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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新版多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新版多篇】

勞務派遣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誌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爲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個日。

第二條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第四條勞動報酬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爲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爲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爲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爲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覈。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書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許可資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據甲方的人力資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外派員工”)。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派遣工作

甲方負責將所需外派員工的數量、要求、勞動報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務。

甲方負責對所招用外派員工的挑選和最終確認。外派員工的數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具體法定或者約定事項以甲方蓋章確認的《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爲準。

第二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規定乙方外派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 員工管理

外派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覈等事務由甲方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程、考覈辦法等管理文件應向外派員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外派員工的技能,在與外派員工協商一致後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四條 用工關係

外派員工爲甲方工作期間,應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或勞務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每次外派員工的期間不得少於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員工的時間至少爲2年。

外派員工到甲方報到時,行政關係、黨團組織關係和工資關係一般不轉移,有特殊情況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爲外派員工辦理並徵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經甲方確認後操作;如外派員工是非上海戶籍人員,可參照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辦理保險;或者參照《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外派員工屬於法定勞務人員,則甲方可依法免於承擔外派員工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或法定徵繳費用。

以上費用的徵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如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須依據上海市新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相應地調整收費標準,在甲方確認後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遲延告知或甲方遲延答覆而造成相關責任,由遲延方承擔。

第六條 費用結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XX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給派遣員工的,不足一月,甲方應按一月支付該人的管理費。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員工的人數、身份、工作起訖時間、繳費基數、勞動報酬、約定的管理費等內容結算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書》中確定的數據或金額與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標準不符,則依法執行。

甲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前12日將外派員工的考勤考覈結果交乙方。乙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提前10日將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確認乙方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後,甲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登記表》中約定的時間節點向乙方提供人員異動清單,並須於每月XX日前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將本合同所涉及的總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雙方約定: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按以下XX項的辦法發放。

a.甲方經乙方同意,直接向員工合法、按時地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後支付給乙方;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爲扣繳。

b.在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員工勞動報酬在內的所有應付費用後,由乙方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乙方應於每月 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乙方代爲扣繳。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對甲方直接發放費用的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外派員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工作,因跨省市發放勞動報酬而產生的銀行或郵政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指定的收費帳戶如下:

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派遣員工的退回

7.1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還給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其退還給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於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如產生醫療補助費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用。

1)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規定退回,在派遣期滿時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內,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該員工的,乙方可以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乙方繼續爲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並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每月隨管理費由甲方一併支付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賠償或補償約定

派遣工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或外派員工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如外派員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並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全額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並通過乙方支付給外派員工或者法定繼承人;如因外派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等機構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外派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甲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因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鑑定費等),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第九條 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一)本協議有效期從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係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中勞動或勞務關係的最晚終止日期爲準。

(二)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三)派遣工作期間,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能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核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3、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衛生環境惡劣,嚴重危害外派員工身體健康的;

(四)如乙方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嚴重損害甲方或外派員工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五)除本條(三)、(四)項的情況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按通知當月的管理費標準向對方賠償。提出方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員工勞動或勞務關係而產生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商業祕密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1)技術信息;(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爲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 協調原則

本協議期內,若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並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如與外派員工發生爭議,應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員工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員工可按規定在上海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但上述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導致的最終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因自然終止而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等)

《用人單位簽約登記表》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蓋章確認。若甲方無法定理由而未按時間節點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並由雙方各執一份。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業務經辦人:

簽定地址:

勞務派遣合同 篇三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爲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爲每天工作 8 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爲(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覈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爲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爲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爲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爲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爲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係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託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託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爲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鑑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爲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並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係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係的,應及時爲其辦理勞動關係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係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係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並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複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閱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並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爲 。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爲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有關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繫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於 範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並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並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後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併爲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爲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協議 篇五

勞務派遣合同到期不續簽即終止嗎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完結,繼續用工屬於新的勞動關係,應當在一個月內續訂合同,否則,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繼續用工不滿一年的,應當從繼續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直至補訂合同之日止;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滿一年的,視爲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

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因爲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強制性規定,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項“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勞動者隨時可以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項和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經濟補償金。

