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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報告

2018年 上半年是,開發區分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在市局黨委和經開區管委會的領導及市局執法監察局、監察支隊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預防爲主,查防結合,以查促防”訓方針,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一年來,嚴格按照《溫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實施辦法(試行)》、《溫州市區整治和查處違法建築暫行辦法》(溫委辦發〔2011〕89號)、《2014溫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考覈標準》(溫土資發[2014]90號)等文件要求,較好地完成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現回顧總結報告如下:

2018年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報告

一、巡查監督情況

爲切實做好本轄區內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本着“以預防爲主,預防與查處相結合”的方針,認真落實國土資源執法動態巡查機制,努力推進執法關口前移,強化執法效能。2018年,海城所(管轄海城街道)、沙城所(管轄沙城、天河、星海三個街道)共組織巡查323次、出動498人次,發現土地違法行爲61宗,涉及違法用地面積118.87畝,並按照“發現、制止、報告”的工作要求及時處置到位。

二、例行督察方面

上海督察局於2018年5月19日,對整個溫州地區進行土地例行督察,經開區被反饋的問題共涉及5大類11小類,具體的問題共有35宗,後上海督察局下發最新的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意見書將問題宗數刪減到30宗。目前30宗違法用地,已整改到位22宗,整改率爲73%。

三、開展2017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2017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經開區遙感監測圖斑共計137個(其中填海圖斑11個)其中圖斑面積爲3221.1畝,耕地面積爲830畝。經內外業覈查,確定違法用地圖斑12個,土地違法面積51.9畝,其中耕地面積28.2畝,初步估算“違佔比”爲3.99%。

針對12個違法用地圖斑,按照2018年底前查處整改率達90%的要求,我們通過拆除復耕、立案查處等分類處置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目前,已作出行政處罰的4宗,已拆除復耕4宗,另外4宗還在溝通和調查取證過程中。

四、亮劍行動和“掃黑除惡”行動

根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開展“兩治一打”亮劍行動強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我局在轄區內共排查出20宗案件,其中19宗農村違法用地突出問題,1宗違法開採礦產。現在19宗農村違法用地突出問題已經處置到位11宗,非法採礦案件同時也屬於信訪積案,但因爲案件發生時間比較早,目前調查取證難度很大,所以現階段仍在調查中。

根據開展國土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我分局及時成立由徐戰洪局長擔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並於2018年5月17日召開動員和部署會議,以在公告欄張貼公告和標語的形式進行宣傳,截止目前尚沒有發現和移交相關線索。

五、深入執行,持續推進非訴訟積案工作

自開展非訴積案清理工作以來,開發區轄區內共排查出403宗非訴執行積案,其中已處置到位337宗(已拆除的73宗,已補辦手續的109宗,已移交法院的155宗),未處置到位66宗(現場現狀已變化的39宗、按規定可以暫緩申請的27宗)。
     下一步將對未處置到位的案件再進行一次梳理,對現場現狀已發生變化的案件重新調查取證後進行處罰,對暫緩期已過的案件重新啓動申請。

六、調處化解,及時辦理涉土信訪舉報案件

落實信訪工作機制,認真開展涉土信訪舉報件調處,積極推進歷史積案化解工作。今年我局共受理信訪件86件, 均已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答覆。積極推進歷史積案的化解,對能化解的,及時進行化解;對不能化解的,及時作出答覆並協調有關部門積極解決。

七、當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違法用地形勢依然嚴峻

經過這幾年的“三改一拆”、“大拆大建”工作,違法用地現象總體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當前違法用地形勢依然嚴峻,目前主要是以村委會、老人協會爲主體的非法佔地爲主,表現形式爲大量建造臨時堆放場出租,而且由於利益驅使,各個村有攀比和蔓延的趨勢。另外,地方政府依法用地的觀念仍然不強,公建項目、臨時項目,特別是涉及重點工程類的,往往都是邊批邊建但又不嚴格控制施工範圍,結果造成違法用地而且還不容易查處。

(二)違法用地查處困難

國土部門的辦案手段比較單一,造成調查取證過程中遇到不理解、不配合的當事人就無法深入調查瞭解情況,導致查處工作難以開展。目前的做法主要是依託街道及相關部門的配合行動,但總體效果並不佳,特別是一些歷史遺留的、羣體性的違法用地問題,一旦處置不當極易引起羣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於如何處理這類案件當地政府也沒有明確態度,這給我們的執法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另外,《浙江省土地監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土部門對制止後搶建的違法建築可以強制拆除這一條目前已經停止使用,但地方政府一直不理解,認爲我們是在推責任。

)、拆除復耕力度不強,整改進度緩慢

地方政府有些領導還是抱着土地執法是國土部門的事情的觀念,認爲他們是在幫我們拆違復耕,所以工作不是很主動積極,以致一些需要拆除清理復耕都沒有執行到位。

 

)“裁執分離”工作的後續處置依然滯後

自2016年7月開發區管委會與龍灣區人民法院推行“裁執分離”實施辦法以來,我局也已基本理順近期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申請、移交等工作,但對於法院裁定後的案件,按照規定,國土部門要配合當地街道做好執行工作,擬定文書和提出建議,爭取拆除一批、保留補辦一批,以保障該項工作的良性開展,否則各個街道未執行到位的案件會越積越多,萬一發生不可估量的後果將不堪想象。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強與法院、街道的協調,落實“裁執分離”工作

開發區管委會與龍灣區人民法院於2015年7月印發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實施辦法(暫行)》(溫開發[2015]46號),我局也開始着手對未執行到位的土地違法案件進行整理並逐步申請移交法院執行。目前我區已經移交法院104宗案件,但由於各街道辦事處目前還未制定明確的實施方案,使得案件的執行工作遲遲未能落實。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強與法院、街道辦事處的對接,促進落實“裁執分離”工作。

(二)繼續“掃黑除惡”行動

根據目前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按照上級關於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新要求,新部署,結合自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強宣傳造勢,在基層設立舉報箱、印發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繼續強化摸排力量,全方位進行摸排,確保系統內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三)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並積極完成各項“專項行動”

在指導監督基層所法規監察工作的同時,認真完成案件審查,積極完成“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等專項行動,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四)普法工作宣傳

繼續開展主題日宣傳活動,在日常宣傳的基礎上,充分利用“4.22 世界地球日”和“6.25 全國土地日”,有組織的開展大規模的、形式多樣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