基本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薪時有發生、職業衛生健康保障不夠等方面。據一項在廣東的調查,xx年,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只有61.6%;遭遇工資拖欠的人所佔比例爲7.1%;人均拖欠工資1538.8元,差不多相當於人均1.5個月的工資。另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發佈的xx年流動人口監測報告,60%的農業流動人口就業於工作條件差、職業病發生率高和工傷事故頻發的低薪、高危行業。同時,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僅有60%的用人單位爲其支付醫療費用。其中,服務業最差,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對策與建議

黨和政府對農民工問題始終高度重視,近年來出臺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農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隨着我國進入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新階段,隨着農民工羣體內部出現明顯的結構性變化——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成爲農民工的主體並必將成爲產業工人的主體,該羣體具有一些不同於傳統農民工的新特徵、新訴求和新問題,這些訴求和問題的積累已經開始顯露出對我國政治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農民工家庭幸福及其個人發展的負面影響。這就使有針對性地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成爲國家發展中事關大局的緊迫問題。

由於我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長期性、城鎮化的過程性、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和社會利益結構的凝固性,使得農民工問題十分複雜。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既涉及農民工的共性問題,又有其羣體特殊性。問題的解決既要着眼全局和長遠,着力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進問題的根本解決;又要從新生代農民工羣體的特殊性出發,以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爲目標,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最關鍵的環節——就業培訓、住房、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爲重點,以素質門檻、學歷門檻、技能門檻、人力資本積累門檻、社會保險繳納門檻和穩定居住門檻等爲主要標準擴大戶籍改革的口子,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力爭儘快取得新進展。

(一)以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爲重點,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之中 要以貫徹中央《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爲契機,以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作爲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將解決農民工問題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應以常住人口爲基礎,把農民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發展目標、細化階段任務、保障資源和措施、落實領導和機構分工、完善人員配備。中央政府各相關部門應重點就新生代農民工最需要的職業教育培訓、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會保障、戶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制定專項規劃,並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專項規劃。力爭到“xx”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兩後生”(指國中、高中畢業後未考取大中專院校,又不願意復讀的學生)80%以上能免費接受一次職業教育,已經進入勞動力市場的農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各地90%以上的農民工子女,能夠進入公辦學校和政府委託的普通民辦學校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力爭農民工工傷保險實現全覆蓋,醫療保險達到60%以上,養老保險達到50%以上。解決至少20%的外來農民工進城落戶問題。力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所有城鎮建立農民工就業-服務-維權-傳染病預防一體化的公共服務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設施、預算等公共資源的制度,將農民工納入常住地公共預算,並逐漸加大對農民工公共預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應將涉及農民工的就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障、子女教育、計劃生育、權益維護、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有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提交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並確保用於農民工的預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學、合理地增長。將農民工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使之享受與城鎮職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實現公共服務統一政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和統一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提供農民工居住場所,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農民工公寓,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置夫妻房,探索建立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深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落實以輸入地爲主和以公辦中國小爲主的政策,加快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教育體系,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落實。開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動,引導新生代農民工按照現代城市文明要求規範自身行爲,提高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二)通過試行新生代農民工城鎮落戶制度,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 戶籍問題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頸。中央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決策,要求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爲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這爲我們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指明瞭方向。各地應積極、穩妥地創新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對在中小城市、小城鎮實現穩定就業創業而又放棄農村責任地的農民工,取消准入門檻;在穩定就業前提下,農民工有條件進行投資或有不低於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的住房,或單位提供相應面積廉租公寓的,准許轉入城鎮戶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積極研究放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的相關政策,採取積分制落戶辦法,將教育、技術資格、工齡、社保繳納年限等作爲積分內容,優先考慮將農民工勞模、農民工高級技能人才、農民工人大代表等農民工優秀分子轉變爲市民。可考慮通過穩定居住、社會保險交納、學歷和職業技術、突出貢獻、人力資本積累等標準,力爭每年解決3%的外來農民工——即300萬人進城落戶問題,以使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能夠轉入當地城市戶口,享有與當地市民平等的待遇。當前的過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剝離附加在戶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會福利,引導人口有序遷徙流動和就業。二是普遍推廣居住證制度,進一步清理取消歧視性規定。三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改善縣城和中心鎮的就業創業條件和人居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綜合承載能力,促進農民工及其家屬向小城鎮聚集。通過不懈地努力,力爭到“xx”期末,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0%.

