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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學活動方案通用多篇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通用多篇

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一

爲進一步推進“建家、強家、暖家、愛家”專項行動,幫助困難職工子女順利跨進大學校門,落實教育扶貧、教育脫貧戰略舉措。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如下助學方案。

一、金秋助學的對象

20xx年市總工會金秋助學資助對象爲同時具備以下個條的困難職工、農民工:

1、在xx市範圍內工作;

2、所在單位已建立工會組織;

3、與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且加入了工會組織;

4、子女必須是20xx年考取大學一本、二本的國家統招學生

5、沒有享受社會其他助學資助;

二、困難職工、農民工的界定

困難職工界定:符合以下條中其中一個困難條即可界定爲困難職工。

1、低保戶: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戶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線(以低保證爲唯一鑑定條),經政府救助後生活仍十分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

2、低保邊緣戶:指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倍以內,但由於收入低、疾病、殘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困難職工家庭。貢區、xx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康區、贛縣區的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0元以內爲低保邊緣戶(低保標準爲0元),其他1個縣(市)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元以內爲低保邊緣戶(低保標準爲人均0元),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7元以內爲低保邊緣戶(低保標準人均0元)。

3、意外致困戶:因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具體鑑定標準爲:(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費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邊緣標準。

4、困難農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條任意一個困難條外,還需要符合戶口爲農業戶口、在所在單位務工滿一年二個條。

三、金秋助學指標和名額分配

市總工會本級20xx年金秋助學名額爲200名。100名分配至縣(市、區)和xx開發區。於都縣、贛縣、興國縣、南康區、貢區個人口較多的縣(區)各分配6名,其餘縣(市、區)和xx開發區各分配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機關工會工委、市直屬基層工會、中央、省駐市產業、企業、院校工會、市直屬改制企業上報人員名單中確定。

四、金秋助學金額

20xx年金秋助學總金額爲100萬元。資助的200名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發給助學金000元。

五、申報審批程序

1、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由其家長到所在單位工會領取“xx市總工會20xx年金秋助學申報表和困難職工登記表”據實填寫,並提供以下材料:

(1)錄取通知書;

(2)學生1張1寸免冠彩照;

(3)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及家庭成員戶口簿複印;

(4)職工本人和家庭成員近一年的工資流水(若無法提供則需所在單位開具收入證明);

同時根據致困原因,提供佐證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明,低保證必須有民政部門近一年內的審覈蓋;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養直系親屬大病、本人三級以上殘疾、家屬三級以上殘疾):本人及供養直系親屬大病的提供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的醫療診斷書,近一年自負醫藥費票據的複印;本人及家屬殘疾致困的家庭須提供三級以上傷殘證複印和近一年自負醫藥費票據的複印。

(3)意外災害致困(含自然災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和費用支出票據複印;

農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與所在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複印。

2、單位工會對職工(農民工)填寫的助學申報表及各種證明原進行覈實,提出初選名單,並將各種證明覆印附在申報表後,簽署意見並加蓋公,於8月10日前統一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xx市南河路61號)。

3、將受助對象名單提交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審定。

4、將資助名單在市總工會網站上公示。

六、幾點要求

1、金秋助學活動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和做人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助資格,並對相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2、各單位工會要按照贛市工辦通〔20xx〕4號要求爲受資助的困難職工建立檔案,並將信息準確錄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做到內容真實,項目齊全。

3、列爲解困脫困對象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和困難勞模子女優先考慮。

4、各級工會要爲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對象辦理“工會龍卡·普惠卡”,20xx年助學金的發放原則上全部轉賬到資助對象的“工會龍卡·普惠卡”上。

5 、各縣(市、區)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自助學方案,並對助學情況進行總結,於9月2日前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

七、金秋助學資金髮放儀式

金秋助學資金髮放儀式初定於8月22日左右在xx舉行,請部分受助學生和家長代表參加,具體地點及參會人員另行通知。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二

