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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論翻譯(通用多篇)

六國論翻譯(通用多篇)

六國論文言文翻譯 篇一

《六國論》是蘇洵政表作品。以下是“六國論文言文翻譯”,希望給大家帶來幫助!

六國論

宋代:蘇洵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 ,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本站●(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譯文及註釋

譯文

六國的滅亡,不是(因爲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仗打得不好,弊端在於用土地來賄賂秦國。拿土地賄賂秦國虧損了自己的力量,(這就)是滅亡的原因。有人問:“六國一個接一個的滅亡,難道全部是因爲賄賂秦國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爲有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原因是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失掉了強有力的外援,不能獨自保全。所以說:弊病在於賄賂秦國。”

秦國除了用戰爭奪取土地以外,(還受到諸侯的賄賂),小的就獲得邑鎮,大的就獲得城池。比較秦國賂所得到的土地與戰勝別國所得到的土地,(前者)實際多百倍。六國諸侯(賄賂秦國)所喪失的土地與戰敗所喪失的`土地相比,實際也要多百倍。那麼秦國最想要的,與六國諸侯最擔心的,本來就不在於戰爭。想到他們的祖輩和父輩,冒着寒霜雨露,披荊斬棘,纔有了很少的一點土地。子孫對那些土地卻不很愛惜,全都拿來送給別人,就像扔掉小草一樣不珍惜。今天割掉五座城,明天割掉十座城,這才能睡一夜安穩覺。明天起牀一看四周邊境,秦國的軍隊又來了。既然這樣,那麼諸侯的土地有限,的秦國的慾望永遠不會滿足,(諸侯)送給他的越多,他侵犯得就越急迫。所以用不着戰爭,誰強誰弱,誰勝誰負就已經決定了。到了覆滅的地步,道理本來就是這樣子的。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就好像抱柴救火,柴不燒完,火就不會滅。”這話說的很正確。

齊國不曾賄賂秦國,(可是)最終也隨着五國滅亡了,爲什麼呢?(是因爲齊國)跟秦國交好而不幫助其他五國。五國已經滅亡了,齊國也就沒法倖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國君,起初有長遠的謀略,能夠守住他們的國土,堅持正義,不賄賂秦國。因此燕雖然是個小國,卻後來才滅亡,這就是用兵抗秦的效果。等到後來燕太子丹用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對付秦國的計策,這才招致了(滅亡的)禍患。趙國曾經與秦國交戰五次,打了兩次敗仗,三次勝仗。後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趙國大將)李牧接連打退秦國的進攻。等到李牧因受誣陷而被殺死,(趙國都城)邯鄲變成(秦國的一個)郡,可惜趙國用武力抗秦而沒能堅持到底。而且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乾淨的時候,可以說是智謀窮竭,國勢孤立危急,戰敗了而亡國,確實是不得已的事。假使韓、魏、楚三國都愛惜他們的國土,齊國不依附秦國。(燕國的)刺客不去(刺秦王)(趙國的)良將李牧還活着,那麼勝敗的命運,存亡的理數,倘若與秦國相比較,也許還不容易衡量(出高低來)呢。

唉!(如果六國諸侯)用賄賂秦國的土地來封給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來禮遇天下的奇才,齊心合力地向西(對付秦國),那麼,我恐怕秦國人飯也不能嚥下去。真可悲啊!有這樣的有利形勢,卻被秦國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天天割地,月月割地,以至於走向滅亡。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啊!

六國和秦國都是諸侯之國,他們的勢力比秦國弱,卻還有可以不賄賂秦國而戰勝它的優勢。如果憑藉偌大國家,卻追隨六國滅亡的前例,這就比不上六國了。

註釋1.兵:兵器

2.善:好。

3.弊在賂秦:弊病在於賄賂秦國。賂,賄賂。這裏指向秦割地求和。

4.或曰:有人說。這是設問。下句的“曰”是對該設問的回答。

5.率:都,皆。

6.蓋: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爲”的意思。

7.完:保全。

8.攻取:用攻戰(的辦法)而奪取。

9.小:形容詞作名詞,小的地方。

10.其實:它的實際數目。

11.所大欲:所最想要的(東西),大,最。

12厥先祖父:泛指他們的先人祖輩,指列國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對去世的尊長的敬稱。祖父,祖輩與父輩。

