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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人員考察報告多篇

事業人員考察報告多篇

【第1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報告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報告

站領導: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羅旭萍參加了由廣州市人才培訓中心組織的赴重慶進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學習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與重慶市人事局事改辦、人事爭議仲裁處及重慶市渝北區人事局、重慶市衛生局等部門就開展聘用制度、崗位設置、未聘人員分流安置、分配製度、社會保險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較好成效的先進單位座談交流。

一、編制具體崗位設置,明確責、權、利、義,競聘上崗、簽定合同。對不同類型的人按項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對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度,分5個等級按相應崗位管理;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按工作能力和業績水平設定崗位工資;工勤人員按崗位等級規範,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權限。改革後實行崗位工資,績效工作。對全額撥款單位,國家發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與績效掛鉤。

二、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養老保險解決不了,改革是很難進行的。現重慶市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但對財政覈撥的事業單位還不能按養老保險制度執行。

三、改革的優惠政策。爲穩定隊伍,採取老人老辦法,保護老同志。對工齡滿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前5年離崗退養。申請離崗退養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晉升一次(最多晉升兩級工資)至正常退休年齡計算退休工資。

四、落崗問題。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機構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轉變,原則上不精簡人員。對競聘落崗人員,按原職務保留國家財政給的待遇,給予換崗。待聘人員,一年內單位給予2至3次上崗機會,不上崗的,一年後,交人才市場,由人才市場推薦2至3次上崗機會,仍不上崗的下崗。

據本次考察帶隊的廣州市人事局工資福利處的潘建明處長說,廣州市擬定今年對事業單位進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重慶市人事局關於事業單位在試行人員聘用制度中有關問題的解答意見

2、利用分配的“槓桿”原理 尋求事業發展最佳支撐

3、以調整機構編制爲突破口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1:

重慶市人事局關於事業單位在試行人員聘用制度中

有關問題的解答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事局,市級各部門人事(幹部)處,市屬事業單位人事部門:

目前,全市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2]35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 通知》(渝府發[2003]37號,以下簡稱“37號文件”)的過程中,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反映和提出了一些操作性、政策性的具體問題,爲在我市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經研究,現就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關於聘用制度適用範圍問題

1.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是否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參照國辦發[2002]35號和渝府發[2003]37號文件規定,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2.全民、集體事業單位中混崗使用全民、集體性質人員,如何簽訂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書後其人員編制的性質是否發生變化?

全民、集體事業單位在編制範圍內,按照規定程序進入的全民、集體性質人員,均要簽訂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書後,其人員的編制性質不變。

3.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否試行人員聘用合同制度?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單位性質仍爲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37號文件規定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4.事業單位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與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時,勞動合同制工人,應籤哪一種合同?

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對於已經按《勞動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工勤人員,其勞動合同依然有效。待勞動合同到期後需要續聘時,應當按照37號文件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書。

5.社會團體中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的專職工作人員是否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

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的專職人員(參照執行公務制度管理人員除外),都應當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6.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及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是否實行聘用合同制?

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及依照執行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不屬於參照或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對象,並使用的事業編制,應依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二、關於事業單位在人事制度改革中首次聘用的有關問題

7.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時,現有人員如何向聘用合同制人員過渡?

在進行人事制度改革時,事業單位的現有人員在首次聘用中,一般應參加競爭上崗,單位應按照“擇優聘用”的原則,從本單位現有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人員中優先聘用。

8.事業單位現有管理人員超過職員崗位職數的,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現有管理人員超過單位職員崗位職數的,可暫按原行政職務確定職員職務,保留其原待遇,安排適當工作,逐步調整達到崗位職數的要求。本級職員崗位暫時超職數的,單位不得安排下一級職員晉升該級職員職務。

9.擔任領導職務同時又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是聘用職員崗位還是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崗位?

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同時又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原則上應聘用職員崗位。確因工作需要,也可同時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10.37號文件明確《重慶市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辭退管理辦法》(渝府發[1999]68號)停止執行,但還未試行聘用合同制的單位、人員和待崗未簽訂聘用合同書的人員,如單位給予辭退或本人要求辭職時適用什麼文件和程序?

三、事業單位職工簽訂聘用合同書中的有關具體問題

11.《聘用合同書》第二條1款“乙方在xx崗位,從事xx工作”,如何填寫?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分爲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三大類。

職員崗位:二級(正)、二級(副)、三級( 正)、三級(副)、四級(正)、四級(副)、五級、六級;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正高、副高、中級、初級;工勤人員崗位: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普通工。

簽訂聘用合同書時,職員填寫“x級職員 ”崗位(不填任命的領導職務),從事“管理”工作;擔任領導職務同時又聘任了專業技 術職務的人員,填寫“ x級職員”崗位,從事“管理和專業技術”工作。專業技術人員填寫“xx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工勤人員填寫“xx工”崗位,從事“xxxx”工作。

12.事業單位現有人員在推行聘用合同制時是否實行試用期?

關於在事業 單位人員中實行試用期的規定,只適用於新進人員,並且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應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現有人員在推行聘用合同制時和合同期滿續簽合同時,都不實行試用期。

13.新接收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與單位首次簽訂多長期限的聘用合同?

新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與單位首次籤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於3年,不約定試用期。

四、關於解聘辭聘制度問題

1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費出國留學,是否可以與單位籤聘用合同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經單位批准同意的,在獲准離境後應保留公職1年。未簽訂聘用合 同書的,可籤協議保留公職一年;已簽訂了聘用合同書的,自本人出境一年後,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學成回國後重新簽訂聘用合同書。在外留學期間的工齡,按有關規定連續計算。

15. 37號文件第三十六條第㈠款“規定的醫療期”如何理解

“醫療期”是指:受聘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事業單位受聘人員的醫療期可暫時參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16.工作人員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其聘用關係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前,工作人員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鑑定爲“完全喪失工作 能力”的,單位應及時爲其辦理因工退休手續;鑑定爲“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在其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單位應暫時保留原待遇,併爲其安排適當的工作,簽訂聘用合同書。

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後,受聘人員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鑑定爲“完全喪失工作能 力”的,單位應及時爲其辦理因工退休手續;鑑定爲“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在其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單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應暫時保留原待遇,併爲其安排適當的工作。

17.事業單位管理人員領導職務的聘任和崗位聘用的關係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的 管理人員統稱爲職員,其中擔任領導職務的管理人員一般聘用在職員崗位。其領導職務應按幹部管理權限另下任命書。因工作需要,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可擔任相應的職員職務。

五、其他問題

18.工勤人員評定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單位又聘任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這部分人員如何辦理退休?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評定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受聘在專業技術崗位累計工作滿10年,並在該崗 位退休的,可享受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待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後,按專業技術人員聘任的有關規定,經政府人事部門完善聘用手續的,按專業技術人員退休政策規定辦理退休。

19.如何理解獲得市(省)級以上“勞動模範”或“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工作人員不得安排下崗待聘? 20.實行聘用合同制後,原正式幹部經本人自願申請,可否轉爲工勤人員退休?

事業單位原正式幹部要求解除幹部身份,按工勤人員退休的,必須由本人提出自願解除幹部身份的書面申請。屬區縣(自治縣、 市)所 屬事業單位的,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屬重慶市市屬事業單位的,報其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應先辦理解除幹部身份手續,再按工人退休條件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工勤人員待遇。

21.37號文件第四十六條㈢款中的“月平均工資”如何理解?

37號文件第四十六條㈢款“經濟補償以被解聘人員在該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爲標準”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指:本人月基本工資、國家和重慶市規定的津補貼。

22.從企業單位剝離出來並移交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中一部分人員是企業自行聘用的幹部,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是否認同其聘用幹部身份?

