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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上調方案【多篇】

養老金上調方案【多篇】

養老金上調方案 篇一

甘肅省4月份接到國家正式文件後,隨即開始根據甘肅省實際情況制定調整方案。初步方案已在前不久制定出來,目前正在研討論證中,修改完善後,將盡快下發執行。同時,目前網絡上傳播的各類“民間版”調整方案,均屬虛假消息,提醒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佈爲準。

雖然各地公佈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後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甘肅省20xx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養老金上調方案 篇二

吉林省20xx年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目前辦理的資格認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本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認證;

2.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異地或國外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按照規定向市社保局郵寄相關證明;

3.在外地領取待遇且在長春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號)辦理異地協助認證。

特別提醒,在長春市居住且正在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離退休人員檔案信息卡、愛心聯繫卡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通過(指紋+人臉)認證系統進行初次認證信息採集,其中由單位統一辦理退休申報手續的職工,可持身份證直接到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辦理

養老金上調漲工資注意以下幾點:

關注一:調整標準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0xx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0xx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退休人員本人20xx年底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爲基數,按照1%的比例計算。

關注二: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xx年12月31日,年滿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滿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爲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20xx養老金調整相關問題:

問:20xx年企業人員的退休金還會調整嗎?

答:目前20xx年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政策方案具體細則仍未出臺。

問:20xx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出來沒有?

答:20xx年養老金上漲約6.5%,各地正在制定相關方案細則,請耐心等待。

養老金髮放標準及領取要求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簡單來說,參保人員在在職繳費期間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那麼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這充分體現了個人享受的權利與其應盡的義務成正比。即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20xx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20xx年。

有分析指出,如果養老金第十二年上調,將使超過8000萬的退休人員受益,但客觀上也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形成了不可小覷的壓力。加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向前推進,部分地區滾存資金池枯竭,個別縣市出現當期嚴重收不抵支的狀況,地方財政面臨來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壓力,嚴重者“不吃不喝纔夠用財政資金彌補社保缺口”。

在省級統籌的背景下,地區間負擔比的差異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餘缺的差異。人口年齡結構老化且勞動力流出的地區的負擔比高,導致這些地區養老金存在缺口。

例如,20xx年黑龍江省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爲939億元,而當期的收入爲834億元,當期的養老金缺口爲105億元,累積結餘只剩270億元。遼寧、吉林、海南、廣西、江西等地也基本處於當期收支相抵的狀況。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爲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爲: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爲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爲: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爲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爲: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爲基數,20xx年至20xx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xx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爲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爲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xx年起爲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爲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養老金上調方案 篇三

20xx吉林省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國家確定了20xx年養老金5.5%左右的上調比例, 這次調整的特點,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至於吉林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具體詳情可見下文。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25日在發佈會上表示,日前,國務院部署了20xx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工作,決定從今年的1月1號起,爲20xx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是20xx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這個調整也是繼去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同步調整之後的再次同步調整。我們預計,會有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確定5.5%左右的上調比例,是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統籌考慮了經濟發展狀況、職工工資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及人口老齡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後確定的調整幅度。

這次調整的特點,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照顧。同時這次調整注重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平衡、地區間的平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和改革後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

20xx年吉林養老金調整政策估計根據全國養老金上調5.5%的幅度走,雖然20xx河吉林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出,我們先來看下20xx年河吉林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吉林省關於20xx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吉人社聯字(20xx)65號

各市(洲)、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經辦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xx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xx〕37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20xx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範圍

從20xx年1月1日起,爲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標準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爲20xx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齡爲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59元的,按59元調整。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爲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四)其它事宜。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宜單位,其退休人員由基金支付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調整辦法和標準執行。

三、資金渠道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表格,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覈確認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加強領導,精心安排,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協同配合,9月底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吉林省20xx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養老金上調方案 篇四

20xx年寧波市企業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最新方案如下:

近日,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xx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xx年1月1日起,爲20xx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爲20xx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記者從人社部第一季度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此次調整將會使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xx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據瞭解,寧波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在經歷了11次10%的上調之後,去年首次按照6.5%左右的標準上調,今年寧波市漲幅進一步放低至5.5%左右。

記者注意到,此前,人社部也曾表示,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今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強調,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門批准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人社部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五項基金總收入爲1.53萬億元,同比增長26.9%,總支出爲1.18萬億元,同比增長21.7%。

盧愛紅介紹說,此次養老金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照顧。同時這次調整注重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平衡、地區間的平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和改革後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

“在調整過程中,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由於繳費年限、工作年限的不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實際調整水平具體到每一個人,也會有一定的差異。”盧愛紅表示,人社部將在此次調整中指導各地制定本地區待遇調整的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準,儘快把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她還指出,下一步人社部將研究建立兼顧各類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合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養老金上調方案 篇五

4月27日訊,近日,國務院決定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將是養老金“十三連漲”,總體調整水平爲20xx年的5.5%左右,按照國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1月份以後所增加的養老金將隨調整實施時一併發放到位。

爲適度提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老年居民保障水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經省政府同意,日前,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從20xx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20元調整爲135元。

浙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七年多來,參保人數持續增長,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從“制度全覆蓋”到“參保對象全覆蓋”,惠及城鄉千萬家庭。截至20xx年底,全省參保人員總數達到1233萬人,其中60週歲及以上領取養老金人數542.5萬人,養老金髮放率達到100%。

20xx年,浙江將再次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這將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十四連漲”。同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也將在目前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礎上再次提高,據瞭解,本次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調整,將是浙江自20xx年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第五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調整後,浙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繼續位居全國省區前列。再次調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視和對廣大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關心。省政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積極籌措資金,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參保人員待遇及時調整併發放到位。

目前,浙江已基本建成統籌城鄉、覆蓋全民、託底有力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持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浙江已有155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參保範圍,參保進度居全國前列。浙江力爭到20xx年底,實現本省戶籍法定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80%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8%。

其中,主城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全市惠及人數達48.56萬人,其中不繳費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的人數近22.6萬人,佔享受待遇人數的46.54%。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與主城區同步調整,其他統籌地按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的標準調整。

記者從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獲悉,浙江自從去年首次同步調整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目前已惠及全省610萬退休人員,正常繳費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2910元。

據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調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調整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xx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覆而進行。

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60元,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

1.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2.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7%、1%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xx年度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具體標準由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適當傾斜

20xx年底前,男年滿70週歲、女年滿65週歲及以上且不滿80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浙江省20xx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