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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新版多篇

績效工資方案新版多篇

績效工資方案 篇一

爲規範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創建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瞭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後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麼查什麼。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週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佔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爲準。

2、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爲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爲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爲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爲準,每月彙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爲零分,並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爲校區

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 篇二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爲,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覈結果爲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國小統籌,相互調節,合併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範。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爲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覈。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爲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羣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週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羣,屬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覈範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後勤人員績效工資:由於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覈,按後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乾,由校委會組織對後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於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爲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覈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爲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爲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爲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爲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爲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於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餘,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範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文件或證書爲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複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會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佔40%,期末佔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麼第一名就獎100元。

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 篇三

1、師德基本獎:

100元(每月),因違規違紀違法,此項責任人基本獎可降至零。

2、安全責任獎:

100元(每月),因有嚴重影響的安全事故發生,此項責任人當月責任獎降至零。

3、班主任津貼:

100元/月、班。因管理不善,不按時完成規定任務,班風差,學風不正,可按月降發至零。

4、出勤獎:

30元/月、人。病事假扣20元/天(累計往下滾),遲到早退5元/次(一月遲到、早退6次以上);學校集會及教育教學活動遲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缺席扣20元;依據教育、財政、人保等部門的有關規定,連續曠工兩天的扣一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連續曠工四天或一學期累計達10天以上的扣發本學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學期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或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扣發其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5、路隊護送:

少送一次扣5元;因護送中監護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扣護送本路隊者100元並承擔相應的醫療等費用。

6、管理崗位津貼:

校級160(每月)中層120(每月)年級組長20(每月)。

7、教學質量獎:

(1)基本獎:語數外老師60元(每月),術科40元(每月),其它崗位20元(每月)。語數外雙班按0.2記第二班。

(2)質量調研獎:(語數外校內統測)年級組均分按名次計算(語數外雙班按0.2記第二班)

4個班:100元、70元、50元、30元

3個班:100元、60元、30元

(3)畢業班:在中心校統測中,按班計算單科評前十名獎80元。(其他年級組參考此項執行)

(4)爲病事假、公假老師代課的3元每節。(以審覈後的簽單爲準)

8、活動評比獎:

學校舉行的活動評比每項次10元,組織級別(鎮、區、市、省和國家級)以10元遞增。

9、表彰爲校先進個人、優秀班主任:

以50元計算(鎮、區、市、盛國家級以20元依次遞增並以政府或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表彰爲準)。

10、課堂教學評優、論文評比發表及指導獎等:

(1)課堂教學評優:按校、鎮、區、市、盛國家級分別獎10、20、30、40、50、60元

(2)論文評比獎(教育、教學類)按鎮、區、市、省級以上,每篇次按10、20、30、50元給獎。

(3)論文發表獎(教育教學類)按區、市、省級以上,每篇次按40、60、80元給獎。

(4)指導獎(以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爲準且同次同類的不重複計算)按鎮、區、市、省級以上,每次按10、20、30、40元給獎。(指導發表的參考此項執行)

(5)在有關報刊雜誌上報到學校先進事蹟,按區、市、盛國家級,每次按10、20、30、40元給獎。

11、學校安排出語數英綜合檢測試卷以每份20元計算(單項試卷減半);

學校安排必要的加班以每天20元計算。

12、經區教育局同意借用的老師:

實發區教師人均數額。(不含生均數額。)

13、其它未盡事宜。

以行政會、教代會討論決定爲準。(若遇與上級有關細則相悖,以上級細則爲準)

績效工資方案 篇四

根據衛辦3號文件《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爲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覈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並經全體職工審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覈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爲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對象

1、分配對象:爲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爲3人)。

2、不參加分配對象:爲年度考覈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爲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爲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餘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爲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爲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覈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爲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覈公示無意見後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五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爲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爲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爲市人事局、財政局覈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爲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覈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覈掛鉤,根據績效考覈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爲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爲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爲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爲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覈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覈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覈掛鉤,根據績效考覈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覈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覈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覈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覈

績效考覈分爲平時考覈和年度考覈兩部分。

平時考覈重點考覈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覈以平時考覈爲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覈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覈的結果分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覈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爲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爲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覈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覈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覈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