從企業剝離出來移交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由原企業聘用的幹部,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覈備案 的,認同其聘幹身份;未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的,按照事業單位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規定,通過考試考覈合格者,認定其聘幹身份,不合格者安排其他工作崗位或分流。

以上解釋,如國家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

二οο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2:

利用分配的“槓桿”原理 尋求事業發展最佳支撐

爲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分配的“槓桿”原理,推動事業快速發展,南岸區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分配製度改革探索。

一、南岸區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的幾種基本形式

南岸區在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中,依據中央、市、區有關改革文件精神,在區人事局的指導下,各單位堅持從本單位實際出發,進行了積極而穩妥的探索。

㈠ 實施“績效工資”,發揮分配的激勵作用 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創新性工作,直接涉及職工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容易產生新的矛盾,區事改辦率先在該區人民醫院進行了探索,他們從醫務人員多是知識分子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出發,在國標基本工資不動的前提下,實行了“成本覈算+二級分配製度”的績效工資改革。醫院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的國標基本工資,將科室創收的總收入全部上繳醫院,在扣除管理費用、成本費用和發展基金後,餘下部分獎勵科室,作爲科室的績效工資,這是一級分配;科室按個人工作量、重大疑難關鍵技術、醫療差錯缺陷、醫德醫風等工作績效的綜合考覈情況,進行科室績效工資的二級分配。具體操作如下:

一級分配,即科室績效工資=(科室總收入×90%-成本費用)×40%。

其中管理費用=科室總收入×10%;

發展基金=(科室總收入×90%-成本費用)×60%;

在二級分配中,醫院只提出了個人工作績效考覈評分的原則以及崗位、職務和職稱係數(不重複累計)的建議意見,原則上不干預科室的二級分配。

南岸區人民醫院實施的“成本覈算+二級分配製度”的績效工資改革,降低了科室的成本,鼓勵了創收,醫院效益、科室效益和個人收入按比例得到同步提高,收到了一舉多贏的效果。

㈡ 推行“質量工資+獎勵工資”分配形式,健全分配激勵機制 ㈢ 實行“效益目標工資”的分配方式,促進單位效益的增長

南岸區人防地下商場管理辦公室,是南岸區人防辦公室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管理辦公室職工工資全靠自己創造。改革前,實行保底的事業單位職員職務等級工資制,商場效益好壞,與職工的收入關係不大,積極性得不到發揮。2002年前,商場管理辦所屬兩個商場年創收最高爲96萬。2002年,商場管理辦公室實行了效益目標工資改革,儘管商業景氣度遠不如前幾年,但當年的承包任務就爲150萬,實際完成了170萬。今年,管理辦又與人防辦簽訂了150萬的承包合同,在“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響下,上半年也實現了承包任務完成過半。

效益目標工資的具體方式爲:

商場管理辦將收入按月全部上繳區人防辦,管理辦在完成承包任務的前提下,由主管單位撥付全年收入的53%作爲管理辦的所有運作經費(含人頭、水電、差旅、接待、臨時工、人員的各種保險等一切費用),商場管理辦公室根據《效益目標考覈辦法》,按月對員工進行“經濟”、“安全”、“經營”、“設備設施”、“精神文明”等全方位的指標考覈。完成各項考覈指標的發給國家規定的當月工資、獎勵、津補貼的80%,扣除20%留待年終發放;未完成考覈指標的則按《辦法》規定,給予相應的懲罰,在扣除20%的基礎上,再作相應扣除。如果年終未能完成全年承包任務,則不再補發扣除的20%;如僅完成承包任務,則只補發每月扣除的20%;如超額完成全年承包任務,則提取超額部分的50%作獎勵基金,其餘50%全部上繳。獎勵基金加上每月扣除的獎金或工資之和乘以50%作年終獎勵分配——效益目標工資,另外的50%作爲發展基金。效益目標工資按每月考覈、崗位職責、貢獻大小分類按等發放。

㈣ 施行“結構工資”,實現分配的科學化

重慶市廣益中學在1998年就實施了“國標工資+課時工資+效益工資+津補貼”的“結構工資”制度,是南岸區實施分配製度較早,新的分配製度比較配套、完善、科學的單位之一。其分配形式爲:

國標工資=固定工資+活工資(各佔國標工資的70%和30%);活工資=工作量工資+質量工資(各佔活工資的70%和30%)。工作量工資指教職工滿或超工作量,則全得,不足則適當扣發。質量工資是教學質量考覈爲一等的,增發活工資的5%;質量考覈爲二等的,發足活工資;考覈爲三等的,減發5%;四等則減發15%。

結構工資中的課時工資、效益工資和津補貼由學校自籌經費發放。課時工資按所任課時計發,對超工作量的教職工,發給超課時費。效益工資按年度考覈中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經自評、年級和教研組內互評、年級組長和教研組長考評、學生和家長測評、學校考覈組綜合審評的“五評”程序後,以分值量化,確定優、良、合格、差的等次,分出五等八檔,按等級檔次標準計發教職員工下一年的每月工資。津補貼一部分按人頭平均發放,如節日慰問費;一部分(更多的)則按職務、崗位分類、計等發放。

二、利用分配的“槓桿”原理,推動事業快速發展

南岸區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的實踐證明:堅持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出發,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的科學的分配製度,猶如在職工收入和事業發展的槓桿之間找到了一個最佳的支撐點,職工收入的“力臂”越長,作用於事業發展的“動力”就越大;如果沒有找準這一支撐點,付出的力越大,作用於事業發展的無用功就越多。 南岸區房管局海棠溪房管所自實施“績效工資”改革以來,職工精神面貌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素質不斷提高。代之以改革前的現象是:排危搶險爭着在第一時間出現場,不接受住戶的請吃、饋贈;危房監控員每到大風、暴雨來臨前,就主動和重點住戶聯繫,強化了對危房、危巖和堡坎的監控。2003年8月1日,正直週末,當天山城氣溫高達40oc,上新街48號窨井發生堵塞。接報後,疏浚組上午8:00就趕到現場開始工作,直到中午,被堵塞的窨井尚未疏通,住戶們紛紛邀請疏浚工吃了便飯再幹,工人們謝絕了住戶的好意,硬是幹到下午3:00疏通後,才吃午飯。 附件3:

以調整機構編制爲突破口

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江津市按照“確立科學化的總體佈局,堅持社會化的發展方向,推行多樣化的分類管理”的思路,結合人事制度改革,以調整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爲突破口,通過“調機構、改性質、定編制”,創新體制和機制,全面啓動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一、科學設置機構,理順體制關係。江津市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確定科學化的總體佈局,對現有事業單位設置進行“撤、並、轉”:對不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對部門所有、條塊分割,重複設置、過於零散、規模過小、服務對象單

一、任務嚴重不足、社會效益差的事業單位,根據情況予以合併;對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轉爲企業或中介組織。同時根據職能任務和工作性質,理順管理關係,實行歸口管理。

二、調整經費預算性質,逐步減輕財政負擔。爲了鼓勵各類事業單位面向市場,通過社會化服務走自我發展的路子,江津市根據事業單位職能任務和收費渠道,對經費性質進行相應的調整。一是將具備條件的政策規定性收費的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從嚴控制,並嚴格按程序批准調整爲財政全額撥款,其規費收入全部上交財政,由市財政按規定預算其各類經費,並按全額單位重新覈定工資標準。二是對有條件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逐步向差額補貼過渡,或者改爲自收自支。三是將部分服務性、經營性自收自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改製爲企業或中介組織,或只保留其事業單位性質,實行企業化管理。

三、科學覈定編制,適度分流人員。江津市把精簡和重新覈定編制作爲這次改革的重要內容,定編時根據事業單位的行業特點、職能任務、經費性質重新覈定編制。一是原來已定編或有明確編制標準的,以原編制人數或編制標準爲基數,然後按20%的比例精簡定編。二是原來沒有核定編制,又沒有編制標準的,按實有人數減編。三是去年與黨政機構同步改革已定編的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精簡編制。爲了保證精簡編制落到實處,江津市出臺了一系列人員分流的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人員辭職,一次性安置或提前離崗休息。

四、引入競爭激勵機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江津市以改革用人制度和分配製度爲突破口,以推行全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爲重點,在全市事業單位中全面推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實行結構比例設置崗位,各類人員按崗位競爭上崗,雙向選聘;堅持活工資搞活,搞活工資分配,實行崗位工資爲主體的分配製度。通過改革,建立充滿生機的用人機制和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促進事業發展和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2篇】關於重慶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報告

