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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精品多篇】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精品多篇】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篇一

爲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進一步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控制和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並在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當機立斷,採取有效措施和及時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概況

深圳市波頓科技園一期、二期工程位於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茶光路,本工地研發樓(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層,A棟塔樓地上結構25層,高度爲113.3米,B棟塔樓地上21層,高度爲96.8米,其中裙樓3層,總建築面積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廠房工程包括煙用香精(一)車間3127 M2、煙用香精(二)車間1312 M2、鹹味香精車間1691 M2、動力車間725、普通倉庫677 M2、危險品倉庫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廠房工程總建築面積8877 M2。針對本工程的特點,項目部主要把預防火災事故工作的重點放在現場電焊、氣焊、氣割等明火作業的管理;配電室及用電線路的巡查維護;生活區宿舍、食堂的防火管理等。

二、項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隊

隊 長:

隊 員:

三、應急預案內容

1 目的

建築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着火災隱患。特別是在工程裝飾施工的高峯期間,明火作業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極易發生建築工地火災。爲了提高消防應急能力,全力、及時、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災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 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本項目部在發生火災事故時,做出應急準備與響應。

3 職責

3.1 火災事故發生時,由項目部經理負責指揮處理事故。

3.2 項目應急救援隊、施工員、安全員等相關人員應在發生火災事故發生地,協同處理事故。

4 應急預案內容

4.1報警

4.1.1一旦着火,發現人要將火災信息迅速報告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將信息傳遞給公司安全部門並立即向總經理、副總經理彙報。

4.1.2接報後應立即瞭解着火、爆炸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立即確認是否成災。

4.1.3確認火災後發現人立即撥打119或110。

4.1.4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事先明確火災的位置和各成員的職責,在確認火災時,能迅速組成並向各班組、應急救援隊發出批示:

a 根據火災情況,組織職工從疏散通道疏散。

b 掌握火勢發展情況,調整力量,明確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供水、防排煙等任務,並檢查執行情況。

c 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帶領職工服從統一指揮。

4.2救災指揮部七大工作

4.2.1通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將火災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告訴其應採取的對策。

(1) 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向需要疏散的人員發出通知;

(2) 根據火情決定需要通報疏散的區域,通報順序爲:着火層、着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到的着火層以下各層;

(3) 通報方式:對講機、電話、派人現場通報;

(4) 通報要說明疏散路線、穩定人員情緒。

4.2.2疏散與救護:疏散和救護是防止或減少人員傷亡的關鍵措施。

a 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安全門在上班時間保持常開狀態,疏散通道應有明顯指示;

b 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各相關班組,由專人(具體由應急救援隊負責)負責引導疏散人員查清是否還有人在應該疏散的區域,穩定被疏散人員的情緒,並應對現場傷員進行護理,儘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繫,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同時準備好車輛隨時準備運送傷員到附近的西麗醫院救治。

c 注意事項:應按被疏散人的年齡、性別引導至不同的疏散通道。

4.2.3組織滅火

01. 在火災現場的相對安全點,由項目部及各班組負責人組成的滅火指揮組;

02. 滅火指揮職責

a 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b 及時向滅火指揮組彙報火情;

c 根據火情,及時切斷電源、或燃氣源;

d 指揮參戰實施滅火、疏散、搶救傷員;

e 派出人員關閉着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和攜帶滅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勢沿水平或縱向蔓延;

f 檢查滅火人員和佈置是否符合要求;

g 指揮使用消火栓進行滅火;

h 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協助組織滅火搶救。

4.2.4防煙排煙

a 啓動相關部位的排風排煙設備;開啓相關部位的排煙窗進行自然排煙;

b 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匍匐於地面的方法防煙。

4.2.5安全警戒

a 外圍警戒:指揮清除路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勸導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外圍秩序,爲消防隊到現場滅火的展開創造有利條件;

b 火場外部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疏散人員離開建築,看管好火場內疏散出的物資,防止有人趁火打劫、製造混亂,指引消防車進入現場,爲消防隊的滅火行動維持好秩序;

c 火災撲滅後,在火災區域內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4.2.6通信聯絡

a 建立通訊網絡,使各級有關人員迅速正確地接受火災信息;

b 各人員電話要最大限度地保持暢通,消防專用電話、直通現場的電話要設專人接聽,及時傳話。

4.2.7設備保障

a 保證消防用水,消防用電不間斷;

b 保證滅火器材的供給與完好;

c 保證傷員救護工作的運輸車輛。

1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及其電話號碼:

1.1 值班電話:

1.2 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

6 事故後處理工作

6.1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6.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6.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6.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5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 附錄

7.1應急設備清單(表1)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篇二

根據我局實際情況,本預案劃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爲機關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二部分爲直管小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機關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目的

爲了在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條件防止突發性重大或連鎖事故發生。及時搶救職工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並做好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廊坊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使用範圍

