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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省勞動模範評選推薦情況的彙報

關於省勞動模範評選推薦情況的彙報
關於省勞動模範評選推薦情況的彙報
省勞動模範評選表彰領導小組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2年評選表彰省勞動模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單位按照評選推薦的範圍、條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額,認真進行了評選推薦,省勞動模範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了審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各地各單位申報情況
2012年擬評選表彰省勞動模範400名左右,其中職工勞模320名,農業勞模80名。3月份以來,各地各單位按照省裏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採取基層民主推薦、層層審覈把關的辦法,召開了推薦對象所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農村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推薦,並經所在單位黨委、行政審覈同意;各級勞模評選表彰工作機構就推薦人選徵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各地分別召開縣(市、區)長辦公會、縣(市、區)委常委會、市(州)長辦公會和市(州)委常委會,各大型企事業單位、省直各系統分別召開黨委常委會或黨組會,對推薦人選進行認真審覈後,逐級上報到省勞動模範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單位報送的推薦人選396名,其中:職工勞模人選318名(機動2名),農業勞模人選78名(機動2名);報送備份人選9名。
二、領導小組審查情況
(一)審查把握的原則。爲了確保省勞模分配名額以及規定的各類人員比例落實到位,領導小組按以下兩條原則進行了審覈調整:一是嚴格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通知》中規定的分配指標和各類人選比例,超報的原則上不予考慮;堅持向一線職工、專業技術人員和科教人員傾斜,嚴格控制企業負責人、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幹部的比例。二是把好榮譽臺階關。對企業負責人和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幹部,要求必須是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市級(或相當級別)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對錶現優秀、事蹟突出的一線職工、科教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農民工、農村基層幹部和一線農民等推薦人選可適當放寬榮譽臺階。
(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省勞模評選表彰領導小組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通知》精神,按照岱梨副省長重要批示和元江副祕書長的具體要求,先後分別兩次召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主任擴大會議,對各地、各單位推薦人選進行了審查。隨後,組成6個考查組,分別由省人社廳、省委財經辦(農辦)、省國資委、省委高校工委、省總工會領導同志帶隊,對推薦對象中的企業負責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處級領導幹部逐一進行了考查。
(三)各類人選的比例。在396名推薦人選中,職工人選318名,農業人選78名。
職工人選中,企業職工199名,佔總名額的50.3%,符合企業職工不少於規定推薦名額總數47%的要求。其中,企業負責人45名,佔22.6%,基本符合不超過22%的要求;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112名(含農民工11名),佔56.3%,符合不低於56%的比例。機關事業單位119名,佔總名額的30.1%;其中處級幹部15名,佔12.6%,符合20%以內的比例;科教人員52名,佔43.7%。
農業人選中,鄉鎮企業負責人8名,佔10.3%,沒有超過20%比例;農民10名,佔12.8%;種養大戶17名,佔21.8%;農業產業化企業人員2名,佔2.6%;農業科技人員5名,佔6.4%;農村基層(林場、農場)幹部31名,佔39.7%,農村外出務工人員5名,佔6.4%。
所有被推薦人選中,女性人選75名,佔總名額的18.9%;少數民族18名,佔4.5%;年齡最大的60歲,最小的23歲。
此外,我們根據各地各單位推薦情況,另外提出了9名備份人選(職工7名、農業2名),供省政府領導在討論研究使用機動指標時參考。
三、推薦人選的主要特點
按照省勞模評選表彰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審查後,今年擬表彰的省勞模人選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是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推薦人選覆蓋全省各行各業,各社會階層、各民族、各黨派的先進代表,既有不同類型企業的職工,又有黨政羣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既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專家教授,又有中國小教師和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既有農村基層幹部,又有普通農民等等。
二是向企業傾斜。在推薦人選中,企業職工佔總名額的50.3%,超出規定比例的3.3個百分點。近年來,這些企業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爲促進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已經和正在發揮積極作用。
三是堅持面向一線職工。一線職工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歷來是勞模評選的“重頭戲”。在本次推薦人選中,各地各單位共推薦企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112名,佔企業職工人選的56.3%。
四是注重科教人員的評選。在評選推薦工作中,各地各單位積極貫徹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共推薦科教人員52名,佔機關事業單位推薦人選的43.7%。特別是九年制義務教育教師,共推薦了14名。
五是體現了對進城務工人員的重視。在推薦人選中,外出務工人員16名,佔推薦總數的4%。在推薦對象中,既有企業職工中的農民工,又有農業戰線推薦的外出務工人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議
爲確保今年省勞模評選表彰工作按時完成,提出如下建議:
1、根據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的意見,迅速將有關人選進行調整,落實到位。
2、關於4個(職工、農業勞模各2個)機動名額的使用。一是從省領導推薦人選中產生,並按程序辦理;二是從各地各單位推薦上報的備選人員中選定;三是機動名額不使用。
3、對擬表彰的省勞動模範人選在《***日報》上進行公示。如公示期間接到對推薦人選的舉報信(電),經調查屬實的,取消其評選資格,並不再替補人選。
4、擬於4月28日上午在洪山禮堂召開“***省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暨省勞動模範表彰大會”(方案另行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