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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篇一

一、爲了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力度,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預防發生,確保施工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

二、明確安全生產檢查的意義和依據,經過檢查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一次羣衆性安全教育,增加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糾正聲音作業、聲音指揮,檢查依據是建設部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三、明確安全檢查資料,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爲、勞保用品使用、傷亡事故的處理。

四、安全檢查要以多種形式進行。

(1)公司每年組織二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四次定期檢查。

(2)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專業檢查人員負責。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節前、節後安全檢查。

(5)班前、班後安全檢查。

五、各檢查者要作好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職責人簽字。對檢查後所出具的整改意見書所列的資料,應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定人、定時間,在限期內進行整改,並作爲安全管理資料歸檔。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安全檢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生產秩序、保證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爲做到安全檢查、監督制度化、經常化,特制定並執行本細則。

第二章 範圍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項目部所屬部室及與項目部有勞務協作關係的單位或個人。

第三章 職責

第三條 安全部負責制定、修訂本規定,負責組織項目部安全檢查與監督;負責對各部室及施工隊的安全檢查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安全隱患的糾正管理、複查與考覈。

第四條 各部室及施工隊負責組織管理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第四章 管理內容

第五條 安全檢查的原則

一 安全檢查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安全檢查就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邊檢查邊整改和檢查促進整改的原則。安全檢查必須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責任制度。

二 安全檢查應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項目部或所屬部室及施工隊的安全檢查應成立由各級負責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第六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

一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工作與現場安全管理兩個部分,主要是查領導、查思想、查紀律(包括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施工紀律)、查制度、查違章、查事故隱患,尤其是要加強對關鍵生產區域、重點生產部位、安全死角的檢查。

二 基層班組及崗位的安全檢查內容應突出作業環境、人機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及遵章守紀等。

第七條 安全檢查的頻次

項目部對部室的'安全檢查或抽查,每月集中組織一次,安全部安全檢查每天一次,生產班組每天二次,崗位工人堅持每日巡檢。

第八條 安全檢查的方式

安全檢查採取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檢查、不定期檢查等方式進行。

一 日常檢查

1、生產崗位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認真作好班組維護作業的檢查;

2、主管領導或專職安全監督員堅持每週對所管轄範圍內進行系統的檢查;

3、非生產崗位人員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和工作性質,在工作前、工作中和下班前進行檢查;

4、項目部領導和各部室應經常深入現場,在各自分管業務範圍內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安全部應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的經常性檢查,各級安全監督員應加強對直接作業環節的安全檢查;

6、值班幹部或帶班作業的幹部,應對一崗一責制的落實,崗位交接班檢查、重要施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監控,堅持值班期間的巡迴檢查;

7、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特種工作的要求落實本崗位的檢查制度。

二 定期檢查

1、季節性檢查是根據春、夏、秋、冬四季不同氣候環境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的檢查。

--春季檢查以防潮溼、防雷電、防靜電、防解凍跑漏、防春季流行病爲重點;

--夏季檢查以防雷雨、防梅雨、防中暑、防淹溺、防食物中毒、防電擊、防洪防汛、防颱風以及防暑降溫爲重點;

--秋季檢查以防火災爲重點;

--冬季檢查以冬防保溫、防凍防瀑、防滑、防氣體中毒爲重點。

2、節日檢查

--節日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器材以及是否制定節日安全生產措施情況進行檢查;

--節日期間對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生產值班、門衛值班、單位領導值班、崗位工人上崗等方面進行抽查。

三 專業檢查

1、設備檢查:以設備的安裝質量、安全操作、檢修作業、維護保養、安全技術性能爲重點的檢查;

2、交通安全檢查:以機動車輛技術狀況、安全駕駛、十八法管理、車輛“三檢”制度爲重點的檢查;

3、防火安全檢查:以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消防設施、安全防火制度、工業動火爲重點的檢查;

4、特殊設備檢查:以起重設備、壓力容器、電器設備、安全裝備的定期技術檢查爲重點的檢查;

5、其它檢查:包括防雷接地檢測、可燃氣體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監測、“三同時”驗收等。

四 不定期檢查

1、對重點要害部位、關鍵裝置、主要生產設備或施工機械,上級主管單位應對其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2、單位領導應對下屬基層車間(隊)或班組的安全活動情況、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3、對非生產作業場所、公用設施、後勤、項目部辦公區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五 其它類型的檢查

項目部就建立健全接班檢查、巡迴檢查和作業檢查制度,建立領導承包檢查、幹部值班檢查、查崗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九條 安全檢查記錄

一 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記錄表)。

二 安全檢查的原始記錄、隱患整改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專項技術檢測等。

三 隱患整改通知單由檢查部門簽發,必要時經項目部主管領導簽署後發出,隱患所在單位負責簽收並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 安全檢查的組織和考覈