13.暴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冒着霜露。和下文的斬荊棘,已有尺寸之地,都是形容創業的艱苦。

14.視:對待

15.舉以予人:拿它(土地)來送給別人。實際是舉之以予人,省略了之,代土地。

16.然則:既然這樣,那麼。

17.厭:同“饜”,滿足。

18.奉之彌繁,侵之愈急:(諸侯)送給秦的土地越多,(秦國)侵略諸侯也越急。奉:奉送。彌、愈:都是“更加”的意思。繁:多。

19.判:決定。

20.至於:以至於。

21.顛覆:滅亡。

22.理固宜然:(按照)道理本來就應該這樣。

23.事:侍奉。“以地事秦……火不滅”:語見《史記魏世家》和《戰國策魏策》。

24.此言得之:這話對了。得之,得其理。之,指上面說的道理。

25.終:最後。

26.繼:跟着。

27.遷滅:滅亡。古代滅人國家,同時遷其國寶、重器,故說“遷滅”。

28.與嬴:親附秦國。與,親附。嬴,秦王族的姓,此借指秦國。

29.既:已經。

30.免:倖免。

31.始有遠略:起初有長遠的謀略。

32.義:名詞作動詞,堅持正義。

33.斯:這

34.始:才

35.速:招致。

36.再:兩次。

37.連卻之:使。退卻(動詞的使動用法)

38.洎:及,等到。

39.以:因爲

39.讒:小人的壞話。

40.邯鄲爲郡:秦滅趙之後,把趙國改爲秦國的邯鄲郡。邯鄲,趙國的都城。

41.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乾淨的時候。革,改變,除去。殆,幾乎,將要。

42.智力:智謀和力量(國力)。

43.向使:以前假如。

44.勝負之數,存亡之理:勝負存亡的命運。數,天數。理,理數。皆指命運。

45.當:同“倘”,如果。

46.易量:容易判斷。

47.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用。

48.禮:禮待。名作動。

49.食之不得下嚥也:指寢食不安,內心惶恐。下:向下。名作動。咽:吞嚥。

50.勢:優勢。

51.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而,卻。積威:積久而成的威勢。劫,脅迫,劫持。

52.日削月割,以趨於亡:日,每天,名作狀。月,每月,名作狀。以,而。

53.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脅迫啊!

54.勢弱於秦。於:比。

55.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可以:可以憑藉。

56.苟以天下之大苟,如果。以,憑着。

57.下:指在六國之後

58.從:跟隨。

59.故事:舊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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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論原文及翻譯 篇二

六國論原文及翻譯

【原文】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贏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贏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翻譯】

我曾經閱讀《史記》的六國世家,私下裏感到奇怪的是,天下的諸侯國憑藉五倍於秦國的土地,十倍於秦國的民衆,全力向西攻打殽山西面方圓千里的秦國,最後竟然不能免於滅亡。我常常對這個問題深思遠慮,認爲一定有可以使他們保全自己的策略。因此未嘗不責怪當時六國那班謀臣,他們對於禍患的考慮太粗疏,謀求利益的眼光太短淺了,而且不能明察天下的形勢啊!

秦王與諸侯爭奪天下的地區,並不在齊、楚、燕、趙,而是在韓、魏的區域;諸侯與秦國爭奪天下的地區,也不是在齊、楚、燕、趙,而是在韓、魏的區域。對秦國來說,韓、魏的存在就好比人有心腹之患。韓、魏兩國阻塞着秦國的往來要衝,掩護着殽山以東的各諸侯國,所以天下最重要的地區,沒有比得上韓、魏兩國了。

