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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師範大學招生章程【精品多篇】

陝西師範大學招生章程【精品多篇】

章 錄取原則 篇一

第十三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大學聯考加分)提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浙江省、上海市按照省級招辦2017年錄取工作方案有關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我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全國性大學聯考加分優惠政策。各專業(類)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他有關補充規定。報考師範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同時參考陝西省教育廳發佈的《陝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須爲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關於印發<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號)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除按省級招生辦公室要求填塗有關表(卡)外,還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並於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結束後、大學聯考錄取結束前將省級招生辦公室蓋印確認的申請書傳真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同時電話告知並確認傳真接收成功,否則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對於符合我校錄取標準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檔成績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錄取原則(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類)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若有退檔則可順延錄取),其他省份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類),各專業(類)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類)志願順序安排錄取專業(類),未被所報志願專業(類)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參考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特長及身體條件等綜合考慮安排錄取專業(類);不能滿足所報志願專業(類)且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在投檔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順序志願投檔批次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平行志願投檔批次按投檔位次確定。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須達到 BB,其他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辦公室和我校已公佈的相關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同位次及專業調劑錄取時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內容。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英語、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創新實驗班)、翻譯)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餘各專業(類)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二十條 體育教育專業免費師範生錄取原則:考生戶口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投檔後,我校按省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考試成績相同者,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體育教育(創新實驗班)非師範生錄取原則:考生戶口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投檔後,我校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考試成績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第二十一條 我校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藝術類招生及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簡章。若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確定投檔方式及錄取原則,以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政策爲準。

第二十二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雙語班(協作計劃)具體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學生的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國家專項計劃、保送生及華僑和港澳臺地區學生的具體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聯合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章 其他 篇二

第二十五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局覈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詳見2017年新生繳費須知。如果上級部門或陝西省物價局調整當年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我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免費師範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和國家專項學生錄取入學後的待遇及就業問題執行國家相關政策。詳見《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修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和我校就創網(http://job.。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組織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學後按照專業(類)當年分流辦法進行分流。

第二十九條 爲了保證學業優秀、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獎、助、貸、補、減、免、償”助學體系,詳見我校學生資助網(http://zzzx.。

第三十條 我校本科招生諮詢電話:029-85310330,傳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通訊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20號陝西師範大學教務處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710119。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參與、監督招生工作,招生監督電話:029-85310302,舉報郵箱:jiwsh@。

第三十二條 若與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政策不一致,以調整後的規定爲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陝西師範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篇三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議;對學校本科招生規模、招生計劃編制及招生宣傳工作提出建議;聽取學校本科年度招生工作計劃和總結;監督檢查本科招生工作,並提出整改意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本科招生工作計劃、年度招生工作總結;審議本科招生年度總規模及分專業招生計劃;審定年度本科招生章程;審定年度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的實施辦法及錄取規則;審定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入選資格;監督檢查本科招生工作及信息公開實施情況;考覈各學院本科招生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受理本科招生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銜接教育部本科招生主管部門,負責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類)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開展招生宣傳、諮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組織實施本科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