各鄉鎮工會聯合會、系統工委(工會)、直屬基層工會、開發區工委、國電xx毛尖水電有限公司工會:

爲進一步做好睏難職工脫困工作,縣總工會今年將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第二十一屆),爲做好這項惠民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根據市總工會慶工發〔20xx〕71號要求,在做好20xx年考上大學(二本以上)的困難職工子女助學救助的同時,實施工會“金牌藍領計劃”和“圓夢計劃”,並對解困脫困對象的困難職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職高)的進行助學救助。

1、低保職工家庭中經過政府救濟後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嶽西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倍以內),但由於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低保邊緣職工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在嶽西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倍(含)以內,但由於遭受突發事、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

4、加入工會組織,並在安慶市內(含本縣)務工,且符合上述條之一的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

5、困難農民工本人考取大專以上院校(包括各類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總收入—交納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資助:

1、職工家庭擁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擁有商業店鋪、廠房等生產經營房產或僱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3、非受僱傭經常使用機動車、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的;

4、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擁有正常勞動能力,在失業後一年內無故拒絕工會和其他部門次(含)以上就業推薦的;

6、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

二、資助標準

1、市總工會分配我縣救助名額4名[大學生2名,“金牌藍領”(大專職業院校)10名、“圓夢計劃”9名、高中生(含職高)10名]。“金牌藍領計劃”、高中生(含職高)由縣教育工會安排上報,“圓夢計劃”由縣總直接上報市總進行救助。

資助標準爲:大學生救助、“金牌藍領計劃”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職高)救助、“圓夢計劃”每人20xx元。

2、縣總工會“金秋助學”(二本以上)資助標準爲每人20xx元。資助對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條1—4款。

三、活動時間

今年的`助學活動從7月10日開始,到9月0日結束。活動分爲三個階段:

1、調查摸底階段:時間爲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報階段:大學生救助申報時間爲8月1日至4日;“金牌藍領計劃”和高中生(含職高)救助申報時間爲8月1日至18日;“圓夢計劃”救助申報時間爲9月1日至1日。

3、資助實施階段:時間爲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報救助。

四、申報名額

1、各鄉鎮工會上報名額見附(附1)。

2、各基層工會根據摸底情況向縣總上報符合救助條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難大學生,據實申報。

3、對縣總工會有下派幹部的榜鎮羊河村、青天鄉道義村困難戶家庭考取專科以上的大學生實施救助(不佔其鄉鎮名額)。

五、申報材料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三

爲推進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密切與職工羣衆的血肉聯繫,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同時,結合20__年市慈善助學金髮放方案,市總工會決定繼續在市本級工會系統中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條件

(一)資助對象:

1、20__年參加會考、大學聯考,當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建檔困難職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建檔困難職工子女。

(二)受助條件:

1、20__年已列入市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的困難職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學(大專)的市本級戶籍的特困職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學的對象,今年仍向戶籍所在鎮(街道)民政辦申請慈善助學金,市總不再安排助學。

二、申請辦法:

各級工會要對在檔的困難職工子女進行排查,將其中相對比較困難的學生列爲助學對象。爲避免重複救助,嚴禁將已申請其它渠道助學的困難職工子女列入上報對象。

符合“金秋助學”的對象,填寫嘉興市總工會“金秋助學”專項救助申請表並提供入取通知書複印件或學生證複印件,經父母所在單位工會初審,逐級複覈上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幫扶中心)審批。

三、活動時間:

1、“金秋助學”申報截止日期爲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2、8月下旬,市總對符合助學的對象進行助學金髮放,發放形式另行通知。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四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按照政府主導、工會運作、社會參與的要求,積極推動、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體系,拓展助學內容,創新助學方式,積極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在國家助學政策體系中發揮拾遺補缺作用,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

二、活動主要內容

(一)助學時間: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結束;

(二)幫扶對象:

特別困難的職工和農民工家庭應屆高中畢業生20名(如父母雙亡,家庭主要勞動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勞動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原因,無法完成學業的)。

(三)入圍條件:

1、20xx年應屆大學聯考考入國家二本以上院校並被正式錄取;

2、品學兼優,奮發圖強(具有良好的學習成績和道德品質);

3、具有xx縣戶籍;

(三)資助範圍及方式:

1、從入圍的學生中選擇5名家庭特別困難、本人特別優秀的學生每年資助5000元學費直至大學畢業:

2、其他15名學生一次性資助2000元。

3、獲資助的學生,原則上不重複資助。

(四)申報方式:

1、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持如下相關材料向縣總工會職工維權幫扶中心提出申請:

(1)本人書面申請一份(加蓋居委會或村委會公章);

(2)低保證(原件經覈對及複印後退回);

(3)戶口簿及學生身份證原件(原件經覈對後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錄取通知書複印件;

(5)農民工需提供扶貧手冊。(原件經覈對及複印後退回)

2、經初步認定後,領取、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申請表(表格到縣總工會職工維權幫扶中心領取,地點位於縣影劇院前門大廳,聯繫人:尹xx,電話:xx);

3、所需資料按規定時間(8月15前)上報縣職工維權幫扶中心,過期不再受理。

4、縣職工維權幫扶中心對上報的申報資料進行入戶調查覈實,提出初選名單,報主席會議審定,審覈通過後製作影像資料並在xx有線頻道播放。

(五)助學活動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爲宣傳和調查摸底階段。時間爲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層工會應做好助學活動宣傳、摸底工作並協助對象做好申報工作。

第二階段爲調查覈實階段。時間爲8月15日——8月20日,期間縣職工維權幫扶中心將對上報的材料組織專人逐一進行入戶調查覈實。

第三階段爲審覈、審批及資助金髮放階段。8月20日——9月1日,期間縣總工會對資助對象情況進行審覈、審批及發放資助金。發放具體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學活動相關要求

1、全面開展,分級負責。全縣成立工會組織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全面開展,採取分級負責方式開展活動,各單位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突出重點,抓好本單位“金秋助學”活動。

2、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層工會要摸清本單位今年參加大學聯考學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難學生情況,做到符合助學條件的人員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建立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幫扶救助方案。

3、廣泛動員,多方籌資。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發揚樂善好施的中華傳統美德,可以採取行政支持、企業贊助、個人捐款、工會補貼等措施,廣開籌資渠道;可以採取單位或個人與困難學生結對幫扶、對口幫扶,多方籌措助學資金,努力形成工會主導的,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會化助學大格局。

4、嚴格管理,依檔幫扶。助學資金要做到專款專用,助學救助程序要規範,資金管理要嚴格,堅持依檔施助,先建檔後幫扶原則,杜絕人情助學、關係助學,同時要避免遺漏和重複救助現象發生。

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五

爲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進一步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實踐活動,按照省、市總工會統一部署,縣總工會決定今年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爲困難職工子女或困難農民工子女,經過國家統一高中畢業考試的考生,本年大學聯考成績超過一本線,且被一本院校錄取的考生(注:統招自費生、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自費生、錄取院校爲減免學雜費的國防生或師範生等不作爲資助對象)。具體應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考生須爲本縣戶籍,且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屬於“雙承諾、雙誠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難職工或困難農民工家庭,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救助後生活和上學仍然面臨困難的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學困難的低保邊緣戶(城市:750元/月、農村:352元/月)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災、水災、地質害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意外災害,導致家庭困難的職工子女、農民工子女;

二、資助方式和名額

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仍然分爲兩類。一類學生每年資助5000元,二類學生每年資助3000元,直至大學畢業。屆時被資助學生將與縣總工會簽訂助學協議,協議要求被資助學生在校期間應無違反違紀、連續掛科和重修等不良情況出現,如被資助學生出現協議中規定的不適於繼續資助的情況,縣總工會將停止資助。

