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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新版多篇)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新版多篇)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一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網絡

一、引言

人口老齡化是世界人口發展的基本趨勢,我國自1999年開始步入老齡社會的同時,也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的加速發展階段。2010年國家統計局進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中國的人口已達13.7億,而60歲及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13.26%,65歲及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8.87%,這說明我國的老齡化趨勢進一步加劇。而我國如此龐大的老年人口近六成分佈在農村,農村老齡化的程度明顯高於城鎮和全國水平,隨着城市化的進程、年輕人向城市的流入,這一比例還會增大。老年人羣體屬於生理性的弱勢羣體,農村老年人又由於各種各樣的內在或外在原因使得其缺乏勞動能力、經濟水平低下、難以適應社會發展要求、在市場經濟中處於弱勢地位,並且很難通過常規渠道來尋求自身利益的保護[1]。因此,農村老年人成爲弱勢羣體中的弱勢羣體。如何解決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養老問題,使他們能夠“老有所養”、安度晚年,受到了政府、社會和家庭越來越多的關注。

二、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網絡的問題分析

在農村當中,老年弱勢羣體獲得的支持可分爲兩類:一類是正式的社會支持,另一類是非正式的社會支持。前者的支持主要是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社區正式組織的幫助等,後者的支持是指在血緣、地緣基礎上形成的,涉入老年人生活較多的家庭成員、親友、鄰里、志願者等提供的支持[2]。

本文主要從家庭、政府、社區和社會四個層面來分析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社會支持網絡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的支持主體地位受到動搖

從我國的現實狀況來看,家庭支持不僅是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的基礎,也是其社會支持網的主體。家庭支持的重要性既體現在它在所有的社會支持中所佔的比重,同時也體現在老年人的個人選擇之中。“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在農村尚未改變,在老年人遇到困難的時候,最先想到和最先尋求的往往是家庭的協助,只有在需求得不到滿足時纔會尋求其他途徑的支持。但隨着我國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大量外流,再加上家庭趨於小型化、核心化,傳統養老觀念的轉變等,可以爲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的家庭成員更少了,這必然會動搖家庭養老的基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老年人能夠獲得的贍養資源,使相當一部分老年人陷入勞動負擔沉重、經濟困難、照料缺失、精神孤獨等困難之中。

(二)政府支持相對太弱[3]

目前來看,政府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支持主要表現爲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農村養老機構的建設以及農村文化建設。農村老年社會保障主要是以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農村養老保險等爲主的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這些保障政策的實施對於緩解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經濟困難、保障其基本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與城市相比還很不完善,還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除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外,各項保障政策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覆蓋面還很小,並且保障水平非常低。而目前面向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主要是政府供給的、救濟型的敬老院,面向的只是農村中的“五保戶”,很多農村老年弱勢羣體並不具有入住資格,而且各項設施與服務與城鎮中的福利院、養老院相比較落後。再加上農村文化建議滯後,老人的精神需求很難通過公共文化活動來獲得滿足。可以說,我國政府爲農村老年弱勢羣體提供的支持非常有限,相對於城市來說政府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社會支持相對太弱。

(三)社區養老支持的缺位[3]、

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社區支持是建立在地緣和親緣關係基礎上的,主要分爲兩個層次:一是社區成員支持,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區的鄰居、朋友等提供的支持;二是社區組織支持,即具有組織化和制度化的村委會、老人協會等提供的支持。首先從社區成員的支持狀況來看,由於農村老年弱勢羣體自身的消極求助心理、社區成員提供幫助的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影響,使得農村老年弱勢羣體從社區成員處獲得的支持力度十分微弱。其次從社區組織的支持狀況來看,由於村集體經濟薄弱、村級組織建設滯後和意識上的忽略等原因,使得我國目前多數村委會的職能非常有限,僅限於組織實施國家政策,在解決農村老年弱勢羣體養老問題上的角色出現了缺位。而農村老年弱勢羣體需求程度較高的老人協會由於其發展面臨着資金短缺等硬件支持障礙,其作用的發揮受到了嚴重限制,使得不少農村老年弱勢羣體難以從中獲得精神滿足,只能從農村較爲活躍的宗教組織中尋求精神依託。

(四)其他社會力量支持極少

在爲農村老年弱勢羣體提供社會支持方面,除了家庭、政府和社區外,其他一些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也發揮着重要的作用。他們可以爲農村老年弱勢羣體提供多樣化的服務與幫助,以彌補家庭、政府以及社區支持的不足。但在城市發展較爲普遍的慈善捐助、志願服務、民辦服務機構等,在農村發展相對滯後,城鄉二元結構導致城鄉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不平衡,使得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獲得其他社會支持極爲有限,並不能彌補家庭、政府和社區支持的空白。

三、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網絡建構的必要性

據統計農村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考慮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支持問題,勢必在不遠的將來難以應付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問題[4]。與此同時,伴隨着工業化、城市化及現代化的發展,家庭趨於小型化、核心化及養老觀念的轉變等使得家庭養老的功能在不斷地弱化,家庭養老已不再適應當前社會發展的要求,不能滿足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養老需求;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農村養老保險的缺位,其他社會力量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支持太少,使農村養老面臨風險,使農村老年弱勢羣體對未來養老的預期不確定。這些都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養老問題發出了挑戰。因此,在瞭解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網絡的基礎上,探索建構合理的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網絡的途徑,對於農村老年弱勢羣體“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安度晚年、提高生活質量,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平穩過渡到人口老齡化都具有重要意義。

四、五位一體地建構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社會支持網絡

面對龐大的農村老年弱勢羣體,要使他們的養老問題得以真正的解決,既不能單純依靠老年人的家庭,也不能把希望完全寄託於某一支持系統,而是需要發揮家庭、社區、政府、社會和老年人自身的綜合力量,共同採取可持續的、有效的措施,五位一體地建構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社會支持網絡。

