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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大綱

第一篇: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治理協議書大綱

關於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實施規範

由於我市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項目市場有些混亂,現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於貫徹落實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陝建發

[2014]10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規範。

一、對建設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機構的資質證書標準

(一)檢測機構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凡企業註冊地在我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方可在資質許可的範圍內從事相應的檢測業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與所申請檢測資質範圍相對應的計量認證證書;

3、主要檢測儀器、設備清單和購置發票;

4、有質量檢測、化學分析經理並經檢測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證明及人員彙總表;

5、檢測機構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檢測工藝規程、檢測儀器設備操作規程等);

6、檢測人員培訓考覈合格證書及彙總表。

以上第2至7項用a4紙複印後順序裝訂成冊作爲附件材料,其中第5和第7項彙總表還需提供excel格式的電子文檔。提交申請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包括電子文檔),並提交所有證書、憑證的原件以便受理部

(二)企業在申報檢測資質時,向受理部門門覈實。

(三)企業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四、

(二十一)施工企業試驗室是企業內部質量保證體系的組成部分,僅對本企業承攬的工程進行規範標準中要求的項目檢測、試驗,其承包工程中屬於附件一中所列各類項檢測項目仍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十二)建設單位委託工程檢測項目時,應將附表一檢測業務內容中的一項或多項委託給同一家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不得將一項檢測業務拆分並委託給多家檢測機構。

(二十三)檢測機構對檢測結論爲不合格的檢測報告,應建立不合格檢測報告臺帳;同時將不合格檢測報告在其簽發生效起24小時內報送監督該工程的質量監督站。

(二十四)對檢測結果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協商並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檢,複檢結果爲最終檢測結果。提出複檢方應將原檢測結果和複檢結果同時報監督該工程的質量監督站備案。複檢費用由爭議雙方意見與複檢結果不相同的一方承擔。

(二十五)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每半年將收到的不合格檢測報告及複檢結果全部逐級上報到省質安總站。

(二十六)爲推進全省建築業信息化發展,用電子手段爲工程質量檢測管理提供高效、快捷的技術支持,各檢測機構應當建立檢測業務的信息化管理系統,檢測檔案管理應建立電子文本和書面文本兩套管理保存系統,兩個系統的文本內容必須保持一致。

(二十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檢測機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當及時逐級將檢測機構違法事實向省建設廳報告,並可按規定權限進行處罰。

(二十六)已取得省建設廳以前頒發各類檢測資質的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請資質,從2014年1月1日起,未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檢測機構不得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附件一:室內環境質量檢驗的法律法規文件

(1)《西安市室內裝飾管理條例》

(2)《西安市家庭居室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西安市工商行政量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附件三:《陝西省產品管理局監製

附件二:《陝西省產品質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標準》

附件四:檢驗機構資質文

1、無機肥金屬建築主體材料(包括:砂、石、磚、瓦、水泥與水泥製品、工業)

第二篇:寧波市區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

寧波市區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

控制質量監督暫行規定

第一條 爲貫徹實施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14)(以下簡稱《規範》),加強室內環境污染防治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預防和控制室內環境污染,保障公衆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寧波市區範圍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築工程應按本規定要求實施。

第三條 從事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的檢測機構需取得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資質。

市區從事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的檢測機構由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予以公佈。

第四條 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把好建築材料和裝飾材料進場檢驗關,凡無出廠環境檢驗報告、不符合設計要求、有害物質含量指標超標的產品嚴禁在工程上使用。

上述所指材料主要包括無機非金屬建築和裝修材料中的商品混凝土、新型牆體材料、石材、建築衛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塗料;膠粘劑;水性處理劑。

凡建築材料和裝飾材料的出廠環境檢驗報告檢測項目不全或對檢測結果有疑問的,必須將材料送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條 用於室內的天然花崗岩石材總使用面積超過200?、人造木板或飾面人造木板使用面積超過500?的,應對不同產品按《規範》分別進行放射性指標和遊離甲醛含量的進場複檢,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於工程上。

第六條 檢測單位應將材料進場複驗的檢測報告送到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進行報告備案。未經備案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爲進場驗收的依據。

第七條 民用建築工程及其裝修工程完工後,建設單位必須按《規範》要求組織對室內環境質量檢查驗收並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室內氡、遊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5種有害物質濃度進行檢測,其檢測報告作爲室內環境和整個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資料之一。

