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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我單位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管理體系

1.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公司各級領導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放在重點議事日程上,作爲頭等大事來抓,並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

1.2、建立健全並全面貫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根據工程性質、特點、成立三級安全管理機構。

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每週召開一次會議,部署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術措施,具體檢查各部門存在安全隱患問題提出改進安全技術問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嚴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規程作業,確保施工安全生產。

安全值日員,每天檢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個人防護用品,對工人操作面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工人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及時檢查安全存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1.3、安全技術有針對性、現場內的各種材料施工設計,須按施工平面圖進行佈置。

1.4、要切實保證職工在安全條件下進行作業,施工在溝槽開挖施工時,要符合國家規程和標準,溝槽開挖施工注意觀察周邊土質,現場應安排專人指揮施工作業,如有塌方現象應立即安排人員撤場。

1.5、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戴安全帽,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標、標語或宣傳畫,隨時提醒職工注意安全。

1.6、嚴肅對待施工現場發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當作重大事故來抓,未遂事故當成已遂事故來抓。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實”,並在做到抓一個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2、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省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執行。施工企業各級領導,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逐級建立安全責任制,使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成爲全體職工的自覺行動。

2.2、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爲目的各項技術組織措施,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2.3、建立嚴格的勞力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公司勞力管理制度,勞力由勞工科統一安排。新入場的工人接受入場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3、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1、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對新進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上崗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如電工、機械操作等工種的考覈教育),變換工種必須進行交換工種教育,方可上崗。工地建立職工三級教育登記卡和特殊作業,變換工種作業登記卡,卡中必須有工人概況、考覈內容、批准上崗的工人簽字,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活動教育。

3.2、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開工前由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問題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及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分部分項工程由工長、施工員向參加施工的全體成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3.3、建立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制度。企業在施工生產時,爲了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於未然,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工作,基礎上部每週定期進行一次,班組每日上班領導檢查。要以自查爲主,互查爲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委查領導、查隱患爲主要內容。要結構季節特點,開展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墮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羣衆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檢邊改並做好檢查記錄。存在隱患嚴格按“三定一落實”整改反饋。

3.4 、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及時進行講評,強調注意事項,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並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3.5、施工用電、攪拌機、鋼筋機械等安裝或搭設好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3.6、建立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度調查處理傷亡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事故和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對於那些玩忽職守,不顧工人死活,強迫工人違章冒險作業,而造成傷亡事故領導行,一定要給予紀律處分,嚴重的應依法徵辦。

4、基坑開挖安全措施

4.1、基坑開挖的方法、順序及支撐結構的安設,均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規定進行。開挖較大較深和地質水文複雜的基坑必須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4.2、開挖基坑時,要指派專人檢查對臨近建築物或臨時設施的安全,並留有記錄。如有影響或不安全時,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後才能開挖。

4.3、基坑深度超過1.5m 時,爲便利上下必須挖設專用坡道或鋪設跳板,其寬度應超過60cm,深狹溝槽應設靠梯或軟梯,禁止腳踏固壁支撐上下。

4.4、開挖基坑時,要根據土壤、水文等情況,按規定的邊坡坡度分層下挖,嚴禁局部深挖,掏洞開挖。

4.5、基坑、井坑開挖過程中,必須隨時檢查坑壁邊坡有無裂縫和坍塌現象(特別是雨後),如果發現邊坡有裂縫、疏鬆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先兆,應立即採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區挖土時,必須視具體情況增加坡度或加強支撐。

4.6、基坑開挖監測措施

1)在施工過程中對維護結構的基坑頂土體和樁頂變形進行監測,通過監測掌握圍巖、支護結構、地表的動態,及時預測和反饋,用其成果調整設計,指導施工。當變形值超過時,應立即停止開挖,並通知設計和監理,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施工。

2)開挖過程應對支護結構頂的水平位移、預應力錨杆的應力變化、場地範圍內的水文進行監測,須滿足設計及規範的要求,如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開挖,採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後,確認安全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施工過程須對基坑周邊的地下水位、水土壓力等進行量測。

5、基坑施工的其他安全重點難點

5.1、進入建築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不準擅自修改。

5.2、基坑開挖前,應先檢查瞭解地質、水文、道路、附近建築物、民房等狀況,做好記錄,開挖過程經常觀測變化情況,發現異常,立即採取應急措施。

5.3、作業前要全面檢查開挖的機械、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現場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實。

