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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廈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廈門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精選多篇)

拆遷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廈府[_________]地_________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廈國土房拆通[_________]號第_________拆遷通告,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於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號的房屋(承租合同號_________),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所承租的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實行貨幣補償方式。

1、乙方承租非住宅房屋經營性店面_________平方米,辦公、工廠、倉庫_________方米;經評估,被拆遷房屋市場評估價_________元/平方米,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甲方應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附屬物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經評估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裝修補償費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2、有線電視、電話等補助費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租辦公、工廠、倉庫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經營性店面_________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壹次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_________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_________元/人、月,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稅後利潤_________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三、綜合第一、二之款項,甲方應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詳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_________元/平方米,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爲搬遷獎勵;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六、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_________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實施拆遷單位貳份,市國土房產局貳份。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甲方:小廟鎮人民政府

聯繫人: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應安置人口:

拆遷前住址:

租房住址:

因合肥新橋國際機場高速公路建設需要,甲、乙雙方依照新橋高速推進辦〔2014〕5號文件《關於新橋國際機場高速公路肥西段徵地拆遷安置標準意見的通知》爲標準(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拆遷房屋、附屬物情況

根據安徽省交通投資集團丈量登記在冊的房屋面積及附屬物等相關材料,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合肥市新橋高速建設前期工作推進組辦公室文件《關於肥西段徵地拆遷安置標準意見的通知》所確定的標準,經甲、乙雙方覈對,對乙方房屋、附屬物確認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房屋坐落: 房屋產權屬所有(共有)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結構: 房屋有效建築面積:㎡。

(六)

(七)

第二條 房屋的附屬物情況:(祥見附件)。 其他: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式及標準

房屋拆遷安置統一實行貨幣安置。按被拆遷房屋有效建築面積中主房(檐高2.2米以上,下同)面積計算,以人均30㎡爲上限,給予房屋被拆遷戶500元/㎡貨幣安置補助金。被拆主房有效建築面積達到或超過人均30㎡,按人均30㎡予以安置補助,超過部分不予補助。被拆主房有效建築面積不足人均30㎡,按實際建築面積予以安置補助。

第三條拆遷補償費

1、 房屋拆遷補償金額

① 住房有效建築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計元。

② 生產經營性房屋有效建築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計元。

2、 附屬物拆遷補償金額

附屬物項目實行貨幣補償,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房屋附屬物登記表》,乙方房屋附屬物的補償金額計元(詳見附件)

3、 搬家費:400元。

4、 臨時過渡費:元。

5、 搬遷獎勵

根據乙方對甲方房屋拆遷工作的配合情況,從房屋拆遷公告公佈之日起(2014年元月7日),10日內一次性整體搬遷結束(2014年元月17日),經驗收合格,按其房屋拆遷補償款數獎勵10(更多請關注:)%;在5日內整體搬遷結束(2014年元月12日),經驗收合格,另外獎勵1000元/人(不含照

顧人口數);第11至13日內一次性整體搬遷結束,經驗收合格,按其房屋拆遷補償款數獎勵5%;逾期不予獎勵。

第四條拆遷補償安置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覈准補償安置金額,乙方拆遷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三日內,由甲方將補償安置費打入乙方銀行卡賬戶。

2、搬家費一次性付清。

3、臨時過渡費分季度撥付。

4、拆遷獎勵自房屋拆遷驗收合格後兌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因甲方的原因未按期全額向乙方支付貨幣補償款的,甲方應當承擔逾期支付的民事責任,按應付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拆遷,影響機場高速公路建設,甲方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乙方進行強拆。

第六條爭議處理

協議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書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解決。

第七條附則

1、 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書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章):

法定代表:

乙方(簽字):

附件:《房屋附屬物登記表》年月年月日日

第三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共識:

一、乙方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同意將自有土地面積395.8平方米,交給甲方拆除,甲方補償乙方3.6米開間一帶二門市樓兩間, 長度是20米(3.6x20x2x2)總面積是288平方米,門市按此協議回遷面積不加不減。住宅樓兩套(三層)在門市樓樓上,每套不低於82平方米,如超面積乙方按市場價給補償款。(門市樓和住宅都是毛坯房)按乙方土地位置回遷。

二、辦理產權證時,契稅和物業維修資金由乙方承擔。

三、各項入網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施工前乙方把土地證、產權證一併交給甲方,乙方不要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甲方現在需要乙方廚房和後牆地方建樓,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將乙方的廚房和後牆拆除。如甲方在2014年12月1日前不按協議回遷,甲方佔用乙方廚房和後牆的土地面積,甲方將補給乙方兩個車庫。

五、甲方預付回遷定金叄仟元整(3000.00元),如甲方不履行此協議,乙方不返回定金款,如乙方不履行協議按法律程序辦理,乙方不得影響後樓進行施工。

六、乙方的房屋由乙方拆遷,各種物料必須清理乾淨。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4年8月13日

第四篇: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甲方(拆遷人):委託代理:乙方(被拆遷人):(戶主)身份證號碼乙方住址:村組