第八條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時,應檢測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

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工程的檢測數量不得少於總房間數的5%,並不得少於3間,每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不得少於1點;

10層及10層以上的高層住宅工程的檢測數量不得少於總房間數的5%,並不得少於3間,每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不得少於2點;

公用建築工程和精裝修住宅工程檢測數量按《規範》要求確定;

獨立別墅的檢測數量每幢設1個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

第九條 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合同實行合同備案制。建設單位和檢測單位應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到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進行合同備案,未經備案的,不得開展工程室內環境檢測。

第十條 檢測機構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室內環境污染檢測。監理(建設)單位應對施工現場檢測過程進行旁站見證。

第十一條 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實行報告備案制。檢測單位應把檢測報告送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進行報告備案,檢測報告需加蓋“寧波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檢測報告備案專用章”方有效。未經備案的或檢測報告中室內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指標不符合《規範》規定的,建設單位不得將其作爲驗收依據。

第十二條 具體檢測合同及報告的備案工作由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委託寧波市建築工程檢測行業協會統一受理。(協會地址:寧波市柳汀街169號1樓;聯繫電話:87308154)

第十三條 對建設、施工、監理和檢測等單位及其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和其他不良行爲,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將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查處,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負責解釋並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1日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發佈的《寧波市區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檢測暫行規定》(市建質監[2014]31號)同時廢止。

"

第三篇: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摘要: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出臺是爲了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築工程中建築材料和裝修材料產生的室內環境污染,保障公衆健康,維護公共利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闡述室內裝修對室內空氣質量的影響,分析了新裝修建築室內污染物的來源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關鍵詞:室內裝修、空氣質量、污染

據近年的資料表明,室內環境已成爲現代人類的主要場所,城市居民每天有70%~90%的時間在各種室內環境中度過,因此,室內空氣質量的好壞優劣,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越來越大。人們對室外環境污染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已有深刻認識,而對室內空氣污染的狀況不甚瞭解,以爲室內空氣比室外好。事實上,由於我國城市用於居室、寫字樓的建築材料、傢俱製品和裝修材料大多含有超標甚至嚴重超標的甲醛、苯、氨、氡、氯化烴等對人體健康極爲有害的物質,這些逐漸釋放出來的有機和無機污染物,未能被及時排放到室外而在室內分解,濃度逐漸提高,致使室內空氣質量惡化、污染日趨嚴重,在對人們的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方面,已在很大程度上超過了室外的空氣污染。據有關統計,我國每年由於室內空氣污染引起的超額死亡數可達11.1萬人,超額門診數22萬人次,超額的急診數爲430萬人次,嚴重的室內環境污染也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僅1995年我國因室內環境污染危害健康所導致的經濟損失就高達107億美元。由此可見,我國室內空氣污染處於相當嚴重的狀況,其危害性不容忽視。

1 室內空氣污染物及其對人體的危害

建築的裝修污染是指人們在裝修美化家庭過程中,由於選用的裝修材料存在着對人體、對環境有毒有害的物質,從而造成室內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一般裝修污染主要分爲物理污染和化學污染:(1)物理污染主要是指放射性物質產生的污染,如γ射線、氡及其子體。(2)化學污染主要是由有機或無機有害物質產生的污染,如甲醛、苯、氨、tvoc等。

2 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及結果分析 爲了保護室內環境,提高室內環境空氣監測質量,規範室內環境空氣監測行爲,保障人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訂監測規範”的要求,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訂了《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範》。爲了瞭解裝修對室內空氣污染狀況,我們依據《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範》中規定的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的布點與採樣、監測項目與相應的監測分析方法等內容,對江西省裝修竣工後的民用住宅室內環境進行了監測,此次監測項目爲:氡及其子體、甲醛、tvoc、苯和氨。

2.1 布點和採樣 採樣點位的數量根據室內面積大小和現場情況而確定,要能正確反應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對於小於50m2的房間應設1~3個點;50~100m2設3~5個點;100m2以上至少設5個點。布點方式:多點採樣時應按對角線或梅花式均勻布點,應避開通風口,離牆壁應大於0.5m,離門窗距離應大於1m。採樣點的高度應與人的呼吸帶高度一致,一般相對高度0.5~1.5m 之間。也可根據房間的使用功能,人羣的高低以及在房間立、坐或臥時間的長短,來選擇採樣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經裝修的室內環境,採樣時間應在裝修完成7d以後進行。一般在使用前採樣監測。監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2h後進行。對於採用集中空調的室內環境,空調應正常運轉。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現場情況及要求而定。