金橋大廈 直管小區

(三)、領導組織機構

廊坊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專業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本單位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制訂本應急預案,並指揮演練。事故發生後,按照總指揮部要求啓動本預案,在市專業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本單位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勘察、按照事故態勢擬定具體的應急救援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揮下,負責各項具體搶險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思想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災撲救行動中遵循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和將火災控制在局部的指導思想。

3、根據火災情況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資受火勢威脅的地方;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築物倒塌或變形的方面。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1、金橋大廈堅持全天24小時領導帶班專人值班,遇緊急火災情況,值班人員應快速反應,立即與帶班領導和“119”報警臺取得聯繫,報告火災的準確位置和基本情況,同時通知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小分隊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領導小組立即報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並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

3、領導小組組織現場勘察、蒐集掌握火場情況,按照事故態勢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具體實施方案,下達滅火指令,並根據火情變化,隨機指揮。

4、第一小分隊負責切斷大廈電源、關閉所有門窗,組織人員迅速有序地從樓道撤離大廈,並自頂層至1層逐層關閉樓道安全防火門。

5、第二小分隊負責配合公安消防部隊進行滅火撲救工作。

6、第三小分隊負責協助公安消防人員進行人員搜救和受傷人員的轉移救治工作。

(六)、善後事宜處理

1、領導小組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並及時向市政府、市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

2、領導小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二、直管小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目的

爲了在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搶救居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並做好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廊坊市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直管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使用範圍

金橋小區、金元小區、春和小區、集寧小區、新華小區、一宿舍、二宿舍、常委院等

(三)、領導組織機構

廊坊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廊坊市重特大火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專業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直管小區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制訂本應急預案,並指揮演練;事故發生後,按照總指揮部要求啓動本預案,在市專業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本單位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勘察、按照事故態勢擬定具體的應急救援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三家物業公司分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揮下,負責各自小區的具體搶險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思想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災撲救行動中遵循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

3、根據火災情況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資受火勢威脅的地方;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築物倒塌或變形的方面。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1、各直管小區堅持全天24小時專人值班,遇緊急火災情況,值班人員應快速反應,立即與“119”報警臺取得聯繫,報告火災的準確位置和基本情況,同時通知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小組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領導小組立即報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並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

3、領導小組組織現場勘察、蒐集掌握火場情況,按事故態勢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具體實施方案,下達滅火指令,並根據火情變化,隨機指揮。

4、現場處理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5、專業搶險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滅火、人員搜救、工程拆除、關閉電、氣、液泄漏源等工作。

6、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持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羣衆離開事故現場,嚴格控制傷亡事故進一步發展。

7、醫療救護組負責協助衛生醫療部門,設立現場救護現場,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

(六)、善後事宜處理

1、領導小組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並及時向市政府、市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

2、領導小組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認真開展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篇三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及庫房

2.適用崗位

適用於功能助劑所有化工操作崗位及保管崗位。

3.危險源的辨別與分析

含有物料的設備及容器,遇明火、靜電、激烈的衝擊等原因,可能被點燃發生火災。

4.事故模式及後果

功能助劑的產品及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屬易燃品易爆品,一旦着火可能引燃生產車間及庫房的其它易燃品易爆品,甚至形成爆炸,造成人員大量傷亡。

5.現場應急措施

一旦着火,發現人員將火災信息迅速傳遞到現場最高負責人,現場最高負責人立即瞭解着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立即確認是否成災。確認火災後,由現場最高負責人立即撥打5119火警電話,若有人員傷亡,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並通知項目部負責人及特材公司經理。同時,保護好現場,人員立即撤離,救助傷亡人員。

6.成立事故急救小組

1)時在南地最高負責人(特材公司經理、或經營部經理、或公司總經理)和其他人員(項目部負責人、特材公司調度等)組成事故急救小組,負責人爲組長。

2)職責:負責本單位火災事故的急救指揮工作,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3)應急工作小組工作事項

a.通報:將火災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告訴其應採取的對策。

b.疏散與救護:根據建築物及周圍情況,劃定人員疏散集結的安全區,檢查是否還有人在應該疏散的區域。穩定被疏散人員情緒,現場對傷員護理並及時送往醫院。

c.滅火: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根據火情,指揮切斷電源;派出人員攜帶滅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勢蔓延;消防隊到場後,協助組織滅火搶救。

d.安全警戒:清除故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勸導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外圍秩序,迎接消防隊,爲消防隊到場滅火工作展開創造有利條件;不許無關人員進入火場,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建築,看管好火場內疏散出的物資,防止有人趁火打劫、製造混亂,指引消防隊進入現場,爲消防的滅火行動維持好秩序;在火災區域內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e.通信聯絡:建立通訊網絡,保證急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f.設備保障:保證消防用水、用電及滅火器材完好,保證傷員救護工作的運輸車輛。

火災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着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着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爲: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燃燒範圍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火災發生部位;。燃燒物品;火勢狀況;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啓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爲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爲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爲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爲: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爲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爲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爲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