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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管理報告多篇

流動人口管理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情況的自查報告

市人口計生委:

根據市人口計生委關於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專題評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召開專門會議,對這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鄉鎮按照上級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這項工作。同時,縣人口計生局成立專門工作小組,認真對照評估標準,深入開展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服務管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由於我縣經濟基礎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員少這樣“一多一少”的特點。通過自查,全縣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3968人,流出人口辦證率爲93%。全縣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89人,流入人口驗證率爲100%。

二、存在問題

1、低生育水平不穩定。從近幾年的情況看,我縣雖然能夠完成上級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但是由於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佔有較大比例, 這些流出人員的婚、孕、育情況難以掌握,爲人口目標的順利實現留下了隱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彈的潛在因素。自查發現,從xx年截止到xx年年年底,全縣流動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計劃內78人,違法生育14人,計生率僅爲85%。

2、流動人口的知曉率有待提高。雖然我縣對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了多次宣傳,但仍有大部分流動人口對自己應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缺乏必要的瞭解,存在宣傳死角,影響了流動人口的知曉率。

3、鄉鎮領導重視程度有待提高。有些鄉鎮領導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認爲流動人口是現居地管理爲主,認爲這項工作不會影響全局,使得流動人口工作很難被擺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動應付。

4、流動人口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能力參差不齊。由於鄉鎮主管領導不重視流動人口工作,因此有的鄉鎮對流動人口工作做不到專人專管。有的鄉鎮流動人口工作人員責任心不足,業務水平不高,很難適應新形勢下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需要。

5、綜合治理力度不夠。部門之間缺乏流動人口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使“一證管多證”、聯席會議、信息通報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實,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使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導向機制有待完善。由於流動人口經費投入的不足,對流動人口的免費技術服務、獎勵、救助、優惠、節育補償等多種形式的利益導向機制只存在於形式,很難落實到位,從而導致流動人口的辦證和驗證積極性不高,辦證率和驗證率達不到考覈要求。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們不能迴避,問題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戰更是機遇,也越能考驗我們的工作水平。這些問題如能得到解決,對推動我縣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上水平、上臺階具有積極作用。

三、下步工作重點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嚴格落實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進一步搞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與相關部門建立定期聯繫制度,協調統一的抓好我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加強各級領導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視程度,提高流動人口管理人員的責任心,讓他們全面瞭解當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狀況,從而理清工作思路,轉變工作方式、方法。

2、創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質量。我們採取“五步工作法”推動我縣流動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質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訪、二送、三跟蹤、四建檔、五反饋。一訪就是通過走訪摸清我縣流動人口底數,保證流動人口信息採集準確及時;二送就是在入戶時爲流動人口送一份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宣傳單、一張生殖健康服務卡、還有一張對沒有辦理《婚育證明》的流動人口催辦通知單;三跟蹤就是對接受服務的重點流動人口實行服務跟蹤,讓他們瞭解計生常識和生殖保健知識,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四建檔,根據所採集的信息及時爲已婚育齡婦女建立各種檔案並保存;五反饋,根據所採集的信息通過信息交換平臺及時反饋到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以便及時瞭解和掌握她們孕育情況。

3、充分運用信息平臺,實行信息交流,資源共享。我

們要充分利用先進的網絡資源,搞好信息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水平,認真做好信息的採集、整理、彙總和提交工作,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完整,做到“證、卡、機”三統一。

【第2篇】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街現有出租屋2.9萬多套,約佔全區的1/5;流動人口約16萬人,約佔全區的1/4,出租屋及流動人口擁有數均居全區前列。如此衆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動人口,使**街面臨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會治安壓力。據**派出所近年統計分析資料顯示,歷年發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動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誠如**街道辦事處歐志雄主任所說的那樣,“構建和諧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對搞好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抓好城市管理、促進全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

一、問題與現狀

(一)出租屋及流動人口基數大,工作任務重,壓力大。

據XX年統計數據顯示,**街擁有出租屋2.9萬套,約佔全區出租屋總數的1/5;流動人口16萬人,約佔全區流動人口總數的1/4。歷年出租屋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動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臨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會治安壓力。近年來,**街黨工委、辦事處歷任領導都充分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歷屆領導班子都把加強出租屋和外來人員管理作爲推動**科學管理、科學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並取得了一定的實際效果。但由於擁有如此巨大的基數,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管理難度大,精細化管理的難度則更大。