(三)加強對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實和監管,加大維護新生代農民工勞動經濟權益的力度 進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爲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創造法制環境和制度保障。針對新生代農民工文化、職業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教育制度、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培訓制度,創新農民工培訓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針對性上崗技術培訓;針對惡意欠薪行爲,修改《刑法》,設立“惡意欠薪罪”;針對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方案;針對公共服務享有和傳染病預防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農民工城市公共服務中心指導意見等。

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指導新生代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規範企業經濟性裁員。以中小勞動密集型企業、城鄉接合部和鄉鎮企業爲重點,開展打擊非法用工專項行動,督促企業依法規範用工。促進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推動農民工與企業其他職工同工同酬。督促企業改善管理,強化科學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使廣大職工實現體面勞動。以貫徹落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爲契機,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基本社會保險的參保率。加強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保護,搞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格執行高危行業農民工持證上崗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工職業衛生和生產安全。

(四)大力提高農民工的社會政治地位,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人文關懷 加大對農民工的輿論宣傳,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農民工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農民工所作的重大貢獻,引導用工單位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進一步營造關心、尊重和愛護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保障農民工參與管理社會事務的民主政治權利。貫徹落實修改後的《選舉法》有關城鄉居民選舉“同票同權”的規定,制定相關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選舉權。逐步提高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在各級黨代大會、人大和工會代表大會及企業職代會中的比例,增加其參政議政、權益表達、參與決策管理的渠道和機會。注重在優秀農民工中發展黨員,逐年增加新生代農民工在勞動模範、高級技工技師以及有其他突出貢獻者中的比例。

積極組織適合新生代農民工特點的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其業餘生活。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幫助新生代農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技術技能素質,加強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開展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業餘文化活動,滿足他們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強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和行爲矯正服務,加大對他們心理健康的關注和投入,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幫助他們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調適,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樹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的戀愛婚姻問題,爲他們組織開展交友聯誼活動,爲解決婚姻問題創造條件。

(五)進一步探索新生代農民工維權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形成社會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黨政主導、工會運作、相關部門協作的社會化維權工作體制,賦予工會更多的資源和手段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探索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按照促進科學發展的要求,建立農民工工作目標責任考覈和激勵約束機制,把農民工就業培訓、收入增長、居住、就醫、子女入學和社會保障等基本生活條件改善,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覈指標體系。鼓勵各地根據實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嘗試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培訓教育、住房改善、戶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高中階段教育的新機制和新方法。加強農民工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農民工工作在相關機構和地方的常規化和規範化。完善農民工信息統計監測調查制度和農民工信息網絡建設,提高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的網絡化程度,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區之間農民工工作機構的協作機制,使之在勞務對接、權益維護、信息溝通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時,借鑑國外解決類似“農民工”和移民問題的有益經驗,爲創新我國新生代農民工工作提供參考。

(六)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加大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力度,增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農民工爲重點對象,創新農民工組織形式和入會方式,通過源頭入會、勞務市場入會、先入會再組織成建制勞務輸出、加強勞務派遣工入會等措施,推進工會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加強農民工會籍管理,推廣完善農民工“一次入會、持證接轉、全國通用、進出登記”的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制度,健全城鄉一體的農民工流動會員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工會組織建設,大力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建設,聘用社會化、職業化工會工作者,充分發揮基層工會聯合會在組織農民工加入工會中的重要作用,擴大對農民工的覆蓋率。進一步推行和探索會員優惠辦法,拓寬優惠渠道,體現會員與非會員的區別,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農民工自願入會的積極性。

加強源頭參與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勞務派遣規定》、《企業工資條例》、《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等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積極反映新生代農民工利益訴求,提出政策主張,爲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和制度的貫徹落實,督促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以非公有制企業爲重點,開展覆蓋農民工的職代會、工資集體協商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民主權利、工資分配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新生代農民工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會組織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推廣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積極開展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小額貸款擔保、跟蹤扶持等農民工就業服務。繼續推動“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動的實施,發揮工會“職工就業培訓基地”、“農民工技能培訓基地”的示範作用,開展有工會特點、符合市場需求和新生代農民工要求的培訓,着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支持企業開展崗位培訓,推動落實企業組織農民工培訓的資金補貼政策。加強輸出地和輸入地工會的信息交流和勞務對接。積極開展建設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努力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技能和綜合素質,培養造就高素質的現代產業工人。

