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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務員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酒店服務員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關於酒店的考勤規章制度 篇一

1)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 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於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爲準。

3) 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 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 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警告處分一次,並處罰款50元。

6) 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爲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 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 私自塗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 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 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准後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 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

4)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5) 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爲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第一文庫網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 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 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僞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 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覈准,三天以上由人事部覈准,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a) 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後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 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 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並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 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 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 喪假:?

a) 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 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 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 計劃生育假

a) 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 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 工傷假

a) 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 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 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 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 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 請年假者,須於兩週前填寫申請表並辦理審批手續。

e) 基於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爲補貼,標準爲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 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 其他休假

a) 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範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 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 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 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僱。 b) 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覈准者不在此限。?

c) 特准病假以半年爲限。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關於酒店的考勤規章制度 篇二

1、員工應自覺遵守酒店的考勤制度,員工上下班應在各部門簽到。

2、遲到早退所有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3、曠工是嚴重違反酒店規定的行爲,連續兩天或累積兩天曠工,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不予任何補償,以上情況均視爲開除。

4、凡是未經部門主管允許超過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或提前30分鐘以上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半日記。

5、未按酒店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批准而擅自缺勤按曠工算,病假一般情況下,員工有病可到居住的附近地區市級定點醫院就診,如有病不能上班,應在上班前1小時通知部門經理,並在兩日內持醫院所開的病假單(加蓋公章)到部門補辦請假手續,否則,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所休假按曠工處理病假,在考勤時連續計算包括工休日和法定假期、病假期間享受酒店規定的病假工資享受全勤獎,員工患病或因工作受傷其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連續病休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員工,申請繼續工作時需有定點醫院證明病假期過後,如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能調整崗位不願按受調整崗位的雙方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事假,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殊原因,需請假應提前報批休假申請表,事假爲無薪假,不享受全勤獎扣除工資,按酒店規定執行。

6、婚假:在酒店服務區滿一年的員工,結婚可持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員工(女23,男25)可享受10天有薪假期,填報假期申請表並攜帶結婚證書複印件,婚假一次性使用。

7、產假:待產假一線女員工懷孕5個月以上,如不能連續在原崗位工作,可根據部門需要適當安排二線員工,懷孕七個月未到休產期,而無法在崗位工作應向部門經理申請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部門經理及人事部批准可休待產假,待產期間,享受政府規定最低生活費。

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報人事部批准,經理以下人員請婚假、探親假、生育假均需部門經理和人事部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申請以上假期,需人事部和總經理批准。

員工因病或事不能上下班的,需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得事後補假的,按無正當請假或早退處理。

普通員工,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罰款10元,並以遲到早退的時間累計,每累計4次,按曠工處理。

員工因病或事請假1天主管領導批准,請假3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需提前以書面形成提出,無特殊情況不允許打電話或事後補假酒店員工考勤規章制度,否則,按曠工處理,因特殊情況需續假者應提前書面報請總經理或主管領導批准,方可續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按缺勤3天處理,1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3天,酒店有權責令其停職反省,停職期間停發工資及獎金,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5天以上,酒店有權對其開除。

關於酒店的考勤規章制度 篇三

考勤:

1、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串崗、不準隨意調班、經領導同意方可,未經同意者沒有滿勤獎,如有特殊情況可以請示領導。

2、遲到1次(十分鐘之內)罰款5元有滿勤,遲到三次無滿勤(十分鐘之內)遲到半個小時罰款10元,遲到1小時扣半天工資。

3、病假1天扣1天,出示病志、事假1天扣2天,沒有滿勤獎。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酒店自動開除,行爲保證金不退、無工資。

5、請假提前申請,如領導未同意按曠工處理。

儀容儀表:

1、上崗前必須着裝統一,穿工作服佩戴工牌,違者罰5元。

2、女員工淡妝上崗,長髮盤起、短髮不過領;男生不留鬍鬚,違者罰款5元。

3、上班前不喝酒,不吃異味食物,上崗不準吃零食,違者罰款10元。

日常行爲制度:

1、發現的餐具或物品如有丟失或破損按原價進行補償。如有丟失或破損不報者按原價的雙倍進行賠償。

2、週二到週日衛生不合格者一處扣1元,週一大掃除發現一處扣2元,2處3元,如被顧客發現餐具未淨,被客人投訴罰款10元,包含椅套衛生。

3、站立式服務,站姿端正,舉止大方,開餐時間倚靠它物站立者予以5元扣罰。

4、不準在酒店拉幫結夥,排斥新員工,不準起內訌、是非、做出不利團結的事,工作時間吵嘴、打架者,按情節輕重扣罰,輕者給予50-200元罰款,重者開除並扣罰300-500元或交予警方處理。

5、當員工跟客人相遇時,請立即跟客人問好,並且讓顧客先行,未做到罰5元。

6、工作時間不允許亂串崗,不管上哪得跟領導請假未做到罰5元。

7、無條件服從領導安排,先執行後投訴,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對上級要尊敬,對同志要團結,如有不服從管理、頂撞上司者罰款50-100元。

8、本店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等,注意自己工作區域節能方面等,交接班要明確,下班後得和領導和夜班班長打招呼,沒做好罰款5元。

9、上菜不報菜名,菜齊後未告知客人者一次罰款5元。

10、上班時間不準偷吃客人剩下的食品,發現者扣50元-100元。

11、不得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得做有損酒店的事,輕者罰款50元-100元,重者開除。

12、工作時間大聲喧譁打鬧者罰款5元。

13、吃員工餐浪費飯菜者、倒飯者罰20元。

14、若因工作失誤,傳菜員傳錯菜,服務員上錯菜造成客人不買單,此菜由服務員、傳菜員全單賠償。

15、在工作中引起客人不滿,遇到客人投訴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1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16、工作時間竄崗、脫崗、看書、看報,私自外出者一次處以10元罰款。

17、不注意節能、浪費水、電、氣者一次罰款10元,

18、工作時間私自接打電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吸菸、酗酒、睡覺給予20元罰款。

19、店內物品不得帶出,如在離店查包時發現店內物品,視爲偷盜處理。發現一次開除,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下班後不準再二次返回店內,不準在店內逗留。

20、員工親屬、朋友來店內用餐消費,可享受打折(打多少折再定)加菜優惠待遇,但工作時間員工不能陪同消費,其他時間必須換下工作服,違者罰款20元-50元。

21、服務員下錯單,菜品如能及時推出未造成損失不予罰款。

入職、離職制度:

1、新入職員工須上交身份證複印件和一寸照片1張,服裝押金100元並填寫入職表,審覈後方可入職。

2、新入店員工,試用期爲3天,如不合格,不給工資,試用期過後爲正式上崗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如不滿整月在工作10天后給予1天工休。

3、員工離職,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上交離職申請,如1個月內有新人到崗,試用期過後能獨立工作、離職員工方可交接工作並給予次日辦理離職手續,同時上交店內所有物品,並馬上離開酒店(包含寢室)如1個月內沒有新人到崗離職申請期滿者,酒店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如一個月內未經批准擅自離職不給予辦理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