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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工資的規定【精品多篇】

員工離職工資的規定【精品多篇】

離職的徵兆 篇一

經常抱怨和爭執

員工經常提出反對意見可能是拖延時間等待正式宣佈辭職的一種策略。當接到一項新任務或工作要求時,員工可能會說“讓我先研究一下”、“我手頭忙”或“我覺得這麼做不管用”等。在有些情況下,員工甚至會開始抱怨工作,或者開始說老闆或公司的壞話。

斤斤計較

如果員工經常讚賞其他公司的企業文化,貶低自己的公司,這是他們很可能就要辭職的明顯跡象。對工作不滿意的員工會開始攀比其他企業,就像一個不滿意的丈夫會拿妻子跟別的女人做比較一樣。

辦公室恐懼症

考慮離職的員工往往會找各種藉口遠離辦公室,比如請很多次病假,上班遲到等等。他可能會不準時上下班,找理由提前離開,也可能利用病假和上班空當去見招聘單位。一個對工作不滿的員工一般都討厭一週工作日的開始,因此管理者要留心“週一缺勤者”。

工作效率變低

如果一個勤奮的員工突然變得懶散起來,你應該有所警惕。他可能工作主動性減弱,只是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也可能更頻繁地推遲完成工作的時限,還可能對於下一步的工作準備不足。雖然許多人心裏告誡自己要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實際上卻已心不在焉,也許熱情已跑到即將上任的新崗位上。

參與度減少

在會議上向來發言積極的員工是不是突然變得安靜了?是不是沒什麼特別的原因也不願意參加週末的員工活動?整體的團隊參與度是不是降低了?對工作上的一切事情都漠不關心,是員工即將離職的最大徵兆。如果是管理者打算辭職,那麼他可能變得態度更溫和,待人處事輕鬆愉快,也不急於在最後期限前完成工作任務。

儀容儀表發生改變

一個人在工作場所儀容儀表和行爲舉止的細小變化可以傳遞出重要信息。公司要求上班穿正裝,但是某個員工可能最近開始不太按規定着裝;某個員工可能平時穿着比較隨意,但最近經常穿正裝,說不定他是要出去參加面試呢。

和周圍人的關係不再像以前那樣

拍領導的馬屁時也表現出一種“自尊”;喜歡傳閒話、打小報告的開始“自律”;熱心“公益”活動的人也不再亂摻和;即使以前爲了搞好同事關係搶着打開水倒茶的現在也罷了工……絕不是這些人懂得做人,成熟了,而是他們馬上要離開這裏,用不着再讓自己受委屈。

頻繁請假

如果這個人一向遵守勞動紀律,從不輕易請假而現在突然開始頻繁請假,恐怕就要考慮此人是否準備跳槽,請假無非是去聯繫新單位,或做一些應聘準備。還可能是處理私事,既然準備跳槽,就再也用不着像以往那樣積極表現了。

上網另投簡歷

在招聘網站搜索到自己公司在職員工的求職簡歷怎麼辦?如果該員工是一個表現不佳或一般的人,不用理睬——巴不得他們趕緊走,省得費事。如果是一個表現優秀的。員工或者高層管理人員,應該立刻私底下彙報給人力部的上級——爲什麼不是彙報給該員工的直接上級呢?因爲只有人力部的領導才曉得如何處理員工的離職問題,而告訴這個員工的上級主管的話有時會弄巧成拙,讓員工走得越快。

經常收拾東西搬回家

曾經有離職的員工談到爲什麼要一點一點的搬東西回家:“我對公司很有感情,我也捨不得離開,我擔心自己會動搖,所以我一點一點的搬回去,等到收拾得差不多了我再提出離職,這樣就讓自己沒了後路鐵了心。

不過如果是職業化的員工,那麼他即使到了最後一天上班,也依然會如平常一樣好好工作,認真負責。

員工離職的事前準備 篇二

不管你是被炒掉的,還是自己決定辭職,離職的時候都會很傷心的。你可能不記得做正確的事情,但以下是五件是你應該避免發生的。

1、即使你認爲他們該罵,也不要責罵你的上司和同事。

離職的時候,你的情緒可能會高漲,特別是當你不歡而散時。你可能想衝動地告訴你的上司和同事你對他們的想法。即使他們真的活該被你罵,也不要這樣做。你永遠不知道在路上會遇到誰,也不知道有一天你會和誰共事。與其責罵你的同事,還不如做好工作交接,給公司和同事留下最後一個好印象。

2、不要破壞公司財務或偷東西。

你可能覺得自己被上司誤解了,自己很生氣。然而,故意破壞和偷竊是犯罪行爲。你的行動不僅會破壞自己的名譽,還可能會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3、不要忘記要介紹信。

如果你離職是因爲一些不愉快的原因,這條建議聽起來非常奇怪。然而,你要在簡歷中寫進這次工作經驗,所以要確保自己能從這份工作中得到一個好的介紹信,或者至少是一封中肯的介紹信。如果你是因爲一些可怕的攻擊而被炒掉,這條建議就是不現實的。但是,如果你的離職不是因爲這麼嚴重的事情的話,你就可以向你的上司要一封介紹信,即使起這封介紹信起不到預想的作用。

4、不要向接替你工作的人說上司或者同事的壞話。

首先,這樣做看起來你只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你從中得不到任何東西。其次,你的接任者自己會搞清楚這些事情。最後,這可能會對你自己不利,因爲你的同事可能會和你有完全不同的經歷。

這樣做出醜的人只會是你自己。你的潛在僱主可能會猜測是什麼樣的原因促使你和前任上司的關係這麼惡劣,並懷疑這全是你的錯。

5、不能毫無準備就離職。

機遇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所以不能毫無準備說離職就馬上離職了。雖然當時你情感上得到滿足了,但是如果你之前沒有做過相關準備的話,那你接下來的生活一定會受到很大的影響的。再說,離職不是爲了逃避責任或者是發泄情緒的途徑,離職是爲了調整職業發展方向,爲了以後更好的職場晉升。

對於準備離職人員來說,最好在決定離職之前確定好下一份工作,你可以在離職之前先確定好下一份工作,然後再正式辦理離職手續,這樣也十分有效的規避了離職風險。

離職的相關法律 篇三

2008年1月1日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何時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清晰明確的規定,如下所示: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企業正式頒佈的離職制度必須以法律條文爲依託,在其範圍下結合企業自身特性,進行豐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