關於重慶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報告

一、重慶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度、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確保“事改”有序推進。爲了確保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重慶市人事局非常重視市委、市政府兩個層面的領導和督促作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王鴻舉親自擔任。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原市委書記賀國強同志親自到會指導,並做了重要講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開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個是經過市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由組織、人事兩家聯合印發,提高了文件的權威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有4名專職工作人員,3名兼職工作人員,其中常務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視員擔任,專門負責抓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體操作。市政府每年給“事改”辦撥付業務經費10萬元,專項用於“事改”工作。同時,重慶市還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作爲“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和每月通報制度,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開各部門主要領導聯席工作會議,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縣、市、區和各行業系統改革進度進行統計和通報。通報直接對縣、市、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對改革力度大,成效顯著的給予記功;對領導不重視,推進步伐遲緩的做不合格處理,單位不得評優,領導個人不得評爲合格以上等次。對於重慶市委辦公廳這樣的單位,由於沒有及時上報改革方案,事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都敢於直接報到市委書記那裏,上壓態勢明顯,從而極大地調動了各縣、市、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參與改革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重慶市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較重視改革氛圍的營造。具體表現爲:一是改革之前,就組織精幹人員深入各縣、市、區及各行業進行調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業單位的性質、人員構成、人員數量、經費來源,做到了底數清、改革思路清,爲全面推進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二是層層召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義、目標、措施及相關政策、規定明瞭於最基層,既不誇大,也不隱瞞,擴大了基層羣衆的知情權,提高了基層羣衆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三是通過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重慶市非常重視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的輿論造勢效應。改革之初,重慶市各大媒體集中2個月時間,對“事改”工作進行了專題宣傳和報道,大造改革聲勢。改革中,每出臺一項政策、舉行一次工作會議都要通過各種媒體進行報道,而且還根據“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新聞媒體通氣會。尤其是今年,重慶市將所有出臺的政策及“事改問答”56題全部上網,擴大了宣傳,增強了工作透明度,營造了積極的改革氛圍。

(三)抓好試點,穩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廣,利益格局調整幅度大,社會反響大,稍有不慎就會引發各類矛盾,陷“事改”於被動。重慶市認爲“事改”就是“摸着石頭過河”,宏觀上要積極造勢,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識,微觀上要抓好試點,慎重推進。在試點上,重慶市主要抓好了兩個層面的工作。一是縣、市、區層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衛生層面。具體操作中,重慶市先從經濟條件好,推進難度相對較小的縣、市 、區和行業開始試點,一點一滴潛心總結,形成成功經驗後,抓住時機,乘勢而爲,順勢而上,以點帶面,逐步推廣。而且在改革中,重慶市非常重視激勵機制的作用,對工作積極,推進迅速、穩妥,效果明顯的縣、市、區和單位,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大張旗鼓地表彰和宣傳,行政從上面推,媒體從側面促,縣(市)區及各部門改革熱情競相迸發。

二、關於重慶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幾點體會

(一)注重在'領導'層面作文章,發揮'重磅炮彈'的轟擊作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老大難問題及一些重要政策的出臺,“事改”辦都是通過市委、市政府這個層面解決的,威力大,效果明顯

【第3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報告

重慶市地處我國西南地區東北部、長江上游,1997年3月設中央直轄市,現轄14個市轄區、4個縣級市、17個縣、4個自治縣,面積8.23萬平方公里,人口3107萬。現有事業單位2.5萬多個,實有人員達49.5萬多人,覆蓋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農業等各行各業,其人員總量大概相當於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人員總量的5倍。其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約33.4萬人,佔67.5%,且大多數是高學歷的知識分子。重慶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較早,配套措施相對完善,改革進度較快,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

一、重慶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會議之後,重慶市開始全面啓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xx年重慶市召開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動員會議,計劃用5年時間,在xx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屬64個部門展開62個,40個縣(市)區展開27個,近20萬人簽訂了聘用合同,佔42.9%。其中有13個部門、7個縣(市)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員達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統。通過改革,擴大了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和內部收入分配自主權,增強了事業單位活力,極大地調動了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一)加強領導,確保“事改”有序推進。爲了確保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重慶市人事局非常重視市委、市政府兩個層面的領導和督促作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王鴻舉親自擔任。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原市委書記賀國強同志親自到會指導,並做了重要講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開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個是經過市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由組織、人事兩家聯合印發,提高了文件的權威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有4名專職工作人員,3名兼職工作人員,其中常務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視員擔任,專門負責抓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體操作。市政府每年給“事改”辦撥付業務經費10萬元,專項用於“事改”工作。同時,重慶市還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作爲“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和每月通報制度,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開各部門主要領導聯席工作會議,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縣、市、區和各行業系統改革進度進行統計和通報。通報直接對縣、市、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對改革力度大,成效顯著的給予記功;對領導不重視,推進步伐遲緩的做不合格處理,單位不得評優,領導個人不得評爲合格以上等次。對於重慶市委辦公廳這樣的單位,由於沒有及時上報改革方案,事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都敢於直接報到市委書記那裏,上壓態勢明顯,從而極大地調動了各縣、市、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參與改革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第4篇】波蘭、日本社會公益事業體制考察報告

爲了借鑑國際經驗,更加深入地研究我國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思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部、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四部門組成聯合考察團,於2001年5月先後對作爲經濟和社會體制轉軌典型國家之一的波蘭和作爲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日本進行了考察訪問。考察的重點是類似於我國事業單位的社會公益性機構(在其它國家,雖然都有類似於我國的事業單位、承擔各種社會公益職能的機構,但普遍沒有事業單位概念,也很難找到對應概念,所以這裏只能籠統使用社會公益性機構概念)的管理體制、組織運行方式及有關改革情況。

一、波蘭的社會公益事業體制改革

(一)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基本特徵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的數十年裏,波蘭實施的是與我國改革前基本一致的、以公有制爲基礎的計劃經濟。與這一體制相對應,國家對教育、醫療、科研、文化等社會事業的組織管理也是計劃方式。基本特徵是全部由政府直接組織:政府是社會公益事業的主要承辦者,有關機構的設立與調整由政府決定,業務活動方向和內容按照政府計劃實施,活動經費全部由財政直接提供,機構內部組織運行方式及人員管理也參照政府部門。如領導人由政府主管部門任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等也由政府確定等等,與我國改革前事業單位的體制幾乎沒有區別。

(二)經濟體制轉軌後社會公益事業改革的基本做法

20世紀80年代末期以來,波蘭開始了以經濟私有化和市場化爲標誌的、全面而急劇的經濟體制轉軌。伴隨經濟體制的轉型,社會公益事業的組織與運行方式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波蘭改革的基本做法是,依據不同類型公益性機構的職能特點,實施不同的組織方式。

1.涉及公衆基本利益和政府基本職能的社會事業,仍由政府直接組織

最典型的是中國小教育(包括中專、技校)、衛生防疫等機構。此類機構的設立、撤併等仍由政府決定,機構領導人由政府主管部門任命,機構圍繞政府確定的目標運行並接受政府管理和監督。政府財政確保經費投入,並將其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原則上,此類機構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自我收入。如果在特定情況下能夠獲得收入,也必須上繳財政,實施嚴格的收支分離。員工工資主要依據工齡、職級等因素確定。總體上看,對此類機構的基本組織方式與改革前沒有明顯區別。

2.某些社會公益性機構仍採取國立方式,但給予它們較大的自主權

公益性科研機構及博物館等文化事業機構基本採取此類組織方式。在法律地位上,幾乎所有過去由政府創辦的公益性科研機構、重要文化事業機構等仍爲國立機構。有關機構的設立、撤併等由政府決定,並仍保持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資產也爲國有。但在具體組織方式上,則與改革前的政府直接組織和管理模式有較大區別,核心是給予這些特定機構以較大的自主權。

首先,在業務活動內容與方式確定方面給予機構較大自主權。由計劃經濟時期的嚴格政府計劃管理,改爲在國家基本發展目標框架內,由各個機構獨立提出發展規劃並報請主管部門審覈批准,然後由各個機構自主執行,主管部門對其業務活動的績效定期進行評估。

其次,在人事制度方面給予較大自主權。名義上,各個機構的行政負責人仍由政府主管部門任命,但在產生過程中,則普遍引入公開競爭機制。行政副職以及中層部門負責人由各個機構的行政負責人選聘。機構負責人實施任期制。