一 安全檢查的組織

1、安全檢查實行分級組織、分級負責,各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對所屬部室的安全檢查負領導責任;

2、對於迎接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或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的檢查)工作,由項目部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主抓、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3、專項檢查的組織工作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

4、上級單位組織的重要的、大型安全檢查活動,項目部應成立領導小組,以加強對自查自改工作的領導;

5、項目部或各部室,應對所屬施工隊的安全檢查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考覈;

6、項目安全部負責各級、各項安全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 安全檢查的考覈

安全部應定期對各部室、施工隊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覈,督促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如發現安全檢查不落實,安全檢查記錄不全等問題,應按違章行爲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安全監察部制定。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情況在本細則的基礎上制定詳細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本細則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篇三

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爲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促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範和減少事故,根據(安監總管三[20xx]103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要求

2.1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風險管理要素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2.2 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

2.3 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範措施,落實監控責任, 防止隱患發展爲事故。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範措施, 並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4.1 隱患排查方式

4.1.1 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科學整合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4.1.2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 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4.1.3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爲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爲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4.1.4 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佈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4.1.5 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爲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颱風、防洪、防暑降溫爲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爲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爲重點。

4.1.6 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 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幹部帶班 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1.7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後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4.2 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4.2.1 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頻次應滿足:

(1) 裝置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於 2小時,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於1小時,宜採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基層車間(裝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週組織一次隱患排查,並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彙總;基層單位(廠)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 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應根據季節性特徵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 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於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週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3.2.2 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企業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佈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 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佈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 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4.1 安全基礎管理

4.1.1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4.1.3 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4.1.4 企業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1.5 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4.1.6 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4.1.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4.2 區域位置和總圖佈置

4.2.1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4.2.2 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範情況。

4.2.3 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

4.2.4 企業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佈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櫃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4)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4.2.5 其他總圖佈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築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4.3 工藝管理

4.3.1 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4.3.2 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xx〕116 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4.3.3 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重點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4.4 設備管理

4.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4.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 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4.5 電氣系統

4.5.1 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4.5.2 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築、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4.5.3 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4.6 儀表系統

4.6.1 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4.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4.6.3 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篇四

第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各項規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落實主體職責,糾正違法行爲,排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第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遵循“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各職能處室依據處室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企業等危險性較大行業的監督檢查,並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列入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第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可採用對被查單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檢查、安全生產專項監督檢查或綜合監督檢查、單獨組織檢查或會同有關部門聯合檢查等多種形式進行,並統一採用相關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第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在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應有2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併爲被查單位保守技術祕密、商業祕密。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第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每次監督檢查時,應填寫《現場檢查記錄》,逐項填寫被檢查單位名稱、檢查的時間、地點、資料、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景,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景記錄在案,並向局領導及時彙報。

第六、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爲,應當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對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時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結束經被查單位申請、職能處室複查後,下達《整改複查意見書》,直到徹底糾正或整改合格爲止。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爲,應依相關程序進行處罰。

第七、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使用。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和恢復生產經營或使用,監督檢查人員應事先向分管局長或局長彙報,經同意後實施。

第八、各職能處室應每月將檢查情景進行彙總、分析。並將檢查情景及時登記到隱患排查治理臺帳。檢查記錄應妥善歸檔保管。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爲了貫徹落實集團總部的安全檢查要求,規範檢查流程管理,充分發揮安全檢查對預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進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及其下屬各單位。

3.基本內容

3.1安全檢查的類型

3.1.1綜合性檢查和專業(項)性檢查

綜合性檢查是成員企業/項目部對生產/運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綜合性的安全大檢查。

專業(項)安全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於檢查難度較大問題/存在的隱患/整改的措施/設備設施/等等。

3.1.2按時間檢查

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日常)/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

3.2檢查組織

3.2.1集團範圍內安全檢查由集團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由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參加。

3.2.2各成員企業/項目部安全檢查由各成員企業/項目部負責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由各成員企業/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參加。

3.2.3部門安全檢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代表/兼專職安全員參加。

4.檢查內容

4.1《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落實情況。

4.2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貫徹情況,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4.3安全例會、安全教育開展情況。

4.4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情況。

4.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6危險源、危險場所安全監控措施落實情況。

4.7生產場所各類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情況。

4.8現場的文明生產情況和作業環境條件。

4.9消防、用電、倉庫管理、車輛安全、食品衛生等工作情況。

4.10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4.11事故處理情況。

4.12各種安全基礎檔案。

4.13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情況。

5.基本程序

5.1檢查計劃

5.1.1置業集團安全管理辦公室每年12月底,在制定下一年度安全計劃中制訂檢查計劃。

5.1.2成員企業/項目部在年度安全計劃中制訂安全檢查計劃。

5.1.3每次檢查前應制訂具體的安全檢查實施方案。

5.2檢查流程

5.2.1每次檢查前,由主管領導提出檢查目的和要求。

5.2.2確定參加檢查的人員。

5.2.3編制安全檢查表(內容)。

5.2.4確定具體實施時間。

5.2.5檢查結束後應編制書面檢查報告。

5.3問題處理

5.3.1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人員違章作業應立即制止,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3.2檢查中發現隱患應立即督促落實整改。