(一)以家庭支持爲基礎

雖然近年來,在農村家庭支持的主體地位受到動搖,但家庭仍然是農村老年弱勢羣體養老的核心。要以家庭支持爲基礎來建構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社會支持網絡就要以家庭的支持和幫助作爲解決養老問題的基本途徑,這就需要從兩個方面做起,即從經濟支持和孝老教育兩個方面做起。在農村子女應當儘可能地爲父母提供經濟支持,定期給予父母生活補貼。此外在農村老年弱勢羣體需要時應及時給予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經濟上的支持固然重要,傳統的孝老教育也必不可少,子女應該不斷增強自身尊老、敬老和孝順父母的意識,逐步增強家庭意識,強化家庭觀念,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充分發揮中華民族尊老孝老的文化傳統美德,加深全民居家老人的理念。

(二)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隨着家庭養老功能的不斷弱化,政府應當在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養老中擔當着不可規避的責任。政府應當通過公共政策的制定、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來保障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生活需求,爲其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除了要加快完善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外,政府還應該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如建立門檻較低、設施完善、收費合理的養老院、敬老院等,使有需求的老年弱勢羣體能夠入住。此外,政府還應當關注農村的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的文化建議。在經濟方面,政府應當通過財政扶持和政策扶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逐步改善小城鎮的投資環境,減少勞動力的外流,增加農村剩餘(下轉第180頁)(上接第178頁)勞動力在家附近就業的機會,同時還要通過各種政策手段保障進城務工人員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工作環境,進而保證有足夠的勞動力,足夠的資金爲老年弱勢羣體提供生活、精神慰藉。在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要完善農村的道路、飲水、灌溉等基礎設施建設,減少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日常生活和勞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安全隱患。而在文化方面,不僅在農村要配備完善的娛樂健身器材,還要扶持老人協會,推動農村社區開展豐富多彩的、健康的文化活動,豐富老年弱勢羣體的精神生活。同時還要定期開展農村普法活動和“孝老”教育宣傳活動,提高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權益保護意識和子女尊老、敬老和孝順父母的意識。

(三)以社區支持爲依託

農村社區既是在血緣和地緣關係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熟人社會,也是農村老年弱勢羣體活動的主要場所,因此社區對老年弱勢羣體的關愛和支持尤爲重要。包括村幹部在內的社區成員應該提高對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關愛意識,在農村成立各種自願組織,如成立幫工、照料和慰問小隊或團體等以充分發掘社區成員的潛力來爲農村老年弱勢羣體提供幫扶。對有集體經濟能力的社區要努力爲特困老年弱勢羣體提供現金、糧食等經濟援助,不斷完善社區的道路、飲水、灌溉等基礎設施,同時還應提供公共文化設施,並依託農村老年弱勢羣體普遍歡迎的老人協會來組織下棋、打牌、傳統文藝表演等各種健康的公共文化活動。而對經濟條件較好的社區可以建立農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爲生活難以自理的老年弱勢羣體提供入住或上門照料服務。

(四)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力量

除家庭、社區和政府外,其他一些社會機構、組織、團體、個人等也應採取一些措施來關懷農村老年弱勢羣體。學術機構和媒體等通過研究、報道等方式來呼籲政府和社會重視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養老問題;非正式組織可以通過發展諸如提供小額信貸滿足老年人的付款需求、加強技術培訓提高老年人的自養能力等項目來援助農村老年弱勢羣體;醫療機構可以在農村社區定期爲老年人進行體檢,及時發現和治療老年人的各種疾病尤其是慢性病;對於其他社會志願團體、企業、個人等可以通過捐助、慰問等方式加入到關愛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的行動中來。

(五)以老年弱勢羣體的自助互助爲原則[5]

社會支持的最終工作目標是協助農村老年弱勢羣體建立起一個適合其個人的社會支持網,使他們有能力通過這個網絡實現自助。社會各界應當尊重、提倡和鼓勵農村老年弱勢羣體實現自立自助,注重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充分發揮農村老年弱勢羣體自己的能力和作用,使農村老年弱勢羣體由純養人口部分轉變爲自養或作貢獻人口,如在農村實施老年勞務儲蓄,提倡低齡老年人在爲高齡老年人提供自願服務的同時,把其服務時間儲蓄起來,到自己年齡逐漸增大的時候便可支取同樣的服務。同時,社會和農村老年弱勢羣休都應當轉變養老觀念,養老不能單純依靠家庭和社會,也應該發揮老年人自身的力量,從而建立一種新型的老年價值觀和養老文化。

參考文獻:

[1]東波,顏憲源,陶志剛,馬露霞,姚云云。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老年弱勢羣體問題研究[J].大慶師範學院學報,2009(1).

[2]周慶剛,董淑芬,李娟。弱勢羣體社會支持網絡與社會和諧[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34-61.

[3]葉敬忠,賀聰志。寂寞夕陽:中國農村留守老人[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225-262.

[4]高靈芝。老年弱勢羣體社會支持體系的分析與思考[J].社會科學戰線,2004(06).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二

摘 要 爲了加速滿足大學生體質弱勢羣體日益增長的體育健康需求,結合高等學校體質弱勢羣體體育教學現狀,對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健康需求現狀進行分析。得出目前我國高校對體質弱勢羣體學生開展的體育活動不夠普及,缺乏系統規範的體育教學大綱、教學計劃以及適宜的教材,缺乏專門的體育設施和場館,體育課程教學內容單一,缺乏創新的結論。提出建議:注重特殊羣體體育教師隊伍的建設,加強特殊羣體體育教師學科專業基礎,加強體育設施經費投入,採用多樣化的鍛鍊手段,開展多樣化教學,幫助體質弱勢羣體學生培養健全的人格,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建議。