第三,資金來源由計劃經濟時期全部政府撥款改爲以政府財政支持爲基礎,多渠道籌資。在獲得政府財政支持的同時,允許各個機構結合業務活動創收,並給予減、免稅等優惠政策。允許創收的政策背景是波蘭近些年的財政比較緊張,政府投入不足。與此同時,內部分配也由各個機構自主決定,但通常要由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僱員數量、業務特點等進行工資總額控制。機構負責人的薪酬通常也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額度控制。

與擴大機構自主權相配套,上述機構普遍建立了類似於“理事會”的體制。當然,不同機構的具體名稱不同。“理事會”通常由機構內部專業人士、外部專業人士構成,有些機構的“理事會”還有政府代表。“理事會”負責諸如發展計劃的審議、行政負責人推選等重大事務,日常事務則由行政負責人主持。

3.部分社會公益性機構實施非營利機構組織模式,機構獨立運作,政府給予扶持這方面比較有代表性的是高等教育和醫療服務機構。

從大學的情況看,體制改革後,在法律地位上,大學均改爲獨立法人,可以自主決定諸如內部機構(院系)設置、教學及培養計劃確定、人員聘用和薪酬、籌資以及財務管理等內部事務和相關業務活動,政府基本不進行任何干預。由大學各級行政負責人、教授及學生代表組成的董事會爲大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重大問題的決策。大學校長通過內部選舉產生,主持日常事務。政府對大學的扶持主要表現爲經濟上的支持。雖然大學目前都採取多元籌資模式,可以進行多種形式的籌資與創收活動,政府的財政支持仍是大學主要的收入來源,包括按年度給予的經常性補貼和基於特殊需要的專項補貼。此外,對大學的創收活動,只要收入用於教育發展事業,就給予免稅優惠。

需要說明的是,波蘭高等教育組織與運作方式的改革並非是完全創新,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恢復了其實施計劃經濟以前、上世紀20年代國家獨立時所確立的體制。

波蘭醫療服務機構目前也採取獨立運作、政府扶持的非營利機構組織模式,但由於服務特點不同,在具體的組織方式上與大學等機構也有所區別。在計劃經濟時期,波蘭形成了全民免費的醫療保障體制,醫院也是政府直接組織的財政預算撥款單位。近年來,醫院逐步改爲獨立覈算、獨立運作的社會服務機構,並採取與國家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簽約的方式爲公衆提供服務。這一過程是與醫療保障體制改革聯繫在一起的。隨着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醫療費用由財政直接撥款改爲靠僱主和僱員繳納醫療保險費來承擔。爲了提高效率,波蘭在醫院改革方面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和公衆選擇機制,但在醫療服務機構的性質定位方面,仍明確將其定位爲非營利機構。政府對於醫院收入給予各種免稅優惠,同時對醫院收入的處置,特別是結餘資金的使用有嚴格的限制,任何個人和機構均不得分配剩餘。有關服務質量、服務價格以及財務收支狀況也要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嚴格覈查和評比。

4.鼓勵民間力量介入社會公益事業

在對過去由政府直接組織的社會公益性機構進行改革探索的同時,波蘭鼓勵民間力量介入社會公益事業,主要是創辦私立大學、私人博物館等等,並可以獲得政府直接或間接(免稅)的經濟支持。由於受民間投資積極性不足等多種因素制約,目前此類機構的發展還僅僅處於起步階段。

此外,波蘭還對一些過去由政府直接組織、但從性質上基本不具公益性特點、職能完全可以由營利性市場主體承擔的機構實施了“轉制”,將其改造爲民間營利性市場主體。但數量及範圍都很小,主要是將農村獸醫站改爲民營,將國有企業所屬應用科學研究機構一併實行私有化。

(三)波蘭社會公益事業改革的幾個基本特點

1.非常審慎的改革態度 2.在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方面,政府依然發揮着主導作用

雖然波蘭目前不同社會公益機構採取了不同運行模式,其中相當一部分機構獲得了很大自主權,但在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方面,政府依然發揮着主導作用。

首先,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仍主要來自政府,其中中國小教育、衛生防疫、基礎科學研究等最基本的社會公益事業經費仍完全來自政府財政投入;一般公益性科學研究以及大學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經費也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入。

第二,在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方面,政府仍然保持相當強的統一協調職能。比如在科技發展方面,雖然賦予各個院所自主權,但科技發展規劃的確定、不同院所間的職能分工等仍需由隸屬於中央政府科技部的科學委員會統一協調。而且國家的整體科技發展計劃需經議會審覈和批准。教育、衛生、文化事業也是如此。

第三,在具體業務活動及內部管理方面,政府給予很多機構相當大的自主權,但與此同時,政府則強化了事後評估與多方面的監督。例如,無論是採取國立模式並有一定自主權的科研、文化機構,還是採取非營利機構模式獨立運作的大學、醫院等,都要定期向有關政府部門(包括業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供自己發展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財務收支狀況的報告並接受評估。評估結果將直接影響政府對其下一步的財政支持強度。各種創收活動及收入的用途也要接受稅務機關的核查。除政府監督外,波蘭也開始引入社會監督機制。比如有關信息應向社會公開,機構財務狀況應由社會中介機構審覈,設立理事會並吸收社會名流參加等。

3.重視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建設

波蘭的社會公益事業體制改革非常重視法律法規建設。除《憲法》、《民法》、《公共財政法》等一般性法律對政府職能以及有關社會公益事業的組織方式進行規範外,不同領域以及採取不同組織模式的社會公益性機構,還分別由專門的法律進行規範。如對大學有《高等教育法》,對公立醫院有《全民醫療保險法》等,明確地規定了各種類型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責任、義務。對特定行爲如創收的稅收減免、公民或社會機構向公益事業捐款的所得稅抵扣等,在《稅法》、《基金法》等法律中也都有明確而詳細的規定。需要說明的是,波蘭近些年來一直致力於加入歐盟,所以其法律體系框架也一直向歐盟的要求靠攏。

雖然波蘭對社會公益機構的改革方式、進程不同於國有企業改革,但有些方面的改革則是統一和配套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實施了統一的、市場化的勞動就業體制,並形成了統一的、與市場體制相適應的、包括養老、醫療等在內的、新的社會保障制度,消除了社會公益機構體制改革中可能遇到的人員流動與安置障礙。

二、日本的社會公益事業體制及近年來的改革

(一)日本社會公益事業的體制框架及基本特點

日本是一個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較穩定的社會公益事業體制。

1.政府設立的公法人和民間發起成立的公益法人是社會公益事業的行爲主體

要了解日本的社會事業體制,首先需要了解日本的法人體制。根據1900年頒佈、目前仍在執行的日本《民法》規定,由不同主體發起成立、具有不同活動目標的社會組織分屬不同的法人形態,並採取不同的組織與規制方式。法人首先分爲公法人和私法人兩大類。由政府發起成立、承擔政府責任的機構爲公法人。在公法人中,按其具體的法律地位,又可分爲僱員爲公務員的公共團體,僱員爲非公務員的特殊法人、認可法人等基本類型。與公法人相對應,只要不是政府發起設立的法人都屬於私法人。私法人又可分爲兩種基本類型,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其中營利法人是以企業爲主的營利性市場主體。非營利法人進一步分爲公益法人和非公益法人。非公益法人指那些爲特定羣體利益服務的機構,如行業協會、工會等組織,在日本被稱爲中間法人。公益法人則指那些爲社會提供公益服務、不以營利爲目的機構或組織。按其具體的法律地位,公益法人可分爲根據民法條款成立的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以及根據特別法成立的醫療法人、學校法人、宗教法人、社會福利法人和npo法人(按照目前歐美國家的一般定義,npo法人就是非營利法人。但在日本,npo法人僅指公益法人中從事若干特殊業務的法人)等。

在日本,明確承擔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責任的法人主體有兩類:一類是公法人,包括僱員爲公務員的公共團體以及僱員爲非公務員的特殊法人、認可法人等;另一類則是私法人中的公益法人,包括根據民法成立的和根據特別法成立的兩大類別。

