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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人事爭議效能建設彙報材料

勞動人事爭議效能建設彙報材料

勞動人事爭議效能建設彙報材料

 

尊敬的督察調研組: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十二五”時期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監督調研的通知》要求,現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就、存在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進行認真總結自查,彙報如下:

一、調解工作

   (一)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及調解員隊伍建設。根據《關於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意見》(寧人社發【2013】68號)文件精神,***轄區內企業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756個,共有調解員1934 名。其中50人以上企業單位設立調解委員會172個;50人以下20人以上企業設立調解小組584個;20人以下企業聘任調解員310 人。在轄區16個鄉鎮、街道成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充分依託基層調解組織,把勞動爭議更多的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爲地方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健全。***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等調解相關規定及政策文件,將基層平臺作爲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工作的重要補充和延伸,建立了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工會和企業聯合會、工商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組成的三方機制。每年定期召開兩次三方工作會議,及時通報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情況及轄區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特別是工資集體協商)情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根據實際需要指導並協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及鄉鎮、社區基層調解組織開展工作。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化解勞動爭議的聯動機制。

    二、 仲裁機構建設

(一)仲裁機構建設完善。***於2013年成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內設機構完整、合理。辦案場所方面:有專用仲裁庭、調解室、仲裁員辦公室、檔案室等。辦案設備方面:有配套的電腦、打印機、複印機、檔案儲存設備、監控設施、證據演示系統和完備的庭審同步記錄系統。

   (二)仲裁員隊伍建設穩固。

    1、仲裁員隊伍專業素質過硬。積極推進仲裁員職業化建設,在專業化上下功夫,2015年年初新招收三名法學專業仲裁員,爲仲裁員隊伍建設增添了新的血液。通過採取以老帶新的培養方式,讓新進的仲裁員不斷充實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同時促進老仲裁員知識的更新和完善,切實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員的自身素質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能力。目前,仲裁院共有專職仲裁員七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六人,研究生以上學歷兩人,全部擁有仲裁員證。另外,爲了更好地提高辦案效率,加強疑難案件的交流與學習,仲裁院聘請辦案經驗豐富的專職律師作爲兼職仲裁員,全程參與辦案。

2、不斷提升仲裁員業務水平。仲裁院積極參加由人社部和自治區人社廳組織的各類培訓班,保證每年每人至少參加專業培訓一次。上半年,派人蔘加了全國勞動爭議仲裁員培訓班,並且全體仲裁員參加了“2015年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員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培訓班”,通過專業學習和交流,有效地提升了仲裁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三)仲裁制度建設健全。優化仲裁程序,在庭審、送達、文書製作等方面不斷探索,推行勞動爭議仲裁“一步到庭”,加快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進程。對那些實事清楚、案情簡單、雙方協商一致的案件,啓動簡易程序,推行“一步到庭”的新路子。同時,加強裁審銜接機制,定期與法院交流研討案例、相互通報案件處理情況,不斷提高仲裁案件的辦案質量。

   (四)辦案程序規範透明。

1、立案和受理。在立案前,認真傾聽當事人訴請,對於案情簡單、事實清晰明確的案件,主動聯繫雙方當事人,通過前期調解將雙方矛盾化解在萌芽中,爭取在申訴當日解決問題,有效避免了雙方當事人矛盾的激化。在立案時,仔細審查材料,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發立案通知書,並告知組庭人員名單。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其他救濟渠道。  

   2、仲裁庭審、文書。開庭前,仲裁員根據庭前瞭解的案件基本情況,努力探尋糾紛焦點,向雙方當事人闡明利害關係,有針對性地進行勸導,促使雙方作出讓步,“化干戈爲玉帛”,庭前達成和解協議,並當庭製作仲裁調解書。庭審中,仲裁員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正確適用法律,統一裁判尺度和標準,規範庭審程序,嚴肅庭審紀律,維護法律尊嚴。書記員對每個案件力爭做到庭審記錄清楚、完整,舉證、質證、認證等重要內容的記錄詳實、準確,爲製作裁決書打好基礎。另外,各類仲裁文書,特別是裁決書的製作,嚴格做到格式規範、內容詳實、用語準確、案情分析和推理清晰,適用條款於法有據。所有裁決案件均經過仲裁庭集體協商,避免出現“一言堂”現象,做到案件裁決公平、公正。

    3、辦案時限。截止2015年5月底,仲裁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已達300餘起,在現有人員及車輛有限的情況下,仲裁院仍嚴格遵守仲裁時限規定,做到5個工作日內受理、送達,45個工作日內結案,堅決糾正以往有超審限結案現象,實現了“快立、快審、快結”的辦案原則。

    4、檔案管理規範。在勞動爭議案件結案後,及時進行案件的整理歸檔,案件材料齊全、裝訂規範,裁決、調解案卷均分正副卷,分別裝訂成冊,並設專人規範管理。

    三、信息化建設高效便利。全面推行仲裁辦案系統應用,從接訪到立案、組庭、審批、送達、審理、結案等整個程序,所有案卷都將信息錄入到“勞動關係管理平臺”辦案系統,有效地實現了網絡化辦案。工作人員可根據案號、時間、申請人、被申請人、結案方式等條件進行迅速的檢索,在方便案件查詢的同時,對整體維權形式進行統計分析和科學預警,爲制定工作計劃和開展活動提供了強大的數據支撐。

四、 存在問題

    缺乏仲裁專用辦案車輛。隨着案件複雜程度的上升,集體案件增多,有些當事人因故不能及時領取仲裁文書,需派專人送達。在法定審限內,仲裁院因沒有專用車輛,和勞動監察隊共同使用勞動監察執法車,造成工作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案件的審結。

五、 下一步工作規劃

   (一)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堅持預防爲主、基層爲主、調解爲主的工作方針,大力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依法建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支持工會、商(協)會依法建立行業性、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完善勞動爭議調解制度,大力加強專業勞動調解工作。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協商、調解在處理勞動爭議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堅持貫徹“着重調解”原則,不斷創新勞動爭議案件調解的方式、方法,大力提高勞動爭議調解結案率。把“着重調解”原則落到實處,在案前、庭審中、庭審後,都本着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創新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多樣化的調解工作方式,將“重調解、慎裁決”的辦案思想深入其中。

   (三)加強仲裁院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硬件方面,不斷完善仲裁院硬件設備、設施,提高設備、設施的應用水平;軟件方面,嚴格按照仲裁工作程序依法辦案,堅持及時、公正、公開的原則,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態度,提高仲裁員素質。切實做到程序公開、熱情服務、公正調裁,提升調解仲裁工作的社會公信力。不斷完善自身監督,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效能建設,提高勞動爭議處理效率。

   (四)確保仲裁辦案質量。圍繞“開標準庭、辦標準案”的要求,進一步規範辦案程序和業務流程。加強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經常性地開展疑難案件討論,增加辦案本領。重視制度落實,堅持多級討論制度,對於簡單的案件由仲裁庭獨任審理,複雜案件或仲裁庭無法形成多數意見的,則交由仲裁院全體仲裁員討論。通過集體討論,防止個人主觀臆斷,確保案件處理的公正性。

   (五)轉變工作作風,突出隊伍建設。要重點抓好信息宣傳,積極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做好來訪接待、信訪等日常工作。我局所有工作人員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堅決貫徹中央和區委、市委的重要決策部署,以高度責任感、良好的精神狀態和紮實的工作作風,確保各項日常工作的圓滿完成,促進***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以上彙報,如有不妥之處,敬請各位領導同事批評指正。

 

                    銀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