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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多篇)

督查方案(多篇)

督查方案 篇一

爲認真落實交通部、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構建治理公路“三亂”監督網絡和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機制的要求,及時有效地查處公路“三亂”問題,堅決遏制公路“三亂”反彈,切實鞏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成立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督查組(以下簡稱督查組),督查組在市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市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督查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市紀委副書記 xxx

副組長:市紀委常委、市政府糾風辦主任 xxx

成 員:市交通局局長 xxx

市公安交警大隊大隊長 xxx

市林業局局長 xxx

市畜牧水產局局長 xxx

市政府糾風辦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徵所所長 xxx

市督查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隊、林業局、畜牧局、稽徵所等部門分設快速反應工作覈查組,由督查組成員相應擔任本部門覈查組組長,覈查組成員由本部門根據工作性質酌情而定(一般應有3—5人)。覈查組應嚴格按照督查組的要求開展覈查工作,同時,應加強對其直屬單位及本系統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覈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制度保障

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訴制度。在市內的收費站、超限超載檢查站、木材檢查站、臨時動物防疫監督站,按照部門或行業分管原則分別公佈各自的舉報電話:市交通局舉報電話:xxxx—xxxx,市交警大隊舉報電話:xxxx—xxxx,市林業局舉報電話:xxxx—6638119,市畜牧局舉報電話:xxxx—xxxx,市稽徵所舉報電話:xxxx—xxxx9,市政府糾風辦舉報電話:xxxx—xxxx0。

市督查組和核查組對羣衆反映的公路“三亂”問題,應做到一事一登記,建立投訴臺賬(簿),堅持有訴必接、接訴必查、查實必究。對署名舉報的問題,應將查處結果明確答覆當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二)協調通報制度。實行覈查組向市督查組定期書面報告制度和督查組不定期協調會議制度。各覈查組每年於6月20號、12月20號前以書面形式向市督查組報告受理投訴和核查工作情況;市督查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別向xx地市督查組書面報告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工作情況。市督查組將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及時通報情況,研究佈置具體工作任務和措施。

(三)限時督辦制度。實行查處公路“三亂”限時辦結制。接到羣衆投訴公路“三亂”問題的'市督查組和核查組,能夠立即趕到事發地點處理的,應立即趕到事發地點進行現場處理,事發距離在50公里以內的應在3小時之內趕到,20公里以內的應在2小時之內趕到,10公里以內的應在1小時之內趕到。對不能立即趕到事發地點處理的,應在1小時之內通知有關部門相應的快速反應工作機構前往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覈查工作職責範圍內的,應在1小時之內報告市督查組,以保證有相關部門的快速反應工作機構前往處理。對簡單投訴的,應即時處理;對複雜投訴件,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對重大投訴件,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實行跟蹤督辦制。在規定時限,仍未辦結的,市督查組將發出書面督辦函再次明確辦理時限,市覈查組組長接函後應向發函督查組做出書面說明;同一件投訴兩次發出督辦函後仍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督查組將及時報告本級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由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向有關責任部門發出書面督查函再次明確辦理時限,有關責任部門的分管領導接函後應向發函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做出書面說明;一年內累計三次接到領導小組或督查組督辦函的有關責任部門,領導小組將責成該責任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作出深刻檢查,並予以通報。

(四)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實行治理公路“三亂”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各職能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領導小組分工負責制;嚴格執行《江西省處理公路“三亂”行爲暫行辦法》;嚴格實行《江西省公路“三亂”反彈摘牌辦法》;嚴格實行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的受理投訴、協調通報、限時督辦等工作制度。經查實,確屬公路“三亂”行爲的,應按照《江西省處理公路“三亂”行爲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15個工作日內,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責任;對情節嚴重、頂風違紀、屢教不改的公路“三亂”行爲,應立即予以新聞曝光,並在1個月內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生公路“三亂”問題的單位,應在3個月內從治標治本兩個方面進行有效整改;對發生公路“三亂”問題嚴重的部門及鄉鎮,應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亂”反彈摘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1個月內對該部門及鄉鎮予以反彈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要及時建立本部門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的工作機構及相關部門的核查機構。市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機構工作方案制訂後及時報xx地市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部門覈查組成員名單(姓名、職務、聯繫電話)於6月30日報市督查組(市政府糾風辦)。