從前范雎在秦國受到重用時,就建議收撫韓國;商鞅在秦國受到重用時,又建議收撫魏國。秦昭王沒有得到韓、魏的歸順,就出兵攻打齊國的剛、壽地區,范雎把這看作是值得擔憂的事情。那末秦國所顧忌的是什麼,就可以看得清楚了。秦國對燕、趙兩國用兵,對它說來是危險的事。因爲越過韓國、穿過魏國去進攻另一國的國都,前面將遇到燕、趙的抵抗,而韓、魏又會乘機從背後打來,這是危險的用兵之道。然而秦國進攻燕國、趙國時,不曾擔心韓、魏會從後面襲擊,這是因爲韓、魏都已歸附了秦國的緣故。韓國、魏國是各諸侯國的'屏障,卻讓秦國軍隊能夠往來其間,這難道是明瞭天下的形勢嗎?放棄小小的韓、魏,讓它們去抵擋如狼似虎的秦國,它們怎能不屈服並投入秦國的懷抱呢?韓、魏兩國既已屈服而歸附了秦國,然後秦國的軍隊就能夠無所阻擋地向東方各諸侯國用兵,從而使各國遍受它的禍害了。

韓國和魏國不能獨自抵擋秦國,然而天下的諸侯卻又要憑藉韓、魏來掩護自己不受西方的侵略,因此,不如加強和韓、魏的團結,從而抵制秦國。秦國軍隊不敢越過韓、魏來覬覦齊、楚、燕、趙四國,那末,齊、楚、燕、趙四國就能憑藉這種形勢使自己得以保全了。由四個沒有戰爭的國家,來支持面對強敵的韓、魏,使韓、魏沒有東顧之憂,而爲天下的諸侯挺身而出,抵禦秦兵。由韓、魏兩國對付秦國,而另外四國在後方休養生息,並且暗中幫助解決韓、魏的急難。象這樣就可以用來應付一切,那個秦國還能做什麼呢?不知道出此策略,卻貪圖邊界上的微小利益,背棄、破壞盟約,以至於自相殘殺。秦國的大軍尚未出動,而天下的諸侯已經把自己搞得困頓不堪了。致使秦人得以鑽他們的空子,攻取他們的國家,能不令人悲痛嗎?

六國論的原文及翻譯 篇三

關於六國論的原文及翻譯

原文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 ,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①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②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③”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④繼五國遷(31)滅,何哉?與⑤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⑥喪,齊亦不免⑦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⑧不賂秦。是故(32)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33)速⑨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⑩,李牧連卻之⑾。洎⑿牧以讒⒀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⒁盡之際,可謂智力⒂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⒃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⒄,當(tǎng)(34)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⒅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⒆秦之心禮⒇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21)也。悲夫!有如此之勢(22),而(23)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24)。爲(25)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26)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27)秦,而猶有可以(28)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29)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30),是又在六國下矣。

註釋

1.率:一律,一概。

2.判:確定,斷定。

3.“以地事秦……火不滅”:語見《史記 魏世家》和《戰國策 魏策》。

4.終:最後。

5.與:親附、親近。

6.既:已經。

7.免:倖免。

8.義:形容詞作名詞,堅持正義。

9.速:招致。

10.再:兩次。

11.連卻之:動詞的`使動用法。

12.洎:及,等到。

13.讒:小人的壞話。

14.殆:快要。

15.智力:智謀和力量。

16.使:假如。

17.勝負之數,存亡之理:勝負存亡的命運。數,天數。理,命運。

18.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用。

19.事:侍奉。

20.禮:禮待。名爲動。

21.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 下:吞下。名爲動。咽:咽喉。

22.勢:形勢。

23. 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而,卻。

24.日削月割,以趨於亡:日,每天,名爲狀。 月,每月,名爲狀。以,而。

國論(蘇洵 篇四

原文: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 ,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①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②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③”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④繼五國遷(31)滅,何哉?與⑤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⑥喪,齊亦不免⑦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⑧不賂秦。是故(32)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33)速⑨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⑩,李牧連卻之⑾。洎⑿牧以讒⒀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⒁盡之際,可謂智力⒂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⒃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⒄,當(tǎng)(34)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⒅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⒆秦之心禮⒇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21)也。悲夫!有如此之勢(22),而(23)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24)。爲(25)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26)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27)秦,而猶有可以(28)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29)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30),是又在六國下矣。

翻譯

六國滅亡,不是因爲武器不鋒利,仗打不好,弊病在於賄賂秦國。賄賂秦國,自己的實力就虧損,這是滅亡的原因。有人說:六國相繼滅亡,都是因爲他們賄賂秦國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由於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因爲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失去了其他國家強有力的援助,就不能單獨保全。所以說弊病在於賄賂秦國啊。