(二)現行法律、法規,制約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實際操作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即俗稱的政府2號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規是就城市一般意義的房屋租賃方面的規範性依據,由於種種原因,城鄉結合部街道所轄的出租屋一般爲無辦理報建手續、無法取得合法的權屬證明的違章建築,嚴格說是屬於不具備出租條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現行的法律、法規對類似的出租屋無法制約。另一方面,現行法律、法規對租賃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分別作出了相應規定,但實際工作中個別當事人不履行應當履行的義務,如“不得向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而未取得的單位出租房屋”、“在規定期內依法申報、繳納房屋租賃相應稅款”等義務時,由於取證困難等原因,導致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罰則難以執行、兌現。

(三)管理資源不足,管理難以到位。

鑑於目前街道的運行體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財、物等資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資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備一名出租屋管理員的規定,目前**街雖然配備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員,就XX年統計2.9萬套出租屋數似乎已經滿足了規定要求。但由於街道的安監、打假等部門人手不足被抽調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員中實際從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萬套的數據是XX年的統計數,隨着近年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市城市中心東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場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將原來的2-3層房屋拆掉改建爲6-7層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爲9層;原來6-7層的也加建至9層;有的爲了更好適應租賃市場的需求,在原來每套2居室的基礎上改建爲1居室,據粗略估算,全街實有出租屋數將比XX年統計數增加30%以上,達到3.8萬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備1名管理員的標準,應配備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員,才符合標準要求。由於人手不足,管理難以到位

(四)管理機制落後,管理缺乏有效性。

據調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傳統管理模式,也有將相鄰若干棟房屋圍起來,由出租屋主聯合管理的“圍院式”管理模式,近年還培育推廣出一種由專業物業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託經營管理的“託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種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傳統管理模式仍佔大頭,約佔出租屋總數的70%左右;“圍院式”管理模式和“託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廣的新模式,分別佔出租屋總數的10%和20%左右。比較三種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傳統管理模式由於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較落後,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發的消防安全隱患以及治安、衛生問題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較低,屋主收益保障係數不高,因此稅費收繳難度也較大。“圍院式”管理模式較之傳統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進性,也較好地解決了治安、衛生等問題,但總體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爲基礎,消防安全等隱患仍無法得到有效解決。“託管式”管理模式則相對較好。經試行四年多,專業經營公司根據出租規定對受託的出租屋室內外進行統一整飾、環境改造、實行連片開發、加裝電子門禁、閉路電視監控、封閉式管理、安排專人24小時管理、保潔以及值班巡邏、網上發佈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維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來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員信息資料登記率均爲100%;刑事發案率連續數年始終保持“零”記錄。基本實現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經營者開心”和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發展的多贏目的。“託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會議上作過介紹,引起市有關領導和市出租屋管理領導小組的重視,被確定爲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務示範點。遺憾的是,目前納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僅有5000多套,只佔全街出租屋總數的1/6左右。

二、對策與措施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員管理。

保一方平安,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更是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加強社會公共管理、服務的重頭戲。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城鄉結合部的街道,由於出租屋及流動人口基數大的特點,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是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城市管理,促進全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要加以高度重視,將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納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積極探索適合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方式、方法,採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

(二)精心組織開展“洗樓”行動,摸清底數,爲加強出租屋及人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爲全面掌握全街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的底數,保證信息“完整、準確”,**街將“洗樓”行動作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自選動作,從今年的2月起至6月共5個月時間,對全街範圍內的出租屋展開地毯式的清查,力爭實現出租屋信息錄入率達到100%,流動人口信息登記錄入率達到95%以上,與房屋出租人治安責任保證書簽訂率達到100%,徹底摸清全街出租屋和流動人口底數,爲進一步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爲確保“洗樓”行動順利開展,街道制定了具體的工作實施計劃,以社區爲主體組建16個核查工作小組,明確各社區居委會主任、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站長、警務室負責人爲覈查第一責任人。將出租屋的消防、治安、流動人員信息逐一覈查,發現錯誤或已變更的信息,及時在信息系統和文字檔案中修改或註銷;對新登記的出租屋,分別填寫**市《出租屋棟(套)情況表》、《流動人員信息登記表》,並將有關數據錄入信息系統。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當場教育承租人改進;隱患嚴重的開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作出整改。根據“洗樓”獲取的新數據逐戶登記造冊,完善分類分級管理的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水平。