2.2 評價標準 採用gb50325-200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中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限量。根據本規範中規定的極限值對室內空氣污染物進行評價。

2.3 監測結果 我們取位於江西省開發區的30套民用住宅作爲監測樣本,對它們的室內空氣質量進行了監測。檢測結果見表。

2.4 監測結果分析

(1)從江西省的民用住宅和政府部門辦公室室內環境空氣監測結果可以看出,在新裝修的建築室內,空氣中首要污染物是甲醛,其次是tvoc和氡及其子體,造成的原因爲:①所監測的建築室內裝修大量使用板材、塗料、粘合劑以及大理石地板作裝修材料,在民居住宅中,普遍採用人造板材的傢俱和裝飾品,室內存在較多的污染源;②江西省屬於亞熱帶地區,夏熱冬溼冷,冬季溫度較低、溼度高,所監測的建築室內空調開放,門窗緊閉,通風狀況較差,污染物得不到及時排放;③我們對監測房間的裝修材料進行了質量初步調查,發現有2/5的房間內採用了廉價而質量得不到保證的裝修材料被使用,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屋主不瞭解室內空氣質量對人身體健康的影響以及室內空氣質量好壞與裝修材料質量好壞的關係,新房裝修完成就立即入住,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2)氨基本達到標準要求,與江西省冬季平均氣溫較高,很少出現冰凍現象,大多數建築很少或基本上不使用以尿素等爲原料的水泥防凍劑有關。苯的超標率較低,原因在於制漆行業產品技術標準已要求禁止含苯,建築業禁止室內使用以苯爲溶劑的塗料、稀釋劑、處理劑等規定在江西省得到了較好的貫徹實施。 (3)被監測的五種污染物在室內空氣中的超標程度與房間的使用功能有關。如本次監測中甲醛在客廳、臥室和書房中超標;氡和tvoc在廚房中超標最嚴重。這種情況的出現與同種功能房間內大面積使用同類型裝修材料有關,如在廚房中人們爲了衛生清潔,採用大理石板和瓷磚進行大面積裝修,導致了氡的超標,採用人造板材的櫥櫃和膠粘劑導致了tvoc的超標。

污染防治對策

3.1 加強節能環保意識,形成科學、健康的消費觀和生活習慣 按綠色環保的概念去裝修室內,改變人們現有的、世俗的審美判斷標準,提倡不搞過度裝飾,不搞病態空間。家庭裝修應以實用、簡約爲主。有些消費者認爲,採用綠色裝飾材料就不會有問題,實際上消費者在市場上看到的“綠色裝飾材料”並不是完全不含有污染物,而是其污染物的含量比國家目前規定的標準低一些。即使裝修時所用的板材、油漆等每種裝飾建材污染物的含量都不高,但在有限的住宅面積內,短時間內污染物一起釋放,必然就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裝修污染,導致室內空氣比較難聞,這就是裝修的疊加效應。過度裝修容易導致污染的“疊加效應”。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如儘量減少在室內吸菸的機會,做到少吸菸或不吸菸;根據大部分污染物都是氣態化合物或氣體單質的特點,可充分利用其揮發性強的特性,多開門窗,加大通氣量,少用空調。

3.2 污染源控制 從裝修設計、選材、施工等環節全方位控制污染源的引入,倡導綠色家裝、綠色消費理念。設計時應從生態的角度進行住宅整體設計,如房間功能要動靜分離、要具良好的通風換氣能力、不可大面積使用同一種材料等。選材時要選擇經國家權威部門監測或正規廠家生產的無毒少毒的環保建材,如選用水性塗料、天然木質地板、不含甲醛的膠粘劑及a類放射性石材等。施工時,要驗收所選材料,進行科學施工,如請正規家裝公司或施工隊伍施工、簽訂合同時提出附加有關室內環境標準的條款、明確施工工藝、杜絕在施工過程中使用有害添加劑等。