秦國用攻戰獲取土地之外,還受到諸侯的賄賂,小的就得到邑鎮,大的就得到城市。把秦國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與戰勝而得到的土地比較,那實際上多到百倍。把六國賄賂秦國所喪失的土地,與戰敗而喪失的土地比較,實際上也多到百倍。那麼,秦國最想望的,六國諸侯最擔心的,當然不在於戰爭了。想想他們死去的祖輩父輩,冒着霜露,披荊斬棘,纔有了一點土地。子孫對待土地卻不很愛惜,都拿它送給別人,好像丟棄小草一樣。今天割讓五座城,明天割讓十座城,然後才能得到一夜的安睡。第二天起來一看四周邊境,秦國的軍隊又到了。既然如此,那麼諸侯的土地有限,強暴的秦國的慾望沒有滿足,諸侯送給秦國土地越多,秦國侵略諸侯就越急迫。所以,不用作戰,誰強誰弱誰勝誰負已經確定了。六國終於滅亡,是理所當然的。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好像抱着柴去救火,柴不燒完,火不會熄滅。”這話對了。

齊國不曾賄賂秦國,最後也隨着五國滅亡,爲什麼呢?這是因爲齊國親附秦國而不幫助五國。五國已經滅亡,齊國也不能倖免了。燕國與趙國的君主,起初有遠大的謀略,能夠守住他們的國土,堅持正義而不賄賂秦國。所以燕國雖然是個小國卻後滅亡,這就是用兵的功效。等到燕太子丹用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爲對付秦國的策略,才招致禍患。趙國曾經與秦國交戰五次,敗了兩次,勝了三次。後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李牧連續打退了它。等到李牧因爲受誣陷而被殺害,趙國都城邯鄲才變成秦國的一個郡。可惜趙國用武力抵抗卻不能堅持到底。況且,燕趙兩國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幾乎消滅乾淨的時候,可以說是智謀窮竭,國勢孤立危急,戰敗而滅亡,實在是不得已。如果當初韓、魏、趙三國各自愛惜他們的國土,齊人不親附秦國,燕國的刺客不動身赴秦,趙國的良將還活着,那麼勝敗存亡的命運,如果能夠與秦國相較量,或許不能輕易判定。

唉!如果六國用賄賂秦國的土地封賞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意禮遇天下的奇才,合力向西對付秦國,那麼,我恐怕秦國人吃飯也不能嚥下咽喉去。可悲啊!有這樣的形勢,卻被秦國積久而成的威勢所脅迫,土地天天消減,月月割讓,而走向滅亡。治理國家的人不要使自己被積久而成的威勢所脅迫啊!