(三)進一步加大“託管式”管理模式的推廣力度,引導更多出租屋納入有序管理。

“託管式”管理模式是實踐證明是最適合當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實際,最具推廣價值的出租屋管理模式。爲進一步有組織、有計劃地引導“城中村”出租屋從分散性經營管理向專業化、規範化的託管式經營管理模式過渡,**街從XX年初起在全街範圍內宣傳推廣“託管式”管理模式,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導、政策扶持、市場運作、監管到位”的“城中村”出租屋經營管理的新格局。但“託管式”管理模式畢竟是近年才培育出的新型管理模式,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樣,人們對它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推廣工作力度。如通過有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發佈相應的廣告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通過各村公司、社區居委會配合做好所屬幹部、羣衆的宣傳發動工作,引導幹部羣衆加深對“託管式”管理模式的經營管理方式以及實際效果的理解和認識,爲順利推進“託管式”管理模式營造良好氛圍,爲其正常運作奠定良好基礎。

(四)加強指導,政策扶持。

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政策性都很強的社會系統工程,工作難度大,街道工作壓力大、任務重,同時還牽涉到租賃各方的經濟利益。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出租屋管理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經常研究分析出租屋管理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定期組織開展經驗交流,總結、推廣、宣傳先進工作經驗,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針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出臺更具指導性、操作性的管理規定、辦法。對於出租屋數量大、流動人口多的街道,在定員編制上實行政策傾斜,適當增加若干事業編制,並適當劃撥辦公經費,爲精細化管理、服務提供政策保障。

【第3篇】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制調研報告

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制調研報告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流動人口的迅速增長,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給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勞動就業等工作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因此,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已成爲我區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一個難點。

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現狀

近年來,我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堅持人口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原則,把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落實,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呈現出平穩、健康、有序的良好發展態勢。加強領導,實施齊抓共管。區級成立以區長爲組長,分管區長爲副組長,人口計生、公安、工商、衛生、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和重要單位爲成員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領導小組,建立了共管部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鄉鎮級成立由計生辦、派出所、工商、勞動、衛生等相關人員組成的流動人口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層層簽訂了責任書,從上至下形成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網絡,逐步形成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的大格局。加強整治,開展專項行動。今年以來,開展了多次針對出租屋流動人口的全面的宣傳、登記、查驗證專項行動。全區計生幹部與民警、平安服務隊員及流動人口協管員聯合,在白天、晚上分批到各村開展地毯式登記。登記以“村不漏屋、屋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項不出錯”爲要求。今年,全區新登記、查驗證流動人口15000餘人,其中已育齡婦女6099人,並且已經及時錄入wis信息,全區進入微機管理的育齡婦女達到20433人,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爲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打下了紮實的基礎。加強指導,抓好“兩個”平臺。加強了日常檢查、指導、通報和督促,使國家和省內兩個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臺在雙向管理服務中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自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8月20日,國家平臺全區共接收信息714條,已反饋713條,信息反饋率均爲 99.86%。

二、存在問題

雖然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存在一些問題。

1.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還存在一些死角和漏洞。個別地方存在認識上的誤區,沒有真正做到屬地管理,而是認爲流入人口計劃外懷孕,趕走了事,流出人口在外地計劃外生育按統計口徑哪生哪報,不影響計劃生育責任狀指標完成。現如今流出地不允許收取抵押金,也沒有有效的約束手段,更有甚者,外來即不辦理《婚育證明》又不讓你知道去向,即流出地知情不知人,沒辦法,流入地知人不知情,沒措施。從而導致一些偷生人員有機可乘,這嚴重地影響計劃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實。