3.3 安裝室內空氣淨化裝置 消除室內空氣污染有效的方法是通風換氣。在依賴於空調系統密閉的空間,保持室內空氣質量的有效方法是採用空氣淨化裝置,最好選擇具備分解有機污染物功能的空氣淨化裝置,如光催化空氣淨化器、抽油煙機、臭氧和空氣負離子發生器、

傢俱吸附寶等,可達到淨化室內空氣的理想效果。另外,在室內種植能吸收有害氣體的綠色植物,不僅美化居室,還可降低室內有害氣體濃度,如鴨躍草、虎尾蘭,可吸收甲醛,吊蘭會吸收氮氧化物。

3.4 選好入住時間 裝修必然產生污染,一些戶主因急於入住,結果一生只有一、二次的裝修卻引來一生的遺憾。因裝修質量不合格而患上白血病的消費者比比皆是。新裝修的房間一般每天應通風換氣至少四小時,如此保持通風至少三個月後纔可入住。也可找室內環境監測部門進行監測,聽取專家的意見,選擇合適的入住時間。

4 結語 隨着人們對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室內環境污染問題正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只有瞭解室內環境主要污染物的來源及其危害,加強對室內空氣質量的監測與監督,採取科學有效的防治對策,才能預防和消除室內環境污染對人體的傷害。

第四篇: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強制性條文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gb50325-2014) 強制性條文

(gb50325-2014)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建設部《建標[2014]263號關於發佈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通知》的要求,gb50325-2014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正式施行,

其中的強制性條文如下:

3.1.1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包括砂、石、磚、水泥、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標限量爲:內照指數和外照指數均不大於1.0。

3.1.2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築衛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標限量的分類標準(a類、b類)。

3.2.1室內用人造木板,必須測定甲醛含量或遊離甲醛釋放量。

4.1.1新建、擴建前必須進行本底氡濃度的測定,並提供檢測報告。

4.2.4本底氡濃度高於周圍非地質構造斷裂區域3-5倍以下時,應按"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的一級防水要求,對基礎進行處理。

4.2.5本底氡濃度高於周圍非地質構造斷裂區域5倍以上時,除按上條進行處理外,還應按《新建低層住宅建築設計與施工中氡控制導則》的有關規定,採取綜合建築構造措施。

4.2.6一類民用建築工程的本底氡濃度高於周圍非地質構造斷裂區域5倍以上時,應進行工程點土壤中的鐳、釷、鉀的比活度測定。當內照指數大於1.0或外照指數大於1.3時,工程地點土壤不得回填。

4.3.1一類工程必須採用a類無機非金屬材料和裝修材料。

4.3.3一類工程的室內裝修必須採用e1類人造板材及飾面人造木板。

4.3.10室內裝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質材料,嚴禁採用瀝青類防腐、防潮處理劑。

4.3.11阻燃劑、混凝土外加劑氨釋放量不應大於0.10%。

5.1.2建築和裝修材料進場檢驗,不符合設計和本規範要求的,禁止使用。

5.2.1無機非金屬建築和裝修材料必須有放射性檢測報告。

5.2.2室內裝修用的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必須有遊離甲醛含量或釋放量檢測報告。

5.2.5裝修用的水性塗料、水性膠粘劑、水性處理劑必須有tvoc、遊離甲醛含量的檢測報告;溶劑型塗料和膠粘劑必須有tvoc、苯、遊離tdi(聚氨脂類)含量檢測報告。

5.2.6材料的檢測項目不全或對檢測結果有疑問的,必須將材料送有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5.3.3裝修用稀釋劑和溶劑,嚴禁使用苯、工業苯、石油苯、重苯及混苯。

5.3.6嚴禁在室內用有機溶劑清洗施工工具。

6.0.4工程驗收時,必須進行室內環境污染濃度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標準(見附表)。 6.0.18當室內環境污染濃度的全部檢測結果合格時,可判定該工程室內環境質量合格。 6.0.20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嚴禁投入使用。

一類建築: 住宅,醫院,老年建築,幼兒園,學校教室;

二類建築: 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場所,餐廳,理髮店。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附錄(上)

附錄a 人造木板甲醛釋放量環境模擬艙測試

a.0.1環境模擬艙的容積宜爲10-40m3。

a.0.2環境模擬艙的運行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溫度應爲230±10c;

2相對溼度應爲45±5%;

