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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制度辦法(多篇)

教師考勤制度辦法(多篇)

教師的考勤制度 篇一

爲嚴肅校紀,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永興縣教育局“教育提質決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以內由校長批准。經批准後,教師持假條、調課單到辦公室登記,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後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到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需調好課)到醫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縣級以上含縣級)。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爲長期病休人員,列爲編外休息。不享受當期、當年出勤獎 。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的假期以國家規定,上級審批爲準。待遇福利,以上級規定爲準。

a、婚假: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

d、流產(採取上環措施失敗者):

e、做上環手術:

f、陪護產假:

g、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

h、教職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假:

i、教職工子女結婚假:

(3)曠工:未經請假和請假未批擅自離校,超假及在請假中弄虛作假的均屬曠工。曠工一天,扣罰50元;曠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曠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計曠工15天,以簽到爲依據),報縣教育局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自己調好課。由分管處室填寫出差單,。縣內由分管校長審批,縣外由校長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覈銷逾期差旅費並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簽到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閒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幹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學科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教師考勤辦公室按月彙總。

(二)考勤細則

1、學科組長及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併計算。

3、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後,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考覈辦法

1、缺勤考覈

⑴病假十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1分)。

⑵ 事假五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2分)。

2、在崗考覈

⑴無故缺課1節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2分/節。

⑵私自調課,調課雙方各扣罰5元/節。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各扣罰1分/節(以查實爲依據)。

⑶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3分/次。

⑷坐班簽到制:堅持每日坐班簽到制(坐班:原則上每天7小時: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每天上下午簽到一次(簽到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週五只上午簽到。簽到地點:各年級辦公室,行政人員、教輔人員簽到地點:辦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簽到,視爲曠工一天。出滿勤150元/期,缺籤一次扣罰3元。(病假、事假未簽到不享受當天的簽到津貼,也不算缺籤。公假、出差未籤,算正常的簽到。培訓、學習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不享受簽到津貼。)嚴禁雙方代簽,若雙方代簽,經查實,均視爲缺籤一次。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考勤人員應如實考勤,若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經查實,每次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⑸學校及學校以上級的會議(含行政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各種集體活動:缺席1次:扣罰2元(校級)﹑扣罰5元(學校行政會議、校級以上會議)。 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⑹若教職工缺勤、缺崗,所在班級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財產、人員重大損失,除按上級有關追究相關責任外,並扣罰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辦公室按周統計,按月公佈。

教師考勤制度 篇二

爲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衆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爲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籤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羣衆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覈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覈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覈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覈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覈,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爲全勤,並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爲上午8:00前,第二次爲下午3:30後,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週統計一次,並予以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覈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教師考勤制度 篇三

爲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拜城縣第二國小考勤細則》,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行政辦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保衛處、行政辦等科室進行通報籤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後,方可離崗。若由於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保衛處,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後及時補籤書面假條,上交行政辦存檔。行政辦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彙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覈。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後應立即到校長處或行政辦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爲一週;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爲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爲6天。(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3、考試假、培訓學習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考試期間一律爲公假,其餘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爲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爲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爲護理假。(備註:均爲連續計假)

5、探親假。根據教育工作的行業特點,探親原則上應放在全縣教育系統正式放假以後寒暑假期間,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具體事宜按照國家或教育行政部門文件執行,提前離開的按照事假處理,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凡不享受探親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所謂探親假是指夫妻雙方父母均不在當地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探親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准;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並儘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爲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事假。工作人員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備註:按課時請假:一天內請假時間到達4節課,按事假半天計算;一天內請假時間在2節課內,且不影響正常上課,能完成當日教學任務的,不計算請假時間,但一個月內累計請假課時到達4課時按事假半天計算,累計請假時間超過4課時按一天計算(帶病堅持工作期間看病打針者除外)。

(四)、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預備鈴之前,預備鈴後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羣衆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記;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均視爲曠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週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穩定。

1、假期前後政治學習、全校性的 羣衆加班,由行政辦負責,不納入績效考覈,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行。

2、全校性應急例會、週一教職工大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行政辦或工會負責考勤,按照學校績效考覈辦法,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覈。其結果將作爲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升旗、業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按照本科室績效考覈辦法執行,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覈。其結果將作爲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穩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於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覈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保衛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二、審批權限

1、教師當天臨時請假。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科室主任審批,不需填寫請假單;離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長審批;

