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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交單協議書

第一篇:網上交單協議書

網上交單協議書

甲方: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乙方:

爲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繳存單位經辦人遞交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及附件,甲方開設了網上遞交公積金匯繳書及附件的業務。爲保證繳存單位提交數據的安全性、準確性、完整性,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甲方和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在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開設網上遞交住房公積金業務單據(以下簡稱“網上交單業務”)的平臺,併爲乙方開放該項業務的相應權限(包括單位住房公積金查詢、填寫並遞交業務單據)。甲方負責該網站及網上業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對乙方就該業務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

二、乙方在獲得授權後可進行網上遞交公積金匯繳書及附件的相關操作,並對所提交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乙方在提交數據時應保證數據文件的安全性,即不能附帶計算機病毒、木馬等惡意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應在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爲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甲方在委託銀行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匯款前3日應先提交《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及有關附件。

四、甲方在接收乙方上傳的公積金匯繳書及附件後3日內確認並蓋章,乙方可在甲方確認接收文件3日後到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取回住房公積金匯繳書第二聯及附件的回執。

五、乙方必須妥善保管網上業務登錄密碼(初始密碼爲:111111)和上傳密碼(初始密碼爲:111111),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爲乙方所爲。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業務所發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爲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爲安全起見,在收到甲方開通網上交單業務的通知後,請乙方及時登錄我中心網站修改初始密碼。如乙方遺忘密碼,請乙方住房公積金經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網上遞交住房公積金匯繳單據操作密碼重置申請表》,及時到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辦理密碼重置手續,密碼重置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業務的服務項目和操作方法,但甲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及時通知乙方。

八、該項業務暫不收取任何費用。

九、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照甲方有關業務規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二篇:“事後交單”通關協議書

“事後交單”通關協議書

編號:(廈關)---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海關

地址:廈門市鷺江道269號

乙方:

地址:

丙方: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金寶街63號鑫海大廈

爲簡化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加快通關速度,方便企業合法進出,嚴密海關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乙方提出申請,甲方通過對乙方守法和資信等情況的審查,允許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事後交單”通關手續,丙方爲甲、乙雙方開展“事後交單”通關提供服務,包括提供服平臺、技術支持、電子數據的保存、驗證、出證以及其他中介服務。

□作爲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在全國各實施“事後交單”通關模式的海關辦理“事後交單”通關手續。

□作爲報關企業,代理適用“事後交單”通關方式的經營單位,辦理“事後交單”通關手續。

本協議書所稱“事後交單”通關,是指乙方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以標準格式電子報文,選擇“事後交單”方式通過丙方提供的網絡向甲方進行申報。甲方的計算機系統對電子數據進行自動處理,在有關環節將審覈結果以網絡傳輸方式通過丙方向乙方發送電子回執。乙方根據回執信息辦理相關通關手續,並在甲方放行貨物的規定期限內向甲方遞交紙質報關單證。

爲解決甲、乙雙方對通過丙方電子網絡系統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和所記錄數據的共同認可等問題,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丙方的電子網絡系統以電子數據報關單的形式向甲方申報進出口貨物。

乙方通過丙方以電子數據報關單的形式向甲方申報。甲方認爲必要時,可以對比書面單證確認申報行爲和事實。

第二條乙方申報的電子數據報關單應當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申報內容應當完整、準確、真實,並和紙質單證相一致。

第三條乙方通過丙方向甲方申報的電子數據報關單,甲方審覈後,向乙方發送不受理回執的,視爲乙方的申報行爲不成立;審覈後發送其他回執的,視爲乙方的申報行爲成立。

第四條甲方接受乙方申報後,電子數據報關單的內容不得修改或撤銷;確有正當理由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覈批准後由甲方進行修改或刪除。

第五條丙方應當準確記錄甲乙雙方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和時間,保證所存儲的數據不被人爲更改和滅失。由丙方負責備份和保存的電子數據包括下列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報送的報關單等電子數據;

(二)甲方向乙方反饋的回執、聯繫單和其他指令的電子數據。

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爲20年。

第六條丙方應採取國際上通行的網絡安全措施保證存儲在系統內的電子數據的安全、真實、完整,不得對電子數據進行刪除、修改、篡改等。丙方存儲的電子數據因不可抗力導致滅失或更改的,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認可丙方有能力對電子數據涉及的數字簽章的真實性作出判斷,並能夠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務及技術認證機制。

甲、乙雙方對電子數據的歸屬、原始性等產生爭議時,以丙方備份或保存的電子數據爲原始數據。

第八條乙方自行打印的紙質報關單應當與丙方存儲的電子數據報關單一致,乙方應該承擔紙質報關單與電子數據報關單不一致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九條丙方應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和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其存儲的電子數據。

丙方應當在甲方或乙方提出要求時,按照符合證據要求的方式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證實其備份和保存原始數據的情況。

第十條在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由於丙方網絡系統發生故障或其它原因,乙方可以採取現行的其它申報方式向甲方申報。

第十一條乙方作爲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可以通過丙方向甲方自行辦理“事後交單”通關手續,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報關企業辦理。

乙方作爲報關企業代理“事後交單”通關事務,應與具有“事後交單”通關資格的經營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報關委託書,並明確事後交單的權利和義務,由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作爲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編制、保管會計帳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地記錄和反映進出口貨物的有關情況,並在法定期限內妥善保存報關單證、進出口許可證件、合同、發票以及其它與進出口貨物直接有關的資料,以備甲方覈查;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供記賬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並向甲方開放其計算機記賬管理系統供甲方覈查。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暫停對乙方適用本協議書所確定的“事後交單”通關程序:

(一)進出口貨物經甲方放行後,未在甲方規定期限內自行或應委託人委託辦理事後交單手續的;

(二)未依法設置、編制、保存有關簿記、資料或者記錄不真實、管理混亂的;

(三)aa、a類企業涉嫌走私或違規被立案調查的;

(四)內部管理混亂,致使報關專用ic卡被濫用、出借、冒用的,或遺失報關專用ic卡未立即向甲方報告的;

(五)多次發生報關重大差錯的;

(六)拖欠稅款或者不履行海關行政處罰決定的;

(七)資信或者財務狀況惡化的;

(八)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爲,情節輕微的;

(九)有其他影響海關正常監管事項的。

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糾正上述行爲的,甲方可以允許乙方重新適用本協議書所確定的“事後交單”通關程序。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適用本協議書所確定方式辦理“事後交單”通關手續:

(一)構成走私犯罪或走私行爲的;

(二)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或者代理報關的貨物侵犯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

(三)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爲,情節嚴重的;

(四)企業管理類別由aa、a類被調整爲b類及以下的;

(五)被甲方暫停適用本協議書所確定的“事後交單”通關程序後,未在甲方規定期限

內對其行爲進行糾正的;

(六)其他甲方認爲需要取消對乙方適用本協議書所確定方式辦理“事後交單”通關手續的情形。

自甲方取消乙方適用本協議書所確定的“事後交單”通關程序一年內,甲方不再受理乙方提出的“事後交單”通關的申請。

第十五條本協議書的履行,不免除乙方承擔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和責任。

甲方作爲行政管理單位,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權力不因本協議受到任何影響;本協議中涉及的行政管理之事宜,不屬於民事關係,各方應按行政程序依法處理。在本協議中,乙方與丙方之間產生的民事責任與糾紛,由乙方與丙方依法處理,與甲方無關,甲方不需參與。

在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內,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發生變化,直接影響本協議書履行的,應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執行。甲、乙、丙三方應按上述規定及時協商修改本協議書。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30天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提出終止該協議書的,本協議自動終止;未提出的,本協議書自動延期一年。

第十七條有關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根據需要經商定後簽署補充協議書解決。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海關(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丙方: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第三篇: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_________》,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衆網絡,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投資者在申請開通網上交易過程中,應充分了解網上交易的具體細節,包括幾個過程,如客戶的計算機配置問題,電信線路問題,以及服務器的響應問題等,對網上交易的交易過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損失;

6.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7.由於網絡故障,導致投資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確送達或完成的風險。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進行證券交易時,投資者電腦界面已顯示委託成功,而券商服務器未接到其委託指令,從而存在投資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損失不能停止的風險;或投資者電腦界面對其委託未顯示成功,於是投資者再次發出委託指令,而券商服務器已收到投資者兩次委託指令,並按其指令進行了交易,使投資者由此而產生重複買賣的風險;

8.由於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有可能出現錯誤,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錯誤信息的風險;

9.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資者不能及時進行交易的風險;

10.投資者對開通網上交易後所涉及的責、權、利應有充分的認識,尤其對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彌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當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可以隨時與開戶營業部或我公司聯繫,並改用其他委託方式,避免或儘量減少交易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爲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爲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覈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爲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複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爲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爲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證券網上交易協議書

甲方姓名(名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姓名: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上海a股帳號:_________

上海b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a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b股帳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 網上證券委託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通過登錄互聯網,通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託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信息;甲方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餘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並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信息。

第三條 甲方已認真閱讀並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 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託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託所必須的設備以及登錄互聯網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件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 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並辦理網上證券委託開戶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後果負責。

第七條 甲方辦理網上委託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並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並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凡是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託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託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繫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繫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繫。

第十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信息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發佈時間或滯後時間,並說明信息來源。甲方應對行情信息及證券信息進行覈實,並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絡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並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業務。

第十二條 爲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限額爲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爲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託限制的委託均認爲無效。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以便在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 乙方免費維護客戶端系統軟件,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接口的暢通,保證客戶委託數據的正常發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的上海帳戶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委託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開戶資料及委託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託內容和開戶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於真實損失範圍之內。

第十七條 甲方的網上證券委託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爲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籤署後,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帳戶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託關係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五篇:網上廣告鏈接協議書

廣告鏈接客戶(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廣告鏈接單位(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乙方願意在_________網上做廣告鏈接,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委託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網發佈廣告鏈接。

二、廣告鏈接發佈於_________網_________頁_________位。

三、廣告鏈接的大小爲_________。

四、廣告鏈接爲_________(動態/靜態)。

五、廣告單價爲_________元/月,總計費用_________。

六、乙方有權隨時對廣告鏈接的內容進行更改,但每月最多不超過三次。如果乙方有需要,甲方有義務爲乙方設計廣告鏈接圖。

七、甲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甲方應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權拒絕發佈。

八、甲乙方保證除正常的系統維護期間外,24小時全天候對外服務。並在廣告鏈接期間_________頁的_________位歸乙方所有,保證鏈接指向甲方規定的地址。

九、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廣告鏈接費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款後的5天內(如果需要甲方設計,則在10天內)將廣告鏈接做到_________網上。

十、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籤:交單 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