5.4、作業中應堅持由上而下分層開挖,先放坡,先支護,後開挖的原則,不準碰損邊坡或碰撞支撐系統或護壁樁,防止坍塌,未支護前不準超挖。

5.5、基坑周邊嚴禁超荷載堆土、堆放材料設備,不得搭設臨時工棚設施。

5.6、基坑抽水用潛水泵和電源電線應絕緣良好,接線正確,抽水時坑內作業人員應返回地面,移動泵機必須先拉閘切斷電源。

5.7、汽車運土,裝載機剷土時,應有人指揮,遵守現場交通標誌和指令,嚴禁在基坑周邊行走運載車輛。

5.8、基坑開挖過程,應按設計要求,及時配合做好錨杆拉固工作。

5.9、基坑開挖到設計標高後,坑底應及時滿封閉,及時進行基礎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時間過長。

5.10、開挖過程,如需石方爆破,應制定包括藥量計算的專項安全作業方案,報公安部門審批後才準施爆,並嚴格按有關爆破器材規定運輸、領用、存放和管理。

5.11、深基坑內應有通風、防塵、防毒和防火措施。

6 、腳手架工程重點難點安全保證措施

6.1、鋼管腳手架的立柱,應臵于堅實的地基上,立柱鋼管加墊座,用混凝土塊或用堅實的厚木塊墊好,宜加掃地杆牽繫牢固。

6.2、腳手架的立柱要求垂直,其中轉角立柱的垂直誤差不得超過0.5%,立柱不得超過1%,八層以上建築的外腳手架立柱間距不得大於2m,縱向的水平鋼管的垂直間距不大於1.8m,並要用構件聯結,螺栓擰緊,承重的縱向水平杆務必支承於橫杆之上。

6.3、腳手架兩端轉角處,每隔6~7 根立柱設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大於60 度,橫向每隔4m 設一錨固點,必須與建築物錨固點拉結牢固。安全網隨着工作層完成均要設臵(即滿拉),水平網每隔四層設一道,首層必須按照通道長度搭設安全網。

6.4、走橋上必須滿鋪腳手板,上料斜道坡度不得大於1:3,寬度不得小於1.5m,上人斜橋坡度不得大於1:2,防滑條間距以30cm爲宜,但不得大於35cm。

6.5、採用的鋼管外徑宜用51mm,壁厚3~4mm,管壁厚度小於3mm 的鋼管,不宜做立柱和橫杆。

6.6、外排架須高出工作面1.2m 以上,臨時通道兩側要搭設防護欄杆。

6.7、外排架搭設分段完成後,要經驗收合格並報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辦理驗收手續。

6.8、電線水管等臨時設施,必須先清除乾淨後再拆除。附在架上安全網要隨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橋板要向下外傾,以防止雜物下落打破玻璃,翻板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警戒。

6.9、拆架時,應按順序進行,應由上而下,不準上下同時作業,並制定拆卸防範措施。

7、高支模工程重點難點安全保證措施

7.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照高支模方案的要求作業。

7.2.作業前應先檢查使用工具是否安全牢固,作業條件及基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3.嚴格按照層高超過4.5m 的高支模模板支架安全施工方案進行搭設,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準使用。

7.4.支架立杆底部應設臵底座或墊付板並設臵縱橫向掃地杆,立杆上的扣件應交錯布臵,支架立杆應豎直設臵,2m 高度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爲15mm。

7.5.當樑模板支架立杆採用單根立杆時,立杆應設在樑模板中心處且偏心距不應大於25mm。

7.6.模板支架四邊與中間每隔四排支架立杆應設臵一道縱向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設臵。

7.7.模板尺寸準確,安裝模板必須及時釘(扣)頂牢固,不得留鬆板或浮板,預留孔口應及時蓋板封閉牢固。

7.8.使用手持電鑽、電鋸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若出現故障,應先拉閘斷電再送機維修,不可擅自檢修。

7.9.遇有六級陣風或大雨應停止作業。

7.10.架設完畢必須嚴格驗收,不合格不準進行下道工序作業,不準邊加固邊上鋼筋邊綁紮鋼筋作業,嚴防坍塌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