三、資助要求

爲了更好更有效的開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學活動,把助學資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手中,切實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就學困難的問題,請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和教育工會對本轄區內和各中學考生實際情況認真排查,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於7月23日內報到縣總工會,逾期未報視爲放棄,縣總工會將聯合縣教育局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提供的名單進行入戶實地調查,綜合全縣情況確定20xx年度“金秋助學”資助學生。

四、申報要求及資料

1、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錄取通知書複印件一份,本人手寫申請書一份,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請表一份,父母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予受理)

2、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電子版。

3、在申請表上籤父母所在單位意見或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意見並加蓋工會公章。

4、非公企業職工、農民工需要有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當月的工資證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證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證明書,殘疾的需要提供殘疾證。

6、遭受自然災害的需要有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

所有資料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負責收集,並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彙總表,統一交縣總工會組宣部,電子版照片直接發郵箱:xx。

五、活動要求

1、各鄉鎮、街道辦工會和各中學接到通知後,要立即着手做好資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確保不漏報符合條件學生。如因漏報導致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得到資助,其助學救助工作由其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自行解決。

2、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除做好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報工作外,要結合本單位本轄區的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助學活動,積極推動整合政府、社會、集體和個人等各方面的助學力量,採用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資助、勞模愛心等形式,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工會運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會化助學格局。在本單位組織的助學活動結束後,將活動情況總結報縣總工會組宣部。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六

爲進一步加大困難職工家庭解困脫困力度,切實減輕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費用負擔,區總工會今年將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學”內容

一是對今年參加大學聯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二是對今年考取高職院校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實施工會培育“金牌藍領計劃”,目的是引導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樹立正確的升學觀擇業觀,立志成爲“金牌藍領”,助推技工強市建設。三是實施資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圓夢計劃”,資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就讀品學兼優(指在校表現較好、各科成績合格、院系同年級同專業綜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勉勵其勤奮學習、學業有成。四是對子女在讀(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困難職工(農民工)進行適當的助學幫扶。

二、資助條件

所在單位建立工會組織、符合助學幫扶內容,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可申請資助:

1、政府認定的低保家庭,經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88元(含)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於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級以上困難勞動模範、單親困難女職工(農民工)家庭和符合計生政策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優先幫扶。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再納入幫扶範圍。

三、資助標準

依據省、市總工會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的資助標準原則上統一。經調查覈實,對特困家庭適當側重,救助金額由區工會主席(黨組)會議研究確定。

四、申報時間

金秋助學活動時間: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將首批申報材料和彙總表報送至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8月31日前將第二批申報材料和彙總表報送至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同時報送電子檔。逾期不報,視爲自動放棄。

五、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程序

今年的助學繼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區直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可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幫扶申請,各單位工會調查覈實公示後上報主管局工會,各主管局工會審覈彙總後報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複覈。區直屬基層工會可將調查覈實公示後的困難職工(農民工)材料及彙總表直接報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審覈。

(二)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對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幫扶申請表要填寫完整(申請人本人要簽字;基層工會主席和主管局工會主席簽字蓋章);

2、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身份證需正反覆印);申請人承擔父母主要贍養責任的由單位工會、社區(居、村委會)或街道(中心)出具贍養證明;

3、入學通知書(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等)複印件;

4、申報“圓夢計劃”的,要填報xx區工會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高校“圓夢計劃”助學申請表;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近期收入證明(工資單或單位工資發放銀行卡打卡記錄憑證)及相關困難證明材料(低保證、殘疾證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於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還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近期醫保定點醫院診斷和診治證明、醫療費用票據、家庭遭受意外災害定損等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7、以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身份證開戶的皖東銀行的銀行卡(存摺)的複印件;

8、困難農民工家庭建檔,需附農村戶籍材料和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六、相關要求

1、全面調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層工會要提前對已建會單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高職)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擬入學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瞭解職工(農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難程度,逐個覈實登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因困施助,將符合助學幫扶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全部納入助學範圍。所有助學對象均在單位、社區(居、村委會)或街道(中心)公示,並拍照留存。凡弄虛作假、騙取助學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對申報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並追究責任;已領取資金的,將對資金堅決予以追回。同時,要主動與開展助學活動的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互通信息,避免重複救助。