農民調研報告篇3

一、基本情況

(一)返鄉農民工的人數

我縣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縣,全縣總人口46.6萬人,農業人口有40.8萬人,主要是以養殖業爲主,因農村人均耕地面積不足一畝,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在有限的土地上,農村勞動者主要從事傳統農業,很難實現脫貧致富。導致農村大量富餘勞動力向東部沿海地區轉移務工,極少數人返鄉創業。據統計,2013年12月底我縣外出農民工達61293人。截止2013年12月,我縣返鄉農民工總數爲3563人。

(二)返鄉農民工的特點

一是平均年齡小,16至28歲佔50%,28至55歲佔50%。二是文化程度底,初高中文化程度佔90%,高中以上文化佔10%。三是返鄉農民工主要從事加工製造、建築、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返鄉農民工在進城務工的過程中,積累了一定資金,學習到了相應的技能,更新了觀念,回到家鄉創業,主要創業的行業有汽車、摩托車、農機、家電維修、種植業(主要種植反季節蔬菜、水果等)、養殖業(主要養殖雞、鴨、魚、生豬等)、加工業(主要加工米粉、蘿蔔乾、米酒等)、服務業(只要是農村客貨運輸、美容美髮、飲食店等)。但目前大多規模小,不能形成產業鏈條。

(三)農民工就業創業的主要模式

我縣返鄉農民工創業主要是成立合作社方式,採取“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由公司採取委託的方式,有機地將農民合作社串聯起來,形成一體化運作體系。如平樂鄉以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社爲“助推器”,加快種植業發展,目前已成立金銀花專業合作社1個,中藥材公司1個,併成立了中藥材合作社,註冊資金達100萬餘元,會員85戶,聯繫會員372人,實現利潤收入80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積極引導有技術、有資金、有創業能力的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重點創辦農產品加工業、縣域中小型企業、鄉村特色餐飲、旅遊、服務等第三產業,紮實推進農民工“回鄉創業工程”。

二是培訓提升農民工就業技能。對有培訓意願的農民工,全部納入“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將農民工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納入就業再就業培訓補貼範圍。同時,爲培訓者免費進行職業技能鑑定,發放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三是加大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小額貸款支持力度。爲拓寬返鄉農民工融資渠道,幫助返鄉農民工通過創業實現就業,我縣20xx年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82戶,每戶貸款金額爲5萬元,其中返鄉農民工有21戶;20xx年共發放婦女創業貸款344戶,每戶8萬元,其中返鄉農民工婦女有86戶;20xx年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3220萬元、424戶,其中返鄉農民工81戶;2013年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4155萬元、537戶,其中返鄉農民工168戶。

四是營造寬鬆的創業投資環境,政府從政策、資金、技術上給予扶持。

三、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面臨的主要困難

(一)就業問題

我縣返鄉農民工文化技能水平本身不高,更缺乏就業的知識和技能,對市場經濟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不多,有些農民工雖有就業意願,但往往不知道如何就業、從哪裏着手創業和怎麼管理企業等等。

(二)創業問題

1、後續投入資金不足。一些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雖然積累了一定資金,但資金量不大,創業時缺乏通盤考慮,將有限的資金一次性投入到項目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後續資金缺乏,貸款十分困難,項目難以爲繼。

2、管理知識匱乏,技術力量不足。農民工外出打拼,一般在所從事的行業有一技之長,但是回鄉辦企業,往往缺乏全面的綜合性的管理知識和經驗,大多數採取家族式管理,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同時,農民工回鄉創業,往往進入的並不是自己十分熟悉的行業,對生產性技術不太精通,又缺乏技術人員和相關部門的技術支持,經常造成企業損失。如20xx年**縣普坪鎮鴨子井姜春元飼養的一千隻肉雞,由於防疫不當,發生雞瘟後,損失達三萬元,只得再次走上打工的路。