2.對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查驗、核發力度以及對違反計生政策人和事進行處理較難。對流入我區各鄉鎮的人員,大多是家境較貧寒,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進行處罰,即無物又無錢,起訴到法院,法院也無力執行。有的'三無'人員,在你查證時以各種藉口搪塞你,又無具體制約措施,讓計生工作人員左右爲難。對流出人員說話無人聽,調查瞭解無人在,兌現處理好似'紙上談兵',更有甚者偷偷以外出打工爲由,實際是躲生,但怎麼調查打聽就是不知去向。各地管理規定不一致,對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不到位,所以流動人口計劃外生育後不回原居住地接受處理,也未受到現居住地處理的現象較爲突出和明顯。

3.工作要求的不斷變化,管理措施的不斷推陳出新,個別幹部對這一變化仍然很不適應、不習慣。以往的那種'株連政策'已經被廢除,現在強調文明執法、正確執法、優質服務。個別人對計劃生育'七不準'規定不理解,工作上存在畏難情緒,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管理與服務服務弱化。

4.綜合治理部門齊抓共管的合力沒有真正形成。雖然建立了'綜合治理、齊抓共管'機制,但是有些部門應付了事,認爲我沒有義務爲你開展工作,還有的部門只做表面文章,應付檢查,造成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出現空檔現象。

三、對策及建議

1.強化宣傳,提高各鄉鎮對抓緊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認識。堅持以人爲本,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樸意識服務羣衆。在宣傳的形式上一定要推陳出新,在抓好廣播、電視、文藝宣傳的基礎上,還可以辦一些貼近社會、貼近生活的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等專欄,拓寬宣傳渠道,創新宣傳內容。同時還應進一步加強城鎮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公安、民政、工商、稅務、衛生、勞動、城建等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真正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把工作抓實、抓牢、抓好、抓到位。

2.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制,劃定歸屬、明確職責。爲了杜絕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沾輕怕重'、你推我爭的不利局面,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不斷檔脫節 ,推行計劃生育屬地管理,以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管理爲主,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以現居住地爲依據,劃定歸屬、明確責任與義務,服務管理、情況統計、檢查考覈一律按現居住地管理口徑進行。避免管理主體之間責任的相互推諉,以及對流動人口的重複管理和管理斷層現象的發生。

3.落實管理責任,認真把好'四關'。一是戶籍地把好'流出關',做好'一簽四定一發'即簽定計劃生育合同,定外出地點、定聯繫人、定服務內容、定節育措施,發放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二是現住地把好'流入關',做到'四個到位'即管理職責落實到位、計劃生育證明檢驗到位、流入流出人員清理登記到位、管理服務措施落實到位;三是公安、工商、勞動和用人單位把好'驗證關',要求有關部門在辦理暫住證、營業執照、務工許可證等證照時,查驗經現居住地審覈過的《婚育證明》,企業實行計劃生育法定代表人計劃生育負責制,確保計劃生育縱管到底,橫管到邊;四是房屋出租戶把好'居住關',由村(居)委會與私房出租戶簽定計劃生育協議書,實行'雙籤雙制約',促進戶籍地發證率、現居住地查驗率和有關部門查驗率的提高。

4.切實做好《婚育證明》的查驗工作,建立健全流出地與流入地共同管理的機制。通過查驗《婚育證明》,瞭解流入流出人員的基本情況,才能更好地爲流入流出人員做好服務,便於掌握婚育、生育動態。辦證、查證、驗證是計劃生育信息交流、溝通的主渠道,查證可以促辦證,辦證可以轉發信息,通過查證、驗證、信息交換,可以避免計劃外懷孕、計劃外生育等問題的出現。對未持有《婚育證明》的流動人口進行清理,要求補辦證明,對於查出的歷年未經處理的計劃外生育對象,堅決按標準在流入地兌現處理,以維護法律法規的平等性和嚴肅性。

【第4篇】關於城市流動人口管理調研報告

關於城市流動人口管理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涌入城市,同時產業化的地區差異,也促使外來人口的大量流動。至今年6月底,我縣已登記的暫住人口就達到4125人。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爲當地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資源,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給當地的治安環境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外來人口違法犯罪現象已成爲社會關注的治安焦點,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面臨極大挑戰。爲此,亟需將流動人口管理納入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在正視流動人口管理存在問題的同時,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動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當前流動人口的動態特徵

