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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異地大學聯考考生需具備的條件有哪些通用多篇

浙江異地大學聯考考生需具備的條件有哪些通用多篇

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的注意事項 篇一

1、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注意有效期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報名必不可少的證件,主要是用來採集考生個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等)。如果身份證不小心丟失了或者即將過期的,考生要儘快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重新辦理身份證,因爲考生信息採集工作一般在10月中旬開始。切記!一定要覈對好身份證的有效期!

2、及時更新個人身份信息

大學聯考報名時候,二代居民身份證採集的個人信息要與戶口簿一致。如果考生因爲搬遷、行政區調整而導致戶籍發生改變,要及時到當地公安部門重新辦理戶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證,確保與當前公安部門戶籍信息一致。

如果家庭住址發生變化,一定要認真核對戶口簿的地址變更情況,對照身份證信息,儘快更正,否則耽誤了大學聯考報名就後悔莫及了。

3、隨遷子女和家長要關注報考資訊

持有外省戶籍的考生如果不符合流入地大學聯考的報名條件,要及時關注戶籍所在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有關大學聯考報名信息並在規定時間返回戶籍所在省(區、市)完成大學聯考報名。

提示:如果想通過大學聯考移民享受優惠分數的考生,一定要確定好自己是否符合流入地的報名條件。切勿輕信一些人的。

點擊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浙江2019年異地大學聯考有哪些 篇二

政策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於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160號)規定條件,同時符合(一)中規定條件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具備報名資格。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隨遷子女在我省可報考普通院校、現役院校、院校(院校地方計劃除外),不能報考院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需政審或按戶籍實行定向招生的院校(專業),具體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招生計劃爲準。

相關規定:通過我省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國中升高中條件,進入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習,並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的隨遷子女,同時符合我省大學聯考報名的其他條件的,從2013年起可在我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隨遷子女參加高校招生錄取與我省戶籍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浙江異地大學聯考考生需具備的條件 篇三

2012年12月28日社會廣爲關注的浙江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升學政策,正式公佈,並確定於2013年開始實施。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浙江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對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江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條件予以了明確。

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通過浙江省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國中升高中條件,進入浙江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習,並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符合浙江省大學聯考報名的其它條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具體要求,從高一年級開學時就在浙江省高中階段連續學習,在省電子學籍系統進行高中電子學籍註冊且按規定完成高中學業,中間不中斷(因故經批准同意休學的除外)。

隨遷子女的大學聯考報名時間和辦法與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網上報名後,需持本人身份證明、完整的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證明,到就學高中所在地進行大學聯考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其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與浙江省戶籍學生享受同樣政策待遇。

在公衆的翹首期盼下,官方劃定的異地大學聯考方案公佈期限進入“最後一天”。包括京滬粵在內的14省區市已先後劃定各自的“門檻”。其它省份的相關政策仍在制定中。

與其它省份相比,京滬粵三地的異地大學聯考“門檻”明顯更高。其中,北京和廣東的方案都強調過渡和漸進。而上海,則一如此前多方預料,將異地大學聯考與居住證制度掛鉤。

在上海,根據該市此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子女按照規定可在上海蔘加中大學聯考。而外來人員如想辦理A證,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

在京滬粵之外,同爲人口流入大省,且教育資源豐富的浙江劃定的異地大學聯考“門檻”相對較低,僅要求考生擁有該省內高中三年連續學習經歷和完整學籍,未對其父母的工作、住所及社保等條件做出任何限定。

浙江異地大學聯考需要什麼條件 篇四

提問:浙江異地大學聯考需要什麼條件

回答:

2021浙江異地大學聯考政策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4部門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160號)規定條件,同時符合(一)中規定條件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具備報名資格。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隨遷子女在我省可報考普通院校、軍隊院校(軍隊院校地方計劃除外),不能報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需政審或按戶籍實行定向招生的院校(專業),具體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招生計劃爲準。

(三)在中國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同時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國僑民,具備報名資格。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舞弊而受到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罰尚處於暫停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報考辦法

報考經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資格的高校的考生,須先按高校要求報考,資格審覈通過後,憑高校發給的報考證明,到當地縣(市、區)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報名手續。少年班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高校的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