3、創業培訓需進一步加強。我縣由於缺少師資力量和相關資質的培訓學校,目前還沒有舉辦關於創業方面的培訓。

四、建議事項

1、建議加大宣傳,營造環境。建議省、州、縣新聞媒體加大對返鄉創業政策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加強市場化勞務經濟秩序的組織引導,營造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的良好環境。

2、建議加強技術服務。有針對性地組織有關專家到**縣指導工作,對返鄉創業的農民工進行專業指導。建立掛幫機制,讓創業農民工與有關技術人員建立常態化聯繫,向企業推薦有關技術人才,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3、建議加強對返鄉農民工的信息採集力度。縣就業局建立返鄉農民工信息交流、溝通平臺,提供政策指引、引導就業方向。建立網絡互聯、信息共享機制,收集農民工就業和企業用工信息,科學、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農民工和企業用工總量、結構、分佈及其變化趨勢方面面的信息,加強農民工就業和創業公共管理和服務。扶貧、農業、民政、人社等部門根據創業的需要提供種養殖業在病蟲害、牲畜疫情防治等技術服務;信息部門要根據返鄉創業農民的需要提供市場信息等方面的服務。

農民調研報告篇4

隨着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被徵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爲縣委和政府亟待解決的熱點問題。我局就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其間,調研組深入到各鄉鎮進行了實地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項目用地量越來越大,徵地工作所帶來的農民保障問題也越來越重要。徵地任務重、面積大的主要集中在楊和、望遠、望洪、勝利等鄉鎮。根據提供數據,各鄉鎮被徵地涉農人口27855人。從徵地用途上來看,楊和鎮主要是經濟開發區和新城區建設用地,望遠鎮、閩寧鎮主要集中爲工業園和企業用地,望洪鎮、李俊鎮主要爲中心村建設用地。截至目前,全縣納入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應該說,縣委、政府對被徵地農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視的,所採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徵地工作所引發的矛盾。但總體看,我縣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農民認識不足。一是農民認爲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農民失去土地後,由於沒有一技之長,心裏發虛,擔心被徵地後沒有退路,生活沒有保障;二是有的農民對養老保險不甚瞭解,沒有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擔心個人出資有去無回,對養老保險工作懷有牴觸情緒。

(二)財政壓力過大。目前,xxxx縣所有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都由xxxx縣社保局管理,到齡農民享受由社保局統籌發放的養老保險金。全縣截止至今應享受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人數909人,隨着徵地範圍擴大以及時間推移,越來越多的到齡農民開始享受養老保險金(補貼),財政供給將呈幾何級數上升,給本不寬裕的地方財政帶來巨大的壓力。倘若因地方財政困難而難以維繫養老保險金(補貼)的發放,將會給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三)基本養老金過低。目前,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爲每年1620元。有的農民說:一年1620元的養老保險金,我種一畝大棚不景氣時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這樣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

(四)就業培訓滯後。農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農民就業社會化、非農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於財政緊張、農民認識不到位等原因,培訓機構、培訓方式、培訓內容不健全,被徵地農民一時難以找到較爲合適的工作,尤其集中體現在“4050”人員和無一技之長的農民。

隨着我縣工業經濟的不斷髮展壯大,以及城市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土地徵用不可避免,被徵地農民將越來越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未雨綢繆,高度重視。爲此建議:

(一)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站在維護農民權益和推動經濟發展的雙重角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到土地是農民賴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場所和基礎,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養老問題,擺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組織實施。要廣泛宣傳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通過深入宣傳和對比分析,使他們感受到縣委、縣政府對被徵地農民所採取的一系列政策,是愛民、利民、惠民的具體體現,從而把被動徵地農民的力量,轉化爲促進縣鎮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自覺行動。

(二)出臺統一政策。縣政府應積極採取措施,對被徵農民地情況作統一安排。要堅持市場化運作,根據我縣發展總體規劃,按地段、地類劃分區域,不同使用類型定價不同,每一區域確定一個合理的基準地價,實施統一補償標準。在此基礎上實行統一地價、統一劃扣、統一辦理,這樣既可有效避免因農民之間互相攀比而引發的矛盾,又能體現徵地和辦理養老保險過程中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條件要統一標準、統一計算口徑,建議以村(組)爲單位,將人均剩餘不足0.5畝的農民列入辦理對象。