(一)素質低能化。在流動人口中,大部分人來自於生活貧窮、經濟欠發達地區。他們自身文化程度較低,法律知識匱乏,缺乏勞動技能,且缺少學習和培訓的機會。

(二)心理功利化。流動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對自身處境不滿才流入他鄉。他們背井離鄉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掙錢,以此改善自己當前的生活處境。這些人口中不乏爲了經濟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擇手段之人。部分流動人口因對自身處境不滿,對社會產生仇視心理,並通過各種形式發泄私憤。還有一部分流動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響,爲達到自己物質上滿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動機,走上犯罪道路。如20xx年10月3日,我縣南安鎮新安村發生一起兩名湖南籍流動人員爲達到侵財目的入室搶劫殺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結構複雜化。流動人口的流動,在很大程度上處於無序狀態,來源廣泛,流出地多,其來去行蹤不易掌握,且成份複雜,良莠不齊。流竄犯罪分子混跡其中,成爲一個特殊的危險羣體,隨時都有重新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從近幾年犯罪方式看,外來流竄犯罪人員相互結成團伙進行作案越來越多,一人被抓,其餘便作鳥獸散,給追捕和辦案、結案造成很大困難,給社會治安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性。

(四)行爲短期化。大部分流動人口所從事的職業均非正式,無正式勞動合同書,僱主或僱用單位辭退他們異常隨意,再者流動人口由於從業場所和職業的多變,使他們居無定所,呈流動居住態勢。行爲短期化極易造成順手牽羊,打一槍換一炮的犯罪動機。

二、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對流動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備,儘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但是隨着形勢的變化,已經不適應當前需要,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明顯滯後。由於流動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滯後,給社會治安穩定帶來了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也呈上升趨勢。據有關數字統計,違法犯罪案件當中,流動人口占70%之多。當前流動人口在管理上還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體制不暢。流動人口的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社會性工作,但從目前情況看,流動人口管理未真正納入政府行政行爲的管理軌道,有關部門側重於文件的上傳下達或做協調工作,沒有真正投入力量進行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沒有很好地發揮和調動用人單位的作用,相關部門、單位、基層組織缺乏信息溝通、制度約束、責任追究機制,無法形成強大的管理合力,從而造成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機關單槍匹馬、孤軍作戰的具體管理的現狀。

【第5篇】流動人口管理情況視察報告

流動人口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產物,對於促進城鄉經濟的發展、加強區域間的科技文化交流、繁榮和活躍市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帶來社會治安、城市管理、計劃生育等許多方面的負面影響。爲了解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情況,促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8月26日上午,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在公方泉副主席帶領下,對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情況進行了視察。視察組先後考察了火車站、汽車站、廣場公安分局以及白雲賓館等單位,聽取了市公安局負責同志關於近年來我市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進行了認真的座談討論。委員們一致認爲: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是維護我市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是改善社會治安狀況的關鍵環節,是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可靠保障,也是保持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觀要求。現將本次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流動人口管理現狀

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發展大局,堅持服務與管理並重,打擊與防範並舉,積極推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在促進城鄉經濟與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登記暫住人口213432人,男性141279人,佔66.2%;女性72153人,佔33.8%。

(一)覆蓋城鄉的流動人口管理網絡初步建立。全市普遍建立了由地方黨政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小組,各鄉鎮街道都成立了暫住人口管理辦公室,同時還在城市社區、農村村組和用工單位,設立了688個暫住人口登記(管理)站,聘用暫住人口專(兼)職協管員1755人,初步形成了社會化管理網絡。

(二)嚴謹有序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縝密分析、科學把握流動人口的流向、流量等規律特點,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在流動人口較爲集中的地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公安機關與用工單位、私房出租戶簽訂責任書,共同落實管理責任;對聚集相對集中,形成一定規模的外來人口,建立自管組織,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保護;對已登記、發證的暫住人口,要求民警的見面率達100%,發函調查率達80%以上,重點人口列管率達95%以上。