3空氣交換率應爲1次/h。

a.0.3

測試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將測試艙的空氣交換率調至3-5次/h,運行2h後,在艙出氣口,以0.2l/min的速度採集1l艙內空氣,並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公共場所空氣中甲醛測定方法》gb/t18204.26測定甲醛空白濃度c0。

2應按艙容積與材料表面積爲1:1的量,截取適當面積的板材放入模擬艙中,在環境模擬艙運行條件下運行2h後,每隔1小時以0.2l/min的速度採集1l艙內空氣,並測定甲醛濃度,當甲醛濃度連續四次測量的結果,均在其均值的0.95-1.05範圍內時,測試結束,即爲甲醛平衡濃度c1。

2 甲醛實際平衡濃度按下式計算:

式中 ——甲醛實際平衡濃度;

——甲醛空白濃度;

——甲醛平衡濃度。

附錄b1

材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苯、遊離甲醛含量的測定

b.1

水性塗料、膠粘劑、處理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b.1.1

水性塗料中總揮發物的測定

1 儀器:

分析天平——稱量精度±0.001g;

鋁箔盤——直徑55mm、高18mm;

烘箱、注射器——1.0ml;

乾燥器。

2 測定方法

1) 應按水性塗料中揮發性物質的含量範圍確定稱取的試樣量:

當揮發性物質少於40%時,稱樣量爲0.3±0.1g;

當揮發性物質多於40%時,稱樣量爲0.5±0.1g。

2) 應用注射器吸取樣品,並稱重(注射器+試樣), 在已稱重的鋁箔盤(w1)中加入3±1ml的蒸餾水,用注射器注入試樣的同時搖動鋁箔盤,以使試樣能分散在蒸餾水中。

如果有塊狀物形成,棄之不用,重複上述步驟,然後稱注射器重量,減少的重量爲注入鋁箔盤中的試樣量(sa)。

3) 試樣應在110±5℃的烘箱中保持60min,取出後放在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並稱重,精

確至0.1mg。

3 應按下式計算揮發物質的重量百分含量:

式中 v——揮發物質的重量百分含量;

w1——鋁箔盤重,g;

w2——烘乾後鋁箔盤加試樣重,g;

sa——試樣量,g。

b.1.2 水性塗料中水分測定

1 karl fischer

法(本方法不適用於含醛類和某些金屬氧化物的樣品)

1)儀器

karl fischer水分測定儀;

注射器——100μl、1ml。

2)試劑

karl fischer試劑——滴定度0.004000-0.006000g/ml;

純水;

乙基哌啶。

2 測定方法

1)karl fischer試劑的標定

應在滴定瓶中加入新溶劑以覆蓋電極端。如果使用吡啶做溶劑,需加入1-乙基哌啶,加入量爲吡啶的5%,以karl

fischer試劑滴定至終點。

應用100μl注射器吸入約50μl的蒸餾水,並稱重,準確至0.1mg,將蒸餾水注入滴定瓶中,再將注射器稱重,減少的重量爲注入的水量,以karl fischer試劑滴定至終點。 應重複標定,直至相臨兩次標定的f值相差小於1%,求出至少兩次測定的平均值。 應按計算karl fischer試劑的滴定度f:f=j/p

式中 f——karl fischer試劑的滴定度;

j——加入的水量,g;p——消耗的karl fischer試劑,ml。

2)樣品分析

應在盛有預先滴定終點的溶劑的滴定瓶中以4.1.3的方法加入試樣,試樣量在0.1-0.4g範圍內,準確至0.1mg,以karl

fischer試劑滴定試樣至終點。

應按下式計算試樣的含水量l:

l=(p×f×100)/s

式中 l——試樣的含水量;s——試樣重量,g。

b.1.3水性塗料中水分含量氣相色譜法測定

1 儀器

氣相色譜儀;

熱導檢測器;

色譜柱——柱長1.22m,外徑3.2mm,填裝60-80目的高分子多孔微球的不鏽鋼柱(柱溫:程序升溫,初始溫度80℃,升速30℃/min終溫170℃);

微量注射器--10μl或20μl;

具塞式玻璃瓶10ml。

2 試劑

蒸餾水;

無水二甲基酰胺(dmf);

無水異丙醇。

3 測定方法

1) 水的響應因子r測定

應在同一具塞式玻璃瓶中稱0.2g左右的蒸餾水和0.2g左右的異丙醇,稱準至0.1mg ,加入2ml的二甲基酰胺,混勻.用微量注射器進1μl 的標準混樣,記錄其色譜圖.