5.3.3安全管理部門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向隱患單位、部門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5.3.4一時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隱患單位應提出整改處置方案及整改前的防範措施,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備案。同時由隱患單位會同負責安全管理部門劃分隱患級別,實行動態管理,直至事故隱患消除。

5.3.5分級建立隱患檔案,掌握隱患分佈情況,一般隱患由隱患單位及各成員企業/項目部負責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重大隱患同時列入置業集團安全管理辦公室監管範圍。

5.3.6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具體責任人和整改期限。

5.3.7隱患整改完畢,應通知負責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5.4檔案建立

5.4.1每次檢查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表。

5.4.2違章處罰、隱患整改等相關情況應存入安全檢查檔案。

5.4.3安全檢查檔案應分級建立,專人管理。

5.5分析檢討

5.5.1每次檢查結束後,組織檢查的單位要組織檢查人員對被檢查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分析和總結。

5.5.2組織單位應提供深入、完整的檢查報告,分析並檢討檢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並以適當形式上報公司領導,下發相關成員企業。

5.5.3被檢查單位應按照檢查單位提出的整改建議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形成完整的整改報告,上報檢查組織單位。

6.考覈與獎懲

6.1安全檢查作爲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逐級進行考覈。

6.2安全檢查結果作爲上級考覈下級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據,一年內被上級單位下達兩次以上重大隱患整改通知或對隱患整改率達不到___%的單位,年度安全考覈不得評優。

6.3不認真執行本制度,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不積極進行整改,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6.4在安全檢查中做出突出貢獻,多次排查出事故隱患或排查出重大事故隱患的,或者挽回經濟損失數額較大的幹部、員工,由所在單位提出獎勵意見,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批覆執行。

7.附則

7.1本制度由集團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7.2各成員企業/項目部根據行業特點,在本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安全檢查細則。

7.3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篇六

一、總則

1.1生產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廠安全檢查管理工作。

1.2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二、檢查方式、組織方法和檢查內容

2.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安全人員、技術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每週檢查一次。檢查需填寫《安全檢查整改記錄》。

2.2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範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迴檢查,並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檢查以查違章、查隱患、查管理爲主要內容。

2.4季節性安全檢查

2.4.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爲重點檢查內容;

2.4.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爲重點檢查內容;

2.4.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爲重點檢查內容;

2.4.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爲重點檢查內容;

2.4.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檢查。

2.5專業性安全檢查:

2.5.1檢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

2.5.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等;

2.5.3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2.5.5檢查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2.5.6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檢查設備開停工等安全狀況;

2.5.8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

2.5.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和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

2.6節假日安全檢查

2.6.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爲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2.6.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生產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並做好記錄;

2.6.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a: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c: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d: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e: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f: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g: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2.7不定期安全檢查

2.7.1新、改、擴建裝臵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臵開停工前、檢修後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

2.7.2各級安全檢查,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2.7.3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車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兩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於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採取並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後定出計劃,按期解決。廠裏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2.7.6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採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並由生產部監督執行;

2.7.7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分別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2.7.8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經生產辦簽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並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隱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2.7.9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保存備案;

2.7.10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車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三、隱患整改

3.1事故隱患範圍

3.1.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3.1.2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隱患; 3.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3.2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3.2.1事故隱患治理項目實行分級管理,生產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況和效果考覈驗收等管理檔案,並負責日常的隱患治理項目的監督檢查及備案工作;

3.2.2對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資金來源、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兩不推"(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

3.2.3對一時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強監護;

3.2.4安全主管領導須對事故隱患的整改負首要責任,技術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負責。

3.3各部門及車間負責對所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全面的組織實施,按計劃完成,並做好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3.4治理項目竣工驗收

3.4.1已竣工的隱患治理項目經試運轉基本正常後的2個月內,報請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組織考覈、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填寫竣工驗收表,建立竣工檔案;

3.4.2項目驗收合格後,由車間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轉入正常維護管理。

3.5車間要高度重視事故隱患的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安全生產檢查小組依據發現事故隱患的難易程度,隱患危險性,發生事故的後果程度及事故隱患處理情況等內容,進行綜合評定,對發現重要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同時對不認真進行事故隱患整改而釀成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篇七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化、制度化地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糾正違章作業,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防止工傷事故、防止職業病危害事故、防止設備事故,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項目安全檢查。