關鍵詞 高等學校大學生 體質弱勢羣體 體育健康需求

一、前言

大學生體質弱勢羣體是高等學校學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等學校應該給予重點關注的對象。目前,由於在校體質弱勢羣體大學生更加註重增強自身健康狀況,因此對參加體育活動鍛鍊的渴望更加強烈,因此學校在研究教學與培養學生終身體育意識的同時,要注意體質弱勢羣體的體育教育相對於普通體育教育的重大區別。引導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運動,提高健康水平,矯正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體能狀態,促進他們活動能力的發展,對改善人際關係,塑造完美人格,推動和諧校園的構建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二、高等學校大學生體質弱勢羣體現狀調查

通常把高等學校大學生體質弱勢羣體分爲以下三個人羣:學生本人身體患有不適宜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的疾病和殘障人羣;身體患有各種慢性疾病(肥胖症除外)及其他疾病的人羣;身體偏肥或偏瘦、基本運動素質偏差及其他情形的人羣。

體質弱勢羣體的學生由於先天的不足或者後天疾病的原因,加之平時缺乏正確的運動鍛鍊,以至於他們的體質較差,生理機能較正常學生存在很大的差異。體質弱勢羣體學生對參加體育運動這一過程存在着典型的矛盾心理特點,一方面,這個羣體的成員更渴望能像常人一樣參加體育運動,從中收穫運動的快樂。另一方面,因爲自己某些部位存在的缺陷致使他們無法像正常人一樣表現得非常優異而感到自卑和壓抑。複雜、矛盾的心理特點導致他們在公衆場合時常表現爲少言寡語、消極內向的個性特徵。但是他們的學習動機、情感、意志品質等方面的發展是處於良好狀態的。通過對特殊羣體體育課教師的訪談發現,體質弱勢羣體的學生心理狀態大多數處於基本良好的狀態,只有少數人在心理健康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在教學內容選擇上,大多數學校都表現出運動技術簡單,運動負荷較小的特點,但部分學生對一些比較劇烈和刺激的運動項目也非常感興趣,願意去參加嘗試,如球類項目、健美操等。因此,體質弱勢羣體學生在運動項目選擇上爲了與自身條件和愛好相適應而表現出明顯的差異性。但我國還有23.53%的高校未開設特殊體育課,在開課的高校中又有近70%的高校無較完整的教學大綱[1]。在教學內容上,多數高校將節奏緩慢、動作柔和的太極拳、太極劍等作爲教學內容,而且授課方式、組織形式、教學評價與普通體育課模式基本還是一樣的,沒有按照體質弱勢羣體的特點與需要進行特殊化的教學設計,根本無法達到當前社會形勢下的體質弱勢羣體體育健康需求。

三、結論

(一)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對體質弱勢羣體學生開展的體育活動不夠普及,體育活動項目較少,絕大部分競技體育項目不適合體質弱勢羣體學生參加。

(二)當前各高等學校沒有專門開設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體育課,沒有制訂出系統規範的體育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沒有編著適宜的體育教育教材。

(三)雖然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體能體質是影響他們參加體育活動的很主要的原因,但是少數學生從心理上不能克服本身的自卑感、怕人譏笑是他們不願參加體育鍛煉的直接原因。

(四)缺乏適合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專門體育設施,場館等是阻礙高等學校體質弱勢羣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體質弱勢羣體體育課程教學內容單一,教學模式常人化,缺乏創新。根本無法達到當前社會形勢下的體質弱勢羣體體育健康需求。

四、建議

(一)積極開展適合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體育課外活動,成立體質弱勢羣體學生體育課外活動小組,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並由專業的特殊羣體體育教師進行指導監督,保證學生有組織有計劃地參加課外體育鍛煉,使教學形式靈活化、多元化。

(二)高等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應注重特殊羣體體育教師隊伍的建設,加強特殊羣體體育教師學科專業基礎,有目的、有計劃地增加特殊體育教育的一般訓練,力爭培養出專家型教師。

(三)各高等學校應該積極開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幫助體質弱勢羣體學生樹立正確的自我意識,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四)加強體育設施經費投入。爲體質弱勢羣體學生創造良好的運動場所,提供足夠的體育器材,並研製一些適合體質弱勢羣體學生的器材。

(五)採用多樣化的鍛鍊手段,開展多樣性教學,針對不同特點的學生因材施教。

參考文獻:

[1] 吳燕丹。中國大學特殊體育教育現狀調查與思考[J].體育科學。2007(01).

[2] 潘躍林,時傳霞。高校體質弱勢羣體綜合式體育教學模式研究[J].山東體育學院學報。2010(06).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三

爲羣衆提供優質法律援助

——記保德縣法律援助中心

保德縣法律援助中心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來,一直在專業人員欠缺的條件下探索性地開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備律師和公證員雙重資格的康之強任主任以來,我中心根據縣政府有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點和縣情實際,堅持“維護法律,熱情服務,扶弱濟貧,匡扶正義”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則,牢固樹立“法律援助無小事”的指導思想,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職能,按期完成了構築保德法律援助大廈的基礎工程,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樹立了優秀的社會公衆形象。

一、藉助司法行政普法職能,搞好法律援助宣傳工作。

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強了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傳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近幾年來,我們的主要宣傳手段是:

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縣城鄉開展了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條例》爲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宣傳教育活動,參與人數達9萬人次;

2、利用縣屬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的優勢,配合開展法律援助諮詢活動,共爲3000人次提供了義務法律諮詢;

3、向弱勢羣體散發法律援助傳單近20000份,其中利用集會在街頭散發放15000份,利用雙休日上門發放5000份;

4、利用全縣鄉村社區的普法黑板報,累計出了30期法律援助宣傳教育專版;

二、探索刑事法援對象的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我中心早在2003年就與縣檢察院簽訂了《關於爲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協議》, 以保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協議簽訂以後,我中心積極與縣檢察院配合,在開展爲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過程中,始終將弱勢羣體維權工作作爲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截止到2005年5月份,我中心共受理縣檢察院指定的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2件,佔我中心法律援助案總數的五分之一。

