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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多篇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多篇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一

一、江西客家博物院禁菸區域包括各部門所有場所。禁菸區域內全面無煙,即無人吸菸、無煙味、無煙頭。

二、成立江西客家博物院控煙領導小組。

三、幹部職工應當樹立控煙意識,從我做起爭當控煙表率,自覺不在禁菸區域吸菸,不給他人遞煙,不接受他人遞煙。

四、單位出入口、各部門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洗手間等重點區域要有醒目的禁菸標識。

五、利用學習及其他活動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控煙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控煙意識,進一步使全院職工認識到吸菸對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努力實現從“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轉變,積極營造健康、清潔、禁菸的良好工作、生活環境。

六、禁菸區域內禁止擺放菸缸煙具,禁止各種形式的菸草廣告。

七、各部門負責人分別負責各自部門的控煙巡査,分管領導每月不定時抽查。發現股室內有吸菸行爲存在,扣部門控煙考覈分。

八、幹部職工在禁菸區域內吸菸或擺放菸缸煙具,發現扣該部門控煙考覈分。來訪者在禁菸區域內吸菸,被訪者有義務進行勸阻,如不聽勸阻的,將勸其離開禁菸區域,至吸菸區吸菸。

九、每位職工都有義務對控煙工作進行宣傳和監督

對吸菸者耐心勸阻,堅決制止。

十、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監督、檢査和解釋。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4月開始施行。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強職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增進職工的身心健康,根據我局實際,特制定如下控煙制度:

1、加強控煙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控煙領導小組,對控煙工作定期研究。

2、大力做好宣傳,積極參與控煙活動,努力創造辦公、禁菸場所文明良好的環境,利用座談會、展板、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宣傳吸菸對健康對他人的危害,提高職工的思想認識。

3、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會議室、辦公室、走廊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得擺放煙具(菸缸),地面不得有菸蒂。

4、成立控煙管理小組,明確控煙工作的負責人。

5、每位職工都要履行勸阻職責,勸阻外來人員不吸菸,對外來吸菸人員,要明確提示來者儘量不要在樓內吸菸,確保良好的辦公環境。

6、領導班子要帶頭不吸菸,做控煙工作的表率。

7、辦公室、會議室、活動中心等工作場所不設煙具(菸缸),設立醒目、固定、統一的禁菸標誌。

8、積極開展“無吸菸單位”創建活動。

9單位職工在本單位禁菸區內吸菸者,經教育不改則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制止吸菸的人員予以表揚。

10、如在部門責任區域內發現菸蒂,則由責任部門負責。

11、每月由禁菸管理小組檢查,同時不定時抽查部門內有無煙蒂,凡發現有菸蒂的股室,經教育不改則取消評比無煙股室資格。

12、本制度從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爲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一)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二)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三)職工活動室;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置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一)做好禁止吸菸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菸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誌;

(三)及時勸阻在禁止吸菸場所內的吸菸行爲;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菸場所內的吸菸者禁止吸菸;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菸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菸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反規定吸菸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四

一、指導思想

爲進一步落實“爲每一位學生的成長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礎”的辦學理念,促進《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深入落實,把我校建設成爲深圳市無吸菸單位,努力建設和諧校園,特制定學校禁菸規章制度如下:

二、組成機構

組長:校長

副組長:xx

三、規定條款

1、校園內上班時間禁止吸菸,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2、教職工在校內不得在學生面前吸菸。

3、在學校圍牆內不準吸菸。

4、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禁菸警示標誌;並張貼“吸菸有害健康”、“禁止吸菸”等警句。

5、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組長負責本組的`禁菸工作。

6、外來人員的禁菸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7、控菸禁煙情況作爲評比文明辦公室及文明教職工的條件之一。

四、本制度從9月1日起生效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五

爲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維護公共場所安全和衛生秩序,弘揚社會公德,構建和諧校園,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20xx年12月29日)和《教育部關於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基一函〔20xx〕1號),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我院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實行“限定場所、部門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的原則。學院愛衛辦負責校園公共場所禁菸的具體工作。

二、在學院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菸:

(一)校園內的教學樓、圖書館、實訓樓、訓練場館(含室外訓練場)、各類機房等教學活動場所;(二)學院辦公室、會議室、報告廳、接待室、展覽室、資料室、檔案室等會議與辦公場所;(三)學院食堂、商業門面、學生宿舍、醫務室等生活場所;

(四)學院除指定吸菸區域外的其他場所。

三、設立室外吸菸區,由行政後勤處負責安裝吸菸區標誌、警示語和垃圾桶,禁止在校園吸菸區之外的地點吸菸。

四、學院各部門履行職責,做好本部門禁菸管理工作。

1、負責本部門所轄區域內的禁菸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吸菸者進行批評教育,做好記錄。

2、在禁止吸菸場所內不設置吸菸器具。

3、設立兼職禁菸監督員,負責本部門禁菸工作。

4、禁止在校園內銷售香菸和發佈菸草廣告。

五、發揮師生的監督作用。在禁止吸菸場所內,任何人有權要求該場所內的。吸菸者停止吸菸,有權要求禁止吸菸場所的所在部門履行職責;愛衛辦在教師和學生中選聘義務禁菸監督員,定期檢查督導,記錄檢查結果,接受上級愛國衛生部門的檢查與指導。

六、發揮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領導幹部在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帶頭不吸菸,同時,還要積極做好禁菸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場所吸菸。

七、發揮教師的爲人師表作用。教師不得在校園公共場所吸菸,更不得在學生面前吸菸,做到不敬菸,不勸煙,不受煙。發現學生吸菸,及時勸阻和教育。

八、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學工處、團委、各系等要將禁菸教育納入新生入學教育內容,利用課堂、講座等對學生開展禁菸教育。

九、學院要充分利用櫥窗、網站等媒體宣傳吸菸的危害,提倡和鼓勵不吸菸。要利用世界無煙日開展禁菸宣傳活動。

十、學院將公共場所禁菸工作納入教師績效考覈和學生紀律考覈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考覈。即:教師違反禁菸規定的由考覈辦、愛衛辦扣除考覈分;學生違反禁菸規定的由學工處負責按學管規定予以處罰;違反禁菸規定情況嚴重的場所,由考覈辦扣除該場所使用、管理部門的考覈分。

十一、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由學院愛衛辦負責解釋。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六

爲減少吸菸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通化縣中醫院範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菸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菸,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

3、中醫院所有範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遊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吸菸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置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的行爲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爲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菸、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範圍內不提供吸菸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七

一、指導思想

爲進一步落實“爲每一位學生的成長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礎”的辦學理念,促進《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深入落實,把我校建設成爲深圳市無吸菸單位,努力建設和諧校園,特制定學校禁菸規章制度如下:

二、組成機構

組長:校長

副組長:xx

三、規定條款

1、校園內上班時間禁止吸菸,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2、教職工在校內不得在學生面前吸菸。

3、在學校圍牆內不準吸菸。

4、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禁菸警示標誌;並張貼“吸菸有害健康”、“禁止吸菸”等警句。

5、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組長負責本組的。禁菸工作。

6、外來人員的禁菸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7、控菸禁煙情況作爲評比文明辦公室及文明教職工的條件之一。

四、本制度從9月1日起生效

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篇八

爲減少吸菸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通化縣中醫院範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菸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菸,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

3、中醫院所有範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遊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設置吸菸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置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的行爲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爲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菸、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範圍內不提供吸菸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