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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第一篇:廈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拆遷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廈府[_________]地_________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廈國土房拆通[_________]號第_________拆遷通告,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於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號的房屋(承租合同號_________),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所承租的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實行貨幣補償方式。

1、乙方承租非住宅房屋經營性店面_________平方米,辦公、工廠、倉庫_________方米;經評估,被拆遷房屋市場評估價_________元/平方米,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甲方應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附屬物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經評估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裝修補償費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有線電視、電話等補助費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租辦公、工廠、倉庫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經營性店面_________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壹次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_________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_________元/人、月,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稅後利潤_________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三、綜合第一、二之款項,甲方應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詳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_________元/平方米,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爲搬遷獎勵;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六、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_________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實施拆遷單位貳份,市國土房產局貳份。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篇: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編號: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產權調換協議

(非租賃房屋適用)

浙江省建設廳監製

房屋產權調換協議書(非租賃房屋)說明

1、根據《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制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文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文本分貨幣補償、產權調換(非租賃房屋)、產權調換(租賃房屋)三種。

本協議文本爲上述文本之第2種,適用於房屋不存在租賃關係時,所有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情況。

2、簽約之前,拆遷人、被拆遷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對協議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諮詢。

3、本協議所稱的產權調換是指在房屋拆遷中,經被拆遷人選擇,由拆遷人提供安置用房,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屋在評估後進行差價結算的一種房屋補償安置的形式。

4、對協議文本【】中供選擇的內容以打√或×方式選定。空格需要確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時,應打×。本協議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爲優先。

5、按照合同自願原則,雙方可不採用本協議文本中擬定的條款,相關內容由雙方依法約定增加條款或另籤補充協議。

6、本協議文本由浙江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房屋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

(編號:)

甲方:拆遷人

地址:營業執照註冊號/組織機構代碼號: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受委託拆遷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遷人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快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城市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臵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拆遷房屋依據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需要,根據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等,經審查批准,領取了()拆許字()第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房屋拆遷。

乙方所有的房屋屬於該拆遷許可證覈准的拆遷範圍內。

第二條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及補償金額

乙方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同意將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證件名稱:房屋所有權證,證件:_______________號,地籍: ____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交給甲方拆除。

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費用和金額如下:

1、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詳見附件一評估報告)

2、附屬物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到期限的臨時建築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住宅搬遷補助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一次性補助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依法佔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扣除按規定方法計算的土地面積後應單獨補償的土地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6、總計補償金額(大寫):

第三條安置用房

甲方將座落的房屋作爲安臵用房,該房屋爲【現房】【期房】。期房的建築面積及面積發生變動的處理、計價方式及總價款、房屋交付等內容雙方另行約定於附件二。

現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該房屋經評估,價款金額如下:

1、安臵用房的價款總額:2、

總價(轉載請註明來源)款合計(大寫):

第四條差額結算

被拆除房屋與安臵房屋差價款爲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支付給對方。該款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結清。

第五條被拆遷房屋搬遷及安置房屋交付時間

乙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搬遷騰空房屋,經甲方確認,舊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損壞房屋,違者照價在補償金額中扣賠。

甲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安臵用房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過渡方式

乙方按下述第【】種選擇過渡方式,甲方按乙方選擇的方式給予支付臨時安臵補助費或提供週轉用房:

1、乙方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在過渡期內,臨時安臵補助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元,按_____個月計算,計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先發給乙方____個月,計_______________元;餘____個月,計元,由甲方在規定的安臵用房交付期前發給乙方。(臨時安臵補助費自乙方舊房搬遷騰空驗收合格之日起按月計算,發至新房安臵四個月止。)

2、甲方提供週轉用房的,在過渡期內,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臨時安臵補助費。在甲方將安臵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四個月內,乙方應騰退週轉用房。

第七條安臵用房交付時,甲方應按交付時適用的標準再次發給乙方搬遷補助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因甲方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乙方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原標準的二倍支付給乙方臨時安臵補助費;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週轉用房的,除甲方繼續提供週轉用房外,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規定標準支付給乙方臨時安臵補助費。

第九條 在本協議簽字時,乙方應向甲方移交有關房屋、土地證件,由甲方統一向房管、土地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第十條 協議的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行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陸份,甲方伍份,乙方壹 份,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由甲方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拆遷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年月日籤於

第三篇: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私

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私(僑)房(含非住宅)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

根據廈府[]地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第號,廈國土房拆通[]號拆

遷通告,乙方在路號梯的房屋(產權證號),因""項目建設需要,應予

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

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產權面積平方米(含住宅面積平方米,

非住宅面積平方米),無產權面積平方米,空地面積平方米。住宅房屋實行的

補償方式。按《規定》經評估,標準房市場價元/平方米,上季度區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別墅)平均