2.不同的社會公益事業由不同類型的法人機構承擔,採取不同的組織與管理方式

雖然公法人和民間公益法人共同承擔社會事業的發展責任,但從分工上看,有比較明顯的區別。不同的社會公益事業由不同的法人機構承擔,並採取不同的組織與管理方式。

(1)教育、科技、衛生等涉及政府基本職能的社會公益事業主要由公務員型的公法人機構承擔。長期以來,日本的中國小教育、相當一部分大學教育、基礎科學研究以及具有較強社會公益性的應用科學研究、衛生防疫、公衆基本醫療服務以及部分重要文化事業,幾乎全部由政府設立的公法人機構來承擔,而且大都屬於公務員型機構,即僱員基本上都是政府公務員。此類機構的運作與組織特點與政府的行政機構類似:機構的設立、撤併等由政府決定;機構領導人由政府主管部門(省、廳)任命;業務活動執行政府計劃並接受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政府財政確保經費投入,並將其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機構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如在特定情況下獲得收入,也必須上繳財政,實施嚴格的收支分離;僱員身份爲政府公務員並執行公務員的工資與福利制度。較之一般政府行政機構,此類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務員型機構是政府政策的執行者,而一般政府行政機構則是政策制訂者。

(2)部分特定類型的社會公益事業由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機構承擔。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也是由政府設立的公法人,是服務於政府特定社會公益目標的機構。所承擔的社會公益事業大都集中在經濟與貿易服務領域,以及諸如鐵路、郵電、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衆基本生活服務領域。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之間的最主要區別是設立程序。特殊法人爲經過議會立法程序成立的機構,認可法人則是直接由政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機構。在具體組織方式上,二者幾乎沒有區別。

作爲政府設立的、服務於政府社會公益目標的機構,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的組織方式在很多方面都與上述公務員型機構類似甚至一致:機構的設立、撤併等由政府決定;機構領導人由政府主管部門(省、廳)任命;業務活動執行政府計劃並接受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對於非經營性機構,政府財政確保經費投入,並將其納入財政預算,機構原則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如在特定情況下能夠獲得收入,也必須納入預算管理。在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中也有一些主要從事經營性活動,事實上是自然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對此類法人,其生產計劃、產品及服務價格、收支管理也要嚴格執行政府的計劃。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在人員結構上與公務員型機構的主要區別是其僱員爲非公務員,但工資、福利制度仍參照公務員。

(3)非基礎性的社會公益事業由民間公益法人承擔,政府予以扶持。在日本,民間公益法人的活動領域也是比較廣泛的,但一般屬於政府承擔的基礎性社會事業以外的領域。主要包括宗教、慈善與福利事業、經貿服務與促進事業、某些文化事業、特殊需求的教育與醫療服務事業、私立大學以及部分邊緣性科研事業等等。

日本的民間公益法人又分爲多種類型。因服務領域及設立程序、方式上的差異,具體的組織方式也有或大或小的區別,但在大的方面基本一致。

一是要依法成立,並實施歸口管理體制。民間公益法人要根據民法條款或特別法到法院登記以獲得公益法人資格。在登記時,必須提出明確的活動目標以及組織、業務活動方式,並由法院及政府有關部門審覈,以確定其是否能夠獲得公益法人資格。

根據日本法律規定,每一個登記成立的公益法人都必須由一個行政部門進行歸口管理,即要有一個上級主管部門,並要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各種業務活動情況的報告。

二是實行理事會制度基礎上的內部自治。理事會作爲最高權力機構,負責重大問題的決策以及行政負責人的選任,行政負責人主持日常事務。理論上,只要其行爲符合法律規定,政府就不干預其活動。

三是一般都能夠獲得政府的經濟支持。鑑於公益法人是以公益目的設立的,所以政府對公益法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業務活動收入或接收社會捐贈等普遍給予稅收優惠。同時,多數公益法人還都能夠得到政府提供的經常性經濟資助,或接受政府出資委託以完成特定公益任務。當然,能否獲得經常性經濟資助,能否得到委託項目以及能夠得到的資助數量則不確定。

四是要接受多方位監管。首先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其中比較關鍵的是,業務活動必須以其承諾的非營利公益事業爲主。當然,也可以結合業務內容進行一些經營活動以獲得收入,但經營性活動收入不得超過總收入的一半。且經營性活動收入只有用於公益事業纔可享受免稅待遇。否則,需按照營利企業的標準納稅。除了要依法接受歸口管理部門以及其它政府部門(如稅務機構)的監督外,民間公益法人還必須接受社會的監督,如業務活動情況、財務收支狀況都要向社會公開,而且要接受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從理論上講政府不干預公益法人的具體活動,但由於政府對很多民間機構提供直接經濟支持,所以事實上存在着政府非公開的干預,有時甚至是強有力的干預。這種干預的程度取決於政府的經濟支持強度。如果政府不提供直接經濟支持,則幾乎不進行任何干預。

3.最主要特點

總體來看,日本的社會事業體制有兩個非常突出的特點:

一是政府作用非常突出。在日本,諸如教育、科技、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的主要領域,一直都是由政府直接組織,所需投入也幾乎全部來自於財政撥款。另一方面,即使在民間力量爲主的非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領域,政府也通過提供不同方式的經濟支持以及各種規制手段,發揮着非常重要的引導作用。總之,在日本體制中,政府扮演着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的主要角色,民間力量是政府作用的補充。

二是有完整而穩定的法律體系。在日本,涉及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機構組織方式和行爲規範的法律體系詳細而明確。除《憲法》、《民法》等基本法律外,對每一個特殊法人都有專門規範其組織和行爲方式的個別法;對民間社會公益法人則按照所服務的行業有規範其行爲的特別法;對有關機構的行爲,特別是民間公益法人接受捐贈、從事經營性活動等則有詳細的稅法條款等等。總體來看,日本在發展社會事業方面,非常重視以法律爲基礎的制度平臺建設,而且這一制度平臺有非常高的穩定性。例如目前仍在執行的、涉及各種法人形態劃分的《民法》就是100多年前通過的。

【第5篇】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考察報告

爲了認真貫徹全省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決定》,推進我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向縱深發展,按照今年我省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工作部署,建設廳巡視員鄧留獻率領廳城建處、鄭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漯河市建委和市政管理處等單位一行7人,於4月4日至7日對山東省市政公用行業改革情況進行了考察學習。考察組聽取了山東省建設廳、濟南、煙臺等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的有關領導和處室負責同志的經驗介紹,就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有關問題進行了座談交流。現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山東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城市政府十分重視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堅持以改革爲動力,以市場化爲導向,不斷加大投入,強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總量和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生活水平的提高發揮了重要作用。到2003年底,全省市政公用事業從業人員達17.8萬人,城市供水普及率達98.03%,燃氣普及率達60.88%,城市集中供熱面積達17059萬平方米,,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9.59標臺,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8.91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40.22%,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7.26%,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2.98%,人均公共綠地面積9.74平方米。

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政府推動,投資拉動,爲山東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打下良好基礎

山東省委、省政府對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改革工作十分重視,1997年省政府就出臺了《批轉省建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與發展的報告〉的通知》(魯政辦發[1997]99號),加快了全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步伐。隨後,省委、省政府又相繼出臺了《關於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意見》、《關於搞好城市資產經營的意見》、《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決定》等一系列文件,都對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省政府不還多次組織了全省性的市政公用項目招商引資活動,都爲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創造了很好的外部環境,收到了一定成效,爲進一步深化改革初步打下了基礎。

1、以市政公用設施招商引資爲突破口,實現投融資主體多元化,促進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轉變。爲緩解資金嚴重不足的矛盾,全省各地注重把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結合起來,把政府投入與招商引資結合起來,積極運用bot、tot等方式盤活存量、優化增量,加大了利用外資和各類社會資金的力度,多元化投資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十五”以來,全省市政公用事業設施建設投資接近600億元,政府財政投入約爲1/3左右。濟南、青島按照“制銷分開”的思路,將制水廠存量資產盤活,融資外方資金3億元;山大華特公司與濰坊市坊子區政府合作,由山大華特投入5000多萬元現金,建設坊子區的一座自來水廠,一座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許多城市出讓、轉讓的城市道路、橋樑冠名權和廣告經營權,收回資金用於市政設施投資;諸城市運用bot方式與青島銀河集團合作,融資1.2億元建設污水處理廠。