六國與秦國都是諸侯,他們的勢力比秦國弱,卻還有可以不賄賂秦國而戰勝它的形勢。如果憑着偌大的天下,卻追隨六國滅亡的前例,這就又在六國之下了。

註釋

1、率:一律,一概。

2、判:確定,斷定。

3、“以地事秦……火不滅”:語見《史記 魏世家》和《戰國策 魏策》。

4、終:最後。

5、與:親附、親近。

6、既:已經。

7、免:倖免。

8、義:形容詞作名詞,堅持正義。

9、速:招致。

10、再:兩次。

11、連卻之:動詞的使動用法。

12、洎:及,等到。

13、讒:小人的壞話。

14、殆:快要。

15、智力:智謀和力量。

16、使:假如。

17、勝負之數,存亡之理:勝負存亡的命運。數,天數。理,命運。

18、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用。

19、事:侍奉。

20、禮:禮待。名爲動。

21、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 下:吞下。名爲動。咽:咽喉。

22、勢:形勢。

23、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而,卻。

24、日削月割,以趨於亡:日,每天,名爲狀。 月,每月,名爲狀。以,而。

25、爲:治理

26、劫:脅迫,挾制。

27、勢弱於秦。 於:比。

28、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 可以:可以憑藉。

29、苟以天下之大 苟:如果 以:憑着。

30、故事:舊例。

31、遷:改變

32、是故:因此

33、始:才

34、當:如果

六國論原文與翻譯 篇五

1.借古諷今,鍼砭時弊

戰國時代,七雄爭霸。爲了獨佔天下,各國之間不斷進行戰爭。最後六國被秦國逐個擊破而滅亡了。六國滅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是秦國經過商秧變法的徹底改革,確立了先進的生產關係,經濟得到較快的發展,軍事實力超過了六國。同時,秦滅六國,順應了當時歷史發展走向統一的大勢,有其歷史的必然性。本文屬於史論,但並不是進行史學的分析,也不是就歷史談歷史,而是借史立論,以古鑑今,選擇一個角度,抓住一個問題,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地確立自己的論點,進行深入論證,以闡明自己對現實政治的主張。因此我們分析這篇文章,不是看它是否準確、全面地評價了歷史事實,而應着眼於其強烈的現實針對性。本文從歷史與現實結合的角度,依據史實,抓住六國破滅“弊在賂秦”這一點來立論,鍼砭時弊,切中要害,表明了作者明達而深湛的政治見解。文末巧妙地聯繫北宋現實,點出全文的主旨,語意深切,發人深省。

2.論點鮮明,論證嚴密

本文爲論說文,其結構完美地體現了論證的一般方法和規則,堪稱古代論說文的典範。文章開篇即提出六國破滅“弊在賂秦”的論點;然後以史實爲據,分別就“賂秦”與“未嘗賂秦”兩類國家從正面加以論證;又以假設進一步申說,如果不賂秦則六國不至於滅亡,從反面加以論證;從而得出“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的論斷;最後借古論今,諷諫北宋統治者切勿“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文章圍繞中心論點展開論證,既深入又充分,邏輯嚴密,無懈可擊。全文綱目分明,脈胳清晰,結構嚴整。不僅句與句、段與段之間有緊密的邏輯聯繫,而且首尾照應,古今相映。文中運用例證、引證、假設,特別是對比的論證方法。如“賂者”與“不賂者”對比;秦與諸侯雙方土地得失對比,既以秦受賂所得與戰勝所得對比,又以諸侯行賂所亡與戰敗所亡對比;賂秦之頻與“一夕安寢”對比;以六國與北宋對比。通過對比增強了“弊在賂秦”這一論點的鮮明性、深刻性。

3.語言生動,氣勢充沛

在語言方面,本文除了具有一般論說文用詞準確、言簡意賅的特點之外,還有語言生動形象的特點。在論證中穿插“思厥先祖父……而秦兵又至矣”的描述,引古人之言來形象地說明道理,用“食之不得下嚥”形容“秦人”的惶恐不安,大大增強了文章的表達效果。文章的字裏行間飽含着作者的感情。不僅有“嗚呼”“悲夫”等感情強烈的嗟嘆,就是在夾敘夾議的文字中,也流溢着作者的情感,如對以地事秦的憎惡,對“義不賂秦”的讚賞,對“用武而不終”的惋惜,對爲國者“爲積威之所劫”痛惜、激憤,都溢於言表,有着強烈的感染力,使文章不僅以理服人,而且以情感人。再加上對偶、對比、比喻、引用、設問等修辭方式的運用,使文章“博辨以昭”(歐陽修語),不僅章法嚴謹,而且富於變化,承轉靈活,縱橫恣肆,起伏跌宕,雄奇遒勁,具有雄辯的力量和充沛的氣勢。

國論原文及翻譯 篇六

原文: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

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譯文:

六國的滅亡,並不是(因爲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仗打不好,弊病在於拿土地賄賂秦國。拿土地賄賂秦國虧損了自己的力量,(這就)是滅亡的原因。有人會問:“六國接連滅亡,都是因爲有賄賂秦國的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爲有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原因是不賄賂秦國失掉了強有力的外援,不能單獨地保全。所以說:‘弊病在於賄賂秦國’。”

秦國在用戰爭奪取土地以外(還受到諸侯的賄賂),小的就獲得邑鎮,大的就獲得城市。比較秦國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實際多到百倍。六國諸侯(賄賂秦國)所喪失的土地,比戰敗所喪失的土地,實際也要多到百倍,那麼秦國最大的慾望,六國諸侯最大的禍患,當然不在於戰爭。想到他們的祖輩父輩,冒着寒霜雨露,披荊斬棘,纔有了很少的一點土地。子孫對那些土地卻不很愛惜,全把他送給別人,好像拋棄(不值錢的)小草一樣。今天割去五座城,明天割去十座城,這才能睡一夜安穩覺。(可是第二天)起牀向四境一看,秦國的軍隊又來了。既然這樣,那麼諸侯的土地有限,強暴的秦國的貪心永遠沒有滿足,(諸侯)送給秦國的土地越多,秦國對諸侯的侵略也越急。所以用不着戰爭,誰強誰弱,誰勝誰負就已經分得清清楚楚了。終於落到全部覆亡,是理所當然的事。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就好像抱柴救火,柴不燒完,火就不會滅。”這話說對了。