第二章: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與領導

第三條項目安全檢查每月至少開展1次,項目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專業性、季節性安全檢查根據具體情景實施,也可將這三類安全檢查結合起來進行。施工隊伍安全巡檢每月不得少於4次。

第四條:安全檢查的資料和方案由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本項目情景確定。

第五條:安全檢查組應由項目負責人、安全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會及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成員必須職責心強、業務熟悉的人員擔任。

第六條:項目組織的安全檢查,其檢查結果應向項目安領導小組彙報併發文通報下屬施工隊,同時上報公司主管部門。項目組織的安全檢查,應做好記錄,同時上報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的要求

第七條:安全檢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檢查表,按照表上資料逐條進行對照檢查,防止走過場(臨時突擊檢查除外)。附:檢查表。

第八條:安全檢查組成員應密切配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使安全檢查到達預期效果。

第九條: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發現需要整改的,發出整改通知書,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應當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並採取有效的臨時保障措施。同時各施工隊必須將整改情景向項目安保部作書面彙報。

第十條:安全檢查中如發現有嚴重危及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景時,應立即責令停工,並立即報告領導,及時研究,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安全檢查發現違章行爲時,應按有規定當場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安全檢查結束後,應督促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景。對整改不力的單位要重點加強處罰,直到停工整頓。

第十三條:各施工隊要建立安全檢查檔案。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結束後,要認真研究總結,表彰先進,鞭策落後,並以此爲據,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五條:受檢單位應支持配合安全檢查組的工作,如實彙報有關情景,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方案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檢查資料:查各施工隊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查安全意識是否增強、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隱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設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條:檢查時間安排:項目於每月末對各施工隊伍檢查一次;各施工隊伍於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條:檢查人員組成:

項目: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分管安全副經理任副組長項目安保部、綜合辦公室、工程部、人力資源部、工會有關負責人組成。項目安保部爲安全檢查具體實施部門。

各施工隊伍:各施工隊安全領導小組由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爲組長,生產副職爲副組長,施工隊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班組及工區:由班組長、作業隊長組織現場安全員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檢查的方式與方法:

(一)檢查方式

項目的安全檢查爲日常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日常性檢查:即經常性、普通性的檢查,項目每週至少檢查一次;攪拌站的安全檢查每月至少1次;

2、專業檢查:針對各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特殊場所進行檢查。

3、季節性檢查:根據不一樣季節開展檢查。

4、節假日前後檢查:針對節假日前後職工思想易分散而進行遵章守紀檢查。

5、不定期檢查:機器設備、裝置在不開工、停工、檢修中以及竣工試運轉時進行檢查。

(二)檢查方法

1、首先由各級領導組織布置,成立安全檢查組。項目安保部具體組織實施。

2、召開彙報會、座談會、調查會形式瞭解情景,瞭解不安全因素及生產中異常情景。

3、現場檢查。查遵章守紀,查設備運轉情景。依照公司、項目安全檢查表、班組安全檢查表對照檢查(附公司、項目安全檢查表、班組安全檢查表)。

4、堅持查改結合。經過檢查的手段,到達整改安全隱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檢查檔案。收集基本情景,掌握基本安全狀況,實現事故隱患及隱患點的動態管理,爲及時消除隱患供給數據。

第二十條:檢查出的隱患處理:

(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採取分類排隊,整改時採取相應辦法。

1、立即要整改的問題:凡是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由檢查組簽發停工指令書,被檢查的單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書後立即停工討論整改方案,全力解決人力、物力、財力,促使安全隱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後立即通知檢查組前來複查,經檢查組檢查合格並經批准後才能復工(附停工指令書、隱患整改通知書)。

2、限期整改問題:凡是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比較嚴重,不盡快解決就有可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但由於客觀條件和困難,如購置物資設備或組織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應限期整改好。由檢查組簽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被檢查單位接到通知書後,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實項目、設備、材料、人力、執行者、監督者、保證按期完成。

3、口頭提出整改的問題。對於嚴重違章及一般隱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檢查組彙報檢查問題時口頭逐項提出各類各項問題,落實給職責者,限期整改。

(二)、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準”。

1、三定: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定措施、定時間、定負責人,落實整改。

2、三不準:

①應由隊伍個人整改的不準推給隊伍負責人。

②應由隊伍負責人整改的不準推給主管。

③應由施工隊整改的不準推給項目經理部。

(三)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景及時搞好複查工作。

對簽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安全隱患,檢查部門必須組織力量逐項複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徹底或有革新者,應及時給予表揚、獎勵。凡不認真整改者,對其主要職責者給予批評,經濟處罰,性質嚴重的簽發停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