2、逐步放開市政公用事業經營和作業市場,多種經濟成分參與市場競爭的格局初步形成。近年來,各城市圍繞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多種經濟成分逐步介入市政公用市場,市場競爭態勢開始形成,促進了市政公用事業的運營和服務效率的提高。有6個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已引入非國有經濟成分,實行股份合作,打破了國有公交公司獨家壟斷的局面。香港中華煤氣先後與青島即墨市和嶗山高新技術開發區、淄博、龍口成立了燃氣合資企業,正在與濟南、濰坊、威海等城市進行洽談合作;新奧燃氣先後與青島開發區、城陽區、煙臺開發區、聊城、日照、諸城、萊陽、鄒平等市地進行了燃氣經營合作。在市政、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等提供服務的行業,濟南、青島、淄博、東營、濰坊、濟寧、威海、臨沂、德州等城市,已開始推行道路保潔、綠地養護、公廁管理等作業權公開招標,轉變了作業方式,提高了養護質量。

3、加快市政公用企業的公司制改制,推進設施管養行業的幹管分離,市政公用行業基層事業單位的改革不斷推進。幾年來,山東各地按照省政府《批轉省建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與發展的報告〉的通知》的要求,加快了城市公用企業的公司制改造,部分公司還進行了規範的股份制改造。青島市努力推動市政公用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同時普遍建立了企業經營責任期目標責任制,形成了企業績效評價辦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運營管理的相關制度也正逐步建立健全。針對市政、園林、環衛養管行業的實際,各地普遍開始了政事、政企、事企分開和幹管分離改革,在一些環節上取得了一定進展。各城市普遍開展了市政公用行業企事業單位內部人事、勞動和工資三項制度改革,有的推行了競爭上崗和“按績定酬”的分配製度,還有的進行了內部招標的嘗試。青島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公用事業單位事改企,市轄四個區基本實現了市政、園林、環衛行業政事分開。濟寧市去年對原獨家承接市政道路設計施工的市政處進行改革,把管理養護和道路建設分開,除部分人員的工資由城維費列支外,其餘的一律推向市場,找米下鍋,他們還對事業改企業的職工,採取了保留事業身份和檔案工資的辦法,有效地穩定了職工思想。

4、市政公用事業的價格改革有了一定的突破,投資補償機制開始建立。近年來,爲理順和完善市政公用事業價格,山東省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山東省政府把價格管理權下放給了各城市政府,進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價格機制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不少城市都在理順水、氣價格,垃圾、污水收費和其他市政公用設施有償使用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價格與價值倒掛的矛盾有一定緩解,城市公用設施無償使用的觀念逐步打破,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的意識逐步得以確立。各城市普遍開徵了污水處理運行費,有的還進行了收取垃圾處理費的嘗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財政負擔。

山東省在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方面進行了一些積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臨很多問題:一是全省市政公用行業改革的整體步伐仍然較慢,總體上滯後於其它行業的改革進程,而且省內各城市之間也很不平衡;二是改革存在動力不足的問題,不少基層單位有畏難有發愁和等待觀望的想法,一些主管部門求穩怕亂,城市政府也沒有推進改革的壓力;三是改革的深層次問題還缺乏相應的配套政策,比如人員安置問題、資產處置,以及市場規範、行業監管等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四是價費機制沒有建立起來,直接阻礙了改革的進程。

(二)圍繞難點、重點問題搞突破,爲推動全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去年初,山東省建設廳會同省直8個部門組成調研組,開展了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調研。省政府分管領導和省建設廳主要領導親自帶隊,多方面聽取意見,通過認真調查基本摸清了全省市政公用事業單位資產、人員構成等基本情況,掌握了豐富的第一手資料。在調研過程中,瞭解到改革的難點問題是“人到那裏去、錢從那裏來”,改革的重點是爲行業準確定位、爲改革提供保障。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調研報告,並代省政府起草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意見》。省政府於8月25日以魯政發[2003]74號文件正式印發。意見共有八個部分,二十六條,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具體政策措施,總體上是要通過抓好管理體制、動運作模式和經營方式三項改革,建立三種機制,即:按市場化要求理順管理體制,建立規範科學的政府監管機制;打破壟斷,徹底放開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投融資市場、經營市場和作業市場,建立市場化運作機制;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企轉制和企業制度創新,建立富有活力的企業經營機制。生產性、經營性、企事業單位要在1年內完成改制,管理性、作業性事業單位要在2年內完成改革,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市場體系。

在制定《意見》中,爲加快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在確立改革總體框架的同時,在可操作性上下了很大功夫。特別是在事關人員安置、資產處置、政府投入、價費改革等重大問題上,他們本着積極穩妥的原則,多方面徵求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許多務實的、也很優惠的政策。具體要求是:

1、切實做好改制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安置工作解決好職工的後顧之憂。人員安置是企事業單位改制面臨的一個比較複雜和敏感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一問題,政策必須有突破,否則改革會陷入僵局。《意見》中明確,改制後的企業,原則上應全部接收原單位職工。在此基礎上,優惠安置老職工,合理補償中間層次,重新對等新職工。妥善安置老職工,主要的政策有:對工作年限已滿25年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人員,本人提出訂立至退休合同的,單位應與其簽訂至退休的合同;對改制前連續工齡滿20年且5年內(含5年)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可以實行內部離崗退養託管,並按事業單位退休的有關規定計發基本待遇;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執行,如低於原事業單位標準,可採用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合理補償中間層次的職工,主要的政策有:可根據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職工退休待遇差額情況,爲原事業單位轉爲企業的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經費可一次性從原事業經費支出或從國有淨資產中扣除,改制後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鑑於欠繳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以及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員的補助費,經省勞動保障部門確認人數和標準後,可在淨資產中一次性扣除。重新對待新職工,就是對改制後新招收的職工按企業對待。

2、妥善處置改制單位資產,明確改制過渡期相關優惠政策。改革必須要支付相應的成本來推動,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國有淨資產應該是改革成本的主要來源。山東《意見》明確,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國有淨資產,應首先用於支付欠繳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拖欠的職工工資、醫療費,改制時職工的經濟補償,離崗退養人員的費用以及涉及職工個人的其他有關費用。剩餘或不足部分,在城市市政公用事業行業內統一調劑使用。行業內統一調劑不能解決的,由本級財政解決。淨資產中不夠提留改制成本的,可將其原使用的劃撥土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進行出讓,其收入按國家規定繳納稅金後,優先用於企事業單位支付改制費用。同時,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山東在《意見》中還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對原國有的改制單位適當扶持。在過渡期內,改制企業可優先獲得特許經營權,;原財政補貼數額暫維持不變,用於支付改革成本,穩定人心;在同等條件下,改制單位在資質審批、工商註冊時應有一定的優先權,並可適當放寬條件;由事業單位改制組建的企業,可以享受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3、保障政府投入,推動市政公用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並不改變其社會公益事業的基本性質,政府決不能有“一改了之”、“甩包袱”的想法,對市政公用事業非經營性項目所需費用、企業的政策性虧損和必要的改革成本,政府應予以補償,同時隨着財力的增強,政府應仍要不斷加大對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投入。山東省《意見》中明確,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對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投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投資機制。城市道路橋樑、公共管網、廣場、園林綠化等大型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仍以政府投入爲主,也可採取市場運作、以綜合開發帶項目的辦法建設大型市政公用設施;對尚不能完全市場化運作的市政公用設施,政府要進行政策扶持、投資引導、適度補貼;對可經營的市政公用設施,政府一般不再投資並逐步退出。要逐步轉變政府投入方式,實行項目代建、改變政策性補貼方式,變“養人”爲“養事”。同時,在改革過程中,政府財政要承擔必要的改革成本,比如:改制前機關事業單位未啓動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按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改制後不保留國有資本的企業,對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原單位有支付能力的,由原單位支付,原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可從國有資產中支付,不足部分可由同級財政補貼。