爲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弱勢羣體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2005年4月,我中心又與縣檢察院續簽了《關於爲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補充協議》,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決定不的法律援助工作,並初步建立了雙方聯合回訪等制度。

三、加大法律援助調解力度,及時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

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並不都要通過訴訟途徑實現。有時候,通過調解也是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的環節。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不但迅速簡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減訴息事的作用。幾年來,我中心共居間調解解決息事並製作調解協議書22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而被訴至法院。最後經法院審理,因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決維持。

四、整合社會團體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組織網絡。

我中心先後在縣婦聯、工會、殘聯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爲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區方便羣衆,我中心又在城關街道辦成立了“社區法律援助站”,專門爲城區婦女兒童、老弱病殘和家庭困難者答疑解惑。實現了即時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調解解決矛盾,更好地實現了對弱勢羣體權益的有力保障,從而形成了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爲樞紐,以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各社團和街道辦爲基礎的保德縣法律援助組織網絡,促進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五、搞好上門服務工作,提高弱勢羣體依法維權意識。

爲了方便困難羣衆和弱勢羣體,我們制定了上門服務制度,把法律送進千家萬戶。近三年來,我中心共主動上門爲羣衆協議、訴狀、申請等法律文書近30份,解答諮詢200多人次,調解各種民事、經濟糾紛11件,回訪20多次。上門、諮詢、調解數量分別佔到總數的10%、15%和50%。近三年來,我中心還聯繫法律援助顧問單位9家,訴訟和非訴訟案件100多件。通過爲廣大羣衆、企事業單位提供廣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幫助,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50多萬元,使援助服務對象通過接受法律援助服務,充分意識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漸形成了自覺依靠法律,自覺運用法律的良好習慣。

六、加強內部建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內部基礎工作的健全與完善,是法律援助工作規範化建設的基本保證。近年來,我中心圍繞“有章可循,有據可查,運行高效”的工作目標,着重抓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建立案件辦理制度。

在實踐中,中心與縣檢察院科建立了指派、受理案件等的操作程序;指派專人對口負責縣檢察院科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堅持按照規定的條件,遵循嚴格的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查,以保證有限的資源發揮充分的社會效應。

我們要求各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結後,一個月內將案卷交於我中心,由我中心對業務檔案進行立案、分卷、歸檔,便於我中心對法援案辦案質量進行檢查。

對指派下去的援助案件的辦案情況做到案前有佈置,案中有檢查,案後有反饋。中心將集中檢查與日常監督相結合,不斷提高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形成有效制約的機制。具體做法有開展行風評議活動、問卷調查、上門聽取有關部門意見等方式。

2、抓好信息反饋工作。

做到諮詢接待"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信息"、"半年一簡報",堅持一事一報,急事急報;

3、創新辦案激勵機制。

中心設計《法律援助登記冊》,使律師、法律工作者人手一本,將每個律師、法律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情況予以彙總登記,對承辦數量較多者予以表彰。

七、加強專職隊伍建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

近幾年來,我中心一直深入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教育活動,把深情愛民、真心爲民精神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切實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員的政治素質,使他們認識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認識到法律援助是聯繫黨和羣衆的橋樑和紐帶,是把溫暖送給人民的窗口。爲此,我們不斷加強法律援助專職人員的業務學習工作,具體做法是:

1、建立了業務學習制度和定期業務測評制度;

2、定期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

3、建立了每週一次的新法律法規的學習制度。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四

關鍵詞:關愛;企業;弱勢羣體;長效機制;創新

弱勢羣體是社會和企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他們往往被看做遊離於企業之外的羣體,如何建立和加強弱勢羣體長效關愛、服務機制,確保他們工作、生活的安定,情緒、情感的和順,幫助他們同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是值得每一個企業深思熟慮的現實課題。

一、弱勢羣體的生存狀態、社會地位以及心理特徵

(一)個體特徵

知識儲備不足,部分人存在文化知識不高的特點。 技能單――國有企業中分工細化、流水生產程序,使他們難以有更多的經歷去學習其他的技能,再就業的可能性不大。

(二)生存現狀

負擔沉重――他們一般都已到了中年階段,是家庭中主要經濟來源的創造者,且大都有年老體弱的長輩需要贍養,還有年幼的子女需要供養,因此他們往往經濟壓力較大、可支配收入不多。

(三)心理趨向

觀念滯後――由於身體缺陷,他們接受的正規培訓教育不多,思想觀念大都落後於新形勢,對新事物不聞不問、接觸較少,在職業心理上存在着 “二難選擇”,一方面急於尋找新的工作崗位,一方面又人爲地限制了就業範圍。心理失衡――相當一部分弱勢羣體心理負擔加重,失落情緒加劇,由於缺乏適當的宣泄和正確的疏導,不少人的情緒會出現偏激。

二、企業關愛弱勢羣體加強關愛、服務的重要性

(一)實踐“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需要

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由於他們當年的犧牲和奉獻,才使得企業卸下了沉重的包袱,輕裝上陣。在今天產業提升、科技進步、福利優化的改革碩果中,我們不能忘記他們,要拓寬各種渠道,讓他們得以參與、得以分享。

(二)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穩定大局的需要

由於生活的壓力,弱勢羣體人員在心理上大多有無奈、多疑等現象。因此,妥善地處置各類矛盾,做好思想安撫工作,真心實意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是企業義不容辭的職責。

(三)推動企業持續改革長效提升的需要

弱勢羣體的安定已經成爲企業持續發展中急需妥善處置的一項主要矛盾。因此,時刻把他們的冷暖安危放到企業的議事日程上,真心實意地爲他們辦實事,是推動企業持續改革、長效提升的一項重要工作。