售價元/平方米,則區位房屋補償價元/平方米,補貼金額元/平方米,區位土地使用權補

償價元/平方米。

1、貨幣補償的產權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爲元/平方米,按

產權建築面積×(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補貼金額)+紅線內空地面積×區位土地使

用權補償價,補償金額爲人民幣:(¥)。乙方要求單體評估,經評估,評估單價元

/平方米,計補償金額爲人民幣:

(¥)。非住宅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經委託評估所評估,評估單價爲元/平方米,

評估總價爲元。共計人民幣:(¥)。

2、實行產權調換的建築面積平方米,按區位房屋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或

經評估),單價爲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安置房總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安置戶型爲躍層套、三房二廳套,三房一廳 套,二房

二廳套,二房一廳套,一房一廳套,地點、幢號、樓層:,經評估安置房

單價元/平方米(含樓層調節價元),安置房評估價人民幣:(¥)。

因地點距被拆遷用地紅線五公里以外,被拆遷房屋評估單價低於評估單價(不含層次調

節價)的,同等面積部分不結算差價。

產權調換後, 方按規定應補 方差價款人民幣:(¥);

3、因乙方房屋爲歸僑、僑眷建國後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甲方應付給乙方原房屋建築面積平

方米以重置價元/平方米的15%給予補償。計人民幣: (¥)。

上述條款合計,方應付給方共計人民幣:(¥)。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

1、搬遷補助費:住宅產權建築面積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次計人民幣:(¥);非住宅產權面積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2、房屋裝修及附屬物補償費經評估爲人民幣:(¥);

3、有線電視、電話、電信寬帶等各項補助費計人民幣:(¥);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元/人、月,

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稅後利潤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計人民幣:(¥)。

三、綜上所述,方應付給方人民幣:(¥)。(詳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規

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作爲搬遷獎勵;乙方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因原因需過渡,乙方選擇自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按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至年月止,甲方應按《規定》第49-51條規定預付給乙方月過渡安置費,計人民幣:(¥);乙方選擇週轉房過渡方式,週轉房地址:,建築面積平方米。

六、實行產權調換的,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所需稅費由拆遷人支付。 七、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

八、補充條款:

九、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含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二十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條應承擔的產權辦理義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柒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國土房產局壹份、拆遷實施單位貳份。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簽章):

二○○年月日

注:受甲方委託的實施拆遷單位:(簽章):

代表:

經辦人:

第四篇:汕頭經濟特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汕頭經濟特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示範文本)

列片第號

拆遷人:(下稱甲方) 被拆遷人:(下稱乙方)

甲方根據文件批准,對進行統一拆遷改造(建),乙方房屋位於拆遷範圍內。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汕頭經濟特區華僑房地產權益保護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房產座落路(街)巷號(幢)號, 地號列第測區號,產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公房租賃證號,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底層面積(除特別說明外,本協議所稱面積均指建築面積,下同)平方米,使用性質;層面積平方米,使用性質;附屬物平方米,附屬物佔地面積平方米;閣樓面積平方米(其中層高2.2米以上、層底高不少於2.4米部分平方米);宅基地、空地面積平方米。

乙方在上述房屋實際居住的登記常住戶口戶人(分別爲人)。

二、經評估,前條所指房地產價值元(大寫:元)。其中,房屋元,附屬物元,閣樓元,宅基地、空地元。雙方同意按此價值由甲方計補乙方。

三、乙方應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移交甲方拆建,拆除的舊材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搬遷順序號爲號。

四、乙方選擇作價補償的方式,在乙方提供房屋未設定權利限制的證明後,補償款由甲方按以下方式和期限支付:

1、年 月 日前支付:%,計元(大寫元)。

2、房屋移交時付清餘款元,(大寫元)。

3、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乙方逾期交房,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五、乙方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由甲方在原地(異地)補償(安置)乙方房屋面積平方米(其中,底層向面積平方米,使用性質;層向面積平方米,使用性質)。新房交付使用時,雙方應按被拆遷房屋價值和新房商品房價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雙方不結算差價)。在結清差價前,甲方有權拒絕交房。

商品房價格由拆遷人委託市場中介組織評估確定。

六、雙方約定在年月日之前由乙方按搬遷順序號擇房並簽訂回遷擇房協議書(具體條款詳見回遷擇房協議書示範文本)。甲方未能按期讓乙方擇房的,應向乙方支付元/日的違約金;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時間擇房的,擇房順序順延爲乙方實際擇房當日的最後一個序號,超過十天的,視同乙方放棄擇房權利,由甲方統一安置。

七、若乙方選擇房屋面積超過(少於)甲方應補償面積的,經(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同意,分別由乙方(甲方)按住宅部分元/平方米、(使用性質)部分元/平方米向甲方(乙方)增購(收購)。增購(收購)部分的房屋產權歸乙方(甲方)所有。