(二)要認真受理投訴。市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工作人員要本着對人民羣衆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受理羣衆投訴。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機構要配置專門的舉報電話,有條件的要配置錄音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羣衆投訴。要安排專門人員受理公路“三亂”投訴,受理人員應做到熱情、耐心、細緻,認真記錄投訴人反映的主要情況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市監督組將對部門覈查組的投訴臺賬進行不定期檢查。

(三)要確保工作落實。市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督查組應加強協調,有關覈查組要密切配合。監督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機構的有關人員,在工作節奏上應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動、快速查結、快速處理;在工作措施上應突出“實”字,做到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在工作作風上應突出“嚴”字,做到嚴肅、嚴格、嚴謹,確保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督查方案 篇二

各社區居委會及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省、市、區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轄區範圍內開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動,以保證奧運聖火在傳遞期間的安全,現將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過督查行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項工作部署,促進各社區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立足於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加強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實現轄區範圍的安全和穩定。

二、督查內容

各社區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落實責任制情況,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規劃,加強應急救援的情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情況;汛期防險加固,防範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督查形式

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逐一進行安全督查,詳細記錄事故隱患的排查,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認真填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季報表”並要簽字蓋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區居委會要高度重視安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以對人們高度負責的精神,結合六月份“安全生產月”活動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而且要加大對安全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宣傳,教育各生產經營單位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督查方案 篇三

各黨支部:

爲規範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的開展,提高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相關要求,東新鄉(昌南新城)將定期開展對各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基層民主協商、黨員發展、“黨員活動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

一、檢查範圍

各基層黨組織20xx年-20xx年“三會一課”、黨建+、基層民主協商、黨員發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員活動日”、黨費收繳、黨員基本信息庫更新完善、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開展情況。

二、督查時間:每月20-23日

三、督查內容

(一)“三會一課”開展情況:

1、是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每月一次支委會、一次黨小組會,每季度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一次黨課);會議記錄、會議簽到、黨課課件等是否規範、完整;

2、是否創新“三會一課”活動形式和活動載體的情況。

(二)黨建+開展情況:

1、是否制定了黨建+活動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黨建和中心工作相結合;

2、是否有每月開展黨建+活動記錄(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過黨建+活動發揮了黨支部和黨員的先鋒帶頭作用。

(三)基層民主協商開展情況: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會,召開了基層民主協商會議,做到臺賬完整;

2、是否宣傳到位;

3、是否用基層民主協商的辦法決定了要辦的大事。

(四)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情況:

1、是否制定了發展黨員計劃;

2、會議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關規定;會議記錄是否全面,政審、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實;發展黨員過程檔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環節;

3、是否做到黨員黨費覈定表完備準確,是否及時繳納了黨費。

(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情況:

1、是否制定了全年黨員學習計劃,是否按要求組織了手抄黨章、四次專題討論、民主生活會、書記講黨課;

2、是否制定合格黨員標準,是否查擺問題及整改落實;

3、是否創新了“兩學一做”的學習形式和活動載體;

4、是否做到了宣傳的全覆蓋。

(六)“黨員活動日”開展情況:

1、是否每月開展了1-2次黨員日活動,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週的週五開展;

2、臺賬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況及照片;

3、是否結合了“我們的節日”、文明創建等工作開展“黨員活動日”。

(七)黨員基本信息庫更新完善:

1、是否及時更新完善了黨員信息庫並建立了臺賬,包括黨員信息採集表和黨員花名冊。

2、是否及時掌握本支部流動黨員情況。

(八)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

1、是否按時開展了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2、是否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並制定黨支部及黨員個人整改清單,會議記錄、評議表格等臺賬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閱資料。主要查看督查內容有關資料。

(二)隨機訪談。隨機訪談1-2名黨員幹部、1-2名普通黨員,瞭解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三)反饋交流。督查完成後,對各黨支部黨建工作情況進行評分並排名,對排名倒數三位的黨支部進行約談,連續三次排名倒數三位的黨支部要在鄉大會上進行表態發言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分數在22分以上的黨支部除外)。

五、督查組成員

組 長:喻仁峯 鄉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曾國華 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成 員:鄧涵瑋 鄉組宣辦主任

胡婉冰 鄉紀檢辦主任、組宣辦幹事

吳鵬飛 鄉組宣辦幹事

羅莉青 鄉組宣辦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