三、構建關愛、服務弱勢羣體長效機制的對策

(一)架構一道雙向貫通的橋樑

建立動態管理模式。爲每一位弱勢羣體建立專卡,跟蹤、更新動態記錄;對需階段性重點輔助的對象確立一對一聯繫人制度;以塊爲單位建立弱勢羣體互助活動小組;和弱勢羣體所在街道、居委保持熱線聯繫等。這些昔日良好的聯絡、覆蓋方式都應繼續沿用並完善,從而把關愛和服務輻射到每一位弱勢羣體人員中。

建立雙向互動平臺。在有條件的企業中,可以建立弱勢羣體人員管理、服務網頁或信息平臺,把企業所瞭解到的各類新政策、新就業動向等爲每一位人員展示、介紹,爲他們及時輸送信息專遞、建立網上互動的無障礙通道。

幫困救助、開發扶貧。爲弱勢羣體解決工作和生活困難,需要做好對他們的思想疏導,更要千方百計地開拓幫困扶貧的新渠道。

暢通送溫暖通道。企業應拓寬弱勢羣體情況快速反應通道,當一旦瞭解到他們突發困難消息時,職能部門即可快速處置、及時援助,使弱勢羣體人員從心理到實際都能徹底擺脫被遺忘的陰影。

開闢再就業新路。企業幫困要從根本上幫助弱勢羣體,自立自強解決他們的生計。因此,加強就業培訓、更新擇業觀念等擺放到議事日程上,真正爲弱勢羣體營造一個安全港灣。

(二)傳承與創新並舉

1.更新管理工作的內容

弱勢羣體一般在面對人生時會有自卑感;在面對社會時會發生攀比心態;在面對擇業時會有圖舒適傾向。因此,需在管理工作中突出觀念轉變、行爲調適、人際融合等輔助內容。

抓政策的解讀。在企業體制改革、產業升級、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國家和地方都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政策、規定和法則,職能部門務必用心爲弱勢羣體輔導解讀,幫助他們正確認識社會形勢,及時瞭解各類可利用的政策機遇。

抓觀念的提升。一是信念教育,幫助他們確立自信和自尊;二是擇業觀教育,幫助他們揚長避短,選擇適應的工作崗位;三是素質教育,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的開展技能培訓,創造就業機會;四是法制教育,幫助他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公民義務。

2.更新管理工作的方法

心理疏導是開展弱勢羣體關愛、服務的一個重要課題,通過循循善誘、和風細雨的溝通、對話,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疏通心理障礙,幫助他們學會用陽光的心態面對生活的壓力和挑戰。

創新宣泄舒緩渠道。企業要爲弱勢羣體建立定期敞開心扉說真話的平臺,可運用座談、詢問、傾聽和溝通等方式,讓他們把心裏話說出來,運用分析、剖白等方式,讓他們消除憂慮感、失落感,達到自我宣泄、自我矯正的≮≯目的,促使積壓在心底的不良情緒得到抑制、心理壓力得到舒緩。

突出親情管理。對弱勢羣體應更注重親情化服務,切實在理解人、關心人、愛護人這三個環節上下功夫。要提倡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的服務理念,要履行少講空話、多辦實事的服務風格,爲他們遮風擋雨,送上最直接、最現實的關懷和幫助。

(三)把握個性強化對應性

筆者認爲,對弱勢羣體的關愛和服務工作,需要將管理工作的普遍性和個體差異性相結合,突出針對性;需要將理性化宣傳教育與腳踏實地爲弱勢羣體辦實事相結合,注重實效性;需要跟上r展的步伐,探索開創對弱勢羣體良性管理、全面服務的新局面。

1.突出以人爲本

對弱勢羣體的管理工作應區別於一般企業的職工,力避大而全的系統教育,強調因人施教、因事行教,一時一教,在盡力搭準弱勢羣體“心病脈搏”的基礎上,進行對症性的疏導和化解。

把握對象需求。加強和改進管理工作,增強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就必須正確把握工作對象的現狀,注重傾聽他們的呼聲,瞭解他們的情緒,關心他們的疾苦,努力做到想他們所想、急他們所急、辦他們所需,解他們之難。

找準切入基點。把以人爲本、情繫民生體現在日常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中,通過多層次、多渠道的組織保障,着力解決弱勢羣體的實際困難,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使廣大弱勢羣體人員更深切地體會到企業、組織的關愛和溫暖,增進他們的歸屬感和安全感。

2.建立聯合運作機制

形成系統化。實現管理工作的系統化,就要把管理工作作爲一項系統工程,在企業組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動承擔管理、服務弱勢羣體中所有部門、所有人員的積極性,形成所有管理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的新局面。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五

爲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完成中國工會和黑龍江省工會工作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更好地發揮黨聯繫職工羣衆的橋樑紐帶作用,切實解決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問題,用實際行動踐行“三個代表”、保持黨員先進性、時刻將弱勢羣體冷暖記在心頭,達到送溫暖、解難題、促發展的目的,我廠多次組織機關幹部深入基層調研,廣泛開展各類扶貧助困送溫暖活動,把關愛的觸角延伸到多個角落,受到了職工羣衆的普遍讚譽,進一步推動了送溫暖工程經常化、制度化、社會化建設,現按照集團公司工委的要求,將華電能源牡丹江第二發電廠工會送溫暖系列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清形勢、認真領會活動精神版權所有

