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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工作總結

2018年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工作總結

2018年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精心指導下,我辦認真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了2018年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換髮新證、飛行檢查、標準化創建等工作。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1. 強化監管,落實主體責任。一是,爲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屬地管理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市人民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下達了《2018年xx市畜禽屠宰監管工作責任書》,各縣(市、區)畜牧主管部門與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安全生產、肉品質量安全責任狀,建立健全了畜禽屠宰監管責任和工作程序。二是,爲規範我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臺賬管理,根據省農業廳有關文件精神,各縣(市、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從2018年一月開始,全面啓用農業部門制定的14項新的管理臺賬,督促屠宰企業安排專職人員如實記錄各項臺賬,並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填報及時。三是,爲提高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和信息報送的質量,將全市116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錄入全國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系統,實行網絡信息化管理。並組織各縣(市、區)屠宰監管統計員參加省、市業務培訓,共計100餘人,切實增強了我市屠宰行業管理信息員的業務能力和責任意識。

2.部門聯動,開展專項行動。一是,爲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爲,市農業局印發了《xx市2018年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實施方案》,市農業、食藥監、公安局聯合下發了《嚴厲打擊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爲“百日行動”方案》。各地畜牧、公安、食藥監等部門聯合對轄區內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和多發區,開展了屠宰領域打擊違法違規行爲的專項行動。全市已累計開展生豬屠宰領域專項執法檢查130餘次,出動執法檢查人員900人次,其中聯合執法檢查27次,查獲涉案物品4340餘公斤,貨值11萬餘元,罰沒金額6.254萬元。二是,爲加強對屠宰企業監督管理,市農業局印發了《xx市2018年生豬屠宰廠(場、點)飛行檢查行動方案》,並組織畜禽定點屠宰、動物衛生監督等部門有關工作人員,根據檢查方案,對全市範圍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開展了飛行檢查,重點檢查了企業的屠宰資質、肉品品質檢驗、出場產品質量、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對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下達了飛行檢查整改通知書,提出了整改意見和整改時限,並要求各地屠宰主管部門督促屠宰企業按照整改內容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爲維護全市生豬屠宰、加工、流通、消費各環節市場秩序,確保生豬及生豬產品質量安全,轉發了《XX省農業廳 XX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XX省公安廳關於聯合開展打擊私屠濫宰等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明確了農業(畜牧)、公安、食藥監三個部門的職責分工,各地畜牧主管部門在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鄉政府駐地以及餐飲企業、學校食堂等重點肉品消費場所,張貼了《關於打擊私屠濫宰等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共計2670份。起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彰顯了對私屠濫宰等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決心。

3.制定方案,做好示範創建。爲重點推進屠宰行業管理規範化、企業建設標準化、產品信息清晰化、待宰經營協議化等“四化”建設,促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結合我市實際,印發了xx市《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範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並從已換髮新證的屠宰企業中,挑選出基礎條件較好、符合標準化示範創建要求的企業,參加了省農業廳組織的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成效顯著。

4.嚴格把關,做好資格審覈換證。一是,根據省廳有關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覈換證工作要求,市農業(畜牧)主管部門對全市範圍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開展資格審查,通過企業自查、縣級審查、市級審覈的方式,對符合換證要求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換髮了農業部門制定的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證和標誌牌,進一步規範了我市的生豬定點屠宰證章管理。截止12月底,我市XX家A類屠宰企業中,XX家已全部完成換髮新證工作。二是,爲創新監管模式,保障肉牛產品質量安全,市農業(畜牧)主管部門聯合市環保等部門,參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規定,對高安市XX瑞錦食品有限公司申報的肉牛定點屠宰場進行了現場驗收,經現場審覈驗收合格,報請市政府同意,對該企業頒發了全省第一家標準化、規模化的牛(羊)定點屠宰證書,並督促屠宰企業落實了肉品質量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基於利益驅使,加上私屠濫宰活動隱蔽性強,經常變換私屠濫宰的場點,增加了打擊的難度,使得生豬私屠濫宰現象還有少量存在。
2.鄉鎮屠宰監管工作隊伍素質和水平與面臨的監管任務和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難以滿足監管的需求,普遍存在缺人員、少手段、無經費等現象,困難多、壓力大。

3.屠宰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發展水平參差不齊,代宰現象仍然普遍,特別是小型屠宰場生產條件和技術水平較爲落後,達不到環評條件和動物防疫條件要求,滿足不了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覈換證要求,企業主體責任很難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