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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一

1、工程項目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含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安裝後,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週一次大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電工作業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7、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公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用電安全

1、廚房內嚴禁吸菸。

2、廚房設備使用後應及時關閉、切斷電源。

3、使用經檢驗合格的煤氣罐,使用完畢後必需關閉總閥門。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筒鋼瓶、火機等,不可放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檢查閥門、氣路、燃氣開關、電源插座及開關的安全情況,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報修,要做好電源和門窗的關閉檢查工作。

6、定期檢查廚房電路、氣路及設備運行情況,杜絕隱患的發生。

7、平時禁用溼布擦拭電源插頭,嚴禁私接電源。

二、操作安全

1、所有在崗廚師及其它作業人員在上崗前應對廚房的所有機械設備性能熟練掌握,方可使用。對機械設備使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備一旦開始作業運轉,操作人員不準隨便離開現場,對電器設備高溫作業的崗位,作業中隨時注意機器運轉和油溫的變化情況,發現意外及時停止作業,及時上報廚師長或經理,如遇到故障應及時報修。

2、在使用刀具時要注意正確的使用方法,不要急抓亂摸刀口,並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傷。廚師及其它作業人員使用的各種刀具應嚴格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時應將刀具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不準隨意借給他人使用,嚴禁隨處亂放,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刀具持有人負責。

3、不得用刀具開啓罐器。不用的刀具要穩當放置在安全刀架上,不得隱藏在櫥櫃或抽屜內,以免誤傷。

4、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竈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用氣制度

(一)使用前要聞氣味,無燃氣泄漏氣味方可開閥門。

(二)開閥門要按以下程序:總閥―表閥―竈閥―點火閥,要火等氣。

(三)關閥要按以下程序:點火閥―竈閥―表閥―總閥。

(四)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後方可離開。

三大紀律

1、不同氣種的燃具是不能通用的,如水煤氣燃具、天然氣燃具、液化石油氣燃具不能通用。

2、“火等氣”,即先點火而後再開氣,這樣安全;相反,若先開氣後點火,氣先流入空氣中,達到爆炸濃度,遇火就會引起爆炸,這樣很危險,所以一定要“火等氣”。

3、使用過程中,應保持室內良好的通風狀態,以便隨時把燃燒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排出室外。

八項注意

1、不得將液化石油氣瓶、煤球爐、柴竈等其他燃料和燃具與天然氣燃具置於同一廚房內使用。經常保持燃具的清潔。

2、竈、表周圍不準堆放廢紙、垃圾、塑料品、乾柴等易燃物品。

3、在使用過程中,如聞到燃氣異味應立即停止使用,關閉所有閥門,並及時檢查處理。

4、停止使用後及臨睡前,應檢查竈前閥、燃具開關是否全部關閉。

5、禁止在裝有燃氣表、竈的廚房內睡覺。

6、爲保證天然氣的正常燃燒和安全使用,無架竈具應安放在耐火的竈臺上,竈臺高度在600-700毫米爲宜。爲保證竈具的燃燒熱效率和防止火焰被風吹滅而引起事故,竈具要安裝在避風的地方。

7、竈與竈之間距離不小於500毫米,竈具不應直接安裝在氣表之下,距氣表的水平間距不應小於300毫米,氣表距地面爲1.6米。

8、要學會調節風門,根據火焰燃燒情況調節進風量的大小,以防止出現脫火、回火和黃色火焰。用旋塞閥調節火焰大小時,一定要緩慢轉動,切忌猛開猛關,以防損壞。

天然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員工必須熟練掌握天然氣的使用方法,瞭解其火災危險性。

2、掌握天然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3、天然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並作好開關登記。

4、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6、廚房內使用天然氣竈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天然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並作好開關登記。

天然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瞭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並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後開氣。燃氣竈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採取通風措施,並向工程部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後方可離去。

四、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並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五、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爲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菸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六、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七、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三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於動火作業結束後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範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並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覈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