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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總結

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總結

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總結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複議案件受理、審理情況

2019年全市各級行政複議機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469件,經審查後受理430件,不予受理39件,申請人總數爲620人。受理的案件中,複議事項主要集中在行政確權、行政徵收、行政處罰等領域,其中行政處罰類案件爲112件,佔案件總數的26%,行政確權類案件爲98件,佔案件總數的22.7%,行政徵收類案件爲90件,佔案件總數的20.9%。行政不作爲類案件30件,信息公開類案件27件,行政確認類案件爲23件,行政強制類案件爲19件,舉報投訴處理類案件9件,行政許可8件,其他類案件10件。赤峯市政府本級受理行政複議案件142件。

從被申請人情況看,鄉鎮政府36件,縣政府130件,縣級政府部門252件,市政府的部門12件,其他8件。從審理結果看,全年共審結422件(包括2018年結轉案件),撤銷和確認違法65件,變更和責令履行21件,綜合糾錯率爲20.1%;駁回複議申請73件,維持201件,終止62件。

(二)行政應訴情況

2019年,我市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訴訟案件377件。從應訴機關來看,原行政行爲機關單獨應訴的有120件,佔案件總數的31.8%;複議機關單獨應訴的有11件,佔案件總數的2.9%;共同應訴的有256件,佔案件總數的65.3%。從應訴機關級別看,鄉鎮政府出庭應訴1件,縣級政府的部門出庭應訴44件,縣級政府出庭應訴190件,市(地)級政府的部門出庭應訴25件,市(地)級政府出庭應訴101件。2019年我市行政應訴案件中,負責人出庭應訴78件,佔案件總數的17.4%。從訴訟結果看,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請求120件、撤銷、變更、原行政行爲及確認違法40件、確認合法或有效83件,其他案件尚未審結。

(三)其他工作

1.積極履職,嚴格複議案件程序。參加市政府及辦公廳領導組織召開的辦公會、協調會、座談會10餘件次,並分別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爲依法決策提供法律保障。多次組織重大、疑難、複雜行政複議案件的專家案審會,嚴格落實行政複議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案件會議,確保複議案件的處理依法合規,提高了行政複議的公信力。

2.與市中院建立並進一步完善了司法與法律服務協作機制,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及行政審判溝通協調機制,形成了執法、複議、司法、法律服務之間良性互動,就相關問題達成了共識,進而爲提高執法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動力和保障。

3.全面加強行政複議隊伍規範化建設。爲有效提升全市行政複議工作人員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提高行政複議公信力,9月份與機關相關科室共同舉辦執法培訓班,聘請北京市司法局行政複議有關領導、自治區高院法官現場授課,達到理論與實踐的有效結合,爲全面提升執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採取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依法受理案件。對於明顯符合複議受理條件的案件,及時受理。但對於是否符合受理條件有爭議的,按照行政複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及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先行受理,通過履行復議程序宣傳法律、協調爭議,部分爭議在複議程序中即得以化解,避免將矛盾推向信訪、推向社會,影響政府形象和社會穩定。對於在程序中解決不了的矛盾,依法嚴格審查並作出決定,對經充分研究論證確實不符合複議受理條件的,依法作駁回申請處理。

(二)加大案件協調力度。對於符合法定協調、調解條件的案件,協調結案可以減少當事人訴累,最大程度地實現案結事了的效果,維護社會穩定。

(三)加強與被申請人的溝通、配合。對於被申請人正確合法適當的行政行爲,利用複議程序向複議當事人宣傳法律和有關政策,爭取當事人理解和支持,並在協調不成的情況下堅決予以維持;對於被申請人作出的行爲存在明顯、嚴重的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內容失當的情況,均及時指出,並建議由其自行糾正,不但解決了申請人提出的問題,而且加強了上下級之間的聯繫,贏得了被申請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四)加強與司法機關的良性互動。積極參加行政訴訟庭審活動,認真落實法院判決,對判決中提出的行政行爲及複議行爲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彙總,形成指導意見,通過《行政複議建議書》、講座等形式提請相關單位重視,併力爭在執法實踐和複議實踐中予以修正,進一步規範了執法和複議工作。

三、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人員素質需進一步提升,以適應複議、應訴案件數量攀升、辦理難度加大,需要高素質、高效率人才的新常態。

(二)制度建設需進一步加強,以適應經濟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凸顯,行政複議案件多發的新態勢,通過規範化、制度化的積極作爲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減壓閥”的作用,進而發揮行政複議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定位。

(三)對基層執法人員的指導需進一步加大力度,以改變行政執法水平參差不齊、執法態度不認真不端正、違法執法問題頻發的狀況,適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複議應訴處將嚴格落實上級機關的工作部署,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積極履職,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說理式行政複議決定書製作,堅持“重大案件必報告,特定案件必到現場,複雜案件必開聽證會,疑難案件必討論,符合條件的複議案件審前必調解,錯案必糾正”等“六個必做”制度,紮實做好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是構建行政複議工作法律專家庫成員。專家庫成員將由司法行政機構法制人員、行政領域專家、社會律師組成,這些專家擅長的領域涉及到法律關係的各個方面和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法律專家庫成員隊伍的擴大將爲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供更加堅定的法律保障。

三是繼續健全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定期交流機制。舉辦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銜接與互動,努力形成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機制,進一步優化我市依法行政環境。

四是繼續加強行政複議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通過組織培訓、召開業務會議、案例交流、開展調研等多種形式,提升行政複議、應訴人員的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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