式中 ——異丙醇重量,g;

——水的重量,g;

——水峯面積,g;

——異丙醇峯面積。

當異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爲非無水試劑時,則以同樣量的異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混合液(不加水)爲空白,並且記錄空白的水峯面積。

應按下式計算水的響應因子:

式中 r——響應因子;

wi——異丙醇重量,g;

---水的重量,g;

ai——異丙醇峯面積;

水峯面積;

b——空白中水的峯面積。

2)樣品測定

應稱取約0.6g塗料和0.2g的異丙醇,精確到0.001g,加入到具塞玻璃瓶中,再加入2ml二甲基甲酰胺,蓋上瓶塞,同時準備一個不加塗料的異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爲空白。用力搖動裝有試樣的小瓶15min,

放置5分鐘,使其沉澱,

也可使用低速離心機使其沉澱。吸取1μl樣品瓶中的上清液,注入色譜儀中,並記錄其色譜圖。

3)應按下式計算塗料中水的含量

式中 ——水峯面積;

ai——異丙醇峯面積;

wi——異丙醇重量,g;

wp——塗料重量,g;

r——響應因子。

第五篇:關於貫徹執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通知

徐建發〔2014〕50號

關於貫徹執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通知

各縣(市)區建設局、建管局、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執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建設部聯合發佈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14)及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建辦質〔2014〕第17號)、省建設廳《關於貫徹執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通知》(蘇建工〔2014〕第246號)、省工程質量監督站《關於開展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工作的通知》(蘇建質監〔2014〕第14號)等規範和文件精神,維護我市公衆健康、保證公衆的生活環境,我局決定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全面實施該規範。現就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工程室內環境管理的若干意見》的各項要求,認真組織好《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培訓工作。把室內環境質量作爲建築工程質量的一項重要內容落實到工程建設管理中。

二、勘察單位地質勘察報告中要明確工程地點的地質構造、斷裂及區域放射性背景資料,對處於地質構造斷裂帶的工程應提供土壤氡濃度指標。

三、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要明確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類別。選用的各種材料的氡、甲醛、苯和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指標限量,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並不得選用超過規範規定指標的各種材料。對土壤中氡濃度超標的工程必須提出相應的防氡技術措施。

四、建築施工圖審查中心應對工程勘察報告和施工圖設計中涉及到該規範強制性條文的內容進行重點審查。

五、監理單位要把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作爲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在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中要按照《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和設計要求,增加對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內容。明確室內環境污染控制監理的工作程序、方法、措施,制定現場監理審查表式。工程監理中,對不符合要求的建築材料不得批准在工程上使用。工程施工完成後要督促建設單位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

六、2014年4月1日起新開工的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和設計要求,使用有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和合格證的建築材料和裝修材料,並按規定進行環境污染指標複試。沒有產品出廠檢驗報

告和合格證或進場按規定複試不合格的材料嚴禁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以各種理由擅自修改設計。

七、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機構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取得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並通過技術監督部門認證,方可承接室內環境質量檢測業務。

八、2014年4月1日以後開工的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按照規範要求委託具有室內環境質量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室內氡、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標的檢測。室內污染各項指標經檢測合格後方可組織竣工驗收。

九、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作爲工程質量監督的重要內容,並在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增加關於對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結論性意見。

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工程建設管理中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貫徹執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對施工單位不按照設計圖紙和強制性標準施工,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材料,使用沒有出廠檢驗報告的建築材料、裝修材料,不按規定對有關建築材料、裝修材料進行環境污染指標複驗的,將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對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不對室內有害物質含量進行檢測或檢測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將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該工程不得進行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十一、上述檢測費用不包含在現行定額的檢測試驗費中,應作爲獨立費用列入施工預算。勘察項目單獨納入勘察收費由建設單位支付。

十二、勘察內容由建設單位委託,材料由檢測單位現場取樣,建設單位見證取樣。

十三、各縣(市)、賈汪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認真地開展此項工作,並參照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意見於年內儘快執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主題詞:貫徹污染控制規範通知

抄送:市質監站

徐州市建設局辦公室2014年3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