2、嚴格審覈程序。按照“誰申報、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各工委、基層工會應建立入戶覈查、公開公示、動態管理等制度,準確填報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對已建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對尚未建檔的新增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按照建檔標準嚴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建檔和錄入系統。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按工會隸屬關係逐級上報備案,區工會對所屬基層工會上報的困難職工(農民工)檔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選取部分檔案進行入戶抽查,嚴謹細緻地開展審覈工作。

3、嚴格助學資金髮放。對經過審覈符合條件的助學對象,堅持依檔幫扶、實名制管理、銀行卡發放,規範條件、程序和手續,杜絕現金髮放和代領代簽,確保專款專用、及時足額到位。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七

爲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爲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範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範圍(不能重複上報,一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戶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後,進行覈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後,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2)困難證明;

(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

(4)若申請人爲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

(5)全家戶口本複印件;

(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

(7)大學錄取通知書;

(8)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准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覈實簽署意見蓋章後,送鎮、街道、系統工會複審把關並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並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爲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爲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爲調查、審覈、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爲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爲黨員幹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睏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彙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覈基層工會上報情況併入戶覈實後,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後,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覈,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睏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覈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覈後,於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一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八

爲推動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推進工會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落實劍河縣總工會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拓展我縣職工幫扶活動的內容,積極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城鎮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在促進教育扶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以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入學爲重點,通過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解決上學難問題。

二、幫扶對象和救助標準

(一)幫扶對象

今年全縣工會助學的基本對象是已建立困難職工檔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學校錄取的本屆學生。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戶人均收入484元),經政府救助後仍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

2、低保戶邊緣: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劍河縣低保邊緣戶人均收入低於726元),但由於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戶:是指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高於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員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4、困難農民工認定還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以工資爲主要收入來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單位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三是假如工會組織,擁有工會會員身份。

5、已享受其他單位和部門資助的學生,不能再享受縣總工會本年度“金秋助學”資助。

(二)幫扶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給予一次性資助2000元。

三、幫扶時間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時間從7月25日開始,至8月30日結束,7月25日-8月5日宣傳發動,調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會聯合會及工會委員會接受助學申請,然後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關材料進行審覈,公示後報縣總工會;8月21日-25日縣總工會困難職工服務中心進行逐個覈實審批;8月26日-30日發放助學金(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學工作。

(二)請各工會聯合會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一句幫扶的範圍和對象,認真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相關證明材料如學生准考證複印件,錄取通知書複印件(還未得錄取通知書的可以在網上打印錄取相關信息),戶口本複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證複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證複印件、工商銀行開戶存摺賬號複印件(必須要工商銀行賬號便於打錢)和《劍河縣總工會困難職工申請審批表》於8月20日前上報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逾期不報、不予受理)。缺項或漏項將無法登錄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視爲無效申報。

(三)請各工會聯合會、工會委員會結合各自實際、做好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的組織工作,組織好社會捐資助學活動,圍繞劍河縣總工會20xx年的重點工作目標,進一步擴大救助範圍,尤其是做好睏難農民工子女的助學工作。活動結束後,於9月10日前將本地本單位“金秋助學”活動總結報告(含基層工會資助情況)和相關統計表格報送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四、申請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學”救助條件的,由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後並及時做好彙總、上報工作、各工會聯合會或工會委員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的小組,負責領導本領的“金秋助學”工作。

五、活動要求

1、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難學生入檔,歸檔,回訪幫扶檔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檔施助。

2、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扶貧辦、共青團,工商聯等部門做好銜接,分工協作、發揮工會拾遺補缺作用,避免重複幫扶救助,原則上,工會組織無覆蓋的單位和個人不接受申報。

3、各級工會要在開展資金,物質幫扶的同時,注重做好對經濟困難學生的精神幫扶,各級工會要加大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擴大宣傳面,深入報道開展助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