(三)健全管理運行機制。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由社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建議設立獨立科室,採取專人負責、定時辦結的工作方式,以解決效率不高、辦理時間長的矛盾。必要時對一些影響大、涉及廣的徵地項目,可採用集中辦理的形式進行;對確實不能及時辦理的,要向農民解釋清楚並承諾辦結時間。

(四)有效拓寬就業渠道。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從根本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生存問題,首要的是讓農民人人有事幹,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培訓機構、培訓方式,注重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時瞭解企業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訓方式,讓農民在短時間內掌握一定的技能。對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質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民,可將職業技能培訓與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結合起來,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爲工業園區和技術型企業提供用工保障,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對有意向自主創業的農民,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在本縣範圍內享受與下崗失業人員同等的優惠待遇。

農民調研報告篇5

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縣雖未出現大批外出農民工集中返鄉的情況,但隨着金融危機的延續,返鄉農民工也大量增多,增加了全縣的就業壓力。對此,**縣及時啓動了形式多樣的“暖冬行動”,構築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綠色通道,有針對性的提出瞭解決的措施,並認真做好返鄉迴流農民工的各項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一、迴流返鄉情況

二、積極應對危機促進就業措施

(一)摸清底數,建立臺帳。一是建立了縣、鎮、村三級聯動,做好返鄉農民工情況統計調查,並實行旬報制度。二是對返鄉農民工進行動態監測管理。三是以鎮鄉爲單位召開返鄉農民工座談會,掌握返鄉農民工的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等基礎信息,建立了返鄉農民工人員基礎臺帳,做到對返鄉農民工收入狀況、家庭情況、就業意向、技術素質、安置去向“五清楚”,爲推進返鄉農民工轉移就業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提供培訓、促進就業。一方面組織開展技能培訓,通過技能培訓,千方百計提高農民工的素質和技能,掌握“一技之長”,增強就業能力。充分發揮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職業技能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再就業培訓”等現有培訓資源,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培訓,建立培訓與就業掛鉤的機制,現已培訓農村勞動者2413人。另一方面鼓勵返鄉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將農民工參加創業培訓納入就業再就業培訓補貼範圍,按規定享受免費創業培訓,通過創業培訓,幫助返鄉農民工增強創業信心,強化創業意識,提高創業能力,現有170名返鄉農民工參加了創業培訓。

(三)“三送”到家,春暖人心。春節期間,組織開展了以“送崗位、送培訓、送健康”爲主要內容的關愛返鄉民工專項行動。專門製作發放了5000個裝有崗位卡

?培訓卡、健康卡的“關愛返鄉民工春節禮包”,使廣大返鄉民工切身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關愛之情。通過此次活動,把3000多個崗位送到了返鄉農民工的手中,使1050名返鄉農民工在家門口輕鬆地找到了工作。

三、農民工創業措施

(一)組建創業工作機構,指導和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

爲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的領導,**縣調整了農村勞動力開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全縣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工作,並將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作爲發展勞務經濟和招商引資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定期督查考覈。縣勞動保障、發展改革、建設規劃、土地管理、農委、商委、科技、財政、衛生、金融、工商、稅務、扶貧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督查,形成合力,確保涉及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鎮鄉也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工作力量,積極開展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二)規劃創業基地,出臺優惠政策,構築平臺“引鳳還巢”。

在**工業園區內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各鎮鄉在規劃小城鎮建設中預留部分土地用於農民工返鄉創業,集中打造農民工“返鄉創業一條街”和“創業超市”,引導返鄉創業農民工集中經營、聚集發展。把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招商引資範圍,與外地客商享受同樣的優惠政策,進入園區的返鄉創業農民工享受園區的所有優惠政策。具體享受的優惠政策爲:一是對農民工返鄉創辦的企業,在登記註冊後,3年內按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部門安排返還給企業,支持企業進一步發展;二是對返鄉創業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的起徵點,對不徵營業稅、增值稅且經調查覈實無應納稅所得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三是支持返鄉創業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年內現行政策規定應繳納的各項地方行政事業