4、建立合理的價費機制,促進市政公用事業良性循環發展。要改變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高投入,低迴報的現狀,形成投入產出良性循環機制,就必須改變市政公用事業福利性供給運行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價格制訂和調整機制,進一步理順價格形成關係。山東省《意見》中明確,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單位改制後,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垃圾污水處理等行業的產品、服務價格,由各市、縣政府按照“生產成本+稅費+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並根據社會平均成本和年度價格指數適時予以調整。按照“作業成本+稅費+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和完善市政維護、綠化養護、環衛保潔等作業定額標準,並根據和各地勞動力成本變化搶救無效情況,定期予以調整,作爲具體作業項目招投標評定依據(三)狠抓落實,搞好配套,努力構建新的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山東省74號文件出臺後,在全省引起強烈反響,特別是對全省市政公用行業廣大幹部職工的震動更爲突出。抓改革、促發展,已經成爲當前全省市政公用行業的中心任務。各城市按照省裏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抓住機遇,積極運作,大力推進改革,改革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煙臺、濰坊、濟寧等許多城市都出臺了加快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意見,召開了專題會議。濟南市政府出臺了《濟南市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試行辦法》;煙臺市將市政公司整體轉讓給中天集團,開創了山東事業單位一步轉製爲民營企業的先河。濰坊市完成了市屬市政公用企業改制方案的批覆,爲進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礎。

1、加大宣傳貫徹力度,努力營造推進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良好氛圍。山東74號文件出臺後,山東省相繼召開了不同層次的會議,對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去年,省委全省加快發展現場會上,省委、省政府評分領導對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全省城市建設現場會,楊煥彩廳長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組織召開了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研討會,邀請省直有關部門和專家就改革中具體操作問題進行探討;在今年的全省建設工作會議上,趙克志副省長和楊煥彩廳長進一步進行了部署,要求各城市3月底拿出改革實施方案,供水、熱力、公交、燃氣、市政施工等行業年內必須完成改制,市政養護、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等事業單位,年內改企改制爭取完成50%。

2、制定改革配套政策,確保改革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爲推動改革的深入發展,最近,山東省建設廳城建處會同省定額站赴上海就市政養護、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定額編制進行了考察學習,並在濟寧市召開了部分城市市政園林環衛定額編制座談會,爲下一步3個養護定額的修編奠定了基礎。同時,還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研究,探索建立合理的市政公用事業價費調整機制和社會對公用事業價格的監督機制,爲市政公用行業全面走向市場奠定基礎。

3、抓好試點,積累經驗,穩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具有基礎性、公益性和自然壟斷性等特點,是爲生產、生活提供基礎設施及共同條件的產業,直接影響到城市生產和人民生活,所以,推進改革必須要典型引路,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穩步推進。我省確定煙臺、濰坊、濟寧三個城市爲改革試點城市,廳裏建立了聯繫點制度,分別派出一名廳領導負責指導、聯繫試點城市的改革工作。我們也要求和城市在制定方案時,要明確試點縣(市、區)和試點單位,總結經驗,穩步前進。

4、加強行業管理,轉變和完善市政公用事業政府監管機制。在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客運、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行業,他們準備各選擇一個城市,試行特許經營制度,切實轉變政府管理方式。穩步推進市政園林環衛等事業單位的改革改制工作,用足用好有關優惠政策,安置好現有職工,凍結事業單位和人員,逐步將管理職能和建設、作業職能分開,收回事業單位承擔的管理職能,並結合機構改革適當調整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能。在改革過程中,要加強對市政公用事業的市場監管,依法行使行業管理職能,特別是對市場化以後的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監管,確保有效供給和服務,確保社會穩定。

【第6篇】事業單位政審考察報告

事業單位政審考察報告

xx同志轉正考察材料

xx,女,蒙古族,團員,1990年3月8日生,巴裏坤縣花園鄉人,20xx年6月畢業於新疆醫科大學高職學院臨牀醫學院專業,大專學歷,現爲巴裏坤縣博爾羌吉鎮衛生院職工。

一、學習、工作簡歷:

20xx.09-20xx.06xxxxxx第一中學(國中); 第一報

20xx.09-20xx.07xxxxxx中學(高中);

20xx.09-20xx.06新疆醫科大學

20xx.4.1-至今xxxxxx衛生院職工。

二、主要特點:

1.品行端正,積極進取。該同志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爲人正派,思想品德較好。

2.爲人誠實,生活樸素。該同志誠實守信,生活樸素,獨立性強,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無不良嗜好和習慣。

3.團結同事,服從分工。該同志謙虛謹慎,尊重領導和同事,能與領導和同事和睦相處,密切配合;工作上服從分工,從不挑肥揀瘦。

4.勤奮學習,刻苦鑽研。該同志能積極學習政治、業務知識,向書本學習,向同事學習,向實踐學習,並且注重理論聯繫實際,能很快適應並勝任工作。

5.工作踏實,吃苦耐勞。該同志儀表端莊,對待羣衆和藹、熱心、細緻、   周到,工作精細、有條理。能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執法,規範執法。工作勤奮,吃苦耐勞,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主要不足:

未發現明顯不足。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考察小組意見:

經綜合考察,我們認爲該同志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覈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建議予以轉正。

考察人:

201x年x月x日

【第7篇】赴山東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考察報告

赴山東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考察報告

爲了認真貫徹全省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決定》,推進我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向縱深發展,按照今年我省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工作部署,建設廳巡視員鄧留獻率領廳城建處、鄭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漯河市建委和市政管理處等單位一行7人,於20xx年4月4日至7日對山東省市政公用行業改革情況進行了考察學習。考察組聽取了山東省建設廳、濟南、煙臺等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的有關領導和處室負責同志的經驗介紹,就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有關問題進行了座談交流。

現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近年來,山東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城市政府十分重視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堅持以改革爲動力,以市場化爲導向,不斷加大投入,強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總量和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生活水平的提高發揮了重要作用。到20xx年底,全省市政公用事業從業人員達17.8萬人,城市供水普及率達98.03,燃氣普及率達60.88,城市集中供熱面積達17059萬平方米,,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9.59標臺,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8.91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40.22,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7.26,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2.98,人均公共綠地面積9.74平方米。

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政府推動,投資拉動,爲山東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打下良好基礎山東省委、省政府對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改革工作十分重視,1997年省政府就出臺了《批轉省建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與發展的報告〉的通知》(魯政辦發[1997]99號),加快了全省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步伐。隨後,省委、省政府又相繼出臺了《關於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意見》、《關於搞好城市資產經營的意見》、《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決定》等一系列文件,都對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省政府不還多次組織了全省性的市政公用項目招商引資活動,都爲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創造了很好的外部環境,收到了一定成效,爲進一步深化改革初步打下了基礎。

1、以市政公用設施招商引資爲突破口,實現投融資主體多元化,促進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轉變。爲緩解資金嚴重不足的矛盾,全省各地注重把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結合起來,把政府投入與招商引資結合起來,積極運用bot、tot等方式盤活存量、優化增量,加大了利用外資和各類社會資金的力度,多元化投資的步伐進一步加快。

“十五”以來,全省市政公用事業設施建設投資接近600億元,政府財政投入約爲1/3左右。濟南、青島按照“制銷分開”的思路,將制水廠存量資產盤活,融資外方資金3億元;山大華特公司與濰坊市坊子區政府合作,由山大華特投入5000多萬元現金,建設坊子區的一座自來水廠,一座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許多城市出讓、轉讓的城市道路、橋樑冠名權和廣告經營權,收回資金用於市政設施投資;諸城市運用bot方式與青島銀河集團合作,融資1.2億元建設污水處理廠。

2、逐步放開市政公用事業經營和作業市場,多種經濟成分參與市場競爭的格局初步形成。近年來,各城市圍繞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多種經濟成分逐步介入市政公用市場,市場競爭態勢開始形成,促進了市政公用事業的運營和服務效率的提高。

有6個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已引入非國有經濟成分,實行股份合作,打破了國有公交公司獨家壟斷的局面。香港中華煤氣先後與青島即墨市和嶗山高新技術開發區、淄博、龍口成立了燃氣合資企業,正在與濟南、濰坊、威海等城市進行洽談合作;新奧燃氣先後與青島開發區、城陽區、煙臺開發區、聊城、日照、諸城、萊陽、鄒平等市地進行了燃氣經營合作。

在市政、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等提供服務的行業,濟南、青島、淄博、東營、濰坊、濟寧、威海、臨沂、德州等城市,已開始推行道路保潔、綠地養護、公廁管理等作業權公開招標,轉變了作業方式,提高了養護質量。