(三)清理整頓工作成效顯著。針對城鄉結合部、商業繁華地段等流動人口聚集較多的地段,公安機關主動會同勞動、工商、城管等部門,有的放矢地組織開展規模性、專項性清理整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清查中採勸三個四查”的辦法:對房屋租賃戶查租賃申請審覈登記、查治安責任保證情況、查外來務工人員就業證、查承租人與申報人是否一致;對暫住人口查居民身份證、查暫住證、查務工範圍、查隨身物品;對成建制施工單位查申報人數與實際是否一致、查施工花名冊與採集信息是否一致、查暫住證申領、註銷是否及時、查施工單位負責人是否負起責任。通過以上工作,切實做到暫住人口來有登記、走有註銷,對混跡其中的犯罪人員發現得了、控制得祝

(四)信息化、規範化管理程度不斷提高。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全面建立了暫住人口數據庫,對應登記、應發證的暫住人口,逐人採取信息並輸入微機管理,信息採集範圍已經覆蓋市區及所有鄉鎮街道;逐步完善了暫住人口信息系統、房屋出租戶信息系統,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社會效益,在服務公安機關開展偵察破案、緝捕逃犯,爲羣衆尋親訪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以加強公安基礎工作、推進社區警務戰略爲契機,積極探索流動人口規範化管理模式,科學規範派出所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規章和基礎臺帳,探索並形成了房屋出租戶“五個一”管理模式,即一證、一書、一牌、一檔、一套管理制度及管理網絡。

(五)服務保障機制建設穩步推進。公安機關制定了關於對外來人員實行市民化管理、親情化服務的意見,逐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促進外來人口本地化;嚴禁對外來務工人員使用“打工仔”、“打工妹”稱呼,尊重外來人員人格;加強與外來人員的溝通聯繫,設立“外來投資者維權熱線”,認真查處侵害外來人員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爲;對外來人員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

二、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流動人口和房屋租賃戶增多,管理難度增大。隨着近年來我市綜合發展環境的不斷改善,來徐創業發展、務工謀生的流動人口不斷增多,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又極大地刺激和帶動了房屋出租戶的發展,同時我市又是全國重要的交通樞紐,每天從徐州通過的旅客十餘萬人。流動人口總量的大幅增多、房屋出租市場的活躍發展,給公安機關加強對流動人口流向掌握、流量分析、防範控制等方面都帶來極大的困難和障礙。

(二)流動人口管理機制還不夠健全。儘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但這類組織不是常設機構,甚至連年度例會也難以保證,協調管理作用根本無法正常發揮。流動人口管理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但就基層而言,雖然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下設若干成員單位,但往往形同虛設,有利益的,一哄而上;沒利益的,公安機關來管。尚未形成常規性、全局性的管理合力,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未能真正建立起來,導致流動人口信息不暢、管理不力。

(三)流動人口違法犯罪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結合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查獲刑事犯罪分子的情況看,流動人口作案比例一直在40%以上,局部地區甚至更高。原因主要在於流動人口整體文化素質偏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不良心理所致,面對區域間明顯的生活差異,在強烈物慾刺激下,極易違法犯罪;生活所迫,外來人口本身就業技能較差,一些流動人口爲了生計,鋌而走險,違法犯罪。

(四)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缺乏經費保障。暫住人口協管員是流動人口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取消暫住人口管理行政性收費後,由於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安機關已經辭退了一大批從事管理工作多年、具有豐富經驗的暫住人口協管員,導致全市暫住人

口協管員數量不斷萎縮,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造成了極大影響。

(五)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法制化進程亟待推進。從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法律體系看,至今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法律法規,所依據的大都是部門規章和盛市地方性法規。由於政出多門,在統一性、規範性、約束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客觀上給管理工作造成了漏洞。此外,這些規章的修訂工作也亟待加強,多數規章條例是幾年前,甚至是xx年前修訂的,在適用範圍、處罰力度等方面,與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形勢明顯不相適應,造成管理工作力不從心。我市曾經出臺過關於暫住人口管理的條例,現在已經廢止,目前尚無流動人口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使管理工作無章可循。