(三)設立專項經費爲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

進一步完善和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實施力度,將貸款對象擴大到返鄉農民工,貸款額度個人貸款擴大到5萬元,並對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貸款額度擴大到80萬元,並享受80%貸款貼息的政策優惠。

(四)依託創業培訓爲創業者提供智力支持

依託syb創業培訓項目,對有培訓需求和創業願望的人員大力開展創業培訓,以此來提高創業人員的素質,使廣大創業者不僅想創業、敢創業,還要能創業、會創業、創成業。截止目前,已成功開辦7個班170人創業培訓,其中80人正在籌備創業,計劃吸納600人就業。同時結合實際情況,立足本地資源,大力發展種養殖業,引導他們搞大棚蔬菜、西瓜,開辦養豬、雞、鴨、羊、魚、蠶等農村服務項目養殖場,實現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目前,已有10家大棚、33個養殖場誕生,共解決400餘名返鄉農民工就業。

四、加強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的建議

(一)加強統計調查。落實好統計旬報制度,強化統計責任,深入基層,對返鄉農民工建立臺帳,實行動態統計。全面掌握年齡結構、技能專長、就業需求等信息,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信息庫,實行分類管理,提高工作的針對性。

(二)開展就業援助。一是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免費服務範圍,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的“一站式”就業服務。二是把返鄉農民工中的轉移就業困難戶納入就業援助對象。三是以“三送”活動爲契機,把崗位、政策、培訓及時送到返鄉農民工家門口。四是廣泛收集縣內外用工信息,適時舉辦專場招聘會,搭建勞動力市場供求平臺,有效促進返鄉農民工再就業。

(三)開拓就業市場。按照“外拓市場、內挖潛力”的思路,千方百計拓寬就業渠道,促進農民工再就業。對外,充分發揮勞務部門、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作用,支持他們分赴全國用工輸入地,收集用工需求信息,開拓新的就業崗位,幫助有外出意願的返鄉農民工再次外出就業。對內,深挖就業潛力,在新農村建設、民生工程建設等項目中,安排返鄉農民工就業。

(四)加強技能培訓。按照“眼前抓就業,長遠樹品牌”的思路開展培訓工作。結合返鄉農民工意願和需求,抓好分類培訓。對技能水平不高、希望繼續外出務工的,着重在提高技能水平上下功夫;對於具備創業條件、有志回鄉創業的,抓好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對年齡偏大、不願外出的,可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和種植養殖技術培訓,提高生產技能,增強其增收的能力。鼓勵本地企業開展員工在崗培訓,實現減產不裁員,爲經濟復甦提前儲備競爭能力。

(五)抓好返鄉創業。認真貫徹落實各項促進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有經濟、有技術、有能力的返鄉農民工創業。對有創業意願的返鄉農民工,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在項目推介、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成功實現創業,以帶動更多的富餘勞動力實現就業。

農民調研報告篇6

目前農民工回鄉創業還面臨不少困難:一是資金短缺。二是農民工由於受自身知識和管理經驗等因素的制約,項目選擇不準,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投資現象。三是缺乏人才支持。工作環境差,生活艱苦,難以吸引留住技術人才。四是創業環境不佳。政府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幫扶不夠,支持有限,優惠政策少,配套服務不到位,使不少創業者“業未創、心先疲”。要做好農民工回鄉創業這篇大文章,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引導、大力扶持、完善服務。

一是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爲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提供崗位保障

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十項措施”,加大對鄉村和城鎮公共財政的投入力度,集中開工建設一批符合本地實際、有利於經濟增長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增加就業崗位,消化一批勞動力。同時,要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努力引進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項目和近農加工企業項目,吸納返鄉民工就地進廠務工。此外,地方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惠農政策,加大農田水利建設力度,着力在完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下功夫,努力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和生產效益,確保農業生產穩步提高,使返鄉民工返鄉後及時轉變增收方式,圍繞本地產業和土地做文章,使他們增收有保障,生活有着落,維護農村社會大局穩定。

二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爲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提供政策保障