齊國並沒有賄賂秦國,(可是)終於也隨着五國滅亡了,爲什麼呢?(是因爲齊國)跟秦國交好而不幫助其他五國。五國已經滅亡了,齊國也就沒法避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國君,起初有長遠的打算,能夠守住他的國土,堅持正義,不賄賂秦國。所以燕雖然是個小國,卻最後滅亡,這就是用兵抗秦的效果。等到後來燕太子丹用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對付秦國的計策,這才招致了(滅亡的)禍患。趙國曾經對秦國五次作戰。打了兩次敗仗,三次勝仗。後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趙國大將)李牧接連打退秦國的進攻。等到李牧因受誣陷而被殺死,(趙國都城)邯鄲變成(秦國的一個)郡,可惜趙國用武力抗秦而沒能堅持到底。而且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乾淨的時候,可以說(他們的)智謀和力量都很單薄,戰敗了而亡國,確實是不得已的事。假使韓、魏、楚三國都愛護他們的國土,齊國不依附秦國。(燕國的)刺客不去(刺秦王)(趙國的)良將李牧還活着,那麼勝敗的命運,存亡的道理,假若與秦國相比較,也許還不容易判斷(出高低來)呢。唉!(如果六國諸侯)用賄賂秦國的土地來封給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來禮遇天下的奇才,齊心合力地向西(對付秦國),那麼,我恐怕秦國人吃了卻咽不下嚥喉的。真可悲嘆啊!有這樣的有利形勢,卻被秦國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天天割地,月月割地,以至於走向滅亡。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啊!

六國和秦國都是諸侯之國。六國的勢力雖然比秦國弱,可是還有可以用不賂秦的手段戰勝秦國的形勢。假如我們憑仗着這樣大的國家,而重蹈六國滅亡的老路,這就是又在六國之下了。

六國論原文與翻譯 篇七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 ,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①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慾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②矣。至於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③”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④繼五國遷(31)滅,何哉?與⑤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⑥喪,齊亦不免⑦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⑧不賂秦。是故(32)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爲計,始(33)速⑨禍焉。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後秦擊趙者再⑩,李牧連卻之⑾。洎⑿牧以讒⒀誅,邯鄲爲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⒁盡之際,可謂智力⒂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⒃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⒄,當(tǎng)(34)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以⒅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⒆秦之心禮⒇天下之奇才,併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21)也。悲夫!有如此之勢(22),而(23)爲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24)。爲(25)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26)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27)秦,而猶有可以(28)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29)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30),是又在六國下矣。

註釋

1.率:一律,一概。 2.判:確定,斷定。 3.“以地事秦……火不滅”:語見《史記 魏世家》和《戰國策 魏策》。 4.終:最後。 5.與:親附、親近。 6.既:已經。 7.免:倖免。 8.義:形容詞作名詞,堅持正義。 9.速:招致。 10.再:兩次。 11.連卻之:動詞的使動用法。 12.洎:及,等到。 13.讒:小人的壞話。 14.殆:快要。 15.智力:智謀和力量。 16.使:假如。 17.勝負之數,存亡之理:勝負存亡的命運。數,天數。理,命運。 18.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用。 19.事:侍奉。 20.禮:禮待。名爲動。 21.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 下:吞下。名爲動。咽:咽喉。 22.勢:形勢。 23. 而爲秦人積威之所劫:而,卻。 24.日削月割,以趨於亡:日,每天,名爲狀。 月,每月,名爲狀。以,而。 25.爲:治理 26.劫:脅迫,挾制。 27.勢弱於秦。 於:比。 28.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 可以:可以憑藉。 29.苟以天下之大 苟:如果 以:憑着。 30.故事:舊例。 31.遷:改變 32.是故:因此 33.始:才 34.當:如果