開展了以“送溫暖、解難題、促發展”爲主題的系列活動是新形勢下貫徹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執政理念,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改進機關幹部作風的需要;是關心羣衆生產生活、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需要;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我們在認真學習上級有關“送溫暖、解難題”文件精神的基礎上,按照集團公司工委、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結合我廠工會的實際情況,先後在2005年年初及2006年年初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送溫暖事宜,廠黨委書記張亞軍、工會主席張德軍在會議上強調,全廠的黨員幹部職工要充分認識爲羣衆“送溫暖、解難題”活動的重要意義,要深入體察羣衆情緒,關心羣衆疾苦,要切實把黨的溫暖、企業的關懷送到羣衆的心窩裏,把企業對困難職工羣衆的救助落到實處。會議結束後,我們向基層工會下發了《關於開展二六年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活動的通知》,部署了今年的送溫暖工作,要求各單位把送溫暖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作爲當前工作之重,及時幫助困難職工解決困難。同時我長工會成立了以張亞軍(張德軍)書記(主席)爲組長的送溫暖活動領導小組,專門負責送溫暖具體事宜。

二、送溫送暖積極關心困難職工、弱勢羣體

1、積極調研。2005年11月、12月,在廠工會張德軍主席的組織帶領下,工會相關人員分別深入到發電分廠、燃料分廠等基層單位調研。通過與基層分工會工作人員交談、與特困戶交流、實地調查,我們重新登記統計到牡二廠共有特困職工16人;傷病職工12人;病保職工19人,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10人。

2、組織募捐。2006年12月16日,我們積極響應牡丹江市政府號召,舉行爲社會弱勢羣體及特困羣衆“送溫暖、解難題”捐款活動,倡議全廠黨員幹部率先垂範積極參加捐助活動,切實幫助困難羣衆解決好春節,我廠全體管理幹部參加了此次的募捐活動。大家紛紛慷慨解囊爲困難羣衆捐款,短短一天時間就募得捐款多元。

3、送溫送暖。1月14日,在廠工會主席張德軍的帶領下,該廠黨政領導班子在工會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走訪了社區戶特困居民。每到一戶,班子成員都詳細瞭解過年物資情況,併爲每戶送去了幹部們自籌的元現金。當來到家時,該廠廠長、書記、工會主席分別握着老人噓寒問暖,老十分激動,握着張主席的手連連說“感謝”。當天,牡二廠電視臺做了跟蹤報道。

在我廠工會的帶動下,各基層分工會大部分都開展了送溫暖活動,到元月31日止,全年共慰問特困職工及住院病人達20多人次,爲逝者送去花圈20餘人次,做好事30餘人次,累計金額達到3萬餘元,送去慰問物資價值2萬元,結成幫扶對子13對,全年共補助困難職工18戶,送去慰問金2萬餘元爲困難職工解決問題和辦實事共50餘件,送去了黨和企業的溫暖。

三、加大力度,積極營造良好氛圍版權所有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六

(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河南鄭州450000)

【摘要】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弱勢羣體的大量存在,對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帶來不利的影響。基於此,應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爲轉型時期弱勢羣體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本文從人們普遍認爲的弱勢羣體涵蓋的內容出發,從法學的角度分析弱勢羣體的特徵。接着提出了我國目前弱勢羣體法律保護存在的一些問題,並針對這些問題闡述了一些弱勢羣體法律保護的措施。

關鍵詞 弱勢羣體;法律保護;救濟;人道主義

Labor laws to protect vulnerable groups in society

Wang Lin,Zhang Qi

(Bureau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of Henan Nonferrous MetalsZhengzhouHenan450000)

【Abstract】At present, China is in a critical period of social transition, there are a lot of vulnerable groups,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to our country adversely affected. Based on this, should improve the relevant legal system to provide adequate legal protection for vulnerable transition period.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tent it is widely believed vulnerable groups covered, analyzes characteristics of vulnerable group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w. Then raised some legal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currently exist, and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illustrates some measure of legal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Key words】Legal protection;Vulnerable relief;Humanitarian

1. 弱勢羣體的概念

弱勢羣體在社會學中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英文中表達爲vulnerable group,意思是易受傷的、脆弱的。而在我國,雖然沒有爲其下一個比較明確的定義,但許多學者則認爲:“弱勢羣體是那些由他們無力控制的環境和事件所壓倒的人。”

2. 我國弱勢羣體存在的現狀與不足

弱勢羣體作爲一種客觀的社會現象,始終存在於人類社會發展的各個歷史階段。如何關愛,救助弱勢羣體,一直以來都是人類追求平等、和諧社會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現代社會之所以愈來愈關注社會弱勢羣體的現狀及其保護,是文明社會道德水平及法律進化的產物。法律保護社會弱勢羣體體現了法律正義,是消除個體痛苦的人道主義與消減社會痛苦的功利主義的雙重要求。現代法律的一個重要趨勢就是在追求平等保護的前提下,對社會弱者進行傾斜保護,勞動法脫離私法而獨立發展就是一個明證。一個良好的法律必須是正義的法律,正義的法律必須是關愛和保護弱者的法律。而我國現行的各項程序法和實體法,大多隻確立了平等、公正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導致在處理當事人現實地位極不平等的各類法律糾紛中,只注重對有關各方平等對待,而不能保證弱勢一方得到“特別保護”。目前我國法律對於保護弱勢羣體存在以下不足:

(1)適用對象非常狹窄。不論在立法上,還是在實踐中,受法律保護的,都是城

市的老年人、婦女、殘疾人、失業人員、退休人員,缺乏保障的普遍性,對我國最需要保障的農村勞動者則幾乎沒有任何保障。

(2) 對權利的規定過於籠統,可操作性不強。法條的用語多屬於原則性的規定,缺乏程序性保障。實體權利沒有實現的程序等於一紙空文。因此,對任何問題的解決,立法不是最終目的,立法只是解決問題的第一個環節,更重要的是法的實施。