3、加快市政公用企業的公司制改制,推進設施管養行業的幹管分離,市政公用行業基層事業單位的改革不斷推進。幾年來,山東各地按照省政府《批轉省建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與發展的報告〉的通知》的要求,加快了城市公用企業的公司制改造,部分公司還進行了規範的股份制改造。

青島市努力推動市政公用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同時普遍建立了企業經營責任期目標責任制,形成了企業績效評價辦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運營管理的相關制度也正逐步建立健全。針對市政、園林、環衛養管行業的實際,各地普遍開始了政事、政企、事企分開和幹管分離改革,在一些環節上取得了一定進展。

各城市普遍開展了市政公用行業企事業單位內部人事、勞動和工資三項制度改革,有的推行了競爭上崗和“按績定酬”的分配製度,還有的進行了內部招標的嘗試。青島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公用事業單位事改企,市轄四個區基本實現了市政 、園林、環衛行業政事分開。

濟寧市去年對原獨家承接市政道路設計施工的市政處進行改革,把管理養護和道路建設分開,除部分人員的工資由城維費列支外,其餘的一律推向市場,找米下鍋,他們還對事業改企業的職工,採取了保留事業身份和檔案工資的辦法,有效地穩定了職工思想。

4、市政公用事業的價格改革有了一定的突破,投資補償機制開始建立。近年來,爲理順和完善市政公用事業價格,山東省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山東省政府把價格管理權下放給了各城市政府,進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價格機制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

不少城市都在理順水、氣價格,垃圾、污水收費和其他市政公用設施有償使用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價格與價值倒掛的矛盾有一定緩解,城市公用設施無償使用的觀念逐步打破,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的意識逐步得以確立。各城市普遍開徵了污水處理運行費,有的還進行了收取垃圾處理費的嘗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財政負擔。

山東省在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方面進行了一些積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臨很多問題:一是全省市政公用行業改革的整體步伐仍然較慢,總體上滯後於其它行業的改革進程,而且省內各城市之間也很不平衡;二是改革存在動力不足的問題,不少基層單位有畏難有發愁和等待觀望的想法,一些主管部門求穩怕亂,城市政府也沒有推進改革的壓力;三是改革的深層次問題還缺乏相應的配套政策,比如人員安置問題、資產處置,以及市場規範、行業監管等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四是價費機制沒有建立起來,直接阻礙了改革的進程。

【第8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報告範文

站領導: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羅旭萍參加了由xx市人才培訓中心組織的赴重慶進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學習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與xx市人事局事改辦、人事爭議仲裁處及xx市xx區人事局、xx市衛生局等部門就開展聘用制度、崗位設置、未聘人員分流安置、分配製度、社會保險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較好成效的先進單位座談交流。

xx市人事局是國家人事部推薦的改革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們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資改革方面做得較好,從1999年開始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發了39個配套文件,通過強化行政手段、抓宣傳、抓培訓,開展試點,帶動全市2萬多個事業單位,30多萬名職工簽訂了國家人事部統一印發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籤合同率達95%,有1.6萬名職工分流。他們在推行人員聘用制度時,主要做了以下幾點:

一、編制具體崗位設置,明確責、權、利、義,競聘上崗、簽定合同。對不同類型的人按項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對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度,分5個等級按相應崗位管理;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按工作能力和業績水平設定崗位工資;工勤人員按崗位等級規範,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權限。改革後實行崗位工資,績效工作。對全額撥款單位,國家發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與績效掛鉤。

二、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養老保險解決不了,改革是很難進行的。現xx市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但對財政覈撥的事業單位還不能按養老保險制度執行。

三、改革的優惠政策。爲穩定隊伍,採取老人老辦法,保護老同志。對工齡滿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前5年離崗退養。申請離崗退養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晉升一次(最多晉升兩級工資)至正常退休年齡計算退休工資。

四、落崗問題。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機構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轉變,原則上不精簡人員。對競聘落崗人員,按原職務保留國家財政給的待遇,給予換崗。待聘人員,一年內單位給予2至3次上崗機會,不上崗的,一年後,交人才市場,由人才市場推薦2至3次上崗機會,仍不上崗的下崗。

據本次考察帶隊的xx市人事局工資福利處的潘建明處長說,xx市擬定今年對事業單位進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第9篇】事業單位考察報告範文

xxx,男,20xx年6月份加入中國共產黨,從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在xxxx大學xxxx學院就讀。該同志主要表現如下:

一、思想政治與道德品質方面

該同志堅持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理論水平和黨性修養。該同志堅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工作中自覺踐行“八榮八恥”重要思想。他時刻注重自己世界觀的改造,注重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堅持自身的黨性修養,自覺維護黨的形象。該同志始終立場堅定,思想和行爲時刻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問題和關鍵時刻,均表現出較高的政治敏銳性和立場堅定性。

該同學爲人真誠,樂於助人,團結友愛,在校期間與同學之間的關係相處融洽,集體榮譽感強,尊重師長,嚴謹務實。

二、學習表現及能力素質方面

該生學習態度端正,在課堂上充分吸收理論知識的同時,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成績優秀,多次獲得學校獎學金,並且通過自身的努力通過了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在平時的學習和生活中,廣泛參加各種活動,藉此提高自身的素質,並且取得不錯的成績。同時,能堅持多渠道、多方面地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不斷完善和提高自身的能力與水平。勇於面對挑戰,熱愛學習,勤于思考,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恪盡職守,盡心盡力,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

三、工作以及遵紀守法方面

該生集體榮譽感強,工作能力強,在擔任團支部書記期間,積極組織、參與學校與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平日裏,辦事沉穩,作風正派,積極向上,在同學中有不錯的口碑。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勤奮努力,任勞任怨,紮實工作,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在20xxxx年五月被授予“院優秀團幹部”稱號,在2017年被授予“校級優秀學生”稱號。

該生能夠嚴格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沒有任何的違法違紀的行爲。同時,自律意識高,能夠自覺地加強自身修養,勤儉節約,愛護公物,講究衛生,熱愛勞動,嚴於律己。

四、主要不足

該同志性格溫和,稍欠缺工作魄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溝通、統籌協調能力也有待於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改善和提高。

【第10篇】事業單位年度考察報告

本年度,在領導的關心、指導和同事們的幫助、支持下,我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和實踐水平,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評。現將一年來的學習、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1、思想上,嚴於律己,自覺加強黨性鍛鍊。

一直以來,我始終堅持學習鄧小平同志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關心我國的民主政治進程,在工作生活中注意攝取相關的政治經濟政策*,注重學習與工作有關的各經濟法律法規,注重經濟大環境走向。“新聞調查”、“經濟半小時”等欄目都是攝取該類知識不錯的途徑。通過上述學習,使我堅定了中國民主政治的信念,使自身的政治經濟理論素養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

一年來,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領會其科學內涵。始終堅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論,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並用以指導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實踐。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與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通過認真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各種理論著作,進一步夯實了理論基礎,提高了黨性認識和思想道德素質。

2、業務上,認真學習業務知識,通過理論學習和日常工作積累使我對工作有了較爲深刻的認識。

工作日變日新,時時需要學習,處處存在挑戰。不懂就學,是一切進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礎。在這段時間裏我認真學習了業務工作的相關資料,再加上日常工作積累使我對本職工作有了一定的認識,也意識到了做好本職工作的巨大作用。

一年來,在指導老師的帶領下,多看、多問、多想,主動向領導、向羣衆請教問題,機關學習會、各種工作會議都是我學習的好機會。此外,認真參加各類培訓,一年來參加了公務員初任培訓、禁毒尿檢培訓、電子政務培訓,均以優異的成績通過考覈,熟練掌握了業務技能。業務知識的學習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長起來。

3、工作上,勤奮努力,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一年來,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努力,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職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有兩大塊,一是黨政辦工作,一是綜治辦工作。

(一)黨政辦工作。

辦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務性質的工作,既要對外服務,也對內服務,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腳勤:

在接待羣衆來訪辦事時,都能主動詢問是否有需要辦理的事,遇到辦不了的證明材料時能耐心向其解釋清楚,或幫其聯繫駐村幹部、經辦人,幫其查看檔案資料等,使羣衆能儘快辦好手續,樹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發文時,總是用*最短的時間把文件送達到各辦公室,並及時把領導批閱文件收回歸檔或傳閱到其他辦公室,從來沒有遺漏掉一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