請假在6-30天,由校長審批;

請假在30天以上,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羣衆加班、校內外羣衆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覈辦法執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一般下發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書記請假。

三、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務學習、週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後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計假,含羣衆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在列入績效考覈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應急例會、週一教職工大會考勤由行政辦負責,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覈,升旗考勤由德育辦負責,每月彙總一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個人師德師風績效考覈;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工會負責、每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

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覈。按照學期計算,無缺勤的,在績效考覈中單獨設立全勤獎。其餘均由本科室負責考勤,納入本科室相應績效考覈。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公假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缺課一節扣除6元,頂課一節補6元,在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計之列;公假期間產生的超課時由學校支付,由教務處負責彙總統計超課時。

四、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後,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覈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月累計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計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規定:女50歲、男55歲以上者,工齡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歲、男55歲以下者,工齡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當月無全勤獎。(備註:須出具縣級公立醫院診斷證明在家休息證明)

住院病假規定:

40歲以下縣級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當月無全勤獎。

40歲以上縣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區級住院不扣發工資。但當月無全勤獎。

住院病假規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院住院相關手續,如需往上一級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無轉院手續按縣級醫院扣發標準執行。

4、遲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曠課一節扣除50元,曠職一天扣除100元,在兩節(或兩天)以上扣除200元,曠課、曠職同時累加。

6、其餘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備註: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德育辦按照師德師風績效考覈辦法執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行政辦負責彙總構成通報納入應急績效進行考覈。

3、計劃外受孕手術,按病假各條款執行。

4、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定(法定節假日算在內)

工資照發,但不能享受全勤獎。

5、請假教師愈期後,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週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於學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學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覈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覈不得評優,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覈不合格,根據當年考覈要求,以考勤爲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註: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裏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後報教育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拜城縣第二國小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五個科室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後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每處扣款10元,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並追究相應職責。

五、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後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行政辦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爲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督。

此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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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簽到制度 篇四

爲進一步嚴明組織紀律,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時間,提高教學質量,切實規範學校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對正常工作時間的上班(上課、早讀晚自習)開會和有組織的集體活動均予以考勤登記。

1、冬春季簽到時間:

上午簽到7:30-----8:50 上午簽退11:15-----12:10

下午簽到1:40-----2:20 下午簽退 4:20-----5:00

夏季簽到時間:

上午簽到7:30-----8:50 上午簽退11:15-----12:10

下午簽到2:00-----2:50 下午簽退 4:40-----5:30

2、簽到考勤辦法:

① 每天在點到機上籤到四次,另加每天兩次隨機抽查。簽到以點到機記錄爲準,在簽到時間以外算缺籤處理。當天四次簽到加上兩次抽查全到爲當天滿勤。缺勤一天以曠工論處,扣除績效工資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曠工半天論處,扣除績效工資29元,每天缺籤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曠工半天論處。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獎爲40元。每月累計缺籤6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③每月請事假超過三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每月病假一週以上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每月事假一天內,不扣考勤獎,二天至三天內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內不扣考勤獎,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計算。

⑤當天考勤結果,第二天進行公佈。考勤按月考覈彙總,所扣金額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如績效工資不夠扣除,此種情況將向教委有關部門彙報。

⑥當日值班領導應對早讀、晚自習、上課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遲到、早退應及時與有關教師聯繫。教師曠課一節扣除20元

⑦當日值班領導應把當天考勤檢查的有關情況在校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

二、會議考勤制度

學校例會、全體教師會議、教研會議、班主任會議以及各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要求參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記錄表上籤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請假制度

1、教師因私事、公事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私事請假自行調好課程;公假三天以內自行調整課程,三天以上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公假內調課以代課計算;病假原則上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以代課計算。

2、請假應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半天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一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

3、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先電話向有關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應委託他人代替履行請假手續或者返校後補填假條。不補假條,請假無效。

4、凡請假者必須填寫書面請假條,月底考覈均以請假條爲依據。

5、在編教師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學校制度執行。

四、查崗制度

學校領導、值班領導以及教務處有關人員將對教師的上課、早讀、晚自習情況每日進行檢查,並對教師的坐班進行不定時檢查。

五、本制度如需改動,需經校委會商議後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臺前按此制度執行,任何人不得做出與此制度不符的決定。

六、本制度從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起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