(3)在觀念上,只是從整體上重視弱勢羣體,而缺乏對弱勢個體切身利益的人文關懷。真正保護了每一個弱勢個體的利益,也就實現了對弱勢羣體的保護目的。

3. 對弱勢羣體進行法律保護的價值意義

對弱勢羣體的法律保護,一方面, 春夏秋冬走健康之路看四季養生網健康飲食 養生問題 母嬰保健 養生小常識

是出於一種對弱勢羣體的人道主義關懷。弱勢羣體之所以要得到社會的特殊保護,是因爲它們相對於其他羣體而處於一種權能較低的相對不對等狀態。在這種不對等狀態中,弱勢羣體往往受到不公平對待而導致自身權益被違法者不合理侵害,或者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失去工作機會而難以生存。因此,政府和社會應當給予弱勢羣體更多的保護,即“國家要對國民最低限度的象人那樣的生活實施保障”。另一方面,對弱勢羣體的法律保護,體現憲法和法律的公平和平等原則,也是對法律的正義本質的具體實行。

4. 從微觀的角度分析弱勢羣體

4.1衆所周知,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民工問題是我國關於弱勢羣體法律保護的集中凹陷,所以,如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民工應有的法律地位直接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更關係到我國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本文從對農民工的法律保護問題方面來淺析弱勢羣體的法律保護問題。

4.1.1農民工的概念:農民工是指在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 暫時或長期離開農村土地流動到城鎮從事非農業生產而身份或戶籍仍是農民的新型勞動者。

4.1.2農民工的特徵:(1)他們雖然住在城市,但戶口卻在農村。(2)他們處於被僱傭的地位。

(3)社會沒有爲他們提供相應的勞動權益保障,法律也不能有效地爲他們提供必要保障。總之,農民工是被排斥在城市之外的邊緣羣體。

4.1.3農民工產生的原因:

首先,由於我國的特殊國情即人口基數大,耕地面積小,

不能滿足農民工的生產需要,因此他們不得不進城謀求職業以維持生計;另外,在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因此,無業人員的大量勞動力正好可以爲這一發展提供條件。事實也證明,農民工現已成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主要力量,分佈在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基本上每四個產業中就有一個農民工,尤其是在一些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如加工製造業、建築業、採掘業以及環衛、家政、餐飲等行業中,農民工已佔從業人員的一半以上。

4.2從上面可以看出,農民工在我國處於不可或缺的地位,那麼,對於農民工法律保護當然也應該引起廣大羣衆的重視。在我國,農民工權利的缺失主要表現在:(1)農民工就業權利遭受歧視,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就業不得因種族、性別等受到歧視,可在現實社會中,因爲農民是農村戶口而受到許多用人單位的拒絕。(2)我國現階段對於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制還不完善,許多保險都沒有把農民工列入其可保範圍之類。(3)農民工子女享受教育的權利受到限制。比如,一些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不能成爲城市學校的正式生,並且有些學校根本不接受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讀。

4.3再談談農民工權益遭到侵害的現狀。雖然,我國《勞動法》也規定了只要勞動者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有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也可以認定勞動關係依法成立。但是,由於文化水平,法律意識等因素的制約,要讓農民工自己舉證證明與用人單位有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是相當困難的,從而使農民工在與用人單位無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難以確定他們之間勞動關係的成立。並且,農民工的勞動時間長,一些用人單位爲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幾乎視法律而不見,採取各種手段強迫農民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以說,在農民工當中很少有休息休假的概念,他們平均每天的工作時間大多在十個小時以上,有的甚至達到十六、七小時,遠遠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時間。超時疲勞工作的現象非常普遍。另一方面,農民工進入城市,大多是從事於各種勞動強度大、危險度高的高溫、高空、高化學性的工作崗位,工作環境惡劣,工作條件差,因爲他們的文化水平較低,安全意識也不強,因此農民工工傷事故頻繁發生。最讓人失望的是,他們吃了苦卻不討好,勞動報酬低也就算了,好不容易掙得的工資還常常被無故拖欠。

以上林林總總,顯然不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既然存在問題,我們就應該着手解決問題。

5. 完善我國對於弱勢羣體的法律保護的措施

5.1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2007年底,我國《社會保險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首次審議,內容涉及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此舉爲完善社會弱勢羣體利益保障機制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徵繳仍有困難,社保基金被挪用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新出臺的社會保險法應加重企業繳納保險費用的責任,同時加大處罰力度。完善失業保險制度,不僅僅要有失業保險金,還必須考慮到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死亡保險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在此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助費用等。不能一味將農民工排斥在保險範圍之外。

5.2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比如,規範辦學行爲,提高教學質量、重視人的實際價值、而不能光憑成績來衡量一個人能力的高低,積極發展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爲文化水平低的人民適當開辦培訓班。

5.3完善農民工的再就業政策。對於用人單位來說,要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不能隨意開除職工使其下崗,否則,社會的安定得不到保障,當然也不利於經濟向前發展。對於失業的工人,政府可以免費爲其開設職業培訓班,爲其再就業提供良好的條件。鼓勵農民工自主創業,爲其提供適當額度的貸款。

5.4完善有關的司法救濟措施。 (1)改革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改變“先裁後審”的處理模式。我國《勞動法》

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勢必就會增長勞動爭議條件的處理週期,增加當事人的訴訟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而農民工自身的資源有限,他們在物力、財力、人力上都很難經受的起漫長的救濟程序。因此造成了農民工“怕訴”的現象。

(2加強勞動爭議案件裁判的懲罰性。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用人單位侵害農

民工合法勞動權益的懲罰手段大多數都只是警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等一些程度比較輕微的措施。即使使用罰款的處罰手段,一般處罰額度較小、強度較低,難以達到懲治違法用人單位的效果。所以要保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就還得要加強勞動法律以及其他可以調整勞動關係的相關法律的調控力度,增加法律的威懾力與勞動爭議裁判的懲罰性。比如在標的額大、人數多、影響廣的侵犯農民工勞動權益的勞動案件中,可以採取吊銷營業執照,停業整頓等處罰措施。