甲方因河口保莊圩建設工程需要,需拆除乙方的房屋。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拆遷房屋及補償情況

房屋框架結構____平方米,混合結構____平方米,磚木結構平方米,簡易搭蓋平方米,圍牆平方米。房屋補償款爲元,房屋附屬物補償款爲元(其中搬遷費元,臨時安置費元),總計補償款元。(詳見拆遷補償確認表)

第二條 宅基地面積及補償情況

乙方原宅基地經丈量面積爲平方米,補償款爲元。

第三條 安置方式

甲方採取貨幣安置方式,乙方採用自行安置方式,即乙方在村莊布點規劃內自行解決宅基地,自己建房。

第四條 補償款發放方式

宅基地款拆遷前一次性打卡發放到位,房屋補償款在安置協議簽訂後付50%,拆遷完畢經甲方驗收後付清餘款。

第五條 補償後的建築物由乙方自行拆除並承擔拆除工作中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於簽訂日起五日內騰空房屋,十日內自行拆除完畢,否則甲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後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鑑證方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公章):乙方代表人簽字:

鑑 證 方:代表人簽字:

見證方(村委會):年月日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

第五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樣本)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

甲方因(項目名稱 )建設需要,對乙方的房屋實施拆遷,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乙方房屋坐落號,產權性質房,房屋所有權人,房屋總建築面積m2

(其中合法建築面積m2

,違法建築面積m2

),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認定依據。土地使用面積m(其中違法佔地2

m2

),合法使用土地的認定依據,房屋用途:住宅m2

,商業用房m2

,非商業用房m2

,上述情況乙方予以確認並同意拆除。

二、乙方有常住戶口人,分別是戶主,(以下填寫與戶主稱謂及姓名),根據相關規定甲方以戶對乙方進行安置。

第二條補償方式選擇

乙方選擇(貨幣、產權調換、貨幣與產交結合)的補償方式。 第三條被拆除房屋補償金額

一、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評估值元,房屋裝修評估值元,附屬物作價元,違法建築補貼元。

二、住宅房屋區位補償元,商業用房區位補償元,非商業用房區位補償元(其中扣除已辦集土用地手續及流轉手續折扣元),合計補償元。

三、乙方住宅符合規定,甲方另行補償乙

方元。

四、以上三項合計補償金額(大寫)。 第四條安置房及購房金額

一、甲方提供位於期房住宅套安置乙方,合計建築面積m2

,安置房的房號、樓層按方法確定。安置房於年月交付乙方使用。

二、甲方提供位於現房住宅套安置乙方,其中室建築面積m2

,室建築面積m2

,室建築面積m2

,合計建築面積m2

三、安置房m2

爲甲方配送面積,m2

以元/ m2

計價,計元,m2

以元/m2

計價,計元,m2

以元/m2

計價,計元。

乙方合計應付購房款(大寫)。

第五條資金結算及付款方式和時間

一、本協議第三條與第四條衝抵後,方應付差價元。 二、差價由方於年月日前向方以方式一次性支付結清。

第六條搬遷期限

乙方於年月日前騰空被拆房屋(包括違法建築),甲、乙雙方辦理驗房交接手續後,房屋交由甲方拆除。

第七條過渡方式及期限

一、乙方選擇自行過渡,過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提供,建築面積m2

的房屋處供乙方臨時過渡安置,乙方應當在取得安置房進屋通知後天內,騰空臨時過渡安置房交回甲方。

第八條各類補助費發放方式及時間

一、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搬遷補助費元,臨時安置補助費元,其他補助費元,合計元。

二、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停產、停業補助費元,可移動設備搬遷和安裝費元,不可移動設備評估值元,其他補助費元,合計元。

三、上述款項甲方於乙方辦理交驗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九條安置房交付條件及面積覈定

一、安置房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報告應當在安置小區出入口顯著位置公示。

二、安置房交付使用時,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明、國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

三、安置房面積最終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發生差異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置:

1.面積誤差在3%以內(含3%),按第四條原則據實結算差價。 2.面積誤差超過3%,當產權登記面積小於本協議約定面積的,超過3%部分的面積由甲方按第四條收費上限標準的二倍返回乙方。

3.面積誤差超過3%,當產權登記面積大於本協議約定面積的,超過3%部分的面積作爲甲方配送乙方的面積,不再計算乙方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一款延期交房造成乙方延長過渡期限的,延長期限在12個月以內的,按臨時安置補助費發放標準的2倍支付乙方;超過12個月的,自超過之月起,按發放標準的3倍支付乙方。

二、方違反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延期支付差價款的,自本協議約定付款日至實際付款日止,由方向方支付差價的5%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第六條規定延時騰房的,自本協議約定騰房日期至實際騰房日期止,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條第四款補償總額的5%違約金。

四、已經評估作價的房屋裝修、附屬物、設備設施等乙方擅自拆除的,甲方按評估值據實扣除。

五、甲方違反第八條第三款規定延期支付費用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5%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履行協議爭議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承辦人:身分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蓋章)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承辦人: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