勞務派遣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是不是終止的問題在我們生活中是經常遇到的,我們可以這樣進行理解,如果雙方的勞動合同方面到期的話那麼就是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經算是完結了,所以說應該就是終止了。我們開始新的勞動合同簽訂的時候一定要在開始的一個月之內簽訂。

勞務派遣合同 篇六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由甲方提供經乙方代表面試合格並錄用的勞務人員赴_______乙方履約一事,經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事項

乙方擬通過甲方招募_____名中國員工,赴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從事_________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僱員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從勞務人員抵達_______之日起計算。

工作內容及工資圖表略

三、乙方確保按以下條款履約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爲_____年,自勞務人員抵達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滿後,可依乙方和勞務人員雙方意願簽訂續約合同,續約合同應告知甲方。

2。勞務人員抵達乙方履約後的試用期爲_____個月,如不能勝任工作,試用期將再延長_____個月。_____個月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務人員將被遣送回國,回程機票費用由勞務人員自理。

(二)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未滿因乙方或非勞務人員的原因需與勞務人員終止僱傭關係時,乙方應支付勞務人員_____個月的底薪金額的補償金並免費提供返回中國的機票。

2。合同期未滿因勞務人員自身原因需與乙方終止僱傭關係時,勞務人員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根據未滿合同期的實際時間按比例返還乙方因申請勞務人員前往乙方履約的開支(機票、工作準證的申請費用及更換費用),返回中國的機票費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時間離境返回中國。

(三)工作時間、月薪金、年終獎金及支付形式

1。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每週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時。

2-1。計件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產定額後超時工作爲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1。5加班時間?計算。

2-2。月薪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超時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發給加班津貼,加班津貼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1加班時間?計算。

3-1。計件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2加班時間?計算。外派勞務合同範文節選!

3-2。月薪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發給加班津貼,加班津貼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1。5加班時間?計算。

4-1。勞務人員抵達乙方履約後的底薪工資由乙方在每月的_____號之前按匯款當日中國官方美圓外匯賣出牌價(此匯牌價僅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另加0。01後的匯率,兌換成人民幣匯入勞務人員指定的個人中國帳戶並承擔匯費。

4-2。勞務人員抵達乙方履約後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貼每月的_____號之前結算,以_______當日牌價兌換成納幣匯入勞務人員在_______的銀行戶頭。

5。花紅視乙方的經營狀況以及勞務人員的實際表現由乙方決定有否及多少。

(四)食宿

1。乙方免費爲勞務人員提供不低於當地法定標準的住宿條件並配備相應的生活設施(如牀具及生活用品),免費提供水、電。

2。乙方免費提供勞務人員在廠期間基本膳食,確保衛生和合理的營養。

(五)公共假期和病假及醫療費用

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滿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內的____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須依乙方安排當年休完,否則將作廢。

甲方:

乙方: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模板 篇七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的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爲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個日。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爲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爲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爲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爲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覈。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爲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祕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爲之一的。

2、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於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願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覈實後,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爲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事先徵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勞務派遣合同協議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後)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爲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於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爲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爲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於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併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並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爲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於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爲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覈算並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託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爲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爲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係的條款,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係,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於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後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後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後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並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爲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爲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僞、簽字真僞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僞的審覈,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爲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 篇九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__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__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餐飲工作崗位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工資爲rmb 元;甲方依據經濟效益支付乙方獎金及補助。

第七條 甲方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一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根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違反職業道德,危及公共食品衛生安全法律的行爲;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5.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累計曠工2天以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七條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

1)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及賠償金。賠償金的範圍包括:

(1) 甲方爲乙方錄用勞動直接支付的費用(牀上用品費、健康證辦理費等相關費用)。

(2) 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 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其它約定:

1)乙方保證提供的個人證件均爲真實和有效的證件。經查實若乙方提供了虛,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應職稱的福利待遇;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被甲方除名的,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當月工資爲標準,支付通知補償金給對方。

九、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十八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二十條 合同未滿,未經書面許可,經理,廚師以及以上級別人員,一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工作崗位,違約者統一支付企業年經營額1%的經濟損失。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手冊)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