(3)加強勞動爭議裁判的執行監督力度。農民工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在

勞動爭議中取得勝訴,往往得到卻僅僅是一紙空文,不能從中獲取任何實質利益,這主要是由於在一般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中,用人單位常常借訴訟之機轉移財產,等到仲裁裁決或訴訟裁判做出後,農民工又面臨用人單位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局面。而因爲保證金的原故,農民工一般又不願申請先予執行。鑑於此,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應該加強對涉及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所做裁判執行的監督力度,建立勞動爭議裁判執行的信息反饋與跟蹤回訪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緩解供需矛盾,擴大法律援助人員範圍,推動城市弱勢羣體法律援助專門機制的建立。積極推動法律援助社會志願者體系,動員有志之士參加法律援助事業。充分利用大專院校法律院系師生資源,將其納入法律援助。免費爲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

值得欣慰的是,現代社會之所以愈來愈關注社會弱勢羣體的現狀及其保護,是文明社會道德水平及法律進化的產物。法律保護社會弱勢羣體體現了法律正義,是消除個體痛苦的人道主義與消減社會痛苦的功利主義的雙重要求。現代法律的一個重要趨勢就是在追求平等保護的前提下,對社會弱者進行有力保護,勞動法脫離私法而獨立發展就是一個明證。一個良好的法律必須是正義的法律,正義的法律必須是關愛和保護弱者的法律。而我國現行的各項程序法和實體法,大多隻確立了平等、公正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導致在處理當事人現實地位極不平等的各類法律糾紛中,只注重對有關各方平等對待,而不能保證弱勢一方得到“特別保護”。因此,我們在司法實務中必須確立注重保護社會弱勢羣體合法權益的原則。保護與救濟社會弱勢羣體,一方面可以體現社會對弱者的人文關懷,改變弱者的不利境況,確保其生存,促進其發展;另一方面可以整合社會矛盾,和諧社會關係,爲經濟健康發展、政治穩定和社會進步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1]王興運弱勢羣體權益保護法論綱。中國檢察出版社,2006.

[2]李昌麒弱勢羣體保護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法學2004(2) .

[3]沈立人中國弱勢羣體。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5.

關愛弱勢羣體的建議 篇七

一、宣傳動員,掀起社區創建熱潮。

自創建活動開展以來,社區在轄區內各駐地單位、居民院落進行廣泛宣傳,通過辦板報、向羣衆發放宣傳單、懸掛宣傳標語、舉辦市民學校等形式,向居民羣衆宣傳創建文明城區的重要意義、創建內容,以及《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使居民羣衆思想上加深了對創建文明城區的認識,居民對20字基本道德規範知曉率達到85%以上,在地區掀起“人人爲創建出力,處處爲新城爭光”的熱潮。

二、深入開展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在創建文明城區活動中,我們以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作爲團結和教育羣衆的重要途徑,在黨員羣衆中開展“倡導做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園”、“一名黨員一面旗,一片真情獻社區”徵文活動,舉辦了《科技之春健康知識講座》、《老年維權知識講座》、《未成年人保護法知識講座》、消防知識培訓、書法大賽等,進行了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知識競賽,講授居民羣衆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開展了“清風送溫暖”、“迎國慶,送光明”義診等活動,深受居民羣衆的歡迎。

此外,在建黨八十七週年之際,召開全體黨員座談會,暢談建黨八十七年來所取得的偉大成就,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祖國建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民生活極大提高,社會安定和諧,拉近了黨羣關係,同時回顧了入黨誓詞,增強了黨性觀念。

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地震就是命令,社區黨支部和社區居委會迅速組織全體黨員及社區居民投入到抗震救災中,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和“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光榮傳統,衆志誠城,抗震救災,並於 5月24日在怡康醫藥超市門前舉行了抗震救災捐款義演。通過深入各家委會、居民院落、沿街門點等形式的捐款活動,共募捐14000餘元支援災區,充分體現了社區居民的愛心和共建和諧社會的決心。

在奧運會來臨之際,我們於8月5日晚組織社區全體黨員和社區居民在華潤萬家廣場隆重舉行了“迎奧運、樹新風納涼晚會”,社區黨支部書記楊菁向廣大黨員、羣衆發出做文明市民、創文明城市的倡議,號召居民羣衆要以主人翁的姿態,大力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做一名有道德、揚正氣的光榮市民。隨後,社區活動隊爲黨員、居民羣衆送上了一臺豐富多彩的文藝演出,豐富了羣衆文化生活,展示了社區居民的良好精神風貌,倡導樹文明新風,表達了廣大居民喜迎奧運的熱情,受到了黨員羣衆的一致好評。8月20日上午,社區黨支部與新城區馨樂智障人士陽光家園在太華路華潤萬家超市門前聯合舉辦了別開生面的“擁抱殘奧、共建和諧、關注弱勢羣體”大型文藝演出,智障人紛紛走上舞臺,展示自我。通過活動讓社會更多的人都來了解弱勢羣體、關注弱勢羣體、關愛弱勢羣體、幫扶弱勢羣體,使他們感受到來自社會的溫暖和關心,爲北京殘奧會加油助威。

10年9月3號,含元西路社區組織居民志願者五十餘人在八府莊十字開展了“爭創文明先鋒愛心守望者”活動。大家帶着文明執勤標誌在路邊向路人發放爭當文明市民宣傳資料,志願者們以實際行動,攙扶老人過馬路,幫老人購物並安全送回家等活動,把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融入到社區平常工作中,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努力創建文明社區。

10年10月,爲紀念改革開放三十週年,我社區黨支部組織了多次豐富多彩的活動,取得了不錯的效果。10月23日下午,社區黨支部組織社區黨員、居民羣衆代表等30餘人前往環城西苑參加“走進歷史,感受鉅變”改革開放30週年大型圖片展,24日在怡康醫藥超市門前組織開展了“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文藝匯演”,24日下午又開展了“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知識競賽”,通過這些活動,歌頌黨改革開放30年來取得翻天覆地的變化,教育全體黨員和居民羣衆繼續解放思想,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