政府要及時順應社會發展需要,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圍繞返鄉民工現象及時調整政策、措施,搞好指導引導和配套服務。一是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必須樹立“小政府大服務”的工作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變要我服務爲我要服務,增強爲返鄉民工服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爲返鄉創業者提供各種便捷服務。當前,要積極組織人員深入農戶,做好返鄉民工的排查登記,建立檔案,全面掌握返鄉民工的基本情況和思想動態,做好返鄉民工安撫工作,盡力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同時,借鑑先進縣市區成立農業服務公司的成功經驗,積極引導農村剩餘勞力參與服務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提高農業服務水平。二是要爲返鄉民工搭建創業平臺,爲返鄉民工就業創業提供幫助,在辦理就業創業相關手續過程中,本着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爲返鄉民工開設“綠色通道”,提供上門服務,最大限度地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限,適當減免有關收費標準,並在用工管理、社會保險、降低就業創業風險等方面提供服務。三是要加強對返鄉民工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對返鄉創業人員在用地審批、稅收等方面提供方便,對返鄉辦企業的民工應享受城市下崗職工經商辦企業的優惠政策。要吸納社會閒散資金設立返鄉民工創業專項基金,放寬返鄉民工信貸審批政策,爲返鄉民工就業創業提供政策、資金、技術支持。四是要對本地信譽較好、生產規模較大、生產效益較高的企業實施掛牌保護,實行領導聯繫制度,幫助解決企業生產和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營造有利於企業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鼓勵企業爲返鄉民工提供更多就業創業機會。五是要建立專門機構,及時收集發佈各地用工信息,讓返鄉民工隨時瞭解掌握勞動力市場行情,積極爲他們“牽線搭橋”,指導他們重新外出擇業或自主就業創業。

三是加強職業技術培訓,爲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提供技能保障

各級政府要重視返鄉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工作,把它作爲解決返鄉民工就業創業,推進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的長遠工作來抓,在建立完善返鄉民工就業培訓制度、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成果轉化上狠下功夫,使農民工就業轉移逐步走向制度化、規模化,大幅度提高農民工自身“造血”功能,增強進入就業市場競爭力。要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的監督指導,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擴大培訓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培訓工作機制,提升培訓工作水平,使農民工就業轉移技能培訓真正成爲轉變農民增收方式,擴大就業渠道,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點。對返鄉民工就業技能培訓要圍繞促進就業、短期受用的方針,堅持統籌規劃、結合實際、分類指導的原則進行,對文化素質偏低、無專業技能、缺乏經營管理經驗的返鄉農民工,可採取送科技下鄉、開展專家面對面技術講座活動、實行技術能手“傳、幫、帶”等方式,向他們傳授農村適用技術,引導他們圍繞農村市場找出路,增強自主創業本領;對有一定文化知識和一技之長、頭腦比較靈活的青年民工,結合自身優勢,利用“農村勞動力就業轉移培訓計劃”、“陽光工程”等國家培訓項目,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着力提高他們就業創業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增強自主創業的能力。培訓要以本地區產業發展狀況和勞動力市場需求爲導向,可以採取校企結合等方式,開展定單式培訓,爭取把返鄉民工建設成爲扭轉現實經濟狀況、推進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

四是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爲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提供輿論保障

抓好對返鄉民工就業創業的宣傳引導,有利於促進社會對返鄉民工的正確認識,增強社會各界對返鄉民工的理解和支持,促使返鄉民工積極就業創業,確保社會穩定。爲此,各級宣傳部門要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宣傳媒體,加大對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及返鄉民工就業安置政策的宣傳力度,宣傳推介一批返鄉民工自力更生、就業創業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呼籲社會關注返鄉民工,幫助他們渡過難關,引導返鄉民工儘快由“打工者”向“創業者”的角色轉換。同時,對文祕站:農村中涌現出的返鄉創業成功典型和有影響力的農村經紀人進行大力表彰,使他們在廣播上有聲,電視上有影,報紙有文,增強他們自身的社會影響力,以帶動更多的返鄉民工積極創業。此外,各類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也要結合自身溝通廣泛、號召力強的特點,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搞好宣傳引導,通過組織召開座談會、聯誼會、社會調查、印發鄉情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本地區發展優勢和優惠政策,營造“輸出勞動力,帶回生產力;輸出打工者,引回創業者”的社會新觀念,爲廣大返鄉民工再就業、創業提供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