增購(收購)款由乙方(甲方)在新房交付使用/擇房時支付。

逾期支付增購(收購)款的,逾期方應向對方支付元/日 的違約金。

八、乙方應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將被拆除房屋的權屬證件交送甲方。甲方補償(安置)乙方的房屋(含增購房屋)的權屬證件由甲方代爲申領,甲方應在交房之日起60日內將權屬證件發給乙方,所需稅費按有關規定由雙方分擔,乙方稅費由甲方代收代付。

九、甲方補償(安置)乙方房屋的結構、牆體、門窗、地面裝修標準以規劃、建設部門批准設計文件爲準,(不)砌內牆,室內安裝普通民用給排水管,給水管出水口個鋪設至分戶內廚(廁),電源安裝至分戶內。

十、甲方補償(安置)乙方的房屋,由甲方統一申請安(復)裝設水電錶、有線電視傳播線(至分戶門口)、防盜門、郵箱、陽臺罩(元/平方米以下)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按實負責,於房屋交付使用時付還甲方。

十一、乙方的臨時週轉房(臨時營業用房)安排於;乙方自行解決的,甲方每月應付給乙方元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租金補助費),暫按個月計共元,房屋交付使用時多退少補。補償(安置)用房交付使用時,乙方應將臨時週轉房(臨時營業用房)交還甲方。

甲方應付給乙方搬家(遷)補助費元。

前述款項共元,由甲方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付給乙方。

十二、甲方補償(安置)乙方的房屋應於年月日前交付乙方使用。如因不可抗力影響,可按期順延。

十三、因甲方的責任延長交房期限,或乙方不按甲方發出的《回遷通知書》規定期限辦理回遷手續,按《汕頭經濟特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六十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已支付增購款的,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元/日的違約金。

十四、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權利糾葛(包括抵押等他項權利設定),概由乙方負責理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補償款或交付補償(安置)用房。

十五、房屋的質量保修,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令第80號)的規定執行。

十六、本協議履行過程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選擇以下方式解決(以打√爲準):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或說明: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汕頭市建設局制

第五篇: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私(僑)房(含非住宅)

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私(僑)房(含非住宅)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根據廈府[]地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第號,廈國土房拆通[]號拆遷通告,乙方在路號梯的房屋(產

權證號),因""項目建設需要,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

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

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產權面積平方米(含住宅面

積平方米,非住宅面積平方米),無產權面積平方米,空地面積平

方米。住宅房屋實行的補償方式。按《規定》經評估,標準房市場價元/平方

米,上季度區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別墅)平均售價元/平方米,則區位房屋補償價元

/平方米,補貼金額元/平方米,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元/平方米。

1、貨幣補償的產權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爲元

/平方米,按產權建築面積×(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補貼金額)+紅

線內空地面積×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補償金額爲人民幣:(¥)。乙方

要求單體評估,經評估,評估單價元/平方米,計補償金額爲人民幣:

(¥)。非住宅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經委託評估所評估,評估單價

爲元/平方米,評估總價爲元。共計人民幣:(¥)。

2、實行產權調換的建築面積平方米,按區位房屋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

結合成新(或經評估),單價爲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安置房總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安置戶型爲躍層套、三房二廳套,三房

一廳 套,二房二廳套,二房一廳套,一房一廳套,安置房地點、幢號、樓

層:,經評估安置房單價元/平方米(含樓層調節價元),安置房評

估價人民幣:(¥)。

因安置房地點距被拆遷用地紅線五公里以外,被拆遷房屋評估單價低於安置房評估單價

(不含層次調節價)的,同等面積部分不結算差價。

產權調換後, 方按規定應補 方差價款人民幣:(¥);

3、因乙方房屋爲歸僑、僑眷建國後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甲方應付給乙方原房屋

建築面積平方米以重置價元/平方米的15%給予補償。計人民幣: (¥)。

上述條款合計,方應付給方共計人民幣:(¥)。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

1、搬遷補助費:住宅產權建築面積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次計人民幣:(¥);非住宅產權面積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2、房屋裝修及附屬物補償費經評估爲人民幣:(¥);

3、有線電視、電話、電信寬帶等各項補助費計人民幣:(¥);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元/人、月,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稅後利潤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

計人民幣:(¥)。

三、綜上所述,方應付給方人民幣:(¥)。(詳見補償安

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

除。甲方按《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區位房

屋補償價的10%即: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作爲搬遷獎勵;乙方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

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因安置房原因需過渡,乙方選擇自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按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至

年月止,甲方應按《規定》第49-51條規定預付給乙方月過渡安置費,計人民幣:(¥);乙方選擇週轉房過渡方式,週轉房地

址:,建築面積平方米。

六、實行產權調換的,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所需稅費由拆遷人支付。

七、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

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八、補充條款:

九、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含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

理規定》第二十條應承擔的安置房產權辦理義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項方

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柒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國土房產局壹份、拆遷實施單位貳份。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簽章):

二○○年月日

注:受甲方委託的實施拆遷單位:(簽章):

代表: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