三、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對策、建議

爲推動“平安徐州”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委員們建議,要堅持“以人爲本,與時俱進,關注發展,依法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的各項管理和服務措施。

(一)領導重視,加強宣傳,努力營造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創建“平安徐州”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應從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提高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積極研究和解決其工作中的一些實際問題。同時,要堅持正面引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可以採取掛橫幅、張貼標語、板報、發通告、致房屋出租戶一封信等多種形式,組織專門人員對流動人口進行法律法規教育,採取授課、圖片展覽等形式,進行形象直觀的宣傳,增強流動人口遵紀守法的意識,提高流動人口服從管理的自覺性,進一步營造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協調,落實責任,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在市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常設機構和日常工作機制,應由政法委、公安、工商、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生委、交通、司法、建設、房管、教育、衛生、城管、團委、婦聯等部門組成流動人口管理領導小組,分管市領導任組長,並設立專門辦公室,作爲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責,努力做到工作有計劃、協調有力度、管理有人抓、結果有講評,真正形成強大的綜合管理合力。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對流動人口增強服務意識,轉變服務觀念,提高服務水平,優化服務措施,積極引導和幫助流動人口務正業、入正行。

(三)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夯實流動人口管理根基

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關鍵在基層,應大力加強基層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日常管理機制。首先,要進一步整合力量,健全社會化管理網絡。以社區改革和建設爲契機,緊緊依靠社區居委會,建立社區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動員和組織社區治保組織、治安志願者、物業管理人員、保安聯防人員等參與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構建廣泛的社會化管理網絡。其次,要建立一支過硬的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本着精幹、效能的原則,整頓現有人員,招聘一批高素質的協管員;總結社區輔警工作經驗,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建立由政府出資的暫住人口協管員隊伍,保證這支隊伍的高效運作。第三,要加強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溝通。各地區、部門之間要樹立全局一盤棋思想,切實加強配合協作和信息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第四,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並完善統一的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建立ic卡暫住證查驗覈查系統,實現“網上跟蹤管理,不斷提升流動人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第五,大力推廣流動人口居住公寓化。從有效預防、及時發現、有力打擊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着眼,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等辦法,推廣建設流動人口公寓,實行集中居住管理;積極指導和幫扶企事業單位建立流動人口公寓,通過“以外治外”的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六,要加強流動人口中的黨團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和黨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大力宣傳有突出貢獻的流動人口先進典型,倡導愛崗敬業、勤勞致富的良好風氣。

(四)打防結合,有效防控和減少流動人口犯罪

公安機關要認真調查研究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加強對流動人口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防範和控制力度。要以流動人口落腳點和活動點的治安控制爲重點,建立日常管理與集中整頓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摸清底數,弄清情況,取締非法,打擊犯罪,把長效管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大力加強流動人口情報信息網絡建設,建立外來犯罪預警機制,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人頭的控制,努力獲取深層次、預警性情報信息,爲打擊犯罪提供信息支持;要始終將防範、控制和打擊的重點指向混跡於流動人口中的職業犯罪、流竄犯罪分子,構築起佈局合理、嚴密設防、規範運作、快速反應的“棋盤式”巡邏防控網絡,建立有效的打防控一體化工作機制,健全社會治安防空體系。

(五)儘快建立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爲確保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正常開展,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部委《關於取消暫住人口管理性收費後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從實際出發,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羣防羣治經費保障機制,多渠道解決落實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費。一是財政部門解決專項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經費。各級政府要從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基本職能考慮,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把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工資和管理機構辦公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二是政府部門給予政策支持,多渠道籌集經費。可以徵收私房出租戶治安聯防費,實行專款專用;物業管理機構收取的管理費抽取一定比例用於流動人口管理;稅務部門可以委託具備條件的暫住人口管理機構代徵出租房屋營業稅、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從中

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六)加快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法進程,推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目前,許多先進省市已經出臺了流動人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我市作爲經國務院批准的有地方立法權的市,應該紮實做好立法依據的前期調研工作,加快立法進程。應當從流動人口的界定、爲流動人口提供優質服務、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落實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依法嚴格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以及相關的配套政策,促使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走上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絕大多數流動人口能夠安居樂業,使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真正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違規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